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有哪些內容?來看一下吧。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權利義務及責任的設置,可以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其工作積極性。以下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精選篇1)
一、學校財產、物資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人盡其職、物盡其用的原則。
二、學校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三、學校財務財物進出要有審批意見,要辦理進出庫(室)借還手續,誰借誰還,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無理強行借物和無償使用。管理人員也不得擅自將財產、物資出借,一經發現,必須追查責任。
四、學校財產、物資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占或破壞。對財產實行管理責任制。按使用部門和存放地點,落實到處、室、班、組、人。定期檢查,誰用誰管,明確責任。
五、學校財產如有丟失、損失等,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如遇抵賴或無理取鬧不賠償者加賠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六、學校的房屋、場地、設備,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交換或出售。
七、財產物資管理人員及教職工,工作調動要辦理交接手續,負責和使用學校的財產、物資都要清點交出,不得自行帶走。
八、財產管理人員要勤勤懇懇,廉潔奉公,一視同仁,敢于堅持原則。所有物品要做好驗收、保管,嚴格手續制度,做好收發記錄,做到帳物相符。
九、加強對學校財產物資的維修保養工作,平時加強檢查,發現有損壞,立即向總務處匯報,及時維修,延長財物的使用壽命。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精選篇2)
學校財務會計檔案和學校校舍財產檔案是學校檔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學校資產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管理辦法。
1、學校檔案資料包括建筑、場地、綠地、消防等能反映校舍現狀的有關資料及相關文件。
2、校舍資料應隨學校建設的發展而變化,做到資料與實際情況相符合。凡是新建改擴建的項目必須對原資料進行補充或更改,如建筑平面圖、水電圖等。
3、建筑檔案必須有專人負責收集,做到內容齊全、不遺漏,并及時歸檔。
4、校舍資料屬學校永久性保存資料,應按制度借閱,不得隨意銷毀。5、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會計人員應對當月的會計憑證進行全面整理,記賬憑證按編號順序排列齊全,裝訂成冊,并填寫封面及背脊,說明年度、月份起訖日期,憑證種類,起訖號碼,并由裝訂人在裝訂線封簽處蓋章。對會計憑證類,會計賬簿類,會計報表類和其他會計資料類等,按時分類立卷歸檔。
6、歸檔案卷封面的各個項目均應填寫清楚,案卷標題確切簡明,卷內應有次序的編頁碼,歸檔案卷要編制案卷目錄一式數份,交接時雙方根據目錄清點核對并履行簽收手續。
7、認真做好校舍資料統計工作,對各種資料的改進、補充須附說明。
8、資料管理人員做到規范化整理立卷,由檔案部門集中統一管理,有關部門借閱須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發現短缺及時查找。
9、資料保管必須切實做好防盜、防潮、防蟲、防霉等保護工作,確保資料完好無損。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精選篇3)
校產是國家財產,為了進一步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率,延長使用期限,更好地為教育教學服務,達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思想,熱愛學校,愛護財產,不允許做有損于財產的事。
2、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必須做到及時登記,月月做帳,季季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圖書館、實驗室等部門均應建立相應臺帳。
3、堅決執行誰用誰管,gh公用分管,責任到人的財產管理原則,桌、凳等可移動的物品,誰拿出室外,由誰負責拿回,杜絕亂拖、亂換等不良現象。
4、各級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做好平時財產的保養工作。
二、請購制度:
1、全校各部門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學校全年經費預算分配的范圍內提出購物申請。
2、凡申請購物者(部門)須填寫請購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同意采購。
三、驗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擴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財產,由校產管理員依據憑證(一式兩份)入帳。
2、自制、局撥、捐贈的財產,局固定資產、耐久品由經辦人將物品、原始憑據交學校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憑證,報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審核。憑證一式兩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財務室,并據此及時計帳。
3、建立校舍資料檔案,財產帳,做好房屋編號。
4、做好固定資產(除校舍)的編號、登卡、計帳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員驗收簽字,分類定位儲存,建立收支登記帳冊。
四、領用制度:
1、各部門的公用設備,均為部門領用,個人保管(簽名)離校時歸還。
2、各處室或個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辦公用品或教具(經負責此項工作的總務主任同意,可向倉庫保管領取,在領用登記卡上簽名或寫借條。
3、一般辦公用品和清潔工具,在每學期初由部門負責人向倉庫保管員統一領取,在領用卡上簽名。
4、堅持領用、借用、賠償制度。
五、報廢、報損制度:
1、確定報廢、報損,應由有關人員會同技術人員作出技術鑒定,經確認無修復和使用價值后,由經管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具意見,校長批準,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檢查制度:
1、每學期開始,要根據登記本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到各部門核實所有公用設備。
2、每學期結束,各處室應自行核實臺帳,再由總務處有關負責人復查臺帳及有關物品,做到帳物相符。
3、每學期結束,總務處有關負責人要到各部門收齊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結束前,由總務處牽頭,各部門(組)財產管理員參加的校產年報會。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精選篇4)
一、校產管理必須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管用結合,層層負責的原則。建立有領導、專管人員、兼管人員參加的校產管理委員會。
二、校產管理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定期向校管會匯報工作,負責建立財產總帳、明細賬、位置帳,做到帳物相符。搞好物品調配、清查、核對、報廢、維修的督促檢查、責任制度落實等,實行規范管理。
三、按財會制度進行分類核算。實行統一管理,各部門、班級,分口負責管理體制。
四、財產的購入,實行學校統一采購、購入、調入、調出、自制、自建,增加財產必須由總務處辦理驗收手續,由校產管理員和會計入帳入庫。報廢物資由校產管委會批準上報備案,貴重物品報上級審批,方可報廢
五、各部門、班級要負責自己管轄內設施的使用與管理,各項設備、設施要有專人負責,認真保護與維修,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設備設施;借用物品及時返還,要有手續;損壞設備、設施按校產獎懲制度執行;自然損壞物品報書面材料,報校管會批準核銷。教師調動工作要及時移交所用物品,校內設備、設施不得擅自供個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使用手續,并要求按期歸還。
六、定期檢查盤點,每學期要進行一次清查核實,查出問題及時解決。校內設備、設施不得擅自移動,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移動時,必須到管理員處辦理移動手續及調帳,使學校設備、設施有序流動。
七、保管員變動時,要辦理好交接手續,做到人員變動,帳物清楚。
八、愛護校產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內容,學校的各部門、年級、班級,必須進行愛護公物教育,使全校師生都養成愛護公物的好習慣。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精選篇5)
學校的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的物質基礎,屬國家財產管理的范圍,為加強管理,提高財產的使用率、完好率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校財產的分類
學校財產主要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時間較長,單位價值較大,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實物形態的物質資料。
認定固定資產的標準一般為:a、單價在800元以上,家具類500元以上的;b、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下,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成批種類財產(如課桌椅、圖書、錄音帶和磁卡等。)
固定資產的分類一般為:
(一)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
(二)專用設備
(1)醫療設備;
(2)文化體育;
(3)通用機電;
(4)安監設備及廣播、音箱設備;
(5)其它。
(三)一般設備
(1)辦公設備;
(2)其它。
(四)圖書
(五)其他
二、學校財產的常規管理
學校財產的管理是一項基礎工作,管理原則應該是:物盡其用。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而管是為了用。
1、建立組織管理系統,使財產管理有可靠的組織保證
①主管校長對全校的財產總負責,實行統一領導。
②
總務處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對全校財產負責統管。實行統一建賬,歸口分管,實行專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結合,并建立具體的管理責任。
專管:指設置專業管理員。如負責全校財產的總管理員。
分管:指部門財產的管理員。如由實驗員兼任的物理實驗儀器和設備等的管理員。各教研組財產的管理員;圖書管理員。學校的房產由于性質特殊,一般由專人管理。
群管:指全校教職工和學生對國家財產都有用好管好的責任。不允許只用不管。從管理上一定要堅持管用結合。
③建立組織系統、要定期召開總管理員和分管理員會,有針對性地提出問題,提出改進要求。
總務處要召集各班學生財產管理員,講解財產管理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并介紹一些保養知識和簡單的維修技能,把班級財產的管理,列入評選先進班集體的條件之一進行表揚和獎勵。在班級財產管理中發揮班主任的作用十分重要。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可以對班主任提出具體任務和要求,全校要形成愛護公物的好風氣。
2、建立固定資產帳、卡登記、領用和賠償制度
①
建立固定資產總帳:由學校總管理員和學校會計統管。先要按照規定設置固定資產科目和財產資金情況表。總管理員還要建立財產明細帳,對全部財產予以登記;學校會計要記載財產總值和財產資金活動情況。
各分管理員要用統一的帳薄設置分類帳,管理記載要與實物相符,并要與總帳相符。
②
建立領用、借用、賠償制度。凡經常使用的設備,可以領取專用,并填寫領用財產登記單,一式兩份。一份自存;一份交總管理員。總管理員發放財產后,應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注明,同時做好財產分布記錄;用者交還時,還要有注銷手續。
凡臨時使用品,可作借用處理,辦理借用登記手續,并由借用人簽字;交還時,仍要在該檔內登記交還日期,并記錄物品的完好情況。
凡教職工調出學校時、人事部門必須見到總務處簽字,證明不欠學校物品時,方可辦理調出手續。決不允許國家財產隨意流失。
賠償制度是指:財產發生人為損壞或損失時,經教育對當事人進行的經濟制裁。
③外單位借用、租用學校用房、場地或器材、物資必須經主管校長批準,由總務處安排,并按規定收取一定的費用。
④
房管員要建立校舍的資料檔案,做好房產編號。對校舍房屋的結構、面積、位置、價值和用途、都要詳細記錄。新建房屋應保存設計、施工的全部圖紙以及水、電的安裝線路圖、消防設施、上下水道線路位置、施工合同、驗收證書,建設金額及來源等。按學校財產編目統一編號,入學校財產總帳,并由總管理員統一保管。
3、經常檢查、定期清理學校財產
財產總管理員和分管理員應經常檢查財產的使用、分布和完好情況。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總管理員還可以組織學生管理員,對各班財產管理情況進行互查,發揮群眾的監督、促進作用,為評比表揚積累材料。
定期清理是指: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于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年終或學年終,全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決算提供情況。
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總務處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帳,按帳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盡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致的分類、統計、核實,帳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并編制財產清冊;在帳目核實后,要及時調帳,并填報財產增減表。
部分財產的清點:根據學校情況有重點地進行。目的主要是為新學年做好準備,以便維修和添置。
4、維修和保養
維修分經常性維修和集中大修。經常性維修,應根據維修項目的情況,及時進行,以保持財產設備的最佳狀態。
工程較大,工期較長的項目,除特殊情況外,可在假期進行,以不影響教育教學。
對于易損零件,學校應有一定數量的儲備,以備急需。
5、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大量的低值易耗品是文具和紙張,還有各項維修配件,節假日用品,如黨旗、國旗、彩旗、橫幅等,勞保生活用品等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做到:計劃采購、留有儲備、保證供應。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形式:應按需供應,可實行商店式的管理,分類定位擺放,一目了然,心中有數。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要求是:建立收支帳,有盤點制度,每日或一學期有一次報表,不管是誰來領物都應嚴格登記。
6、搞好財產設備的管理,要堅持思想教育
①全體師生員工要尊重各級財產管理人員,自覺遵守各項管理制度。未經領導批準,任何人對學校的財產都不準私自使用、轉移或調換,如發生要進行教育、制止。
②有針對性地向學生進行思想教育。要宣傳規章制度,及時發現和宣傳好人好事。期末要進行財產管理的總結。
要重視管理育人。要經常地對學生進行文明用物、管物的教育,如使用桌椅要平起平放、不準推拉;開窗戶時要掛風鉤,關窗時要插插銷;在實驗室上課師生要嚴格按實驗操作規程操作,節水、節電,人走燈滅等等。還要進行文明舉止的教育、門要輕開輕關、不準用腳踢;借用圖書不準亂畫亂寫字。總之,管理人員也是教育工作者,學校總務處和政教處要密切配合。
三、設備的購置
設備的購置決定著為教學服務的程度。要把有限的教育經費花在實處。
在教學設備購置中總務處一定要和教學人員相配合。
一般由教學人員提出項目,主管教學的校長同意,校長根據經費情況簽字批準。對于大型設備還要召集有關人員進行論證。
設備決定購置后,要及時落實,但一定要把住設備的質量關。要千方百計避免購買質量低的設備。否則,一是浪費資金;二是影響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三是存在發生意外事故的隱患。
設備的購置要考慮適用、經濟、實惠,服從教學的總體目標。
設備的購置還要有預見性,要考慮教學工作長遠的發展規劃。注意教學儀器的更新換代和新技術、新工藝。要避免重復投資。
重要的設備購進后,要注意保存資料,如說明書、使用說明書、生產廠家的地址、維修電話等。以便科學使用,方便聯系。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精選篇6)
為加強我校校產管理和維護,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產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產管理領導小組管理。
二學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教學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應登記建賬,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級調來的物資、發下來的獎品,亦應先登記后使用,做到賬物相符。
三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建立總賬,各部門(教導處、總務處、學校各辦公室、儀器室、圖書館、電腦室、教室等)相應建立固定資產保管清冊,由各部門管理員保管,資產每學期清點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結算一次,由校產管理領導小組期初、期末各檢查一次。
四各部門的固定資產,不得任意轉換,如要調出調進,須會同總務處辦理,班級公物因損壞需修理,應堅持學生申請,班生活委員、班主任審查,總務處批準的手續。以便對學生進行教育和執行賠償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產校具一律經學校保管部門辦理驗收、入庫及登帳手續后,方可辦理財務報銷。
六教職工調離學校時,須將領用或借用的校具交還給總務處,不得私自帶走或轉讓他人,否則,不予辦理調離手續,并追查經濟責任,嚴肅處理。
七劇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應加雙鎖,單獨存放,由儀器管理員和辦公室共同保管,按國家安全管理條例執行。
八領借物品必須本著節約和實事求是精神,一定要辦理領物借物手續,外單位借用物品,必須憑單位借條,經校領導或總務處同意后出借,貴重物品,原則上不出借,如必須出借時,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借出物品,須按時歸還,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九為加強校產管理,減少損壞現象,總務處建立維修登記簿,各班如有損壞要及時上報,并按制度賠償。執行班組財產檢查制度,每日檢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財產管理結果。 十管理員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管好學校財產,如有失職,致使校產受到損失者,必須嚴格追究責任,并根據情節輕重和財物損壞程度,賠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十一校舍維修、保養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內容。每年學校要對校舍進行多次全面檢查,校舍管理人員應根據檢查情況,向學校領導提出維修意見,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批準后進行維修。要嚴格把好維修質量關、造價關等,經
教育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精選篇7)
學校的一切財產是國家和人民的公共財產,全體教職工,學生都應自覺愛護和妥善管理,為了延長財產的使用周期,提高使用率,不使學校財產遭到不應有的損失,更好地為教學和師生服務。特制訂以下制度:
一、各校區總務處是財產管理的主要部門,負責統一收發、調配、登記入帳,保管和核對等工作,全體師生必須協同做好此項工作。
二、財產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保管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三、財產使用實行分室管理,落實保管使用責任制,各校區每學年進行一次清點、維修和報廢。校產維修、報廢要經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主管校長批準,并要辦好報廢手續,填好清單。
四、借用公物及領取有關教學用品,必須有出借手續,任何人都不準私自拿用公共財產。
五、歸還物品(器材)時要驗收,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規章辦事。
六、貴重儀器的購置和出借,必須經校領導批準。
七、愛護公共財物,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八、節約水電,放學下班要關好電源,發現浪費現象要予以批評教育。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規定(精選篇8)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柜、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閱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后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后,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后勤的校長同意后,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并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鑒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后,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后勤的校長批準后,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后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毀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用于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準。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衛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衛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準。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系自動轉為租賃關系,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后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床柜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五、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