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制度(精選篇1)
1、為保證全校教職員工因公出差的實際需要,進一步規范差旅費開支的項目及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職員工應充分利用現代通訊網絡技術辦理外地公務,盡量控制公務出差,縮短出差時間,減少出差次數。確需因公務出差須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報校長批準,否則,不報銷差旅費。
3、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憑票據實報銷,住宿費限額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包干使用”的辦法報銷。
4、住宿費報銷辦法
①住宿費限額控制標準:直轄市、省會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縣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況需要突破標準的'須經校長批準,然后據實報銷。
②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③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④學校委派外出學習、培訓人員的住宿費以學習、培訓舉辦單位出示的發票為準報銷,但不得超出第4條第①款的規定,若舉辦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按第4條③款執行。
5、交通費報銷辦法
①出差人員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車)的交通費據實報銷。出差人員未經校長批準一律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頭等艙,也不得租用出租車。
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直轄市、省會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縣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參加會議和被學校委派學習培訓的人員在會期和學習培訓期間不報市內交通費。
④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市內交通費。
⑤乘坐火車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臥座位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10%計發個人補助費。乘坐硬座按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30%計發個人補助費。
⑥經批準乘坐飛機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價據實報銷。
6、出差人員的伙食費補助辦法
①縣城外出差伙食補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會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經學校研究,校長同意參加各種短期學習的培訓人員,不分區域,學習期間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8元。
③小專業學生外出培訓和學生實習就業的帶隊駐點教師,往返培訓點和實習就業點的旅差費按學校旅差費標準報銷,駐點期間的各種補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駐點住宿由學校與培訓點和實習就業單位聯系解決。
7、出差人員通訊費補助辦法
①本市內出差不補通訊費,本市外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省外每天補助25元。
②參加各種短期學習和培訓的人員,除補助往返學習和培訓地點兩天的通訊費外,學習期間不補通訊費。
8、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用由個人自理,且不發繞道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通訊補助費。
9、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10、外出處理公務確需開支公關費用的,必須事前報校長批準,然后憑據在相關專項經費中報銷。
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制度(精選篇2)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出差員工的差旅費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當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員。
二、報銷標準
1、出差工資
按正常出勤工資計算,出差日期不計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無假日加班雙倍工資。
2、出差住宿費
(1)住宿費憑住宿發票,按實際自理住宿天數,按25元/天計算報銷,超標準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戶單位提供住宿的,無住宿補助。
3、交通費:
(1)乘坐火車,按硬臥(含硬臥)以下標準報銷。
(2)出租車不能報銷,各種保險費、茶座候車費不能保銷,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市內公交、長途汽車、輪船三等倉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費用,寫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據實報銷。
(4)乘飛機需事前申請,得到總經理許可方可報銷。
4、生活補助
客戶單位提供生活的,無生活補助。客戶單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補助。
5、電話補助:領隊按10元每天補助,普通施工人員按5元/天補助,當月有話費補助的,需提供話費發票。
6、出差補貼:領隊按40元/天補助,普通隊員按25元/天補助。
7、陪同賓客出差的人員,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費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隨同領導出差的員工,如果食宿方面已經由領導負責,均不再享受食宿補助。
8、行政、采購、辦公人員出差:按領隊標準報銷差旅費。
9、總經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費實報實銷,出差按100元/天補助。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所有報銷由返回日起10日內應報銷完畢,超過報銷期限,按所報金額10%罰款,如超過2個月未報銷的公司將不予再報銷。
2、出差人員如有上次預支費用未結清者,本次預支財務部不予辦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須征得客戶單位同意,由客戶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與客戶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還完畢后方可離開,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憑車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辦公室報到登記,將當次出差工作內容與現場情況如實上報辦公室,注銷出差。辦公室記錄人員作書面登記,并與客戶核實情況屬實后,在工程服務表上簽字。
5、嚴禁先休假再報到、先報賬再報到,對回公司不立即報到的員工,按曠工處理。
6、員工返回公司后,憑辦公室已經登記、客戶簽收的驗收單報銷差費。
7、整體報賬程序:施工單位簽收<工程服務驗收表>→辦公室登記簽字銷差、倉庫驗收入庫→財務室報賬
四、差旅費票據要求
1、報銷原始憑證以正式發票為準,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業務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
2、有往返車票以外的交通票據時,應列出行程詳單,填寫<票據清單>,對每一張交通票據做出說明。
3、發生零星采購,需取得正式發票,如遇有特殊情況只能收據代替的,應在收據上蓋供應單位公章和聯系電話號碼,以及開票人,以備核查。采購需要一人采購,一人驗收,在票據上同時簽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時,由報銷人負責帶回公司倉庫驗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務領隊人員出差,要求保持電話暢通,出差前應自己交足電話費,確保電話無故障。有電話停機、關機及其他不暢通情況,取消當日電話費補助,并按次罰款10元/次。
2、報銷應遵循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如有發現,取消報銷資格,并處以虛假報銷額兩倍罰款,直至辭退。
3、現場施工、售后、技術指導等現場服務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著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當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視同出勤,鄭州及其下轄縣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補助。
5、員工近地出差,應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況下,應當日往返,不得無故逗留,一經發現,取消其所有津貼。
6、出差的行程路線須符合近路與經濟原則,合理安排路線,不得繞行。違反規定的,其超出標準的金額,自行承擔,并扣減多行走天數已計列的費用,且多行走的天數按曠工處理。
7、出差期間,若發生招待費,須事先征得總經理允許。報銷時須單獨填報,要求寫明發生費用原因,被招待對象及其聯系電話和就餐金額。
8、出差途中,征得允許中途請假回家的員工,請假回家路費本人承擔,請假期間無差旅費。其他費用按正常出差報銷;未經允許中途回家的員工,當次出差往返路費全部由該員工本人承擔。
9、所有票據,由經手的員工本人報銷,他人不得代報。
10、出差期間,若需向客戶單位借領工具物品,必須填寫<物品支領單>,注明用途及結算方式,完工離開時,交接清理完畢方能離開。
11、出差途中,不得離開施工單位做私事探訪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總經理同意后請假方可離開,請假時間不計入差旅費計算日期。未經允許做私事,按曠工處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務出差人員,除客戶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經總經理允許,不得接受客戶單位請吃請喝,不得接受客戶單位禮物紅包、小費等一切饋贈。有違反者,給予收受物5倍罰款。
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制度(精選篇3)
第一章 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公司財務報銷行為,倡導一切以業務為重的指導思想,合理控制費用支出,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借款報銷程序
一、借款報銷的審批權限
1.公司人員出差費用及日常費用支出須經總經理簽字;
2.各部門所有報銷單據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三、借款流程
1.借款人員因公需要領用現金或支票時,應按規定填寫《借款單》,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現金。經總經理審核簽字。
2.借款人員執審批后的“借款單”到財務部,財務負責人根據公司的資金狀況確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經會計制單、審核,由出納按照批準金額予以支付;
四、借款管理規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員借款后必須及時報銷。差旅費借款必須在返回公司上班之日起3天內辦理報銷及還款手續。
2.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周轉金等,借款人員應及時報帳,除周轉金外其他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
3.各項借款金額超過5000元應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
五、報銷管理程序
1.借款銷賬時應以借款申請單為依據,據實報銷,超出申請單范圍使用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絕銷帳;借款人員在任務完成之后要及時報銷,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報銷時,報銷單上應注明所辦事由和用途,并附原始單據和發票,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財務部報賬;
3.會計人員對報銷憑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予以復核;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程序
一、費用標準:
直轄市
2.省會城市
3.縣級及以下
二、費用標準的補充說明
1.住宿費報銷時必須提供住宿發票,實際發生額未達到住宿標準金額,不予補償;超出住宿標準部分由員工自行承擔。
2.實際出差天數的計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發時間到返京時間為準,12:00以后出發(或12:00以前到達)以半天計,12:00以前出發(或12:00以后到達)以一天計。
3.伙食標準、交通費用標準實行包干制,依據實際出差天數結算,原則上采用額度內據實報銷形式,特殊情況無相關票據時可按標準領取補貼。
4.宴請客戶需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招待費,同時按比例(早餐20%、午餐或晚餐40%)扣減出差人當天的伙食補貼。
5.出差時由對方接待單位提供餐飲、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將不予報銷相關費用。
6.關于私事繞道的報銷規定:趁出差或調動工作之便,事先經公司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省親、辦事,所發生的車票,一律按直線距離報銷,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不發放繞道和在家期間的一切補助費;
7.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業務招待費經公司領導審批財務審核后報銷;
8.其他費用報銷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章 交通費、通訊費報銷程序
一、交通費報銷管理規定
(一)費用標準:
1.員工因公需要用車可根據公司相關規定申請公司派車,在沒有車的情況下經行政部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后可以乘坐出租車
2.市內因公公交車費應保存相應車票報銷。
(二)報銷辦法:
1、旅途中符合乘臥(從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而未乘坐臥鋪,特快按票價50%,其它列車票價60%予以補助。訂票費、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需寫書面匯報,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報銷。
2、對于自帶車輛人員,交通補助費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車辦事需經主管領導同意)。
3、乘坐的出租車費用不在報銷范圍之內,但下列情況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遠,沒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攜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須確保安全的;
(3)收、發貨物笨重,搬運困難或時間緊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執行特殊業務或夜間辦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況須請示部門主管同意后方可報銷。
2、通訊費報銷管理的規定
(1)為了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原則,員工的手機費用的報銷采用與崗位相關制,即依據不同崗位,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職位不同設定不同的報銷標準,員工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100元;銷售人員通訊費每人每月不得超過200元。
(2)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定報銷金額。
第五章 報銷辦法
1.本人填寫好報銷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由專人匯總統一交到財務部;
2.財務部按照規定核審后予以報銷。
第六章 附則
一、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三、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報銷流程圖
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制度(精選篇4)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形成規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后,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并向分管領導匯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審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報銷流程
整理原始憑證
(如發票、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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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報銷單
(院自制)→報銷單有:
差旅費報銷單、領款單、借款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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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簽字
實物: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收人三人簽字、構成固定資產的要經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登記、簽字。
圖書資料: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資料員、經辦人三人簽字
差旅: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兩人簽字
其他: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兩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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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處長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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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財務院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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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報銷
三、辦理報銷手續
任何經費的報銷必須由兩人以上簽字即經辦人、審批人(由分管院長審批)等,涉及到實物(如辦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資料、設備等)需三人簽字,即經辦人、驗收人和審批人。經辦人、驗收人需簽在發票后面,若發票較多,審批人可只在報銷單(匯總)上簽字。圖書資料費由圖書館負責人驗收登記。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實物報銷時需填制一式三聯的固定資產卡片,一聯交保管人,一聯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一聯交財務處。支出應嚴格控制,新增的臨時工工資要經院長會議研究決定。
四、原始憑證(如發票)的有關要求
1、《會計法》規定: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2、《會計法》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錯誤的,應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3、發票應當具有稅務監制章,出票單位公章,發票上的內容要真實、完整、填寫清楚。例如開票日期、購物名稱、單價、數量等,購貨單位及個人欄內,除出差住宿發票填寫個人姓名外,其余報銷發票均應寫“臺州科技職業學院”。購物名稱不要籠統填寫(“禮品”、“辦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樣);購物品較多,發票無法一一寫明,可附電腦小票或購物清單,清單應加蓋出票單位公章。
4、發票上的任何一欄內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錯誤,應要求開票部門重開或在發票上更正;更正過的發票應在更正處加蓋開票單位印章,發票大小寫金額應一致;金額有差錯,不得更改,必須重新開具發票。
五、差旅費報銷規定
1、出差要經批準。出差要事先填寫出差單,出差回來后憑出差單報銷差旅費。若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出差手續,事后及時補辦。凡省內因公出差三天以內由處室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院長審批即可,處室負責人出差由分管院長審批,院級領導由院長審批。三天以上的除了辦理上述手續后尚需院長審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經分管院長同意后由院長審批。任何人員因公出國需由黨委會研究同意。
2、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嚴格按照規定報銷,住宿費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臺州市三區內出差,院級領導有特殊情況可乘坐出租車,其他教職工一般情況乘坐公共汽車,確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出租車的,要事先征求分管院長同意后方可乘坐。臺州市三區內一般不報銷住宿費,如確需住宿的,限報/夜。若未留宿的人員,其往返車費按實報銷。
差旅費報銷的管理制度(精選篇5)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運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范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干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通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并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準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后奏
二、辦理程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審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審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后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后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后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準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并由公司領導簽署核準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序(原始單據注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審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干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__元/次。
6、售后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湖北京漢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__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