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1)
1、目的
為適應企業(yè)發(fā)展要求,充分發(fā)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yè)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huán)、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依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依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tài)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tài)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yè)和同區(qū)域有一定的競爭優(yōu)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tài)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qū)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yè)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jiān)、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guī)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guī)定制定的依據是依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qū)及行業(yè)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yè)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jiān)督、知識經驗、溝通、環(huán)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yè)發(fā)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公司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具體崗位與職級對應見下表:
5.2A、B、C崗位層級分別為八個級差(A1、A2、……A8),D、E崗位層級分為六個級差。具體薪級見:附件《職級薪級表》。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yè)務提成+其它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依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yè)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yè)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guī)定》。
6.4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若公司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各類補貼:
6.5.1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xié)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工齡、出差補貼等。
6.6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guī)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業(yè)務提成:公司相關業(yè)務人員享受業(yè)務提成,按公司業(yè)務提成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8.1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依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yè)及地區(qū)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薪酬委員會依據經營狀況決定。
8.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依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8.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fā)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zhí)行。
9、薪酬的支付
9.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zhí)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tǒng)一按國家規(guī)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__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fā)放
9.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xié)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以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9.3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D、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fā)放工資。
F、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zhí)行。
10、薪酬保密
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qū)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guī)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2)
1、目的
1.1規(guī)范和完善薪資管理,最大限度地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體現“注重績效、獎勤罰懶;鼓勵創(chuàng)造,增創(chuàng)效益”激勵分配原則,建立與市場經濟、現代企業(yè)制度和公司發(fā)展戰(zhàn)略相適應薪酬體系,公司績效考核制度范本。
1.2結合本地區(qū)、行業(yè)實際情況,在公司支付能力范圍內設計各崗位工資、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合理結構,使其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激勵性。
1.3以員工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勞動技能、勞動態(tài)度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已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理級(含)以下員工。
3、工資模式
薪酬構成(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福利
(1)基礎工資為參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資標準。
(2)崗位工資是根據員工所在崗位責任大小,技術、智力要求高低,勞動強度大小和勞動條件好壞來確定工資。
(3)績效工資是根據公司月度對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目標、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4)福利包括住房公積金、中夜班補貼、資歷補貼、防暑降溫補貼、加班補貼等;各類補貼標準詳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層級及薪點
4.1根據部門職責,將公司所有部門薪酬系統(tǒng)分為兩類(一類部門和二類部門),一類部門與二類部門總體相差20%。
4.2根據部門類別及崗位編制,將每類部門所有崗位分為6個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級以下崗位包含7個薪點,經理級崗位包含5個薪點。每一系列相鄰薪點差距約為8.5%。每一系列重疊薪點崗位1~3個不等。
4.3根據員工所在崗位確定薪酬系列,依據員工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作業(yè)績、承擔職責及崗位對公司經營目標影響程度等諸多因素,確定員工個人薪酬薪點,管理制度《公司績效考核制度范本》。每個薪點值含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月績效工資三部分。
4.4新入職試用期內員工,其薪酬按所在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80%發(fā)放。
4.5新入職應屆中專生、大學生見習期為一年,期間薪資級別分別為:中專生為2.6.4級;大專生為2.6.5級;本科生為2.5.3級;碩士生為2.5.6級;博士為2.4.7級;見習期滿后根據個人工作能力及崗位性質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資級別。
4.6薪資級別及對應薪點值
5、年度績效獎金
5.1年度績效獎金與公司整體經營效益、部門業(yè)績及個人績效三項考核指標掛鉤。年終獎勵計發(fā)次數和具體發(fā)放標準由公司領導班子討論決定,時間為下一年年初。
5.2在總公司范圍內調動員工,依調動前后工作月數,按實際出勤時間和工作業(yè)績考核結果計發(fā);非總公司范圍內調動人員不計發(fā)年終獎勵。
5.3休產假、病假人員按實際出勤月數計發(fā)。
5.4整年度之內請事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累計請病假四個月(含四個月)以上,不計發(fā)年終獎勵。
5.5員工績效獎金計算按《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執(zhí)行。
6、實習期、試用期內員工及臨時聘用人員不發(fā)績效獎金。
7、職位晉升與薪酬調整。
轉正定級后員工薪酬調整,分為正常年度調薪、異動調薪和特別調薪三種。薪酬調整時,只考慮績效結果和能力表現,不考慮學歷,工齡,性別等因素。薪酬調整結果應在調整確認后第二個月體現。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3)
一、為達到勞資兼顧,互利互惠,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則制定本制度:
1、正確處理好企業(yè)與員工之間的物質利益關系,調動員工積極性、創(chuàng)造性,推動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崗位責任,在對員工能力及業(yè)績進行考評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薪酬。
2、謀求穩(wěn)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對公司的優(yōu)秀骨干人才在薪資合理分配的基礎上予以特殊考慮,以建立穩(wěn)定、長期合作的勞資關系。
3、員工薪資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績效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二、薪酬體制
1、薪資標準確定:公司依照崗位的重要程度、責任大小、難度高低等因素確定個崗位薪資標準。
2、年薪制:由總經理確定年薪標準(一般一年確定一次)。
(1)薪制對象:公司聘任的高層管理人員,相關的高級技術、業(yè)務人員和特殊崗位人員。
(2)年薪標準: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業(yè)績、能力、責任等因素確定,享受年薪制的員工薪資由工資總額的30%作為績效工資,其余70%按月平均發(fā)放,年終根據工作完成情況核算績效工資發(fā)放額(以年終考勤、獎懲、績效考核等依據)。
3、月薪制:享受月薪制的員工由所在部門領導確定并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總經理審批。
(1)月薪制對象:除實行年薪制工資以外的固定在編員工。
(2)月薪標準:根據員工能力、崗位重要程度、難度確定,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日工資制:臨時雇用的施工工人。日工資制工人不屬于公司固定員工,其工資標準由工程部擬定,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5、公司固定員工分類:
(1)高層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中層管理人員:部門經理、項目經理
(3)專業(yè)技術人員:造價師、設計師、工程師、預算員、繪圖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資料員、會計、出納等
(4)業(yè)務人員:市場開發(fā)人員、采購員
(5)行政后勤人員:文秘、倉管、保安、雜工、清潔工等
三、薪資結構:固定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組成。
1、基本工資:
(1)貫徹“因事設崗,因崗定薪”原則,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的性質、責任大小、難度高低、專業(yè)性、勞動強度等因素起草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標準,由總經理審批。
(2)每個員工的基本工資等級由所在部門經理確定,中層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等級由總經理確定。一人擔任多個職務的,按照所擔任最高職務確定基本工資等級。
(3)基本工資標準:
2、加班工資:因公司業(yè)務需要,目前公司未實行五天工作制,發(fā)生的加班公司根據不同崗位給予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發(fā)放標準:
3、年資津貼:(由總經理確定按實際年資計算或自本制度批準施行之日起計算年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給與相應年資津貼:員工50元/月,部門經理100元/月。
(2)年資津貼不得超過500元/月,超過者按500元/月計算。
(3)年資津貼調整:由直接上級填寫薪資調整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zhí)行。
4、獎金:
(1)全勤獎:為鼓勵員工敬業(yè)精神而設,每月無遲到(無在上班時間開始后到崗的情況)、早退、曠工、未請病事假、無遲到或缺席會議、無忘打卡補簽、領導安排的加班無不參加的情況,當月獎勵100元。
(2)績效工資:(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3)項目獎金:(詳見績效管理辦法)
(4)年終獎:由總經理根據企業(yè)當年效益及個人績效、貢獻程度評定,評定標準及獎金標準由總經理確定。 ①優(yōu)秀員工獎 ②優(yōu)秀管理人員獎
5、補貼:
(1)異地工作補貼:員工被派往外地工作的根據崗位以及工作地域給予200元至1000元補貼。具體標準由員工直接上級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薪資調整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執(zhí)行。
(2)其他補貼: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補貼種類、享受范圍和標準。
四、薪資的發(fā)放
根據公司薪資管理的具體情況,針對薪資管理的重要性、機密性和高度準確性,確保薪資發(fā)放的有效運作。
1、員工薪資采用月給制,薪資計算時間:每月1日至月末。
2、新進員工于報到之日起計薪,25號后到職者,當月薪資并于次月薪資發(fā)放。
3、試用期員工工作不滿5日離職的,不發(fā)給薪資。
4、試用期員工無獎金和補貼(試用期內派往異地項目部工作的除外)。
5、薪資審批辦法
(1)各部門員工每月的薪資,由財務部負責統(tǒng)計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2)薪資發(fā)放時間:每月工資于次月15日放,如遇節(jié)假日則提前發(fā)放。
(3)薪資發(fā)放方式:除零星工資以現金支付外,其他所有員工工資均以工資卡形式發(fā)放。
五、薪資調整
(一)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員工基本工資調整其直接上級提出,填寫《職位薪資調整表》報請總經理審批。
1、升職、降職
(1)員工提升為高層管理人員時,改為年薪制;
(2)員工提升為中層管理人員,其基本工資調整為與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高一級標準;
(3)中層管理人員降職留用時,基本工資調整到與其原基本工資額相近較低一級標準。 2、績效考核:
(1)員工連續(xù)5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A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2)全年月度考核超過8個月(含)被評為A等,且全年無被評為的D等和E等的,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3)月績效評為E等的,次月績效考核仍不能達到C等的,基本工資降低一級;一年內基本工資降低兩次的,予以辭退;基本工資已為最低級,月績效考核被評為不能勝任的,予以辭退。
(4)連續(xù)2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E等的,給予辭退;
(5)連續(xù)三個月績效考核被評為D等以下的予以辭退;
(6)全年超過6個月績效考核為D等或以下的,予以辭退。
3、評優(yōu):被評為年度優(yōu)秀員工、優(yōu)秀管理人員的,于獲獎勵次月起基本工資晉升一級。
4、違紀: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尚可不予辭退處理的,視情節(jié)降低基本工資級別(由所在部門提出降低工資級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執(zhí)行)。
(二)加班工資調整:員工升職或降職或崗位調動時由直接上級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三)緊急調薪:公司遇重大經營、財務等方面的問題,經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討論通過,總經理批準可緊急調薪,但調薪幅度不得超過30%。
六、工資查詢
發(fā)放工資時要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明細,若員工發(fā)現當月工資有誤,可向財務部查詢。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則
第二條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第三條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guī)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四條以公司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tài)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公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第五條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條適用范圍。
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下屬法人企業(yè)總經理;
3.董事、副總經理是否適用,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條工資模式。
公司經營者與其業(yè)績掛鉤,其工資與年經營利潤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經營利潤×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預發(fā),根據年基薪額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財務年度經營報表經審計后核算。
第八條實行年薪制職員須支付抵押金,若經營業(yè)績不良,則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條年薪制考核指標還可與資產增值幅度、技術進步、產品質量、環(huán)保、安全等指標掛鉤,進行綜合評價。
第十條年薪制須由董事會專門作出實施細則。
第四章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一條適用范圍。
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公司員工。
第十二條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公司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獎金+津貼
1.基礎工資。
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在工資總額中占%(如40%~50%)。
2.崗位工資。
(1)根據職務高低、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確定;
(2)公司崗位工資分為(如5類18級)的等級序列,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分別適用于公司高、中、初級公司員工,其在工資總額中占%(如20%~30%)。
3.工齡工資。
(1)按公司員工為企業(yè)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公司員工長期、穩(wěn)定地為企業(yè)工作;
(2)年功工資根據工齡長短,分段制定標準,區(qū)分社會工齡、公司工齡;
(3)年功工資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4.獎金(效益工資)。
(1)根據各部門工作任務、經營指標、公司員工職責履行狀況、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確立;
(2)績效考評由人事部統(tǒng)一進行,與經營利潤、銷售額、特殊業(yè)績、貢獻相聯(lián)系;
(3)獎金在工資總額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頂;
(4)獎金考核標準見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5)獎金通過隱密形式發(fā)放。
5.津貼。
(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工種津貼、住房津貼、夜班津貼、加班補貼等;
(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第十三條關于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1)公司崗位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
(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崗位工資標準。
2.公司員工崗位工資核定。
公司員工根據聘用的崗位和級別,核定崗位工資等級,初步確定崗位在同類崗位的下限一級,經1年考核,再調整等級;
3.公司員工崗位工資變更。
根據變崗變薪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工資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第十四條關于獎金。
1.獎金的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門公司員工的出勤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記錄;
(3)人事部依據匯總資料,測算考核出各部門公司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確定每個公司員工效益工資的計算數額;
(4)考核結果和獎金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發(fā)放獎金。
2.獎金的發(fā)放,與崗位工資一同或分開發(fā)放。
第十五條關于工齡工資。
1.公司員工1年內實際出勤不滿半年的,不計當年工齡,不計發(fā)當年工齡工資;
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第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
1.各類假期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3.公司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tǒng)計,計入工資總額;
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計入工資總額;
5.被公司聘為中、高級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工資可向上浮動1~2級;
6.在工作中表現杰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因故能晉升職務的,可提高其工資待遇,晉升崗位工資等級。
第五章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制
第十七條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公司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第十八條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九條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公司員工的工作業(yè)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fā)工資總額。
第二十條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公司每月支薪日為x日。
第二十二條公司派駐下屬企業(yè)人公司員工資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條公司短期借調人公司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即年底發(fā)雙月薪。
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精選篇5)
以薪資為杠桿激勵員工為公司創(chuàng)造更高的價值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特做規(guī)定如下:
第一條 基本原則
第1款 本公司的薪資分配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和效率優(yōu)先并兼顧公平的三個基本原則。
第2款 根據激勵、高效的原則,在薪資分配中要把職工的收入與其為公司創(chuàng)造的效益及工作業(yè)績掛鉤,實行浮動考核。
第3款 根據簡單、實用的原則,公司在建立平等競爭、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應的崗位職務系列基礎上,倡導實行崗位薪點薪資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需要的薪資分配辦法。
第二條 管理規(guī)則
第1款 根據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權一體化的原則,公司總部各類人員、各分公司、各事業(yè)部的經理、副經理以及其他由總公司直接聘任員工的薪資分配統(tǒng)一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并實行統(tǒng)一的崗位薪點薪資制。
第2款 各分公司、事業(yè)部聘任的人員薪資分配辦法由聘任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工作實際需要,自行確定。
第3款 總公司的年度實發(fā)薪資總額由董事會決定。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的指令對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與總公司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掛鉤,實行浮動管理。
第4款 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各事業(yè)部的薪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實行浮動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業(yè)部對所屬單位實行工效掛鉤考核管理。
第三條 薪資總額的管理
第1款 總公司的年度薪資總額計劃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總公司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管理。薪資總額及經濟指標的核定分別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和監(jiān)控部負責,由人力資源部匯總后于執(zhí)行年度前兩個月度內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董事會批準后發(fā)布實施。
第2款 公司總部及各分公司、事業(yè)部的薪資總額均要嚴格執(zhí)行總公司年度分解計劃。超工掛鉤指標支付薪資或未經公司總部批準在薪資總額外向員工個人發(fā)放錢物,均應視為越權行為,除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外,責任人還要受到經濟處罰。
第四條 薪資總額及效益指標基數的核定
第1款 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掛鉤基數以各單位實際發(fā)生薪資總額的匯總額為基礎加以調整確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標為稅后凈利潤。稅后凈利潤指標基數以公司下達給各二級單位的計劃指標為準。
第2款 各分公司、事業(yè)部的薪資總額基數在各單位實際執(zhí)行額度基礎上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監(jiān)控 部審核后略做調整。調整的依據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潤薪資率,即:當二級單位的利潤薪資率與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發(fā)生±5個百分占以上的差異時,就要對其進行調整。在調整工作中,要考慮該單位所在地區(qū)的年度薪資水平、該單位歷年創(chuàng)利情況及員工構成等因素。
第3款 全公司的薪資總額基數及公司總部、各分公司和事業(yè)部的薪資總額基數確定后報公司總經理審定,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fā)布實施。
第4款 經審核確定的各單位薪資總額基數一般不再調整。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要經總公司總經理審定,董事會批準,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修訂。
第五條 工效掛鉤的計算
第1款 職工薪資總額的增長必須以經濟效益有較大增長為前提條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資總額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業(yè)部的凈資產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單位的薪資總額。
第2款 在完成前款凈資產收益率基本指標基礎上,薪資總額與稅后凈利潤緊密掛鉤,上下浮動,上不封頂,下不保底。
第3款 核定各單位下年度薪資總額計劃指標的計算依據是各單位的利潤薪資率,即:所有分項基數的加權平均即為全公司的利潤薪資率。
已核定的利潤薪資率相對固定,當實現凈利潤指標增長或下降時,薪資總額指標相應自動調整。
第4款 稅后凈利潤指標的調整和完成情況以總公司監(jiān)控部門的核定為準。人力資源部提出薪資掛鉤決算方案,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5款 工效掛鉤實行半年預算、年終決算。在計劃執(zhí)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潤指標不能完成公司下達的進度計劃時,本單位要扣發(fā)所有人員的半年獎金;當稅后凈利潤比前一年下降時,除扣發(fā)獎金外,還要按其利潤薪資率調減其下半年的薪資總額。全公司的利潤指標下降或增速下降時,全公司所有員工都要調減薪資或扣發(fā)獎金。
第六條 薪資構成
第1款 本公司員工的薪資由以下三個單元構成:
1、基本薪資(崗位薪點資等);
2、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務車津貼;③住房津貼;
3、獎金。
第2款 薪資各單元考核結果相加為員工月實得薪資。
第3款 獎金為年中和年末根據半年和全年經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發(fā)放。
總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分公司、事業(yè)部的總經理及銷售人員不參加本單位員工的獎金分配,根據公司預先規(guī)定的經營銷售標準,實行經營者年薪制或經營目標責任制獎金制度,其獎懲兌現與本單位獎金分配同步實施。
第七條 基本薪資制度
第1款 崗位薪點薪資制本公司首選基本薪資制度。
員工的月實行基本薪資=本單位薪點值×本人薪資薪點×本期考核結果×職責系數
月考核系數為月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考核結果,職責系數取值8,另外。2對應的基本薪資根據年終工作結果決定是否兌現。
第2款 本單位薪點值是根據員工所在單位的薪資總額與本單位全體員工薪點之和計算出來的,即:
各單位薪點值變動情況要在實施前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3款 員工個人薪資薪點是根據員工個人的條件或工作業(yè)績決定的下列七個方面薪資薪點之和:
1、崗位職務薪點
崗位職務薪點根據員工所在工作崗位或所擔任的職務確定。
崗位職務發(fā)生變動,其崗位職務薪點從第二個月一日起調整。
2、學歷薪點
①為吸引高素質人才并鼓勵在職員工提高自己的素質,特設學歷薪點;
②學歷薪點以國家教育部正式承認學歷為準;
③學歷薪點從中專開始計算;
④學歷薪點從人力資源部正式認定之日開始享受;
⑤員工有義務向人力資源部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凡弄虛作假享受相應待遇,一經查實,即該追償,并給予相應處分。
3、崗位年功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只限于在本級別崗位最高薪點檔位上工作滿2年的員工。
增薪的標準是:
①年終工作業(yè)績考核優(yōu)秀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1%的薪點;
②年終工作業(yè)績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的薪點;
③年終工作業(yè)績考核稱職者,不增加薪點;
④年終工作業(yè)績考核不稱職者,可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3%的薪點;
⑤凡因本人責任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除給予相應處分和賠償經濟損失外,還要從處罰之日起增加相當本崗位現檔位級差-5%至-3%的薪點。
崗位年功薪點從滿崗2年起實施,至調整到高級別崗位為止。調整到高級崗位后,其原崗位薪點按有關規(guī)定正常調整,保留崗位年功薪點。
4、兼職薪點
兼職薪點是對在工作量滿崗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兼職工作的兼職報酬。標準是:
①兼任一個滿崗業(yè)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個小時以上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1%;
②兼任一個滿崗業(yè)務工作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時以下者,其兼職薪點為所兼崗位薪點中檔檔位標準的5%;
③一個員工從事兩個業(yè)務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經常占用非工作時間者,不享受兼職薪點;
④兼任黨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時間每周3小時以上者,兼職薪點為本崗位現檔位1個級并非的薪點;
⑤兼職薪點從兼職工作的第二個月起執(zhí)行。兼職工作結束,兼職薪點即行取消。
5、技能薪點
①為鼓勵員工的積極鉆研業(yè)務和提高專業(yè)技術水平,特設技能薪點。每個員工都可以根據本人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取得相應的技能薪點。
②技能薪點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請,以人力資源部考核或審查認定結果為準。
6、獎勵薪點
獎勵薪點有分配權的業(yè)務領導對所屬員工工作表現的臨時性獎勵。
(1)獎勵范圍包括:
①非兼職工作無報酬的加班或兼職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現優(yōu)異;
③對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貢獻;
④在社會生活中,見義勇為等高素質行為,為公司贏得了社會聲譽;
⑤其他需要表彰獎勵的行為。
(2)獎勵幅度從一個本檔位級差的薪點至一個本崗位滿崗薪點。一般不應獎勵過多而造成管理單位的薪點值下降。
(3)獎勵期限分別為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十二個月4種。期滿,獎勵自行結束。
7、特聘薪點
特聘薪點是對社會熱門人才、高新技術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經營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類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補償。
(1)補償幅度為該員工應聘崗位全部薪酬與當期此類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差額。
(2)特聘薪點的決定權屬有聘雇權的單位主管。
第八條 崗位工作津貼
第1款 崗位工作津貼包括:①崗位職務津貼;②公車使用津貼;③工齡津貼。
實行銷售包干提成薪資等承包薪資、計件包干薪資制的員工,其包干薪資中已包含了崗位職務津貼和公車使用津貼,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項津貼。
崗位工作津貼是薪資外對員工自費支付工作費用的補償,所以不與薪資一起發(fā)放,應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員工業(yè)務范圍、核定標準另行按月制表計發(fā)。
第2款 崗位職務津貼根據員工的業(yè)務工作范圍和等級按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fā),非因工未到崗工作均不發(fā)放崗位職務津貼,特殊情況由本單位主管審批。崗位職務津貼標準詳見附件4。
第3款 工齡津貼按照員工實際工齡每年增發(fā)一個薪點。
第九條 獎金
第1款 本公司每半年發(fā)放一次獎金。公司根據半年和年終業(yè)績報告對企業(yè)當期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2款 獎金兌現的前提標準是,凈資產收益率等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董事會的要求。凡未達到分解標準要求的單位一律不得發(fā)放獎金,除銷售人員外一般都不再補發(fā)。
第3款 獎金支付的標準:
1、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的經營管理人員和銷售人員按照事先約定的標準兌現獎懲;
2、其他員工的發(fā)放標準:個人本期月實得平均薪資額×加發(fā)月數
加發(fā)月數由各分配單位根據實際應分配獎金總額自行決定。
第4款 各單位應分配獎金總額根據本單位工效掛鉤預決算結果在應增資額中列支。
第十條 試用及新到崗人員的薪資待遇
第1款 公司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薪資標準按本崗位本檔位薪資標準的7%執(zhí)行。
第2款 新到崗人員薪資標準從本級別崗位最低檔位執(zhí)行,滿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晉升一個檔位,至滿崗為止。同級別轉崗執(zhí)行原崗位新薪資標準。滿崗2后沒有晉級晉崗的,可依照本規(guī)定第七條第3款的有關規(guī)定增加崗位年功薪資。
第十一條 特殊情況下的薪資計發(fā)
第1款 加班薪資
1、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加班加點,可以依照其加班加點時間計發(fā)加班薪資。
非直接生產經營技術服務辦員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工時工作制,每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不扣發(fā)薪資,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點一般也不計發(fā)加班薪資。在節(jié)假日加班,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可以按照同一標準計發(fā)加班薪資。但應盡量先給予休息補償。
2、加班薪資的計算標準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資為本人小時薪資的15%;休息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2%;節(jié)假日加班薪資為本日薪資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資制,所以加班薪資也按薪點計算,統(tǒng)一到月薪資中計發(fā)。
第2款 公司安排員工參加社會活動或經有薪資支付權的領導批準參加的各類社會活動應視為正常到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崗工作的薪資待遇。
第3款 員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規(guī)定的年休假、探親假、喪假期間,不扣發(fā)本人薪資。但不得因個人休假影響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 員工請病事假,依據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規(guī)定標準各發(fā)薪資。
第十二條 薪資支付
第1款 支付時間
本公司執(zhí)行下發(fā)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yè)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fā)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qū)的特殊情況適當調整發(fā)薪時間。并及時發(fā)薪時間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2款 支付形式
總公司執(zhí)行下發(fā)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據上月的工作業(yè)績考核結果向員工支付上月的薪資。各獨立發(fā)薪單位可根據本地區(qū)的特殊情況逐步向銀行代發(fā)薪資的形式過渡。
第3款 支付責任
1、薪資要支付給員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員工、本人親屬以及持有員工本人委托書的其他有關人員。
2、公司為每個員工設立獨立的薪資支付清單。薪資領取人要在薪資清單上簽章。薪資支付清單每年一張,長期保存。
3、薪資計發(fā)人員及其他各類公司員工均不得隨意打聽、傳播別人的薪資收入情況,更不得以此要挾公司為其加薪。違者,按嚴重違章違紀處罰。
第4款 代扣繳責任
1、各獨立薪資支付單位都有義務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法定薪資代扣繳行為。
2、因員工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的,可以在本人月薪總額2%范圍內扣繳。
第5款 最低薪資標準
1、在員工正常到崗并完成本職工作提前下,月薪資支付總額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薪資標準。
2、如發(fā)生非員工個人原因一個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證支付給員工不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代生活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