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精選篇1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精選篇2
安全教育是旅行社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提高旅行社員工安全素質,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保護游客與導游人員安全,特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一、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學習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旅行社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2)安全知識技能培訓:以提高員工安全素質為目標,以提高操作技能,防止事故的發生,規范事故的處理為主要內容。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定期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各部門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在安全培訓方面,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現場具體示范操作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三、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上崗安全教育。
對新進旅行社的人員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安全教育由辦公室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
(3)旅行社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程序和方法,典型事故案例。
(5)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
2、總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總經理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每年必須參加市、縣(市、區)組織的安全工作會議與培訓活動,必須組織開展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培訓教育活動,并參加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3、各部門經理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經理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
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員工、嚴重違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4、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只有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2)變換崗位或離崗后上崗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各個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200元罰款,并處其所在部門500元罰款。
(4)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每人/次處100元罰款。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精選篇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酒店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酒店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酒店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董事長負責制,各部門經理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酒店成立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酒店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酒店生產部門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酒店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及酒店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酒店行政第一把手是本酒店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分管生產的部門經理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企業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部門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領導貫徹執行勞動
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酒店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
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五、電信線路
第十八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九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一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二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二十三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
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二十五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六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七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二十九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九、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三十二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
十、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三十四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三十六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十七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責任人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三十九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一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二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酒店領導。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
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四十三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精選篇4
第一條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隊伍整體素質,規范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以下稱: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行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施工安全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監督執法人員”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從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工作人員。監督執法人員應當擁有當地人民政府頒發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經當地人民政府注冊的行政執法證,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執法專業知識。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培訓是指以提高“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為目的進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安全專業技術的培訓。
第四條培訓分為資格培訓、年度培訓、不定期培訓三種。
資格培訓,包括行政執法資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監督專業知識培訓。“監督執法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任職。
年度培訓,包括“監督執法人員”補充更新專業知識、法律法規的再教育。年度培訓成績作為年度考核和繼續教育的重要內容。“監督執法人員”,必須經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繼續在崗任職。
不定期培訓,根據國家和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和在崗“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需要,實施的針對性較強的法規和專業知識,以及安全生產形勢教育等的培訓。培訓可作為繼續教育的內容。
第五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類負責的原則。建寧縣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執法人員的資格培訓考核工作,由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統一安排實施。
第六條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學和集中培訓、統一考核相結合的形式。
第七條監督執法人員必須認真參加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安全生產培訓管理制度精選篇5
安全生產教育是企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實現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科學化最重要的基礎工作。為不斷提高公司管理人員和廣大員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識,增強搞好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三級安全教育
凡新招(聘)、見習期大中專畢業生、實習生、到生產班組勞動的管理員以及臨時務工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者,方可領用勞動防護用品進入生產作業現場。
公司級安全教育
(1)新工到達分配項目后,由安全員陪同到安全生產管理部領取“三級安全教育卡”及試卷,安全生產管理部專職安全員負責開展公司級安全教育。
(2)教育內容:
公司安全生產總則;●有關安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公司區域內特殊、危險部位及安全規定;●公司內歷年典型的工傷事故案列。
(3)時間:兩天
部門級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門在新員工調入本部門時,由主管安全領導負責開展安全教育。
(2)教育內容:
公司各部門生產產品(工作)特點及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公司各部門危險作業場所和危險源及應注意的事項;
公司各部門歷年發生的工傷事故案例。
(3)時間:一天
班組級安全教育
(1)新調入人員進入部門班組后,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開展班組級安全教育。
(2)教育內容:
班組工作性質及職責范圍;●設備、設施的性質及安全裝置;
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及規章制度;●正確保管、使用勞動防護。
(3)時間:半天
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根據安全生產管理部下發的“三級安全教育卡”經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員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項內容填寫,并簽字加蓋本部門公章后,交安全生產管理部存檔備案。經安全生產管理部確認新員工符合上崗資格后,開據單據(調令)通知供應部門發放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
班組長教育
1、班組是企業的細胞,是公司管理和員工從事生產勞動的基本單位,做好班組安全生產管理,是公司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保障。
2、班組長必須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安全教育負責。
3、凡公司內各項目班組長,必須參加由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管理部、工會組織的分批輪訓教育,班組教育應每二年進行一次。
4、公司各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生產、管理工作的特點,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班組長培訓。
5、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
班組安全生產管理;
班組堅持“五同時”和“三不放過”的原則;
班組如何處理、分析工傷事故。
6、教育時間:八小時
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訓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在生產過程擔負著特殊的任務,它具有技術性強、危險性大、不安全因素多、發生事故影響面廣的特點。因此,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經過嚴格的考試,合格后發證,持證才能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范圍:
電工(2)電、氣焊工(3)吊車工(4)廠內機動車輛(電瓶車、叉車)
(5)壓力容器操作工(6)剪、沖、壓工(7)電梯工
3、凡要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須由公司各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安全生產管理部、人力資源部審批、衛生部門體檢合格后,方可進行相關工種的安全培訓與實習。特種作業學員在實習期內嚴禁獨立作業。
4、申請辦理特種作業學習證詳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與復審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
5、特種作業實習期限:
電工:二年
電、氣焊工:半年
吊車工:半年
廠內機動車輛:半年
壓力容器操作工:三個月
剪、沖、壓工:三個月
耐壓試驗工:三個月
電梯工:三個月
6、特種作業學員培訓、實習期滿后,必須經市、區級勞動安全部門考核合格后,持證才能上崗。
7、人力資源部應密切配合安全生產管理部開展有關特種作業人員內、外的培訓事宜。
8、持有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公司內部的專業性的復訓教育,復訓率必須達到100%。
9、復訓教育由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組織,參加復訓人員不得無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須由所在部門主管領導開據證明,到安全生產管理部補訓、補考。無故缺席不補課、補考者或補考不合格者,安全生產管理部有權取消本人特種作業上崗資格。
10、調入本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到安全生產管理部進行驗證、復訓,否則不準從事特種作業工作。
變換工種教育
1、公司內各單位的工種調換到工種平衡的相對穩定,是保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有利措施。因此,人事調動、工種變換必須由各單位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批、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進行變換工種教育。
2、變換工種人員自人力資源部簽署調令三日內,到安全生產管理部接受變換工種教育,未經教育進入新崗位者,單位主管領導及責任者按違章指揮與違章作業處罰。
3、變換工種教育步驟同“三級安全教育”程序相同。
4、同一般工種變更為特種作業工種,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特種作業培訓與復訓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
全員安全教育
1、全員安全教育是企業做好安全生產與勞動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廣大員工遵章守紀、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的重要環節。全員安全教育必須全員參加。
2、全員安全教育由人力資源部與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組織開展。
3、全員安全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法規、政策、方針及意義;
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保管;
安全技術知識;
工傷事故的緊急救護及自救措施;
工傷事故案例及教訓。
4、人力資源部負責全員安全教育考勤記錄與存檔工作,因故缺勤者安全生產管理部負責進行教育。
5、全員教育需經考核,不合格者必須經過二次培訓與補考,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公司管理層人員教育
1、加強公司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切實貫徹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保證全公司廣大員工樹立安全思想,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實現安全生產起到積極的作用。
2、公司管理人員必須接受由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管理部安排的安全培訓。
3、培訓內容:
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政策、方針及安全生產監察條例;
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職責及安全生產責任制;
工傷事故的分析、處理及“三不放過”的原則;
結合本公司事故隱患、事故案例開展安全意識與法制教育。
4、公司管理人員的培訓率要求100%,所有管理人員必須按時分批、分期參加培訓,無故不參加培訓或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管理崗位。
復工教育
1、凡長期脫離工作崗位,又回到原崗位之前,必須接受復工教育。
2、復工教育范圍:
(1)外出學習或外借半年以上人員;(2)產假半年以上人員;
(3)病休半年以上人員;(4)工傷痊愈的上崗人員。
3、復工人員的教育同三級安全教育程序相同,無復工手續,單位領導不得安排其工作,無復工手續上崗作業,一經發現視為違章作業論處。
四新教育
四新即: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
2、四新的投產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開展對員工進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關重要。
3、四新教育內容:
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及操作方法;
四新投產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危險區、有害物質散發部位以及預防方法、新的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新訂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內容和要求;
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要求。
安全衛生培訓的類別
新工人或轉崗員工的上崗培訓
(1)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比起已經工作了一段時間并了解作業場所的危害的人,出的事故要多一些。在上崗程序中,正式的安全衛生培訓應是其中的一部分。在工作條件發生了變化和或者加大了風險的情況,有關人員也應當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培訓在必要時,必須周期性地重復開展或者根據新情況的需要來進行。
(2)培訓也可以彩自學的方式,還可以使用先進的技術手段。
(3)新工人或轉崗人員上崗培訓的關鍵內容有:
組織新參加工作人員對單位全面的安全計劃、安全政策進行學習和討論。
培養安全哲學觀點,安全哲學認為:安全和生產以及單位的其他活動,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發生事故是有原因的,是可以預防的;事故預防是管理者的主要責任之一。每一個員工對其自身和其他人員的安全都有個人的責任。
地方、國家和單位的安全衛生規則或法規都要得到貫徹,破壞了規則及法規的人都可能受到某種形式的紀律處理。
部門主管及其他管理隊伍的成員在安全衛生方面的作用是,對于可能發生的問題采取行動和提出意見,并對工作中所出現的安全衛生方面的問題提供咨詢建議。
凡有必要時,穿戴個體防護用品不是個人的選擇或決定,它是一種勞動條件。
一旦發生工傷事故,不論情況如何輕微,工人都應該尋求急救或者醫療處理并立即向主管報告。
防火及緊急狀態的處置方法。
勞動保護知識、享受的權益和義務,應得到僉福利。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應該了解有關向工人及其代表進行安全與健康咨詢的安排。
作業培訓
在技能培訓中,應該包括對安全法規應用的解釋,部門的規則及方法,在需要使用個體防護用品的場所情況下,要對其使用進行演示,要提供所有必需的安全文件、如開工允許文件、安全手冊及化學品信息手冊等。同時,也要講述應急及撤離過程的實際應用。這種培訓可以由主管來完成,但是它應該是按規范認真地計劃和組織。
主管和經理培訓
對于各級主管和經理的培訓,保證他們了解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職責和貫徹公司的安全政策是必要的。由于管理的關系而造成的災難、事故和其他安全衛生問題,經過調查,主要表現在下面幾個方面:
(1)對安全系統無知,不知道自己工作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要求。
(2)未能或者未能恰當地執行職業安全衛生規則。
(3)未能檢查和糾正不安全、不衛生的條件。
(4)未能適當地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
(5)未能通過參與討論,提高安全衛生知識,動員工人并樹立榜樣。
光是靠管理者對職業安全衛生負責任并且檢查是不夠的,必須告訴他們具體的責任范圍和如何完成這些責任。在培訓主管、經理時,應包括的關鍵內容是:
單位的安全計劃和政策;
單位的法律框架工作和責任;
應用到作業場所具體的法律、法規;
安全檢查技術和要求;
事故的.起因及后果;
基本事故的預防技術;
紀律程序及應用;
對可能出現在工作場所危害的控制,包括機械安全、防火、材料處理、與工業相關的特種設備的危害、使用個體防護用品等。
動員雇員對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的目標認同和行動的方法。
高層經理也應了解這些信息,國為這些信息使他們能更好地全面理解下級的任務,有更好的是非標準,而就安全衛生的預防問題作出更好的時效方面的決策。
特殊專業技術培訓
(1)急救培訓
事故預防被證明是一個重要的因素,對于幫助事故中的傷員有明顯的好處。參加急救培訓的人員有更好的安全意識,而所發生的事故也少。
(2)駕駛培訓
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法律規定對特殊車輛的駕駛培訓的考核,有具體的要求。
(3)消防培訓
要進行全員包括新上崗人員的消防培訓,聽到火警警報時應如何行動。培訓中應包括:
在火險情況下,從建筑物中撤離的計劃,包括集合地點;
如何使用所提供的消防設施;
如何使用其他保護設備,包括消防水龍頭和其他防護系統,知道消防門必須清除周圍障礙;
知道如何報警;●作業場所禁煙規則;
進行清掃,知道可燃液體處理規則;
作業場所的特殊消防要求。
應該強調:消防培訓要進行實力和實況演練,以便在火險中有效地發揮作用。
(4)再培訓
根據實踐的效果或者時間間隔,甚至作業環境或引入了新的風險時,都要對在崗工人開展更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