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休假的規章制度
在當下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休假的規章制度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員工休假的規章制度(精選篇1)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托)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于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準后,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批后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通過部門經理簽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公司員工休假的規章制度(精選篇2)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經批準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經批準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糾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公司員工休假的規章制度(精選篇3)
1.目的
為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匯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注明部門、班組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后一天進行考勤,原始記錄匯總及考勤匯總表填寫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每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之內到班者為遲到,處以15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提前下班者為早退,處以十五元罰款,超過十五分鐘以曠工半日論處。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于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個人專用請假卡,按人事權限逐級審核,專用請假卡由考勤員保管,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加班加點考勤管理
4.1加班加點的條件
4.1.1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設備維修或公用設施等臨時發生故障,必須進行搶修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4其它特殊情況下,必須要求加班加點的。
4.1.5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屬工作范圍的事因沒能完成需要加班。均不作加班。
4.2加班加點的審批
4.2.1加班報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序。
4.2.2加班審批程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領班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準──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由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總經理核準。
4.2.3加班單的管理,每月2日由考勤員將部門上月加班單匯總報送總經辦。
4.3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準審批
4.3.1病假:
4.3.1.1員工病假需出具醫務室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后出具急診證明。
4.3.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后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3.2事假
4.3.2.1請假審批權限范圍
a)請事假在3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b)請事假在3天以上,5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準。
d)部門副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準。
4.3.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3.3婚假
4.3.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方可休假。
4.3.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3.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3.3.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婚假。
4.3.4妊娠
4.3.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3.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3.4.3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妊娠假.
4.3.5產假
4.3.5.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3.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工會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準后,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3.5.3對避孕失敗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3.5.4非合同員工不享受產假或護產假。
4.3.6喪假
4.3.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卡,交總經辦審核后,再由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
4.3.6.2非合同員工不享受喪假。
4.3.7工傷假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字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3.8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3.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核準,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方可。
4.3.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于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干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4考勤查詢: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到部門考勤員處查詢。
公司員工休假的規章制度(精選篇4)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公司員工休假的規章制度(精選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肅勞動紀律,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范圍及方式:與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所有在職及試用期員工,考勤方式為__。
第二章
管理部門、職能部門及職責
第三條
__部是員工考勤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在考勤管理系統內進行假期設置、流程設置等運行維護;
(二)負責對員工考勤進行統計、查詢,按相關規定實施獎懲;
(三)不定期檢查、監督公司各部門員工出勤情況和考勤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督促本部門員工按時出勤打卡、監督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時審批請假、出差、外勤申請。
第三章
工作時間及考勤
第五條
工作時間
上午:x:00—x:00
下午:x:00—x:00
第六條
公司考勤設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外勤等。
-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遲到: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
-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或工作地點);
-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為曠工:無故缺勤;無正當理由遲到30分鐘以上;無正當理由早退30分鐘以上;
請假: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調休等;
出差:因工作離開工作常駐地。
外勤:全天或不間斷在公司辦公常駐地以外的地方辦事。
第七條
遲到、早退、曠工
(一)遲到扣款規定:
(二)早退扣款規定:
(三)曠工扣款規定:
(四)下列情況均按曠工處理:
1.員工無正當理由缺勤、事先不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崗;
2.在公司范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在通知限定的時間內,無故逾期不報到的;
3.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的;
4.打架斗毆、酗酒等致傷造成無法上崗;
5.其他違規違紀行為造成缺勤的。
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考勤制度,拿走不謝
第四章
未出勤管理
第八條
員工未出勤,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員工外勤
員工于工作日未至公司而直接因工外出或工作時間內因公外出,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報批。未假外出,根據外出的時間按遲到或曠工計算。
(二)員工出差
須事前報批并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出差,出差仍需要按工作時間打外勤卡。
(三)員工請假
1、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須報部門主管審批。員工休病假兩天及以上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扣款標準為:扣款額=當月薪資÷21.75×請假天數×50%
(2)因患重大疾病(如癌癥)或非因工負傷的,需停工進行治療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同意后,根據患病員工的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24個月的醫療期。
病假(醫療期)
時間按規定累計計算: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在病假(醫療期)
期間不得到其他單位從事有收入的工作或自己開展營業性活動,一經查實,由公司責令其改正,并通知員工在3日內返回公司工作,員工如不按期返回公司工作的,視為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即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按國家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公司。
2、事假
1.員工有事不能出勤,須經部門主管同意;
2.事假按天數考核扣減基礎薪酬和績效薪酬;
3.員工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規定天數的,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試用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試用期順延,累計超過(含)10天的,結束試用期。
3、婚假
1.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員工,享受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婚假3天,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享受x天婚假(根據各地標準實施)。
2.婚假含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3.婚假原則上一次使用完,特殊情況經部門主管同意后可最多分三次使用;
4.在加入公司后領證的,婚假須在1年內使用完;在加入公司前領證的,視為已經享受婚假待遇;
5.婚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計發,按婚假天數考核扣減績效薪酬;
6.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4、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或養父母、配偶的父母或養父母)死亡,給予喪假3天;
2.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2天左右的路程假;
3.喪假、路程假期間基礎薪酬正常發放,按請假天數扣減績效薪酬;途中產生的車船費等其他費用,由員工自理;
4.請假員工須申請并經部門主管審批。
5、產假、陪產假和計劃生育假
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休假,女員工生育享受x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x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x天;男員工陪護假x天。
2.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根據縣級以上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x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x天產假。
3.產假、陪產假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產假休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生育津貼核發到公司后,根據生育期間已發放的基礎薪酬和生育津貼之間的差額核發生育津貼,生育期間發放的薪酬數額大于生育津貼的不再進行補扣;男員工陪產假期間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
4.公司對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給予1小時的哺乳時間;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5.計生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6.申請產假、陪護假、計生假,均需提交申請并提交準生證附件,經部門主管批準。
7.未盡事宜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__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國家和地方有最新調整意見的,執行國家和地方最新規定。
(九)工傷假
1.員工因公負傷、因工致殘,被認定為工傷的,在停工留薪期內,計發基礎薪酬,不計發績效薪酬。
2.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縣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
3.其他未盡事宜按《工傷保險條例》和國家其他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