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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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篇1)
為加強預案的編制、修訂和管理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水平和處置潛力,按照應急體系建設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具體規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和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復與重建措施等資料。
二、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村應急預案、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等構成。
三、鄉總體應急預案由鄉人民政府編制并印發實施,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專項應急預案由各相關部門牽頭組織編制,報鄉人民政府同意,以鄉人民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報上級人民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村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重大活動應急預案由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基層組織編制并印發實施,報鄉人民政府備案。
四、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應急預案的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性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各村、企事業單位根據鄉人民政府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實際狀況,開展必要的應急預案演練。
五、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各村要加強對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工作,根據面臨的突發事件形勢,對啟動應急預案處置效果進行評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修訂意見,定期不定期開展應急預案修訂、完善工作,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應急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篇2)
一、目的
提高公司處置突發事件的'潛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及所屬各單位。
三、定義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司系統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應急是指針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為控制其規模、降低其損失而開展的救援和處置行動。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簡稱應急預案)是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降低突發事件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
四、管理職責
(一)公司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簡稱公司應急委)。
公司總經理任委員會主任,公司黨委書記任副主任,委員會成員由副總經理、紀委書記、工會主席、總師、總助、副總師及辦公室、計劃發展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技術部、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市場營銷部、發電集控中心、工程管理部、政策與法律部、審計與內控部、監察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門第一負責人組成。
(二)公司應急委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有關突發事件應急的法規和規定;
2.指揮、協調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和演練工作;
4.監督、管理應急體系的建設和運轉;
5.通報或發布預警、應急救援與處理的進展狀況;
6.決定進入緊急狀態;
7.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相關政府部門的關系。
(三)公司應急委下設辦公室,應急委辦公室掛靠安全與環境保護監督部門。主要職責為:
1.處理公司應急委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建立公司應急管理體系、機制;
3.組織制定《五凌電力有限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及主要的專項預案;
4.對公司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和備案;
5.組織開展危險源排查、安全檢查和應急救援演練。
(四)辦公室應急職責。
1.負責向政府及上級報告(匯報)應急工作狀況;
2.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修改和對外發布,理解公眾對突發事件狀況的咨詢;
3.負責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政府部門的關系;
4.負責公司公共安全、公司本部火災等突發事故的應急指揮和火災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組織制訂公司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5.組織公共安全事件處置及應急預案實施。
(五)計劃發展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重大環境事故應急處置協調。
(六)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生產技術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公司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指導各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重特大人身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發生時,負責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負責電力生產應急搶險隊伍的應急搶險調度;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事后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性質認定及職責人的處理;
5.應急狀態下特殊應急設備和其他物資的采購審批;
6.監督基層單位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物資準備工作。
(七)市場營銷部門應急職責。
1.在發生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時,指揮、協調煤炭供應中斷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2.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八)發電集控部門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
2.負責水電廠防汛防臺應急處置和調查;
3.負責緊急狀況下水電廠應急搶險調度。
(九)工程管理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工程建設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發生時,組建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事故應急工作;
3.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4.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應急物資的準備。
(十)財務股部門應急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狀態下保證應急資金的正常使用。
(十一)企管法律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
2.在發生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時,負責組建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3.保障公司本部在突發事件應急中通信的暢通。
(十二)人力資源部門應急職責。
1.負責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培訓工作;
2.落實應急管理或應急搶險工作中作出貢獻的人員獎勵以及過失人員的處罰;
3.負責傷亡員工的工傷鑒定、理賠,撫恤金落實。
(十三)監察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四)政治工作部門的應急職責。
1.參與公司系統的人身事故調查;
2.負責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和溝通協調;
3.會同公司以及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協助對傷亡員工家屬進行安撫、救助。
(十五)各電廠應急職責。
1.負責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培訓和演練;
2.負責電廠應急物資設備的配備、管理與維護,特殊狀況下,為相鄰電廠或其他電廠帶給必要的應急搶險物資設備;
3.應急事件發生時,負責本單位的應急搶險;
4.應急中向上級歸口部門報告應急工作狀況;
5.必要時或相鄰單位有請求,參與相鄰單位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六)工程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所管轄的搶險隊組建與一般險情搶險調度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并指導所屬搶險隊各項管理工作;
3.用心參與應急搶險工作。
(十七)力源公司應急職責。
1.負責應急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
2.負責應急駕駛人員的管理以及培訓,應急狀況下可隨時調用;
3.負責應急狀況下的特殊物資設備和其他材料的采購與供應;
4.必要時按照調令,參與公司內的應急搶險工作。
(十八)各單位參照公司本部的應急組織機構設置,成立各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設立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同時明確本單位各職能部門的應急職責。
(十九)公司本部和各單位務必針對所轄范圍內存在突發事件風險的現場,對現場應急工作進行細致分工和準備,在各現場按需要成立以下應急工作組:
1.應急搶險工作(含機動應急搶險)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
2.后勤保障、穩定生產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處理期間及后續一個時期的生產穩定和職工隊伍穩定工作。
3.綜合協調工作組:負責與公司應急指揮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聯系,協調、高度各類應急資源。
4.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受傷人員采取及時的現場急救,聯系醫療機構或急救中心,將傷員轉送醫院進行治療。
5.安全保衛組:負責建立突發事件現場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保障救援行動、物資運輸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
6.善后處理組: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扶、慰問和補償等工作。
7.事故調查組:組織或參與事件的調查、職責認定等工作。
(二十)公司本部24小時值班電話為公司應急值班電話(24小時值班電話設公司梯調室___)。公司值班人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有關領導匯報。
(二十一)所屬各單位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并把應急值班電話、應急委辦公室聯系人、聯系電話、應急委成員名單及常用通信聯系方式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預案
(一)公司系統的應急預案分為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預案三類。
(二)綜合預案針對的是公司或下屬單位的整體,是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共性方式、方法、原則的說明。綜合預案要從總體上闡述應急目標、應急原則、應急組織及職責、應急行動的整體思路等資料。
綜合預案在命名時稱為《__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公司務必制定1個公司級綜合預案,每個下屬單位務必制定1個本單位的綜合預案。
(三)專項預案針對的是較為典型的突發事件,例如設備事故、人身傷亡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等,一個專項預案所針對的突發事件一般會存在于多個生產現場的,同一個專項預案能夠對多個工作現場的應急起到指導作用。
(四)現場預案是針對特定的具體場所,對應急救援中的各個方面做出具體的安排而制定的應急預案,具有針對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司的各類型應急預案由相同要素構成,包括總則、單位概況、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和預案管理五個一級要素,每個一級要素包括若干二級要素。
1.總則的二級要素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與其他預案的關系、工作原則。
2.單位概況的二級要素包括應急資源概況、危險分析。
3.應急保障的二級要素包括機構與職責、物資與裝備、通信與信息、應急人員培訓、預案演練、員工教育、互相協議。
4.應急響應的二級要素包括接警與通知、指揮與控制、報告與公告、事態監測與評估、公共關系、應急人員安全、搶救、警戒與治安、人群疏散與安置、醫療與衛生、現場恢復、應急結束。
5.預案管理的二級要素包括備案、維護和更新、制定與解釋部門、實施時間。
(六)應急預案務必透過評審后方可發布使用,由各級應急委辦公室組織專家對管轄范圍內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七)當生產工藝、設備設施更新或組織機構調整時務必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開展突發事件演練后,相關部門根據發現的問題、不足,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六、應急隊伍建設
根據應急狀態以及搶險的需要,在堅持指揮靈便、反應迅速的總原則下,按照歸口負責、專業對口、就近聯動原則組建應急隊伍,成立公司、廠間、廠內三級應急搶險隊伍,分別參與公司層面應急搶險、電廠(籌建處)與電廠(籌建處)之間、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公司全體員工無條件參加應急搶險工作,鼓勵員工家屬作為義務志愿者參與應急工作。
(一)廠內應急搶險隊伍,由電廠和工程公司駐廠項目部人員組成,主要進行電廠內部的應急搶險工作,特殊狀況下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電廠的應急搶險工作。
(二)廠間應急搶險隊伍,由工程公司項目部人員以及相應電廠人員組成,主要參與所在電廠或相鄰電廠間的應急搶險工作,根據公司應急辦調度參與其他項目的應急搶險工作。
(三)公司本部應急搶險隊,由公司本部以及工程公司本部、力源公司本部等干部和員工組成,參與公司層面的應急搶險工作。
七、應急準備
(一)各類安全教育、安全培訓中務必包含突發事件應急方面的資料,使全體員工具備必要的應急知識和技能;對參與到現場應急的各類人員開展專項的培訓,經考試合格者方可參與現場應急。
(二)公司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公司下屬單位、各現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組合演練或單項演練。
(三)各單位、各部門務必按需要配合齊全的應急設備,建有完善的管理檔案并專人管理,及時維護更新。
(四)各類應急車輛要做好日常維護,保證處于可用狀態。突發事件應急中,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交通設備應優先滿足與應急有關的使用。
八、應急預警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公司或電廠發布的預警(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個性重大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結合本單位實際狀況,做出如下處置:
(一)藍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部門用心進行應急處置,廠內應急搶險隊隨時參與搶險,所屬項目部搶險隊員待命。
(二)黃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后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以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進入預警狀態。
(三)橙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后回到駐地參與搶險,休假人員停止休假,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專業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應在20分鐘內集合前往搶險,公司應急搶險隊其他隊員進入預警狀態。
(四)紅色預警處置
事故發生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專項預案,立即組織內部搶險隊進行搶險,所屬工程公司應急搶險隊接到通知后回到駐地參與搶險,廠間應急搶險隊、公司應急搶險隊相關隊員、公司應急交通車輛根據調令立即前往搶險,公司所有人員停止休假進入預警狀態,并做好隨時出發的一切準備,接到搶險調度命令后,應立即集合出發。
九、應急響應
(一)公司的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響應(下屬單位部門級)、Ⅲ級響應(下屬單位)、Ⅱ級響應(公司級)和Ⅰ級響應(公司級以及集團公司級)。
(二)Ⅳ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
1.事故已經或預期造成重傷1人及以上,或造成輕傷10人及以上;
2.設備故障已經為一類障礙者,或預期發生一般事故;
(三)Ⅲ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及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重傷事故、一般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較大事故;
3.火電煤炭總體庫存低于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于3天正常耗用量,預期電煤供應緊張形勢會很快緩解的。
(四)Ⅱ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
1.一次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事故、較大設備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重大事故;
3.火電運輸部門的問題而造成燃料供應異常,或煤炭總體庫存低于安全警戒線,或火電廠煤炭庫存低于3天正常耗用量,已經或預期對整個公司的安全生產、經濟運行造成較大的影響的。
(五)Ⅰ級響應是指公司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已經或預期到達下列情形,啟動現場處置方案或相應的應急預案,啟動公司相應的專項預案,申請啟動集團公司相應的預案。
1.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事故、重大設備事故、較大污染事故;
2.預期可能發生特大事故。
(六)公司的應急響應程序可分為接警、響應級別確定、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過程。
1.接警:應急指揮部門或應急值班部門接到突發事件報警時,做好突發事件狀況和聯系方式的記錄。
2.響應級別確定:應急指揮部門接到突發事件通報后,應立即根據突發事件的信息核實,依據響應級別的分級標準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并在公司信息平臺上發布相關信息。
3.應急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確定后,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所確定的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
4.救援行動:應急人員進入突發事件現場,用心開展人員救助、搶險等有關應急救援工作。當事態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上級應急機構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5.應急恢復:搶險行動結束后,進入應急恢復階段,包括現場清理、人員清點和撤離、受影響區域的連續監測等。
6.應急結束:由相應的應急指揮部門按照程序宣布應急結束。
(七)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Ⅰ、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立即向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和公司對應的主管部門報警;各單位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向突發事件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和主管部門報警;公司每個員工在發現緊急狀況時均有義務立即報警。報警時應說明以下資料:
1.突發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
2.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范圍、嚴重程度;
3.突發事件已經造成的影響和發展趨勢;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
5.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通信方式。
(八)發生到達公司Ⅳ級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場所的現場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突發事件單位的相關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級別的緊急狀況時,啟動公司級專項預案或綜合預案。
在未啟動應急預案時,突發事件現場人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應用心采取措施控制突發事件的發展,快速搶救受傷人員。
(九)突發事件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遵照“屬地為主”的原則,由突發事件單位的應急機構(部門)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指揮。
(十)發生到達公司Ⅳ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現場負責人務必在事件發生30分鐘內向突發事件單位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Ⅲ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突發事件單位相關部門務必在接到事件報告后30分鐘內向公司報告,由事故單位應急委辦公室向事故單位所在地政府部門報告;發生到達公司Ⅱ級應急響應級別的緊急狀況,公司相關部門向中電投集團公司報告,由公司應急委辦公室向政府部門報告。
各單位對突發事件要及時、如實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十一)突發事件信息的對外發布務必經過審核和批準,保證發布信息的統一性,避免出現矛盾信息。
公司各單位、各部門及員工未經授權不得理解新聞媒體的采訪、對外發布突發事件信息或發表對突發事件的評論。
(十二)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務必持續通信暢通,將現場應急搶險狀況及時傳遞到應急指揮部門,應急信息的傳遞與接收務必有專人負責。
(十三)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注意保護突發事件現場,為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帶給保障。
十、監督管理
(一)公司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部門和單位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各單位應急委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本單位各部門應急工作的開展狀況。
(二)監督、檢查的資料包括:
1.管理人員對事故應急工作的認識;
2.應急管理狀況;
3.應急預案的編制、更新狀況;
4.應急教育、培訓狀況;
5.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狀況。
(三)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擊貢獻的先進群眾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狀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對有關職責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十一、其他
本規定由公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應急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篇3)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鎮級領導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積極配合、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工作”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負責人是各單位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臨控、分級管理。
(三)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購進、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
三、組織領導
(一)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1、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3、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存在的重大問題。
4、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1、煤炭壩鎮食品安全日常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負責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3、匯總事故情況。
4、適時通報、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負責組織完成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日常工作。
(三)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主要任務是:
1、負責本部門責任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2、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后勤保障、信息上報、恢復生產秩序等工作。
3、檢查、督促各成員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定期進行演練。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在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向鎮食安辦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負責協調各村(社區)、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并負責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四)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1、警戒保衛組:由鎮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派出所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指導急救人員迅速展開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3、后勤保障組:由鎮食安辦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村(社區)負責,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其他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5、事故調查組:由公司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和評估
(一)事故報告
各村(社區)、部門單位要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責任區內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評估
鎮食品安全協調小組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村(社區)主任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三)事故通報
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省、市、縣等區域的相關部門通報情況,要求嚴加篩選監督。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織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
應急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篇4)
應急值守是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職責,為切實做好應急值守工作,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守人員要持續高度職責感和政治敏感性,認真履行應急值守職責,堅守崗位,遵守值班紀律。
二、應急值守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各類突發信息報告及時、處置及時,不得遲報、瞞報、漏報。
三、值守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傳真,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種信息,并做好值守記錄。包括來電來訪人姓名、住址、有效聯系方式、反映狀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四、值守人員要定時巡查有關重點要害部位、重要守護目標以及有關隱患源、可疑人物,確保安全。
五、值守人員要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動態信息。收到突發事件狀況信息后,要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帶班領導,并按要求及時書面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六、值守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記錄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記錄資料。
應急管理的規章制度(精選篇5)
為了有效預防和有序處置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維護食品市場秩序,保障食品市場消費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及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預防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認真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負責,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管理體制,及時有效地做好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三)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切實加強對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確保組織領導、工作任務、工作措施、工作責任、人員力量等落實到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方案,建立健全工作落實機制
(四)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同級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流通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制定和完善本地區工商系統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方案,并落實各自的職責和健全組織保障體系。
(五)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縣(區)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規定和事故級別設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上一級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指導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有效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六)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對食品安全應急方案進行演練。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積極構建食品安全隱患發現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七)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利用市場巡查、專項執法檢查、流通環節食品抽樣檢驗、12315行政執法網絡和相關部門情況通報、媒體報道等,及時了解各種食品安全信息,掌握食品市場動態情況。應當綜合分析利用各類信息,及時發現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苗頭。各相關職能機構應各負其責,互通情況。按照規定統一發布日常監管預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應急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八)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食品安全突發問題,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信息的溝通、反饋和報告,立即將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時抄報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并向突發問題波及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通報。
四、強化和創新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手段,切實做好物資和人員保障工作
(九)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加強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運用無線網絡執法平臺、移動查詢終端等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食品安全信息的聯網應用,有效開展網上預警防范和應急處置。逐步實現總局到基層工商所信息網絡五級貫通,并努力做到與同級相關行政部門的信息聯網,切實提高網絡信息互動效率,提高應對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十)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配備必要的處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設施、裝備、物資。應當加強檢查,確保執法車輛、通訊設備、檢測設備等相關物資設備隨時處于備用狀態。適時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系統檢查,確保一旦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夠及時有效妥善處置。
(十一)縣級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確值班電話,落實值班人員,堅持領導干部帶班,暢通通訊聯絡,及時有效受理和處置食品安全突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