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考勤規章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員工考勤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精選篇1)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后廚:上午(白班)9:00-13:30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下午16:30-20:30
客房前臺:(早班)8:00-18:00(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__年3月起施行。
企業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精選篇2)
一、總則。
為保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勞務派遣工、臨時工)。
三、工作時間。
(一)公司員工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每日實際工作時間為8小時。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周工作時間。
(二)作息時間、
1、其中老廠區作息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進駐新廠作息時間調整為:上午8:30-11:30,下午12:30-17:30,其中11:30—12:30為午飯及崗前休息時間、
2、根據季節變化或其他特殊情況上述作息時間可作相應調整,具體以人事行政部發布的專門通知為準。
(三)其中經理級(含)以上人員(以20__年6月10日后人力行政部發文統一任命為準)、銷售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可不參加日常考勤打卡,且根據本職崗位需要參照以上作息時間靈活安排和確定工作時間,因此不得申請任何加班工資。
(四)司機及其他特殊崗位人員在工作現場和在外執行公務時應服從工作的需要,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作息時間限制。
(五)員工的工作出勤時間有特別規定的(保安等),如每天工作時間為12小時的,公司可根據其工作性質靈活安排好調休時間。其計算出勤小時數以月為單位進行累計,由此產生加班時間參照公司統一標準計算加班工資。
(六)員工應按時上班,提倡適當提前到達工作崗位進行必要的工作準備。
(七)法定節假日,應根據公司工作需要,靈活安排休息和上班。
四、考勤方式。
1、公司采取以考勤機記錄數據為主,手工考勤記錄為鋪的辦法。
各部門負責按月提報本部門所屬員工手工考勤記錄數據,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照考勤機數據進行核查。如數據核查無誤,員工須在考勤數據中簽字確認,據此核發工資。
2、打卡次數:
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刷卡:
員工用“考勤卡”在考勤機上刷卡考勤,全體在職員工每人一卡。由人事行政部負責日常管理,數據采集、增補考勤卡。考勤卡須妥善保管,遺失補辦需繳納30元/次的工本費。
4、簽到:
對于沒有刷卡設備的辦公場所,公司采取“統一在指定地點登記簽到”辦法考勤,按規定的時間地點簽到。員工上、下班時必須本人親自簽名,不得代簽名,否則雙方均以違紀處罰。
5、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或簽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代打卡考勤或委托他人打卡考勤。一經發現,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罰款20 元/次,并通報批評。
6、員工原則上應先到公司報到后,方可外出公務,因意外或緊急事件無法按時上班者需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完善好出差手續,否則以遲到或曠工處理。
7、車間人員按公司淡季、旺季安排上班和調休時間,正常上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8、全體員工周六、周日到崗上班的,須照常打卡,由部門負責人安排調休,填寫《調休單》,報人事行政部抵減加班天數。
五、異常出勤規定。
(一)遲到。
1、晚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的,視為遲到。每月累計遲到(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遲到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遲到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明知遲到造成了曠工,仍不到崗上班或未按領導指示到崗上班的,當月績效考核工資下降為零。
(二)早退。
1、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提前5分鐘以上離崗的,視為早退。每月累計早退(10分鐘以內)不得超三次,反之從第四次起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2、早退15分鐘以上1小時(含1小時)以內,按照10元/次進行扣薪。
3、早退1小時以上3小時(含3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4、早退3小時以上的,按曠工一天處理。
(三)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或假已滿,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而不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2、無故曠工半天,扣一日薪金;無故曠工一天者,扣三日薪金。無故曠工連續三天或合同期內累計曠工七天者,給予開除處理。
3、因工作需要,員工不服從合理的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一律視為曠工。
(四)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按照事假結算工資。
(五)利用上班時間外出或者在崗做私事者,一經發現,按照20元/次進行扣薪。
(六)員工不能按時上班,須提前半小時通知部門負責人(科長/主任、部門經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七)未參加考勤打卡的處理:
1、因請假未打卡者,須提交相應的有效請假單據。
2、因外出辦事未打卡者,須提交部門負責人批準手續。
3、因其它原因未到公司打卡(除在辦公室已備案的請假、出差申請外)應在24小時內填寫《異常考勤申請單》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在簽字處簡要說明原因,沒有證明的視同曠工。
(八)人事行政部負責落實考勤工作,每月初公布一次上月考勤匯總數據。
六、請假管理規定。
請假類別:帶薪年假,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喪假八種類型。
(一)帶薪年假:
1、自20__年6月10日起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一年可享受2天的帶薪年假。
2、帶薪年假最長累計不得超15天。
3、凡休年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本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最終報總經理批準。
4、員工休年假須服從部門工作大局,由部本部門負責人靈活調控。任何員工在辦理年假手續前必須征得上級領導的簽字同意,否則視為曠工。
企業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精選篇3)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明紀律,使員工按時上下班,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 出勤:
① 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 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 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 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 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 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 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 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 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企業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精選篇4)
一、工作時間
1、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2、 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3、 公司每天行政部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負責領導,由其報至財務部,財務部據此核發全勤獎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4、 所有人中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5、 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至1小時到班者按曠工1小時論處;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超過15分鐘提前下班者按曠工半日論。
6、 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7、 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全勤獎。
8、 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
9、 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10、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辦手續者,須經負責人批準,凡過期或末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發全勤獎,并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11、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應在前一日下午5時前申請,經主管查實認可并核準后方為有效,一次不得超過5天。
2、 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時為曠工。
3、 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兩日內提出申請,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后準予補假。
4、 凡請事假當月累計4小時以內,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小時至8小時以內按一天計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 因病請假一天者,最遲應于請假的翌日提出申請,經主管簽核后將請假申請送交人事科登記。
2、 請病假一天內者免附醫師證明,但當月繼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者必須提供當日就醫的證明(必須為公立醫院,私立醫院無效)。
3、 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屆滿時因病情嚴重經公立或勞保醫院醫師診斷必須續療養者,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但以3個月為限,現住院者,以1年為限。
4、 當月請病假1天者,本薪照給, 4天以內者計扣半天工資,超過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資。
5、 不按上列規定請假者,均以曠工論。
四、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1-3天由主管核準。
2、4-6天由經理核準。
3、7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2、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并依規定填具請假單,由主管核準,轉交門衛,由門衛負責出入時間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備查。
3、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準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六、員工打卡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為使全體員工養成守時習慣、準時出勤,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于上下班時間打卡:
1。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規定如下:
上午:自8時至12時整。
下午:自14時至18時整。
加班:自18:30時至20:00時整
上述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各部門特殊情形進行調整,但每日實際上班時數不得少于8小時。
第三條 員工于上班時間后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于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第四條 上班遲到5分鐘以內打卡者,為第一類遲到;上班遲到超過5分鐘以后打卡者,為第二類遲到;凡一個月內,第一類遲到3次者,視同第二類遲到一次。凡一個月內第二類遲到三次者,視同曠職半天。
第五條 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時距應在30分鐘以上,否則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六條 員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同第二類遲到。
第七條 員工屬第一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并送呈有關部門主管,作為平時考核參考資料之一。
第八條 員工屬第二類遲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單位統計,除呈報有關部門主管外,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的1%,充為福利金。
第九條 員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于卡片上核準簽注外,視為早退,上項簽注必須于下次上
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主管簽注為限。
第十條 員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該月份薪金總額1%,充為福利金。
企業員工考勤規章制度(精選篇5)
考勤管理是企業事業單位對員工出勤進行考察管理的一種管理制度,包括是否遲到早退,有無曠工請假等。下面是一份餐廳考勤管理制度,供參考。
1、新進員工三天試崗合格后,可錄指紋,從第四天開時上下班必須打卡。
2、不遲到、不早退,遲到5分鐘以內可每個月有三次不計;三次以后5分鐘之內統一扣5元,遲到5至10分鐘以內扣10元;超過10分鐘并在一小時以內每分鐘1元;超過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3、按規定時間、次數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內一次都沒打卡,則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
4、若打卡時間顯示未遲到,但實際未按時參加例會、到崗工作,則視為遲到。
5、遲到者必須在換好工作服、并整理好儀容儀表可開始工作時找上級管理人員報告才算上班。
6、員工遲到時,管理人員必須如實記錄遲到時間,并在手工考勤本上標注清楚,若有隱瞞或不按實際遲到時間記錄考勤,管理人員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