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物資管理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倉庫物資管理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倉庫物資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1
1、負責公司采購定單的跟蹤;
2、負責公司采購部與營銷部銷售進度的協調;
3、負責產品質量的監督、檢驗;
5、負責與供貨廠商采購合同及協議的簽訂與實施;
6、按采購計劃及商品分配原則,編制商品采購分配表,實施采購,確保交期;
7、調查分析、總結采購商品的市場變化情況及行業規律;
8、及時協調解決采購商品客戶服務過程中所產生的供貨及質量問題
倉庫物資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2
1、各倉管人員應負責整理倉庫物品的出貨、儲存、保管、檢驗及帳務報表的登錄等工作。
2、倉庫物資實行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并按此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和部門的物品存倉。
4、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外,不準將倉庫物資試用試看。
5、除倉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嚴禁庫內會客及其他部門職工圍聚閑聊。
6、倉庫嚴禁煙火。配置的消防器材,倉管人員應會使用,并定期接受行政部的安全檢查和監督。
7、倉管人員對物品進、出倉,應當即辦理手續,不得事后補辦;應保證帳物相符,經常核對,并得隨時受單位主管或財務部稽核人員的抽點。
8、每月倉庫應盤點一次,檢查貨的實存、貨卡結存數、物資明細賬余額三者是否一致;每年年終,倉儲人員應會同財務部、采購部門共同辦理總盤存,并填具《盤存報告表》。
9、倉庫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應及時上報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克扣”的違約做法。
10、保管物資未經總經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借出;總成物資一律不準拆件零發,特殊情況應經總經理批準。
11、倉管人員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門窗、電源、水源是否關閉,以確保倉庫的安全。
12、實施電腦化后,《物資盤點表》由電腦制表,倉管員應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提高工作效率。
倉庫物資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3
(1)酒店庫存物資實行分倉管理,根據各部門管理職責不同,將倉庫分為總倉、餐具瓷器倉、工程維修用品倉、制服布草倉、部門酒水倉以及廢品倉。
(2)總倉由財務部管轄,餐具瓷器倉由餐飲部管事分部管理,工程維修用品倉由工程部管理,制服布草倉由管家部布草房管理,部門酒水倉由酒吧部管理。但各分倉必須接受財務部的指導監督,嚴格按倉庫管理程序操作。廢品倉由財務部管理。
(3)總倉設食品倉、酒水倉、貴重物品倉、文具印刷品倉、物料用品倉、清潔用品倉、五金百貨倉及危險物品倉。
(4)各倉庫設專人管理,由專人負責。倉庫主管負責總倉的全面管理工作及對倉庫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
(5)倉存物資必須經收貨部驗收后入倉,否則不得辦理入倉手續。倉管員應對自已管轄范圍內的物品負責。應根據驗收記錄對入倉物品進行核對,以保證入倉物品的數量和質量都合乎要求。
(6)入倉物資應分類擺放,不得隨便堆放。物資擺放不得靠墻、不得直接擺放在地面上。應遵循輕重物品不能混放、揮發性物品不能與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與用品混放的原則。
(7)發貨出倉應根據計劃進行,各部門至倉庫領貨必須憑部門主管簽批有效的領料單領取,并指定專人跟進,非專人領貨的倉管員有權拒絕發貨,對手續不全的領料單,倉管員應拒絕發貨。
(8)倉庫管理人員應遵循“先進先出”的發貨原則發貨,以防止因物資庫存時間過長而發生質變。
(9)嚴禁以白條領貨或抵充庫存。
(10)倉庫管理人員應根據管理要求及各類物資的發貨規定,該限量發貨的限量發貨,該以舊換新的以舊換新,并嚴格控制領貨數量。
(11)倉存物資應設卡登記管理,每種物品對應一張貨卡。登記物資的進、銷、存數量。并做到帳卡物相符。
(12)庫存物資應根據部門用量合理補倉,對用量不大或長時間不用的物資應要求用料部門自行申購,以免造成庫存積壓浪費。
(13)對即將過期或庫存時間過長的貨物,應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門跟進處理。對用料部門無法處理的,應知會采購部通知供應商退貨。對因貨物質量問題給酒店造成不良影響的,應要求供應商賠償。
(14)進出倉物品應及時進行帳務登記,做到日清月結,保證庫存物資帳實相符、帳帳相符。
(15)對庫存物資應定期進行盤點。盤點時應逐一點算,不得隨便估算,虛報瞞報,以保證庫存物資的準確與真實。發現庫存物資盈余、短缺、質變等情況的,應查明原因,及時匯報,按相關程序辦理報損及盈余手續后,進行帳務調整。
(16)倉庫應保持通風、干燥,倉存物資應經常檢查、經常翻動,以防止物資發生質變、蟲害或鼠害。
(17)倉庫管理人員應做好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應經常打掃、經常清洗,保證倉庫的整潔與干凈。
倉庫物資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4
為加強高速公路養護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保證施工作業安全與施工質量,提高機械設備的完好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其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距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嚴禁拆除監測、指示、儀表、報警及警示裝置。上述裝置的調試了維修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新機和大修后的機械設備注意做好機械走合期的使用保養,機械設備冬季使用,應按機械設備冬季使用保養的有關規定執行。
4、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獲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或駕駛執照,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機械設備,不準操作與操作證不相符的機械設備。
5、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將機械設備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機械作業區和操作室內,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6、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7、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的承載能力。確保機械設備安全通行。
8、機械設備在施工作業前,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做施工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與施工條件,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遵守安全規則。
9、機械設備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于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10、機械設備在夜間作業時,作業區內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11、機械設備應按《公路筑養護機械保修規程》的規定,按時進行保養,嚴禁機械設備帶病運轉或超負運轉。
1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工作前的檢查制度,工作中的觀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檢查保養制度。
13、操作人員應認真準確地填寫運轉記錄,交接班記錄或工作日記
14、機械設備在施工現場停放時,必須注意選擇好停放地點,關閉好駕駛室(操作室)。有駐車制動器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機時,要搭好掩木或石塊,夜間應有動專人看管。
15、機械設備在保養或修理時,要特別注意安全。禁止在機械設備運轉中冒險進行保養、修理、調整作業。各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電源開關處掛設“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并設專人負責監護。
16、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使的車輛、機械、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倉庫物資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5
1、庫房應設專人負責防火工作。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且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
3、物品入庫時應認真檢查是否留有火種,特別是對草包,紙包,布包物品需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另外存放,進行觀察。
4、庫房內的照明燈具及其線路應按照電力設計規范,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引進庫房內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禁止亂拉臨時線。
5、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交流電鐘和電視機等電器設備,不應當使用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6、每年要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的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維修。
7、儲存化學易燃,易爆物品的庫房,應根據物品的性質,安裝防爆,隔 離或密封式電器照明設備。
8、化學易燃物品庫不應設置在高層建筑內,獨立設置時,應留有足夠的防火間距,遠離人員密集場所和經常有明火的部位,并應根據防雷的要求裝置避雷設備。
9、各種物品應根據不同性質分庫,分區,分類儲存,不準將性質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并應在特殊物品的庫房門外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0、物品應按 "五距" 要求碼放:
a、頂距: 貨垛距頂50厘米;
b、燈距: 貨距燈50厘米;
c、墻距: 貨垛距墻50——80厘米;
d、柱距: 垛與柱子10——20厘米;
e、垛距: 貨與垛之間為100厘米,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1.5米。
11、易燃和可自燃物品應存放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庫房,并應有專人負責定時測溫。
12、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 積水的地方。
13、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和閃點在45攝氏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且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4、化學易燃物品在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其客器應當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5、在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庫房外,應設置明顯標志,在庫房附近,不準進行試驗、分裝、封焊、維修及動用明火。
1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移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17、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8、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負責撲救初起火 災。
19、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 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