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基本規章制度
優秀的規章制度通過合理的權利義務及責任的設置,可以使職工能預測到自己的行為和努力的后果,激勵其工作積極性。以下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關于合同管理基本規章制度,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合同管理基本規章制度【篇1】
現根據公司要求,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為搞好項目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提高項目的管理水平,使項目的成本管理水平走上一個新臺階,特制訂項目部合同管理制度,請項目各(科)室嚴格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實行招投標制度:
材料采購、勞務、分包等合同實行招投標制度,凡萬元以上的項目(含一萬元)須發出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由各專業技術部門負責根據圖紙、技術要求和供應時間共同起草,對于工程數量由技術和成本室共同核對簽認后,作為合同數量。由項目各專業技術、工程及材料聯合對材料供應商、勞務、分包單位進行考察,并寫出詳細的考察報告,根據考察報告,確定投標單位,投標文件收齊后,由項目工程、技術、材料、成本、經理等聯合組織開標,根據考察的結果和投標價格確定中標單位。
二、合同管理:
1、成本經理在項目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項目的合同管理工作。項目任何直接費用支出均應簽定正式合同,并按已經定出的原則做好成本分析工作。合同文件及相關資料原件由成本經理統一保管,具體執行人員可執有副本或復印件。
2、材料合同由材料室負責起草和管理,合同草稿實行各室傳閱、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應嚴格按照規定條:款執行。
3、勞務和分包合同由成本室負責起草,合同草稿實行各室傳閱、修改后定稿,定稿后的合同各室應嚴格按照規定條:款執行,對于合同外發生的工作和內容必須由用工和派工人在當天簽認,每月26日前由工程經理將當月各隊所有結算資料轉交成本室核算,當月不交或隔月上交者成本室不再予以結算。
4、項目經理組織責任人員對重要的合同文本進行學習,提高員工的合同意識。各業務主管人員以合同為日常管理的依據,加強對合同履行情況的追蹤,并及時做好記錄。各業務科室主管向成本經理提供分包單位和供應商的合同履行情況及相關證據。成本經理在進行工費、材料費等費用支出結算時一律以合同的履行情況為依據。
5、嚴禁后補合同。
三、變更洽商管理:
1、項目對甲方的洽商,必須先辦理完變更洽商,當天交一份給成本室備案,成本室根據變更洽商內容::編制工程概算或預算上報給甲方,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變更洽商內容的施工,否則不能進行變更洽商的施工。
2、對于勞務、分包和材料采購的技術交底應與變更洽商應嚴格區分開來,變更洽商應附有甲方簽認洽商的原始資料,方可進行調整合同價款,否則不能調整合同價款。技術交底只是作為工程施工的依據,而不能作為變更洽商和結帳的依據,凡以技術交底作為結算依據者,成本室一律不予認可。
合同管理基本規章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意義)為了規范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促進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在本公司工作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無論公司管理人員還是一般員工,所有員工必須熟悉了解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調整、穩定、和諧本公司的勞動關系。
第三條:(管理職責)公司勞動人事部門負責本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依據本制度辦理勞動合同的訂立、續訂、變更、解除、終止等手續;
3、加強勞動合同的基礎工作,實行動態管理,促進勞動合同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提供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第五條:(知情權)在締約過程中,員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與提供勞動有關的情況;公司在招用時,可以了解員工健康狀況、學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雙方應當如實說明。
第六條:(合同條:款)根據《勞動法》規定,本公司勞動合同具備以下必備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同時,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等其他條:款。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一至三年,根據不同崗位和任職資格協商確定,勞動合同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第八條:(試用期)本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兩個月為試用期,兩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三個月為試用期,三年期合同開始履行時前六個月為試用期。
第九條:(服務期)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保守秘密)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對負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員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有競爭的業務,對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內給予員工本人20%-40%的工資收入作為的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違約金)違反服務期和保守商業秘密的員工,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公司將以違約金的方式追究違約責任。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根據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價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遞減;違反保密約定的,違約金按事先約定金額承擔,但約定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條:(生效履行)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廢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如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第十四條:(合同中止)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由于法定或者約定的原因,公司和員工可在一定時間內相互不承擔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若合同中止期間,合同期滿的,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解除)
1、協商解除。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和員工雙方都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沒有必要時,無論誰先提出解除,只要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可解除,但員工一方主動提出,則不予經濟補償。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因員工過失(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規違紀)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解除。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試用期內或公司確有違規和未履行約定條:件時,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十七條:(合同順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應當對員工采取特殊保護期間(停工醫療期內、女工“三期”內),公司將不終止勞動合同,直至這些情形結束。
第四章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經濟補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公司對下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給
予經濟補償:
1、公司提出并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因公司的違規行為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3、員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員工在停工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轉產、搬遷、技術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協商一致變更,或者公司確需依法裁員的。
第十九條:(補償標準)
1、給付標準。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相當于本人一個月工資性收入的補償金,對于停工醫療期滿后仍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員工,另外給予本人六個月工資性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2、計算標準。計發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月工資性收入,按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
第二十條:(法律責任)因主觀上有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公司與員工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引起爭議的,依照勞動法的規定,通過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直至提起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條:(制度管理)在公司內部公開明示本管理制度,并進行宣傳教育,定期監督檢查。公司堅持以本制度來規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行為,保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操作實務)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書面手續辦理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變更、解除、終止:
1、訂立。公司自招用員工之日起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送政府勞動行政部門鑒證。勞動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2、解除。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明確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并送達本人。
3、續訂。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屆滿前三十
天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員工,經協商同意辦理續訂手續。
4、順延。勞動合同屆滿時,符合順延合同期限條: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長,公司可以延長勞動合同期。公司對順延勞動合同期限情況進行書面記載。
5、終止。勞動合同屆滿,公司、員工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將《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其本人,載明實施終止的時間。
第二十四條:(管理臺帳)公司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管理。
1、勞動合同基本情況臺帳(總帳);
2、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臺帳(個人明細帳);
3、員工培訓記錄臺帳(入職培訓,轉崗培訓、出資培訓);
4、員工出勤統計臺帳(工時、休假、加班等情況);
5、員工醫療期管理臺帳(醫療項目,停工醫療時間);
6、其他專項協議臺帳(如約定服務期、保守商業秘密的專項或補充協議)。
第二十五條:(其他)
1、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將及時予以修改。
2、所有員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確地實施本制度,以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和提高勞動生產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執行。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范本第二篇_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圖
合同管理基本規章制度【篇3】
1、合同類型。
涉及學校辦學行為的合同主要包括基建維修合同、采購或服務合同、聘任合同、合作辦學合同、租賃合同、外事合同等。
總務處為基建、采購、租賃等經濟合同管理部門,辦公室為聘任合同管理部門,教務處為合作辦學合同管理部門,外事處為外事合同管理部門。為規避辦學風險,學校拒絕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擔保、借貸合同,慎重簽訂投資、租賃、合作辦學合同。
2、簽訂合同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⑴有項目報告并經學校辦公會(校務會議)研究通過。
⑵有明確的政策法律授權或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⑶有經過授權的本校正式職工擔任項目負責人。
⑷有具體有效的管理措施。
⑸有專家或專業機構的論證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3、學校針對具體項目成立論證或審定專家小組,具體負責合同的評估論證工作。學校辦公會研究合同前必須通過專家組評估論證。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其構成為:
⑴學校相關部門業務負責人或專業教師。
⑵專職財務或審計人員。
⑶法律顧問(大型項目選用)。
⑷社會專業機構專家(大型項目選用,必須確保與本項目決策無關)。
⑸本校或上級紀檢人員。
4、合同管理部門負責按照《合同法》和相關政策履行合同管理職責,加強_工作,處理合同糾紛。凡涉及合同管理中的問題,合同管理部門都應及時向學校提交報告,依法及時處理。
5、學校每年對合同進行一次評估和清理。所有合同必須及時歸檔。合同歸檔時,除文本外,須附加會議記錄、審批材料、論證(評估)報告、執行日志等材料。對有問題的合同、到期的合同必須及時處理。
合同管理基本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企業行為的合法性,建立法律風險約束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律糾紛導致的各種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與其他有關規定,根據《某省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章程》并結合某省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及其子企業在投資、經營、管理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注重法律專業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確保企業行為的合法性,確保有關事項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完成。
第二章法務機構和崗位
第四條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應按照《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等法規的規定,明確負責企業法律事務的機構(下稱“法務機構”)和崗位(下稱“法務崗位”)。集團公司新設立的所屬企業應在設立后兩個月內制定本企業法務機構、法務崗位的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集團公司原有所屬企業應盡快按照本辦法有關要求完成本企業法務機構及法務崗位的設置工作,并報集團公司備案。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可設立以下兩種法務崗位:企業總法律顧問、企業法律顧問(統稱“企業法律顧問”)。上述法務崗位的從業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經過全國統一考試并取得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的;
(二)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律師職業資格證書的;
第五條 所屬企業應將企業法律顧問的考核、聘任工作列入企業人事管理工作的范圍。尚未設立法務機構的企業,必須設置專門的法務崗位并明確其歸口管理部門,該法務崗位人員在業務上具有相對獨立性,直接向企業分管領導匯報工作。
第六條 集團公司法務機構的工作職責為:
(一)依法對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依法維護集團公司的合法權益;
(二)參與集團公司對外投資、合作、重大生產經營活動的談判工作,參與和指導合同文件的草擬工作,負責對企業合同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
(三)及時收集、匯編與集團公司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草擬、落實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的規章制度;
(四)負責集團公司法律糾紛的預警工作;
(五)負責集團公司仲裁、訴訟活動的策劃、論證、實施工作;
(六)參與集團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七)負責集團公司內部法律顧問、外聘法律顧問(包括:常年法律顧問與專項事務法律顧問,下同)的管理工作;
(八)指導、檢查所屬企業的法律事務工作;參與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及其他員工法律業務培訓的組織、管理工作;
(九)負責集團公司其他法律事務的管理工作。
所屬企業應根據本條規定具體確定本企業法務機構的職責,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七條 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由綜合事務部負責,集團公司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業務發展需要完善法務機構和崗位的設置工作。同時采用多種形式就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重大的合同文件、企業行為、訴訟仲裁行為征詢法學專家的意見,進一步提高法律管理水平。
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法務機構及法務崗位人員應服從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就法務工作的統一管理。所屬企業應將法務機構、法務崗位的設置和編制方案和法務崗位人員的基本情況上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三章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審查
第八條 本辦法所述的合同文件包括以下形式的協議:
(一)股權性投資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起人協議、合資、合作合同、合作公司章程等);
(二)股權轉讓、企業重組、企業改制合同、章程;
(三)資產轉讓、處置、資產重組合同;
(四)融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貸合同、擔保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等);
(五)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征地拆遷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險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
(六)其他合同。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作為國有資產持有單位與行使國有資產監管職能的各種政府機構所簽署的協議、各種責任狀,不屬于本辦法所述的合同文件。
第九條 所屬企業簽署的合同文件,根據合同性質、涉及標的額和簽約企業規模的不同,分為報集團公司審核的合同文件、報集團公司備案的合同文件。
所屬企業擬簽署第八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合同文件,應在簽署前將合同草稿連同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常年法律顧問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一并上報集團公司審核,集團公司將在收齊有關資料后十個工作日作出批復。所屬企業在接到集團公司同意的批復意見后,方可正式簽署。按照集團公司《投資項目審批與管理辦法》的規定,所屬企業將有關合同文件與投資方案同時送審,合同文件的批復合并在投資方案的批復文件中。
所屬企業擬簽署第八條第(四)項規定的合同文件,若所涉及標的額占簽約企業上一會計年度末凈資產5%以上(包含本數)或500萬元以上的,簽約企業應依照上款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集團公司審核批準后方可簽署。
第十條 所屬企業簽署第八條第(四)項規定的且所涉及的標的額占簽約企業上一會計年度末凈資產5%以下(不含本數)的合同文件,或簽署第八條第(五)、(六)項規定的合同文件,無須事先上報集團公司審核批準,但在簽署前應進行合法性審核;在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常年法律顧問出具同意的法律意見書后方可簽署。合同文件簽署后應連同法律意見書歸檔,集團公司將不定期檢查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情況。
簽約企業應將屬于第八條第(一)、(二)、(三)、(四)項規定的合同文件在簽署后十個工作日內報集團公司備案。由集團公司兩家以上所屬企業共同簽署的合同文件,屬于股權性投資合同文件的,上報集團公司審核、備案的工作由股份較大的所屬企業負責,其他類型的合同文件,上報審核、備案的工作由上一年度期末凈資產較大的所屬企業負責。
第十一條 企業法律顧問、外聘法律顧問就合同文件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合同文件的基本情況,包括:簽約各方名稱、法定代表人、合同文件內容提要;
(二)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三)合同文件存在的瑕疵或法律風險分析;
(四)減少瑕疵或減低法律風險的建議和預防措施;
(五)合同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最終意見;
(六)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法律顧問的簽名;
(七)企業法律顧問或外聘法律顧問認為應當披露的其他內容。
合同管理基本規章制度【篇5】
辭舊迎新,轉眼間我們又迎來了新的一年,回顧我們彤鑫黑色農產品種植專業合作社在過去的一年里走過的農業生產經營之路,作為《遼陽市彤鑫黑色農產品種植專業合作社》的帶頭人,我深感欣慰的是:20_年里我們彤鑫黑色農產品種植專業合作社在上級主管部門的親切關懷下,在太子河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幫助下,合作社狠抓企業合同的管理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我們合作社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了合同檔案管理制度。因此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我們合作社所簽訂的合同無一例違約、違規、違法行為。無論是與農戶所簽訂的種植合同,還是與客商簽訂的產品銷售合同,我們都做到了“守合同重信用”,始終堅持“信譽第一、顧客至上”的經營原則,為我們的農民經濟合作組織增光添彩,收到了周邊農戶的好品和客商的贊譽,也為我們《彤鑫》合作社的今后發展奠定了良好的信譽基礎。 在20_年新的一年里,我們《彤鑫黑色農產品種植專業合作社的全體管理人員和廣大農民社員一致表示:決心在20_年新的一年里,繼續堅持走“重合同、守信用”的發展道路,在合同的管理工作上虛心向上級領導請教,認真、嚴謹、慎重的把好合同質量、信譽關,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授權委托制度,在合同的簽署上力爭合理的權衡合同雙方的利益,永遠做讓領導放心、讓群眾滿意的“守合同重信用”的名優名牌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