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教師考勤制度規(guī)定
為了嚴肅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保證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對教職工考勤做一些規(guī)定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小編給大家?guī)黻P于校園教師考勤制度規(guī)定,希望會對大家的工作與學習有所幫助。
校園教師考勤制度規(guī)定【篇1】
一、出勤點到制度
1、教師每周5天,每一天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校、離崗。
2、實行點到制,上、午時各點一次,上午(冬春季:7:50—11:50,夏秋季:7:30—11:40),午時(冬春季:13:50—16:40,夏秋季:14:50——17:50),值班、值日的教師點到見點到表的時間。晚于點到截止時間30分鐘內為遲到,30分或以上算請假或曠課,遲到每次扣5元。
3、教師未經(jīng)請假擅自離校,或有課不去上或中途離崗1節(jié)以上(含一節(jié))視為曠課,曠課1節(jié)扣10元,1天扣100元(考勤獎不夠到其他福利中扣除)
4、每周教師開會,開會缺席者,每次扣10元(學校安排的公假除外)。
5、長假、節(jié)日(含寒、暑假)教師必須按時來、離校。如果教師提前走或推遲來校的'每一天扣20元,考勤評分時還要根據(jù)考勤評分條款扣分(特殊情景除外,但要有相關的材料說明。)。
6、每學期事假3天以內(含3天)不扣出勤獎,此外超過1天扣50元,超過3天以上不得本月出勤獎。
7、請假1天向校長報告,請假3天及以上向校長報告,事假和一般病假教師自行安排代課,教室空堂以曠課處理。特殊假學校安排代課。
8、特殊假:婚假、產(chǎn)假、喪假、手術假、重病假,陪護配偶、子女、父母住院及直屬親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假學校安排代課。9出勤點到每月統(tǒng)計一次,滿勤獎懲制度30元,其他按以上規(guī)定計算。
二、特使假時間規(guī)定
1、婚假:
(1)不貼合結婚年齡的不給假;
(2)貼合結婚年齡的給假7天;
(3)教師子女結婚假2天。
2、產(chǎn)假:生育第一胎的女教師享受產(chǎn)假三個月。
3、喪假:父母(指男女雙方)、子女去世給假3天,配偶去世給假5天,其他親屬(親兄弟、姐妹)喪假給一天。
5、重病假:縣鑒定辦證明為準。
6、培訓假:自身函授、自考、職稱培訓、考試請假,按實際需要給假。
7、公假:凡學校公派外出、開會、考察以及個人業(yè)務文化提高的聽課、考試為公假。
校園教師考勤制度規(guī)定【篇2】
一、簽到要求。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執(zhí)行學校作息時間,并落實簽到制度。每一天早、中午到校和離校均要簽到,不準代簽、補簽。以學校鈴聲為準,若到校鈴聲響后再簽,則屬遲到。由當日值班教師在簽到簿上做出標記。
二、請假手續(xù)。
教師請假必須當面向學校領導提出,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需先經(jīng)教導主任簽字,再由校長簽字生效。教導處要將調課情景留底備案。若無教導主任簽字,則不準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師請事假,必須經(jīng)學校批準并經(jīng)教導處備案,由請假者安排好由于請假耽誤的課時,找好代課教師。若每月事假在兩天之內,按照每節(jié)課0.1分從考核分中扣除,本學期的所有事假進行累計,上不封頂。
如果每月超出兩天事假,若再請事假按每一天50元的標準扣除,并按照每節(jié)課10元的標準扣除相應的課時費;同時超出兩天的部分,按每節(jié)課0.2分從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堅持到校工作,必須出具(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的證明。由教導處安排好代課教師,按每節(jié)課10元的標準扣除課時費,用于代課教師的代課費。
五、遲到、早退的規(guī)定。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沒有事先請假而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時扣除相應課時費,每節(jié)20元。
六、團體活動的規(guī)定。
學校或上級部門組織統(tǒng)一活動,如遇遲到或早退則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經(jīng)允許擅自不參加,則按曠課處理。即使團體活動在節(jié)假日舉行,也要按請假處理。
七、教職工的婚喪假、產(chǎn)假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其他規(guī)定。
教師每學期累計病事假不超過1天,也沒有遲到早退等情景,則享受全勤獎,在考核中加1分,并發(fā)全勤獎50元。
校園教師考勤制度規(guī)定【篇3】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職責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職責心與職責感,提高工作效率,發(fā)放好考勤津貼,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項目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務必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guī)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準假后方可離校。無公務聯(lián)系不串崗,不閑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zhèn)統(tǒng)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狀況匯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guī)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jīng)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周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帶給鎮(zhèn)級或以上醫(y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范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務必經(jīng)領導同意方可,事后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務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并報教務處批準,
(6)急病或重大特殊狀況可例外,但返校后務必說明理由,并補辦請假手續(xù)。
(7)教職工經(jīng)批準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
2、凡屬下列狀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jīng)教導處批準,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xù)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xù)假,但未得到批準,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xù)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xù)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jié)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zhèn)級或以上醫(y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簽,一經(jīng)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并予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校園教師考勤制度規(guī)定【篇4】
一、總則: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全體教職工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得隨意離崗。
2、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和崗位抽查制度。全體教職工要按規(guī)定時間簽到、簽退,上班時間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隨便外出。
3、教職工要按時參加政治、業(yè)務學習和學校有關會議、團體活動。
4、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如實做好出勤記錄。每周末統(tǒng)計考勤結果并上墻公布,月底匯總。
二、出勤
1、全體教職工在考勤室統(tǒng)一簽到(退),簽到時間上午7:55———8:30簽到;11:10————12:05簽退,午時隨作息時間變化確定。
2、在規(guī)定簽到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遲到,在規(guī)定簽退的時間內沒簽名的為早退。即遲到又早退并無請假手續(xù)的為曠工,查崗時不在自我崗位的為中空。
3、遲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曠工(無課)扣30元,每星期一總結,當月兌現(xiàn)。
4、任課教師在上課時,出現(xiàn)遲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課一節(jié)扣30元。
5、教師按時輔導自習,不遲到、早退、中空。臨時因故不能盯自習者,可自行調換,無故不盯自習的倒扣2節(jié)。
6、請假3天以內(包括3天)自習課有頂替的不再扣罰,照常發(fā)放自習費;無頂替的倒扣一節(jié)。
7、請假在3天以上者,教務統(tǒng)一安排其他教師頂替,自習費歸頂替教師。
8、輔導自習時,出現(xiàn)遲到、早退、中空除本節(jié)外再倒扣一節(jié)。
9、所有教師必須參與值班,實行輪休。
三、請假:
1、學校領導、科室人員在年級兼課的,辦理請假手續(xù)時應先經(jīng)教務主任簽字后,再按隸屬關系辦理。
2、教職工請假0、5天及以內由科室主任簽字,報分管領導批準。
3、教職工請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簽字,報校長簽字批準。
4、校分管領導請假經(jīng)校長批準,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請假由分管校長簽字,報校長批準。
5、請假須先填寫請假條,按隸屬關系批準后方能有效。除極特殊情景,本人確實不能到校請假外,一般不準捎口信、打電話,沒有請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
6、因病不能參加學校及其它團體活動者,須向有關領導請假,并在考勤室登記。
7、一般事假:每一天扣10元;一個月累計請假7天以上者每一天扣15元(從第8天開始算)。病假住院期間(以住院和交費單據(jù)為準)不扣工資,重、危病者,由校委會研究處理。
8、任課教師請假,所任課應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上課。
9、教職工每學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學校任何獎勵和福利。
10、學校領導班子和各個科室均為非輪休人員,但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請假半天不扣工資。
11、本人婚假7天,直系親屬婚事假3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近—親喪假1至3天;生育假生育者90天,小產(chǎn)準假15天。
12、因學校安排外出或學習者,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手續(xù)同請假手續(xù))。任課教師的課程由教務處統(tǒng)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