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實用
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是是勞動合同解除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既關系到勞動者的生活來源和自由勞動權,也關系到用人單位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秩序,在我國勞動法律制度中占舉足輕重的地位。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內容,歡迎閱讀,內容僅供參考!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1)
甲方: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止,現乙方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系于X年__月__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2)
為了確保原企業職工與改制后的企業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企業整體出售協議》 《職工安置辦法》和《企業章程》中有關條款中的規定,特制定本合同書。
一、經確認,職工 在改制前有效工令為年,安置費年金額為 元,總計為 元。
二、一次性安置費不發給職工本人,以不計息掛帳形式記在職工名下,經公證后,交由職工本人保管。
三、本合同書簽字公證生效后,國企職工身份隨之解除,國家不在承擔無限責任。在發生職工自愿辭職或企業辭退職工時,安置費一次性以現金形式發給職工本人,解除勞動關系,改制后的企業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不買斷工令想保留國企職工身份的職工按《職工安置辦法》中有關條款處理。
五、對無正當理由而不服從改制后企業安排的,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發給安置費。
職工簽字: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證處公證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3)
甲方(用人單位):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于20__年月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第二條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從此乙方與甲方沒有任何關系,不得再進入甲方的任何廠房及宿舍。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日內向乙方支付款項計人民幣元(該款項包括但不限于應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資在內的薪資、年休假工資、高溫津貼、獎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甲方應支付之保險費用及含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其他應支付之款項等項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項后,甲方既已履行完畢所有對乙方的義務。乙方如認為甲方還有其他義務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項后,既視為乙方已放棄主張的權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張(含申訴、起訴、投訴)任何權益。
第四條乙方已仔細核實出勤記錄及計算薪酬的其他依據,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足額發放乙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應得薪酬(包含加班費)。乙方因工傷評定的傷殘等級可為級,乙方本人已知曉,根據法律規定乙方應得的傷殘賠償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他工傷待遇款項可達人民幣元,但乙方仍舊同意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
第五條甲方應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第六條簽署本協議以后,乙方承認其已經閱讀、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每一個承諾,乙方認識到這是一個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乙方已經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或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4)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現因 ,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年 月 日止;
3. 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乙方離職后需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對在職期間從甲方或悉的各種信息承擔保密責任;
5.除本協議約定的內容以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5)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和國家有關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經 方提出,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雙方于 年月日簽訂的期限為 年月日至 年月日的勞動合同。 方同意與 方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自愿辭去公司
三、甲方已結清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有的工資、福利(養老保險)等。
四、乙方承諾:
1、乙方不再就有關勞動關系的權利義務事項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2、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包括不得使用甲方單位介紹信和名片等)。
3、乙方不得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應遵守已與甲方簽署的《保密與禁止協議》的規定,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五、本協議簽訂后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乙方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及早完成未完結工作;
2、辦好工作交接手續,全面移交公司財物、資料檔案和應該移交其它事宜;
3、清理收回經手的應收款項,保障公司財產資金安全;
4、清理積欠公司的個人債務和其它應由乙方支付的費用。
5、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應為所其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按其在職期間簽訂的《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按《保密與競業禁止協議》協議條款索賠。
六、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應認真履行有關義務,嚴格遵守約定條款,不得違約。乙方如違反上述條款,甲方有權按以上條款索賠,并可要求乙方賠償實際經濟損失和對其它債務(費用)的追索權。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公司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結算至 年 月 日。)原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動無效,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均不再為對方承擔或履行任何責任與義務。
2、乙方需在離職時,妥善處理所有工作移交和歸還公司所有物品等離職手續,甲方在乙方辦完離職手續十天內付清其所有款項,經雙方協商,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元,大寫人民幣 元。
3、乙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內容,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二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現由于乙方個人原因提出離職,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決定于 年 月 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
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1、乙方的工資發至年月以發放。
2、乙方必須在離職之前交接完工作,否則甲方有權暫不予以結算工資。
3、《勞動合同》的解除并不影響原合同中的保密條款及雙方所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效力。
4、乙方放棄其他涉及勞動關系的權益。
5、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費用賠償費用。
6、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主、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相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乙方自愿承諾完全配合甲方做好個人的相關工作交接,若乙方未交接清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配合直至所有交接工作全部完結。
3、乙方在甲方工作 年,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元( 個月工資標準);同時,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勞動合同關系及社會保險關系終止,雙方已經了結所有的勞動權利義務,薪資已全部結清,今后互不追究。
4、乙方自離職之日起,其所有行為均與甲方公司無關,由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承諾離職后不得以甲方員工身份從事任何活動,亦不得對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甲方公司資料,否則由此給甲方公司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9)
甲方:
乙方: 性別:
由于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于 年 月 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一周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匯報,轉單的簽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戶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后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秘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于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系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元人民幣(大寫:)(稅后)
5、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后,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后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將剩余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10、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于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實用(精選篇10)
一、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實行待崗學習
1、因機構調整、暫時沒有安排上崗的。
2、非本人原因調整工作崗位,暫時沒有安排上崗的。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調離本崗位離崗學習。
1、無故曠工二天以上者;
2、違反規章制度,脫崗、串崗造成事故、經濟損失較大的;
3、在崗睡覺、打牌、賭博、電腦玩游戲的,酒后上班和在崗飲酒的;
4、違反質量管理規定,造成質量事故、經濟損失較大的;
5、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無理取鬧影響惡劣的;
6、工作玩忽懈怠,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各項經濟責任考核指標,造成利潤虧損、成本上升、給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經審計無正當理由);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人身設備事故,給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8、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給企業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9、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為的;
10、嚴重損害公司聲譽及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11、《員工違規違紀處罰規定》中關于離崗的規定。
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解聘)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3、貪污、盜竊,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且構不成刑事處分的;
4、勞動教養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泄露公司技術專利或商業秘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工作秩序的;
7、違反操作規程,故意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燃材料造成重在經濟損失的;
8、越權簽定或履行經濟合同、擅自處理、決定職權范圍外的事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影響惡劣的;
9、強令員工冒險作業,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設備事故的;
10、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1、《員工違規違紀處罰規定》中關于解聘的規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提出自主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公司內出現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資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勞動合同到期不再續簽的。
五、為保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準或緩批辭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1、公司內重要工作尚未處理完畢,而且需本人繼續處理的;
2、正在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由公司出資培訓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尚未達到服務年限的。
六、解除勞動合同審批程序
1、依照本規定第三條依法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由原工作單位、人力資源部、紀檢監察部根據員工所犯錯誤出具詳細材料,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解除勞動合同時與被解除本人達不成一致的,根據事實確鑿、責任明確、有法可依的原則,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強制執行。
2、依照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由本人提出申請,本單位負責人和分管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同時報工會備案。
七、違反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責任
1、決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必須提前一個月把決定通知對方,與此同時,應該向對方說明解除的理由,如果事先不通知對方,屆時突然解除,則視一方違反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個人過失受到處罰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例外。
2、公司決定解除勞動合同,應征求工會意見。要提前十天將被解除人名單及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會,若工會認為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合同規定或國家法律,可在7日內提出重議,以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屬違紀違規的,應發給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將其個人檔案交上級有關部門。
4、公司與員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爭議,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直接向烏海市勞動仲裁辦申請仲裁。
因開除、辭退違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在公佈處理決定15日內可直接向烏海市勞動仲裁辦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5、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三項社會保險,公司負責辦理轉移手續。
八、待崗、離崗學習期限及相關待遇
1、犯有第一條所列錯誤的員工,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情節較輕的,由本單位安排離崗學習,學習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學習期間可安排從事其他工作。待崗、離崗期間享受最低工資標準。
2、犯有第一條所列錯誤,情節嚴重并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在公司內影響惡劣的,由公司組織離崗學習,學習期間扣除個人應繳社會保險外,發給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3、員工離崗學習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三個月后仍不具備重新上崗條件,予以解聘。
4、待崗人員可實行雙向選擇,組織安排或個人擇業。待崗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工資待遇如下:
第一個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員平均績效工資發給,技能工資按本人的技能工資全額發給,不享受掛鉤工資;
第二個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員平均績效工資的70%發給,技能工資按70%發給;
第三個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員平均績效工資的50%發給,技能工資按50%發給。
待崗期間公司據情安排工作,如果超過二次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的,予以解聘。
5、因違反規章制度,公司決定停職檢查,在停職檢查期間,只享受基本生活費。
九、待崗、離崗學習人員管理辦法
1、待崗、離崗人員攜帶由原單位出具的離崗原因書面材料或持人力資源部調令到指定地點準時報到;
2、學員必須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遵守作息時間;
3、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學習并提供學習材料,離崗人員的學習材料費用由本人負擔;
4、學員請假須經人力資源部領導批準,無故缺勤按曠工論處;
5、學習期間原單位如遇特殊情況,由原單位申請,人力資源部批準,可暫回原單位工作,工作處理完畢繼續參加學習;
6、學員學習期滿,應提前5天將學習心得、上崗申請書、班主任關于學員的鑒定材料交人力資源部。
十、重新上崗條件
1、學員在學習期間,能深刻反省自己所犯錯誤,作出書面保證,遵守學習紀律,由本人提出上崗申請,經人力資源部鑒定為合格者,報請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重新上崗;
2、學習期間表現突出,或為企業有立功表現的,可提前上崗工作;
3、離崗人員經過學習、教育,符合重新上崗條件,原則上回原單位上崗,但原單位可重新安排其它崗位(工種),由本人在單位內部競爭上崗。
十一、待崗、離崗審批程序
1、非本人原因待崗的,由人力資源部出具待崗原因材料,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屬機構調整的,以公司下達的有關文件為準;
2、因違規違紀離崗學習者,由本單位出具離崗原因詳細材料,并經本人簽字同意,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告公司領導;
3、本人對離崗學習不服的,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訴,但申訴期內不影響執行。
十二、公司員工自愿要求停薪留職的具體規定:
1、停薪留職的時間不得低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職期間,應自覺遵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公司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3、停薪留職期間所發生的疾病、傷亡、財產損失等一律由本人負責,所需費用自理。因意外事故喪失勞動能力者即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4、員工要求停薪留職,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分廠)簽屬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報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與其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書,人力資源部監督執行。
5、員工停薪留職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全額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等保險),每季度員工主動向公司財務繳納一次,如拖延超時三個月不交費用,則按自動離職處理。停薪留職計算工齡。
6、停薪留職期滿,本人愿意回公司工作的,需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將根據人員余缺和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如安排不了,則在公司內待業,待業期間,三項保
險由本人負擔。愿意繼續停薪留職,可以再次提出申請,續簽停薪留職手續。停薪留職期滿一個月內本人既未要求回公司工作,又不續辦停薪留職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十三、各單位一把手是落實文件規定的第一責任人,嚴格執行工作報告和審批程序,文書資料要妥善歸檔。
本規定 年八月一日起執行。原有員工待崗、離崗、解聘、停薪留職的有關規定廢止。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