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
加強對防火的認識,明確防火的責任和失火應承擔的后果。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篇1】
度森林防火承諾書
——各學校校長對中心學校校長承諾
編號:
新華鄉中心學校校長:
為提高學生防火意識,積極支持鄉鎮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現由我代表全校師生向中心學校作如下承諾: 利用班會、校會向學生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及騰沖縣人民政府野外用火“十不準”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積極開展“五個一”宣傳教育和學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動,提高學生愛林護林意識,禁止學生到林區及林緣玩火、燃放鞭炮,確保本校學生不引發森林火災;禁止中小學生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協助鄉鎮政府搞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學生深入村社宣傳森林防火有關知識,散發傳單;層層落實責任,簽訂教師森林防火承諾書,要求每個學生向班主任寫出森林防火保證書;把青壯年教師組織成應急撲火隊,一旦發生火災積極參加撲救,服從鄉鎮政府的調動指揮,保證撲火安全。
如學生引發森林火災,除追究家長、教師責任外,我本人愿接受上級的處理。
此承諾書簽字后生效。
月日
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篇2】
森林是我們的綠色家園,是寶貴的自然財富。作為一名中小學生,守護綠色膠原,維護生態平衡,防止森林火災的發生,是我們光榮而圣神的職責。為此,我鄭重地向老師和同學們作出如下承諾,并請老師和同學們監督。
1、積極參加學校開展的森林防火活動。
2、不攜帶火種,不玩火。
3、不在林區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燒錢化紙、燒灰積肥等。
4、發現他人在野外用火積極勸阻。
5、積極向家長和他人宣傳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員。
6、發現是森林火情及時撥打121
19、5260119報警或報告老師,決不盲目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承諾人:
承諾時間:二0一四年四月
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篇3】
新華鄉龍塘完小至學年度森林防火承諾書 新華鄉龍塘完小: 為提高學生防火意識,積極做好中小學生森林防火工作,現由我代表
年級向學校作如下承諾。
利用班會向學生宣傳《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及《騰沖市人民政府禁火令》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積極開展“五個一”宣傳教育和學生森林防火宣誓活動,提高學生愛林護林意識;禁止學生到林區及林緣玩火、燃放鞭炮,確保本校學生不引發森林火災;禁止中小學生參加撲救森林火災;根據學校的安排,組織學生深入村社宣傳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散發傳單;層層落實責任,簽訂教師森林防火承諾書,要求每個學生向我寫出森林防火保證書。
承諾宣言:我承諾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嚴防我班學生隨意玩火引發森林火災,杜絕我班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校長:
承諾人簽字:
新華鄉龍塘完小
10月
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篇4】
森林防火承諾書
1、森林防火承諾書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森林青龍、平安青龍,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青龍轄區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我項目部施工范圍內生產生活過程中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諾:
一、必須遵守以下不準;即不準用火燒坡開荒,不準在林內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林內燒火取暖,不準去林內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林內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不準在林內吸煙丟火柴梗,不準在林內進行竹筍等加工,不準在林內槍械狩獵。
二、保證做到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
三、堅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三條禁令”,擅自在林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3000元的罰款。
四、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或不服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或調遣的,對個人處500—5000元的罰款。
五、在森林防火區內個人拒絕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元以下罰款。
六、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除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樹木、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要將事故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履行職責,一旦發現森林山火,必須立即參加撲救,并及時向項目部匯報報告。報警電話:__。
八、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本人保管時刻牢記,一份交由項目部存檔備查。
承諾人:__
__月__日
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篇5】
森林防火安全承諾書
為了保護森林資源,建設我們美好的生態家園,大力倡導“護林防火,人人有責”,為森林防火安全盡一份責任,獻一份力量,特承諾如下:
一、從今天做起,從現在做起,積極主動參加學校組織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識教育活動,通過森林防火知識課、講座、板報、廣播等活動的學習,樹立保護生態環境、愛護森林資源的意識,增強防火意識和本領。
二、不在林區野外放鞭炮、野炊、打火把、燒錢化紙、燒灰積肥等;
三、發現他人在野外用火、發現森林火災和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自己要及時勸阻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四、積極向家長宣傳森林防火,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員。主動向家長宣傳防火警示語,并用防火警示語提醒家長,使家長自覺地投入到愛護森林、保護生態安全的隊伍中來,勸說并制止家長進入林區吸煙、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爆竹。
五、發現森林火情及時撥打12119報警或報告老師,決不盲目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篇6】
森林防火安全承諾書
現正值森林防火特險期,為保護森林資源。從即日起,禁止一切野外違規用火,我保證做到:
一、嚴格遵守森林防火“三三六”工作法,堅決做到上山不帶火,上地不點火,上墳不燒紙。
二、嚴格做到“十不準”: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山;不準在林區和林間道路吸煙、扔煙蒂;不準上墳燒香、燒紙、燃放鞭炮;不準焚燒秸桿、根茬;不準燒荒、燎岸;不準在林區野外用火取暖、燒干糧煮飯;不準在林區施工用電、放炮采石;不準放牧人員、癡呆、傷、精神病人隨意入山;不準在林區燒火驅蜂、狩;獵。
如有違返愿接受一切處罰,并取消評優、評模、晉職資格。
東井嶺中學 教職工簽字: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森林防火承諾書承諾人簽到【篇7】
我是陶金坪鄉學校教師,現鄭重承諾:在清明節期間,我堅決做到如下幾點:
1、不斷強化防火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2、加強對防火的認識,明確防火的責任和失火應承擔的后果。
3、堅決不在野外用火,掛清掃墓文明祭祖,不在墳山燃燒煙花爆竹,不燒香紙,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塊肉、一盤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鐘靜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紙”來寄托哀思的良好風俗。
4、自覺遵守防火規定,發現火情及時報警或向當地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組織人員撲救。
5、認真學習縣委縣政府關于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兩個一律”“五個嚴禁”的要求:
(一)“兩個一律”:
1、凡野外違規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燒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個嚴禁”:
1、嚴禁掃墓活動點蠟燭,燒香,燒紙錢,燃放煙花炮竹引發火災;
2、嚴禁燒田埂,土畔,稻草,秸桿;
3、嚴禁在林區燒荒煉山,明火照明,燒山開路,燒山放牧,燒蜂驅獸;
4、嚴禁在林區燒木炭,燒火土灰,燒火取暖,煨紅薯等食物;
5、嚴禁在林區吸香煙,丟煙頭,野炊,玩火。
3、森林防火承諾書
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建設森林黃鶯、平安黃鶯,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是黃鶯轄區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保證在我管理使用的林權林區范圍內以及家庭成員生產生活過程中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諾:
一、必須遵守“十不準”;即不準用火燒坡開荒,不準在林內燒灰積肥,不準在林內打火把,不準在林內燒火取暖,不準去林內燒火煮食搞野炊,不準在林內上墳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不準在林內吸煙丟火柴梗,不準在林內進行竹筍等加工,不準在林內槍械狩獵,不準小孩在林內玩火。
二、保證做到“五負責”:即個人失火個人負責,學生失火家長及老師負責,小孩失火大人負責,多人失火為首者負責,特殊人群(精神病人、癡呆等人群)失火監護人負責。
三、堅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三條禁令”,擅自在林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3000元的罰款。
四、個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責任的或不服從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或調遣的,對個人處500—5000元的罰款。
五、在森林防火區內個人拒絕森林防火檢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逾期不消除火災隱患的,對個人處200元以上元以下罰款。
六、造成森林火災構成犯罪的,我自愿接受罰款坐牢,即除責令賠償損失、補種樹木、罰款等行政處罰外,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履行職責,一旦發現森林山火,必須立即參加撲救,并及時向黃鶯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報警電話:__
八、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本戶家庭主要成員簽字蓋拇印之日起生效。一份由本戶自己張貼在門上時刻牢記,一份交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存檔備查。
黃鶯鄉村社
承諾人:__
二0一二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