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公司考勤制度
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序的規范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著重大作用。如何寫出優秀的個人公司考勤制度?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些個人公司考勤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公司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總經辦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店長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六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九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7時4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40分。
第七條遲到、早退
1、1.超過5分鐘至15分鐘為遲到;
2.超過15分鐘至l小時以內按曠工1小時論;
3.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日論;
4.提前5分鐘至15分鐘為早退;
5.提前15分鐘以上以曠工論處;
6.遲到或早退者,當月第一次扣罰5元,第二次扣罰10元,第三次扣罰15元,以此類推;
第八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或因考勤機故障、停電等原因無法打卡者,須經部門
主管簽卡證明,否則一律以未上班論處(當天無工資);
第九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事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工資。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條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三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四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十五條全勤獎:為鼓勵員工出滿勤、干滿點,特設立全勤獎,員工每月出勤率達100%者(壹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等)??色@當月全勤獎30元,未達100%者當月無全勤獎。
第十五條員工加班:
1.主管:部門主管因已領有職務津貼,故不再另支付加班費;
2.周日值班
第十六條員工考核:為充分了解每個員工的工作執行情況,達到通過工作本身來培訓和教育員工,公正確定員工工資和提薪資格,正確按職能資格等級提升員工的目的;依據不同的職務等級確定相應的考核要素與考核項目,考核分為業績考核、能力考核和工作態度考核:
1.業績考核:工作是否認真細致;工作是否有效;工作是否迅速;工作的完成進度;
2.能力考核:是否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需的基礎知識和實務知識;處理工作和業務的經驗和技能;相應語言文字表達力;能否正確理解上司的的指示;
3.工作態度考核:是否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是否能夠團隊員工,有效溝通;是否具有效率和成本意識,減少浪費。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2
為加強工作紀律,增強員工的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考勤定義
1、公司員工如需請假或外出辦事,須填寫請假條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方可生效。
2、未經準假,工作時間開始1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后到崗者,視為曠工;
3、未經準假,工作時間結束前10分鐘內離崗者,視為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超過30分鐘離崗者,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內,在崗位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視為擅離崗位;
5、每次擅離崗位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擅離崗位超過2小時的,按曠工處理。
6、未經請假或假期滿后未辦理有效的續假手續,沒有準時上班的視為曠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均納入考勤范圍,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8:00。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另行通知。
3、所有員工均需在公司打卡后方可外出辦事,外出辦事需填寫請假條,經由總經理或部門主管審批后,方能外出。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打卡的,需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4、負責考勤的&39;人員每月將員工出勤、請休假、曠工等情況通過考勤表如實反映。經總經理簽字后,此考勤表將作為發放員工工資的依據。
三、獎懲辦法
1、員工全月無請假、遲到、早退或曠工情況者,給予全勤獎勵,獎金金額為100元。
2、全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每次罰款50元處理。
3、每月曠工1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5%,曠工2天者扣發當月工資總額的10%。月累計曠工3天者,公司有權給予解聘處理。
四、其他違紀處理辦法
屬如下情況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1、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游戲、打撲克麻將、看小說等或干擾他人辦公的,扣發其效益工資。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即在公司執行。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3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的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照法令法規之外,還需參照本制度落實執行。
四、安全管理由各級管理人員及公司主要安全責任人監督監督實施,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及消防管理小組。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干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監督訓練屬下人員嚴格遵守和執行。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39;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工作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采取必要行動外并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積極采取有效防止及搶救措施。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煙及攜帶引火物品,必要的情況下可在規定的時間及地點吸煙。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啟,工作時間不得上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危險物品應放于安全地點(隔離管制),除生產必要的數量外,不得攜帶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并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并應注意溫度及通風情況,做到每個工作時都有人巡查。倉庫及生產現場的電器、電箱、油類、紙箱(片)、泡沫等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分開放置1米的距離,防止連續燃燒。
十三滅火設備應按照規定設置,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并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狀態,同時要熟練掌握使用方法。(消防器材前方務必留有寬敞的通道,嚴禁放物)。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后應確認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確認附近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并應有監工隨時檢查監督。
十六、電器設備經常檢查,臺風、地震后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十七、爐灶、煙囪、煤氣等易引起燃燒的設備要經常確認,下班時并再次檢查為安全狀態才能離開。
十八、電器設備或易燃物發生故障時,和增接電器設備時都應請示上級人員后通知專人辦理。
十九、工廠所有安全通道要隨保持暢通,安全管理人員要不定期檢查和督導改善。
二十、首先發現起火的人要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將著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開,在保證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力消除火源。如關閉電源或消除其他火源。在場員工均應立即協同滅火。
二十一、火災時部門主管要一面參加搶救,一面沉著指揮救火,并迅速通知工廠消防隊員,必要通知附近單位戒備。
二十二、火警發生時,權衡以公司力量不能控制時,要立即關閉防火門窗,人員從消防安全通道撤離,以免火勢蔓延。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尋救專業隊伍的幫助。
二十三、如火勢一時不能撲滅,參與人員應一面救火,一面搶救人員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這樣容易撲滅。
3、先救人再搶物,搶救物品時要先搶賬冊、憑證及重要文件或貴重物品為原則。
4、在火煙中搶救要用濕手巾掩住口鼻,放低身體逃離。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窗口逃生。
◆竊盜防范
二十五、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文件,下班后應放置于安全之櫥柜中,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二十六、守衛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并注意詢查和觀看其行為舉止。
二十七、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于規定時間段在工廠內巡邏,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尋求幫助協同采取措施。
二十八、部門主管對經管財物人員應隨時注意其生活是否嚴謹,以防監守自盜。
二十九、攜出物品時要先取得相應的手續或者放行條。保衛科憑證驗貨放行。
三十、辦公室應于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后關閉門窗,并確認上鎖。
三十一、竊案發生后要保護好發現場,報有關單位協助偵察。
◆風災、水災、地震之防護
三十二、氣象機關發布臺風警報后,保衛及有關單位人員應隨時注意收聽報告臺風動向,并及時轉告總經理或廠長。
三十三、風災、水災、地震接近本地區前,采取下列預防措施:
1、關閉門戶,如有特別防范設備,亦應及時檢查是否運行正常。
2、熄滅爐火,關閉不必要的電源或煤氣。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點。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要搬進室內或加以適當的遮蓋。
5、準備手電筒、蠟燭、油燈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門窗如有損壞要緊急修繕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7、指定必要人員集中待命,準備搶救災害。
8、準備必需的藥品及干糧應對傷害的救治。
9、人員應撤離到安全的地方,隨時注意情況的發展,必要時再次撤退。
三十四、工廠房舍有被洪水沖及之處,要采取緊急預防措施。
三十五、為防止震災,易燃物不應放在高處,以免落地造成災害。
三十六、災害發生前和發生中全體人員要聽從安全管理小組的指揮,并協助采取應急對策。
◆身體傷害的預防
三十七、有危險性之工作應由熟練人員擔任,派人在場監督。
三十八、發生傷害時要及時將受傷者送勞動保險指定醫院或就近治療。
三十九、工作地點的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帶腐蝕性的化學原料時,必須使用安全工具,避免與身體直接接觸。
四十一、在灰塵飛揚中工作者,應帶上口罩及眼鏡。
四十二、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好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機時,要注意吊起物體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并警示立即離開。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應嚴密檢查是否堅固,協助人要隨時觀察隨聯絡。
四十五、玻璃、鐵釘或鐵絲等不得任意拋棄,以免傷人。
四十六、不得穿著松馳衣褲和披長發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設備。
四十七、工具應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應盡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銳工具要有防護圈蓋,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鍛鑄或焊接時應注意遠離他人,并佩戴眼鏡。
五十、汽車、機車、堆高機、起重機操作者必須領有駕駛執照或為工廠指定人員,無照人員不得操作,未經允許不得練習駕車。
五十一、駕駛汽車或其它機動車輛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五十二、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明了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性,隨時告知其屬下操作者。
五十三、遇停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電源開關,送電時再開啟之前,要先通知各用電部門。
五十四、凡電器機器的修理,更換保險絲檢查或其他有觸電之危險時必先關閉開關而后行。
五十五、高壓電線作業非專業人員和未確認斷電前嚴禁作業。
◆機械工具的處理
五十六、使用機械工具前必須先點檢有無異狀,無異狀時才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機械或新裝置使用的機械類,必須得所屬主管的準許,并聽取說明后始可操作。
五十八、動力傳動裝置,開始發動時應先用口號(呼聲)或適當的方法聯絡同事周知,再確認周圍的安全狀態后起動操作。
五十九、機械的清掃注油應轉動停止后進行,但在特別許可時另行處理。
六十、如無必要應避免機械的空運轉。
六十一、計量器類要經常做正確的保養,尤其是密閉加壓機械更要嚴加留意。
六十二、對于壓力計、溫度計、萬用測試表及其他計量器類要特別小心操作,并在其規定的示度范圍內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裝卸、切斷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損,除非經特別允許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緊急警報發布,人員組織行動規定制度如下
六十七、緊急情況下工廠內全體人員要聽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做到有序掩蔽和撤離,可能情況下攜帶重要文件、賬冊、財務報表、貴重物品等進入指定地點或安全的地方,確保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本制度經上級批準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必要時相關部門做出修定。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4
公司員工假勤種別主要分為:年休假、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哺乳假、工傷治療假、喪假等。
員工休假必須在休假前填寫休假申請單,經相關
公司所屬各單位和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均須遵守本制度。
請假制度
事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連續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請事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員工請事假按照其個人的日標準工資額(本人崗位薪級工資額除以21.75天)如實扣減請假日工資。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事假期間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審批程序:個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病假
請假條件及時間: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出具醫院證實或醫生的休息
病假的時間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待遇規定:
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崗位薪點(級)工資,下同)的8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員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
(2)連續工齡滿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
(3)獲得全國或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的員工,發給本人工資的100%。
誤餐費、通訊交通費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也相應扣減。病假期間的獎金扣減標準按照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1)本人申請、醫療衛生部分證實后由員工所在部分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員工連續病假時間按一年內的時間累計。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長產假、保胎休息)
假期規定及相關待遇:
(1)女職工生養請產假,憑生養證到所在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2)女職工生養享受90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雙胞胎生養的,每多生養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養為晚育,晚育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可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享受護理假20天。
男女職工為了實行節育而實施的人工流產或節育手續后需要休息的,可請計劃生養假,經公司工會計劃生養治理職員核準后,報人力資源部。
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的,持本單位醫療、保健機構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證實,給予產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產假42天,七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護理假、計劃生養假期間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婚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按行程遠近可另給路途假。
(2)實行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在批準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假期所發生的路途用度自理。
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須經計生治理部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喪假
假期規定:
(1)職工的直系支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經所在單位
假期待遇:
(1)在批準的假期內,員工工資照發,獎金等與出勤掛鉤考核的其他工資性收進按各單位的獎金分配考核辦法執行。
(2)假期所發生路途用度自理。
4、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年休假
休假條件:
a、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員工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b、員工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冷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假期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進年休假的假期
假期待遇及相關規定:
(1)在批準的假期內,享受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2)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3)用人單位經員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員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進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4)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進。
(5)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進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
5、審批程序:本人申請,單位主管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核準。
具體法定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福利照付,如法定節假日適逢周末,其補假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并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或8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其中,日工資基數=月崗位工資基數/21.75
1、4部分員工的法定假日
國際婦女節屬于部分人員的法定假日,女員工放假半天,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予補假。
公司具體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用門禁系統的出入證打卡,電腦自動記錄)。若因故不能按時打卡者,須由本人填寫《免打卡單》說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兩個工作日內上交給行政助理。每月行政人事部匯總各部門考勤表,并將考勤表交財務部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2、除特殊情況,。過層開表彰,發放獎金,員工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對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一經查實,違紀雙方均罰款100元。
3、忘記帶卡或未打卡的員工須到前臺行政助理處如實登記上下班時間。一個月內,按規定的正常時間上、下班的員工,公司允許忘帶卡或忘打卡三次。從第四次開始,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
4、員工一月內無故遲到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并且累計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超過以上規定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5、員工一月內第一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10元;第二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20元,第三次早退,扣減當月工資30元。一個月早退超過三次者,或累計早退時間達到30分鐘者,按曠工情況處理。
員工曠工認定辦法:
1每天無故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的,或遲到、早退次數在3次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2各類假期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3拒不接受
員工曠工處理辦法:
1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
2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的5%;
3連續曠工2天扣除當月工資的10%并通報批評。
4連續曠工3天者,扣除當月工資的30%并通報批評。
5連續曠工4天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6凡屬曠工情況,除以上處理方法外,還將按規定扣發其本人部分績效工資、第13個月工資、獎金等。
行政人事部負責每月公布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5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中午休息一小時。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打卡制度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2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2.3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出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1.1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1.2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1.3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超過7(含)日以上的,從第7天開始,執行醫療期工資,醫療期工資=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能從事原工作的,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和職業病標準進行勞動鑒定,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公司按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6個月,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事假
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2.2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2.4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2.5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3、婚假
3.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6個月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3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總經理批準后交行政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3.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5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4.1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4.2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4.3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與哺乳假
5.1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5.2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5.3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5.4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5.5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5.6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5.7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行政部備案。
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7.1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滿一年,第二年開始每年5天帶薪假期,按照每年增長一天逐年遞增,最長不超過15天
7.2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7.3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批準)。
7.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三、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單》。
2、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4、所有員工請假必須報行政部并由總經理審批簽字。如因總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總經理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行政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對病假、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后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6、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行政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四、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每增加1分鐘扣1元錢,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2、曠工扣款規定:
2.1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2.2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2.3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6
財政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干部隊伍建設,切實改進機關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樹立機關良好形象,現就我局加強機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嚴格考勤制度
1、工作人員要自覺嚴格遵守市政府規定的作息制度,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在局辦公樓一樓設置指紋考勤機進行簽到。上班有效簽到時間為市政府規定的上班時間前30分鐘到之后10分鐘。
3、加強工作人員去向牌管理。各科室(單位)要設立工作人員去向牌,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前,應在去向牌上標明去向,以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
4、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必須全身心投入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嚴禁出現脫崗(上班時間人不知去向)和虛崗(崗位形同虛設,在崗人員一問三不知,什么事都辦不成)、串崗(上班時間到其他處室串門、閑聊)。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和外出報告登記制度
5、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開會、辦事、下鄉、出差、業務學習等計出勤。因以上原因不能參加簽到的,應于事前填寫《洪湖市財政局機關考勤登記表》,經科室(單位)負責人審批(科室負責人由分管領導審批)并簽注日期后,交科室負責人或指定專人保管,并于次日10點前交局辦公室備查。確系突發事件來不及提前辦理考勤登記手續的,應先電話請假說明原因,并于事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登記手續。
6、請假應事先填寫和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病假可補辦審批手續。請假條一式兩份,一份存人教科備查,一份存本單位。如提前結束假期,應到人教科辦理提前結束請假手續。請事假1天以內的,由各科室負責人批準;一般干部職工請事假2-3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請事假3天以上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長批準;科室(單位)負責人請事假1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請事假2天以上的,要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局長批準;局領導干部請假按市委的相關規定執行。
7、未經請假(含未履行準假手續)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未按規定時間簽到,又未及時辦理考勤登記手續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
三、建立明察暗訪制度
局治庸問責督查小組,對工作人員考勤情況和遵守工作紀律情況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訪,督查小組由局辦公室、人教科和監察室等部門組成,每周至少暗訪1次以上。暗訪時將當場向被訪科室(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核對工作人員當日考勤在崗及去向情況。
四、實行考勤與獎懲掛鉤制度
1、工作人員考勤情況與考勤獎、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等掛鉤。
2、工作人員曠工或上班期間出現脫崗、虛崗、串崗現象的,發現1次予以批評教育,發現2次(當年累計,下同)責成寫出文字檢查,累計3次及以上者予以通報批評。
3、凡工作人員有上班時間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看電視或影片等行為,以及在工作日午間飲酒、參與休閑打牌等活動,被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將依律從嚴懲罰。
對違反考勤制度并屢教不改的工作人員,適當調整工作崗位,情節特別嚴重并造成不良影響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辭退。
五、加強管理與督促檢查
1、各科室(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管理,負責考勤登記的同志應在次月3日前將單位人員上月的考勤登記表、請假條匯總后,與考勤匯總表一并報人教科復核。無特殊原因逾期未報考勤情況的單位,將不予補辦當月考勤復核手續。
2、人教科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復核結果通知各科室(單位),作為各科室(單位)發放綜合考勤獎的依據。
3、各科室(單位)負責人要認真檢查本科室(單位)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和填簽準假手續,嚴禁弄虛作假。對故意隱瞞事實袒護違反紀律人員者,要予以嚴肅批評。
4、督查組成員在檢查中要認真負責、鐵面無私,嚴格查處各種違反考勤制度和工作紀律的行為,不得隱瞞和袒護。
5、局內將每半年公布一次各科室(單位)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和執行紀律情況,讓全局干部職工共同監督。
本通知從3月1日起實施。由局監察室負責解釋。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7
一、出勤:
①上班時要按時簽到,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除工資20元,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下者,扣除工資50元,超過半小時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一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②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工資,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20%外,曠工兩天或兩天以上者予以辭退處理。
二、請假:
必須要有請假條,寫明事由及去向,要按級請假,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綜合部核實存底,請假一天以上由管理處主任批準,三天以上要報公司批準,歸隊后要及時銷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天以上者,按自動辭工處理,并扣發七天工資。
①請事假扣發當天工資;
②請病假必須有醫師證明,方可帶薪休假;
③請假一天以上者必須提前一天申請;
④上班時間內,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如檢查不在崗位者,則按未上班處理,扣半天工資;
⑤如在試用期內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重要節假日:
元旦放假一天,春節放假三天,五一勞動節放假一天,國慶節放假二天,放假期間工資照付,若在節假日期間加班,工資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或安排調休。
連續在管理處服務滿三年以上者,并在中途未請過事假,可在第四年享受為期二十天的有薪探親假。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8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前,須經本部門或科室負責人同意。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四、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10天工資、獎金及各項補貼,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五、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依據安環考核執行。
六、員工考勤,應由主任進行統計,并在月底由指紋、門禁進行核對。如員工出勤,未進行指紋打卡,但存在門禁打卡,不予處罰;如存在指紋打卡,但無門禁打卡的,應進行每天20元處罰;如既無門禁打卡,也無指紋打卡的,按當日無出勤處理(記為日工的,扣除日工;記為產量出勤的,扣除當日產量工資)
七、員工考勤,進行雙份考勤,缺一不可,員工應當自覺遵守。一旦發生錯漏的,依據第六條進行處罰。
八、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高層管理。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9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使員工明確考勤管理辦法,確保員工考勤的準確,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酒店全體員工的考勤。
3.職責
3.1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的執行負領導責任。
3.2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具體管理和執行。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考勤的登記傳遞工作。
4考勤規定
4.1說明
4.1.1規定時間未到崗者為遲到。
4.1.2未到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為早退。
4.1.3工作時間及參加集體活動時間,未經領導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及活動現場即為脫崗。
4.1.4因為酒店工作安排未能休完正常休假日,視為加班。
4.1.5未按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時間據各酒店實際情況和季節變化自定)出勤及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脫崗超過30分鐘,及集體活動未向組織者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私自不參加者均視為曠工,曠工2小時以內(含2小時)及在集體活動中產生的曠工,不計入休假;曠工超過2小時,不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4小時,視為曠工一整天。曠工半天和一整天都計入休假。
4.1.6其他不出勤情況,詳見《處罰細則》。
4.2.員工到各部門報到后,由部門考勤。
4.3考勤方式
4.3.1各部門主管每天上班時采用點名方式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勤。
4.4考勤的核對,上交與統計。
4.4.1每月月底17:00前各部門負責人將本部門員工本月考勤情況核對好,在員工個人考勤表上填寫部門,休假天數,出勤天數,并在負責人欄內簽字。清點數量,準確無誤后送交人事部并簽字確認;同進領取新的考勤表。
4.4.2勞資員將總考勤表與各部門員工的個人考勤表核對無誤后簽字,同時核算工資。
4.5員工調動時考勤方式
4.5.1內部調動
部門自行調整。
4.5.2公派參加活動按出勤計算。
5.檢查。
5.1部門負責人每天劃完員工個人考勤表后與請假條核對自檢,以確保其準確性。5.2質檢部對各部門的考勤情況隨時抽檢,并將其結果記錄上報部人力資源部經理。
度檢查表上。
5.3人力資源部經理對人事員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標查。
6.處罰。
6.1凡是考勤表的填寫與事實不相符;違反核對,上交與統計等要求的,對各部門負責人予以50元罰款。
6.2人力資源部不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其職責的,予以30元罰款。
6.3曠工1天罰款100元,連續3天予以辭退。
6.4丟失員工考勤表者,每次罰款50元。
1.7遲到,早退,脫崗30分鐘(包括30分鐘)以內的,罰款。10元;超過30分鐘,罰款50元。
注:酒店滿月指:每月一日至月底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10
為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職工必須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握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間離崗等情況,堅持按日考勤,并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閑談聊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一般情況職工加班提倡奉獻,加班者可安排換休。換休限期一般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得到批準后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權限: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事教育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盡快通知單位,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并于上班后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發50%/月,病休兩周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明。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職工參加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占用的工作時間經請假后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個人公司考勤制度篇11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二、管理規定
(一)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周一至周日(周休一天、串休)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注:由部門領導同意匯總交由人事部統計考核)。
2.打卡制度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必打卡。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公出申請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鐘(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簽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批準后,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項目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二)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副總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上月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假、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的所在公司進行打卡記錄;
三、考勤管理:
(一)遲到/早退1.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
(1)每月允許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一次不計考勤;(2)每月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10鐘以內,從第二次開始每次每分鐘扣一元錢人民幣;2.遲到/早退30-180分鐘以內扣半天工資
(二)曠工1.曠工的處罰:員工曠工按《獎勵與處罰》條例實施處罰。2.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一天,并按其情節酌情予以處罰:(1)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含三小時)者;(2)未經批準,上班時間非因工外出3小時以上者;(3)代替或委托他人考勤者;3.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者,已嚴重違反公司,公司將與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