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檔案的管理制度
通過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人們能夠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資源,同時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如何撰寫優秀的學校檔案的管理制度?這里分享一些學校檔案的管理制度寫作案例,供大家參考。
學校檔案的管理制度篇1
檔案是學校工作和教育教學活動的真實記錄和歷史反映,學校各部門在教育教學及其它各項工作中形成的各類檔案,應由學校檔案室集中統一管理。加強學校檔案的科學管理,逐步實現檔案管理工作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
學校檔案室是學校的內設機構,由學校行政校長分管,日常工作由校長辦公室、教務處具體領導。檔案室負責統一管理全校的黨群類、行政類、教育教學類、基建類、聲象類、設備類、榮譽實物類的所有檔案。
一、學校檔案室的基本任務
1、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健全學校檔案管理制度和各類材料及時歸檔制度。
2、及時收集、整理、保管和統計學校的全部檔案,編制檢索工具,提供校內網上查尋,并積極提供檔案利用,為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服務。
3、負責對全校各處室的檔案收集、歸類整理、上交檔案室等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并納入學校對各處室考核檢查的內容。
4、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二、檔案室立卷歸檔范圍、原則和注意事項
1.所有學校檔案必須集中統一管理,確保真實、完整、準確、系統和安全。學校各處室要積極負責本處室檔案資料的收集、積累、歸類、整理、上交工作,保證歸檔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齊全,并按時移交到學校檔案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把檔案材料據為己有。如一項工作、一次活動由幾個處室聯合組織的,涉及多個部門的,文件材料由牽頭主辦的處室負責歸檔,其他處室協助提供相關材料。
2.嚴格執行文件、材料的形成單位及教科研課題組立卷歸檔制度,堅持做到“三納入”、“四同步”:即將立卷歸檔工作納入學校及各處室、各部門、課題組的工作計劃和規劃,納入管理制度,納入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范圍;在布置、檢查、總結、考核各項工作的同時,布置、檢查、總結、考核檔案工作。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保存已辦理完畢的文件、材料,不得擅自銷毀文件、材料。如確需要銷毀的文件、材料要由檔案室登記造冊,經校長批準后專人監銷。干部、職工在調動離開原工作崗位時,要徹底清理文件、材料,及時辦理文檔材料的交接手續。
4、凡是反映本校重大工作與活動,具有考查利用價值的文字、聲像制品、圖片等資料均屬歸檔范圍。凡屬歸檔的各種文字材料,必須要求字跡、圖象清晰、書寫工整,所有會議記錄和文字材料均禁止使用圓珠筆、鉛筆、純藍墨水書寫。立卷單位應負責將材料收集齊全,核對準確,按文件的自然形成規律,系統整理,并在封面上填寫檔案名稱,編寫卷內目錄。根據檔案的保存價值和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準確劃分保存期限。凡反映學校重大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有長期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凡是反映學校一般工作活動,在較長時間內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文件,列為長期保管;凡是在短時間內對本校有參考利用價值的,列為短期保存。
5、文件類的歸檔材料實行以件為單位歸檔。校內發文要附文件正本、底稿、發文單、附件等。底稿及發文單均不得使用圓珠筆、鉛筆、純藍墨水、紅墨水,發文單上必須在簽發欄內由領導簽字,正文上的公章應蓋在發文單位和日期處。
6、請示類文件要附相關批復材料。上級來文需要辦理并上報相關材料的,要求將上報的相關材料附上。各處室如報表、名冊、學生素質報告存根、圖冊等已裝訂并符合裝訂要求的材料,以冊(本)為單位移交檔案室。
7、德育、師德教育活動、教學、科研、基建、校內小報、設備、學校撤并校舍置換、教育現代化驗收資料等專題性的歸檔材料,仍以卷為單位進行整理、立卷,需裝訂的案卷材料歸檔部門要裝訂后方可移交。
8、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是原件,復印件不得歸檔。凡不符合檔案歸檔要求的文件材料,必須按要求進行整理后方可移交。移交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跡清楚、用紙規范(A4紙)。
9、歸檔材料必須完整,兼職檔案員在整理過程中要逐卷(件)檢查,不要缺項、漏項,不要把屬于一個內容的檔案材料人為地分割開或遺漏。
10、移交的歸檔材料左邊裝訂處要預留25mm左右的裝訂線。
11、移交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面檢查,按立卷歸檔要求進行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歸檔部門返工,直至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檔案材料時應填寫檔案移交清單,清單一式二份,經交接雙方簽字后各留一份備查。
12、檔案室應堅固安全,安裝防盜門窗、窗簾,有條件可配備空調、電腦。
13、應繪制檔案柜案卷存放示意圖。
14、借閱檔案,必須填寫“借閱檔案審批表”,經領導同意簽字后,方可借閱,借閱人不得擅自拆卷抽取、拍照、復制卷內文字材料,借閱人不得泄密、遺失、涂改、污損,更不得私自轉借給他人,違反規定者,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15、定期組織人員對檔案保管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三、規范分類,及時整理歸檔建檔
所有檔案要及時整理,規范分類,登記歸檔。檔案類目和基本范圍:
(一)黨群類
1、學校黨組織的計劃、總結、文件、批復等材料;
2、黨員大會、支委會、民主生活會會議記錄;改選、增補委員報告、批復;
3、黨員名冊、年報表、發展黨員和轉正材料;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宣傳、主題活動、紀檢等方面的材料;
4、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召開代表大會、工作會議、組織活動的全套文件和材料;各群團組織的計劃、總結、經驗交流材料、會議記錄;換屆大會材料;改選報告和批復;
5、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材料;
6、開展各項專題活動的材料;
7、出席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的名單;
8、表彰、處分材料;
9、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文件、材料。
(二)行政類
1、學校年度、學期工作計劃、總結、報表;
2、行政會議記錄、教師會記錄、政治學習記錄、學校召開的各種工作會議,專業會議材料;
3、學校規章制度、崗位職責、獎懲辦法、考核檢查資料;
4、上級機關頒發的文件,上級機關召開的需要貫徹執行的會議主要會議材料;
5、學校文件、會議資料;教代會資料;
6、專題報告;學校重大事項的調查、匯報和處理情況的報告;
7、人民代表、政協委員、上級機關領導視察、檢查本校工作時的重要指示、講話、題詞、照片和有特殊保存價值的聲像材料;
8、學校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文件;各處室的請示與學校的批復文件;
9、學校及其各處室在各項工作、活動中形成的計劃、總結、報告和活動過程的資料;
10、學校檢查各處室工作,調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1、學校的各種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計算機盤片等);
12、學校領導人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重要信件、電話記錄,從外機關帶回的與本校有關的未經文書處理登記的文件材料;
13、本校的歷史沿革、大事記、年鑒、反映本校重要活動事件的剪報、聲像材料、榮譽獎狀、獎勵證書、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以及展覽照片等材料;
14、干部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教職工花名冊、報表、各類領導小組人員名單以及職工的錄用、轉正、定級、調資、工資年報、退職、復職、退休、評殘、撫恤、死亡及獎懲等文件材料;
15、本校財產、物資、檔案等交接憑證、清單;
16、本校編印的情況反映、簡報、校報及有關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編輯出版物的定稿、樣本;
17、學校與有關單位及個人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文件材料;
18、各種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字材料;
19、教師、職工、職員、退休人員名冊、勞模、優秀教師、先進班主任、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名冊和檔案;教職工受表彰登記表;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情況調查、處分決定或文件;
20、死亡人員名冊和檔案;
21、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具體內容按會計檔案規定);
22、特困學生“兩免一補”登記表、“助學育苗”工程登記表、學生助學金發放登記表;
23、對行政經費民主審查的記錄材料;
24、學校綠化、食堂管理、校產管理的有關材料;
25、校辦廠資料。
(三)教育教學類
1、學校制定的各種教學制度、辦法、規章、條例;有關教學工作的各類會議文件、紀要、安排、總結;
2、學籍管理材料(學籍卡、新生登記表、成績冊);學籍變更材料(升級、留級、休學、復學和退學、轉學材料);學生獎懲材料、招生、分配工作材料(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總結、新生名冊、畢業生鑒定、登記表、畢業生總結材料、畢業班合影照、畢業證書存根);學生素質報告單存根;
3、總課程表和學校、總結;
4、各教研組計劃、總結;教科研計劃、總結、活動記錄;個人教學計劃、備課、聽課、政治業務學習筆記、校本培訓記錄,教學大綱、各課程學期授課計劃,教師任課、任職安排;各課程考試題、成績單,成績統計表及試卷分析,教學質量調查材料;教學實習計劃、總結;班主任名單;各類競賽成績和名次;
5、本校編制的電化教學錄音、錄像帶等;
6、有關教學經驗的'總結,教學方法的研究,教學手段的改進,教學效果的反饋,教學改革,課題研究,學術論文,專題發言等原始資料;公開課教案、評課材料、教學基本功競賽材料、名次;有價值的課程建設的全套材料(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案、題庫、試卷、習題集、自編講義、主編、參編、主審、參審教材、實習計劃、實習講義、實習指導書、教學總結);
7、教職工在各種報刊雜志上發表的文章、在各種學術會議上交流的文章以及各種研究成果的獎勵文件;各級教育科研課題的成果、結題報告及其審查鑒定文件;教職工編譯正式出版的各種學校專著、教材、教學參考資料等;兄弟學校有參考價值的教學資料;教師發表、獲獎的論文和證書;
8、師資培訓計劃、考核、總結、教師業務檔案等有關材料;
9、教師學歷進修、普通話、現代技術、考核材料;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青名師工程培訓的材料;
10、德育工作計劃、總結;各種活動的材料、檢查評比的材料、先進班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登記表、學生獎懲的材料;
11、本校學生軍訓、入學教育、國旗下講話、開學典禮、學期結束會、校會、重要等重要材料;
12、師生參加本校體育、文藝活動和比賽的材料;
13、本校組隊參加各類比賽的運動員名單、成績;本校最高記錄;
14、體育鍛煉標準達標成績統計表;學生體質、保健、近視統計表。
(四)基本建設類
1、有關本校區域變化、布局調整、解決地界、征用土地等文件材料或會議紀要、各種文件和證書、圖紙(含平面圖、紅線圖、批準書、契約、合同、房產證、土地證、事業單位代碼證等);
2、本校的土木建筑(含教學用房、生活用房、庫房等)及抗震加固工程形成的技術文件材料;
3、校舍平面圖和有關文件;
4、基建項目報批材料、審批文件、施工圖紙、工程預算、決算、審計、竣工驗收資料;
5、消防、衛生、水電設施的圖紙、鑒定、檢查的資料。
(五)聲象類
錄音帶、錄象帶、照片、計算機磁盤等。
(六)設備類
1、各種大、中型物品、器具、設備、動力機械、電子儀表、儀器、微機、語音設備、各種車輛、文印設備等;各類圖紙、照片、計算書、說明書、合格證、代碼證、驗收記錄、測定數據,性能鑒定材料、運行記錄、技術操作規程、檢修記錄、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報告、事故記錄、審計報告、校舍設計圖紙、工程交付驗收結論、校舍危房鑒定報告、危房維修工程結算報告、設備養護維修和大修過程中產生的技術文件材料等;
2、設備申購報告和批復;合同、說明書;設備安裝、調試、驗收、維護協議;使用、故障和維修記錄;
3、本校自制或改造更新的各種設備的全套設計文件和圖紙。
(七)榮譽實物類
各種獎品、有歷史價值的證書、獎狀、獎杯等實物。
四、充分發揮檔案作用,為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服務
檔案的最終目的是利用,是為滿足利用者的需求,就要通過各種方式向他們提供檔案材料,或進行咨詢服務。如學生的學籍檔案對招生、招工、分配、征兵等用人單位的外調,提供出有益的和高效率的服務,使學生走上新的工作崗位之前,用人單位就已掌握其在校的基本情況和特長,有利于做到人盡其用,各盡其才。
第一中學
學校檔案的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高等學校檔案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高等學校檔案(以下簡稱高校檔案),是指高等學校從事招生、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學生、學校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高校檔案工作是高等學校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學校應當加強管理,將之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
第四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高校檔案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檔案工作。
國家檔案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高校檔案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五條高校檔案工作由高等學校校長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批準學校檔案工作;
(二)將檔案工作納入學校整體發展規劃,促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與學校其他工作同步發展;
(三)建立健全與辦學規模相適應的高校檔案機構,落實人員編制、檔案庫房、發展檔案事業所需設備以及經費;
(四)研究決定高校檔案工作中的重要獎懲和其他重大問題。
分管檔案工作的校領導協助校長負責檔案工作。
第二章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第六條高校檔案機構包括檔案館和綜合檔案室。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檔案館:
(一)建校歷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規模在1萬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檔案、資料在3萬卷(長度300延長米)以上。
未設立檔案館的高等學校應當設立綜合檔案室。
第七條高校檔案機構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學校檔案的專門機構,應當具備符合要求的檔案庫房和管理設施。
需要特殊條件保管或者利用頻繁且具有一定獨立性的檔案,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分室單獨保管。分室是高校檔案機構的分支機構。
第八條高校檔案機構的管理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綜合規劃學校檔案工作;
(二)擬訂學校檔案工作規章制度,并負責貫徹落實;
(三)負責接收(征集)、整理、鑒定、統計、保管學校的各類檔案及有關資料;
(四)編制檢索工具,編研、出版檔案史料,開發檔案信息資源;
(五)組織實施檔案信息化建設和電子文件歸檔工作;
(六)開展檔案的開放和利用工作;
(七)開展學校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八)利用檔案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檔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開展國內外檔案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有條件的高校檔案機構,可以申請創設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第九條高校檔案館設館長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館長一至二名。綜合檔案室設主任一名,根據需要可以設副主任一至二名。
館長、副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館長和綜合檔案室主任,以下簡稱為高校檔案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心檔案事業,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經歷;
(二)有組織管理能力,具有開拓創新意識和精神;
(三)年富力強,身體健康。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當為高校檔案機構配備專職檔案工作人員。
高校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列入學校事業編制。其編制人數由學校根據本校檔案機構的檔案數量和工作任務確定。
第十一條高校檔案工作人員應當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具備檔案業務知識和相應的科學文化知識以及現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條高校檔案機構中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或者職員職級制,享受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同等待遇。
第十三條高等學校對長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待遇以及其他有關待遇,并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補助。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檔案工作的檢查、考核與評估制度,定期布置、檢查、總結、驗收檔案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學校檔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條高等學校應當對紙質檔案材料和電子檔案材料同步歸檔。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是:
(一)黨群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黨委、工會、團委、民主黨派等組織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記錄及紀要;各黨群部門的工作計劃、總結;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黨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行政工作的各種會議文件、會議紀錄及紀要;上級機關與學校關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學生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培養的學歷教育學生的高中檔案、入學登記表、體檢表、學籍檔案、獎懲記錄、黨團組織檔案、畢業生登記表等。
(四)教學類:主要包括反映教學管理、教學實踐和教學研究等活動的文件材料。按原國家教委、國家檔案局發布的《高等學校教學文件材料歸檔范圍》((87)教辦字0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科研類:按原國家科委、國家檔案局發布的《科學技術研究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7〕6號)執行。
(六)基本建設類:按國家檔案局、原國家計委發布的《基本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暫行規定》(國檔發〔1988〕4號)執行。
(七)儀器設備類:主要包括各種國產和國外引進的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設備(價值在10萬元以上)的全套隨機技術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維修和改進工作中產生的文件材料。
(八)產品生產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在產學研過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樣品或者樣品照片、錄像等。
(九)出版物類:主要包括高等學校自行編輯出版的學報、其他學術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審稿單、原稿、樣書及出版發行記錄等。
(十)外事類:主要包括學校派遣有關人員出席國際會議、出國考察、講學、合作研究、學習進修的材料;學校聘請的境外專家、教師在教學、科研等活動中形成的材料;學校開展校際交流、中外合作辦學、境外辦學及管理外國或者港澳臺地區專家、教師、國際學生、港澳臺學生等的材料;學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譽職務、學位、稱號等的材料。
(十一)財會類: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財會字〔1998〕32號)執行。
高等學校可以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確定歸檔范圍。歸檔的檔案材料包括紙質、電子、照(膠)片、錄像(錄音)帶等各種載體形式。
第十六條高等學校實行檔案材料形成單位、課題組立卷的歸檔制度。
學校各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按照歸檔要求,組織本部門的教學、科研和管理等人員及時整理檔案和立卷。立卷人應當按照紙質文件材料和電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規律,對文件材料系統整理組卷,編制頁號或者件號,制作卷內目錄,交本部門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檢查合格后向高校檔案機構移交。
第十七條歸檔的檔案材料應當質地優良,書繪工整,聲像清晰,符合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電子文件的歸檔要求按照國家檔案局發布的《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GB/T18894-20__)執行。
學校檔案的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會計檔案由校檔案室和財務處共同管理。檔案室負責對會計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移交檔案室的會計檔案的存放、查閱和保管以及期滿會計檔案的銷毀等工作。財務處負責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移交檔案館前)、查閱等項工作。
三、財務處內部指定專人負責會計檔案的日常管理,明確會計檔案管理崗位的職責,建立健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會計檔案的內容
一、會計檔案是指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經濟合同,以及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
1、原始憑證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時,由業務經辦人員直接取得或者填制,用以表明某項經濟業務已經發生或其完成情況并明確有關經濟責任的一種憑證。原始憑證是填制記帳憑證或登記帳簿的原始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核算資料。原始憑證包括外來原始憑證和自制原始憑證兩種。
2、記帳憑證是對經濟業務按其性質加以歸類,確定會計分錄,并據以登記會計帳簿的憑證。學校根據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設置統一、通用的記帳憑證。
3、會計賬簿是指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地記錄一個單位的經濟業務,對量分散的數據或資料進行分類歸集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的會計信息的工具。會計帳簿由具有一定格式的帳頁組成。會計帳簿包括:
(一)總分類帳
(二)收入明細帳(教育經費撥款、科研經費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明細帳(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四)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應付及暫存款、應付票據、應繳稅金、代管款項)
(五)現金日記帳
(六)銀行存款日記帳
(七)固定資產明細帳
(八)材料明細帳
(九)事業基金明細帳
(十)專用基金明細帳
(十一)固定基金明細帳
(十二)事業結余明細帳
(十三)其他對外投資明細帳
4、財務報告指用來映會計實體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包括會計報表、附表以及財務情況文字說明等。
5、其他類會計檔案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財務會計軟件使用說明,會計科目和項目編碼及使用說明,會計電算化處理授權登記或使用權限備案表,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6、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是指與會計核算有關的重要資料,包括:
(一)學生名冊;
(二)學生繳費及欠費情況;
(三)工資薪金發放清冊;
(四)住房公積金備查簿;
(五)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7、學校財務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應同時將光盤、磁盤、磁帶等作為會計檔案保存。
8、以下與財務會計核算相關的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
(一)學校年度財務預算;
(二)學校財務預算執行情況;
(三)學校對外投資的文件及相關投資證明;
(四)學校年度收入分配的相關文件及資料;
(五)各類審計決定、報告及意見;
(六)國家及學校各項財務規章制度。
第三章日常管理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歸檔的要求,進行分類整理、裝訂成冊。在下一年度一個月之內交到財務處檔案室自行保管,以便隨時查閱,保管時間一般一至二年,期滿后,編造清冊上繳學院檔案室保管。會計檔案要設專人負責保管,保管人員工作變動時應按規定要求辦理移交手續,并由單位負責人監交。
2、建立健計檔案的查閱、復印登記制度,既要方便查閱會計檔案,又要保證會計檔案的安全。設立會計檔案查閱登記簿,記載查閱的時間、目的、查閱的內容及查閱人。外單位查閱財務處的會計檔案時須經財務處領導批準方可查閱。調閱查賬時,檔案原件一般不予借出,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借出時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并應按期歸還。需保密的原始材料,按規定不得泄密。財務處內部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原始憑證,查后須將資料放回原處。
3、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根據國家檔案局、財政部發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各種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保管期限為十五年,總賬十五年,明細賬及登記簿十五年,月、季報表保管五年,年終決算報表永久性保管。
4、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院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處及有關單位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院領導批準后進行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室保管至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5、學校財務處、檔案室應提供合適的會計檔案保管條件,做好防火、防盜、防霉、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對電算化檔案的磁盤、光盤,還要防磁、防折。
第四章移交和移動
1、學校財會人員之間交接會計檔案,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
2、移交會計檔案的部門,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的期限、已保管的期限等內容。
3、財務處和檔案室之間移交會計檔案由財務處和檔案室指派人員處理;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的內容逐項交接。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五章責任
1、學校財務處、檔案室應當建立健全校內各級會計檔案管理責任制,明確各單位負責人、專兼職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對會計檔案的管理責任。
2、會計檔案的立卷人要對會計檔案的完整性、立卷的及時性負責。
3、會計檔案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會計檔案,要做好防盜、防霉、防潮、防鼠、防蛀等工作,對電算化檔案的磁盤、光盤,還要防磁、防折,對由于以上原因而造成會計檔案毀損的,要追究保管人員的責任。
4、各會計檔案使用人和查閱人應遵守檔案查閱登記制度。不得擅自涂改、拆封、抽換會計檔案。
學校檔案的管理制度篇4
一、檔案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所有工作部門均應按照上級教育部門和的規定進行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
二、凡本學期的檔案,原則上由行政、德育、教學、總務、安全辦分塊建檔,每學期末,統一匯總交學校檔案室歸檔管理。學校檔案室工作目前由辦公室分管。
三、行政辦公室、教務處和政教處必須明確專人分管本部門工作。如有人員調動,必須做好移交工作,檔案管理員和各處、室負責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熟悉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的業務,及時、認真、規范地做好檔案工作,并做好歸檔記錄。
四、學校檔案室的檔案材料原則上不得外借,查閱檔案必須在檔案室內進行。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同意才能借出檔案室外,并于當天歸還。
五、借閱檔案要履行借閱登記手續。檔案必須整本借閱,不得散借,摘錄檔案內容需征得管理員同意。
學校印章管理辦法
一、印章是學校各項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學校各項管理活動的開展,為規范和加強對各類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凡冠有“深圳市龍崗區__初級中學”字樣的各部門印章和各種業務專用章,以及校領導的簽名章,均適用本辦法。
三、印章的刻制統一由學校辦公室審核、辦理、備案、保留印模、發文啟用并監督使用。
四、學校印章是學校職權的合法代表,主要使用在學校對外出示的證明、證書、合同、公文(函)等文書上。
五、印章是行使組織權力的外在表現形式,學校任何部門必須嚴格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使用印章,不得越權用印。
六、學校各部門印章使用,應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七、經學校研究決定撤銷的部門,應將原有印章交由學校辦公室統一歸檔。
八、“深圳市龍崗區__初級中學”印章和校領導簽名章統一由學校辦公室負責管理,學校各部門的印章由本部門負責管理。
九、各部門領導對印章的管理負責,并指定政治上可靠,有高度組織性、紀律性的人作為部門的監印人,負責管理本部門印章。
十、監印人必須親自用印,用印前必須按各級用印負責人的審批意見,審查用印文件的內容、格式,確認無誤后方可用印。蓋印時要求圖章清晰、端正,位置適當(一般應蓋在文件的落款與日期之間,跨年壓月處),蓋印后要保存好用印依據材料,并做好詳細登記,以備查考。
十一、監印人對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不準隨便將印章放在桌子上,監印人不在時必須把印章鎖好,以防丟失,如有丟失要立即報失。
十二、各部門越權用印,監印人不按規定用印及因監印人管理不善造成印章丟失的,屬工作失職行為并追究當事人責任;嚴重越權用印行為或造成學校重大損失的,按嚴重失職和重大責任事故處理,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對于未經、公章的,學校將追究部門領導的行政責任,對因此造成損失的,學校還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
學校檔案的管理制度篇5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目的主要在于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并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專職(或兼職)管理,按《小學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建立檔案。
(三)全面系統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范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并將篩選后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注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中未編入,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校可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后,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大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嚴密包封,并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并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借閱,并要辦理登記手續,在規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干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