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
制度可以規范人的行為,避免不公平的決策和不公正的待遇,維護公平和正義。這里提供優秀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方便大家寫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參考。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1
1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終一個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參加,保衛部負責通知,并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組織。
2防火檢查的資料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景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景;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景;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景;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景;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景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景;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景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景;防火巡查情景;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景和完好、有效情景;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3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4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煙等行為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能夠當場改正的行為。
5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后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景,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6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景。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2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了解和掌握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各項性能指標及操作方法,熟悉相關專業理論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持證上崗;
二、堅守崗位,時刻保持高度警惕。監視火災報警控制和監控設備設施,嚴格按程序操作,認真處理當班發生的事件,并如實記錄;
三、經常性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進行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試驗、維護等工作,確保消防設施運行狀況良好;
四、保持室內清潔衛生,設施設備無污漬、無塵土,室內物品擺放整齊、墻面、地面潔凈;妥善保管和使用控制室內相關設備設施和各種公用物品,杜絕丟失和損壞,并做好領用借用登記;
五、當火警發生時,正確及時地操作使用消防報警控制設備設施,并按規定的報警程序及時的通知有關部門及負責人;火災確認后,按要求正確的啟動和關停有關消防設備設施,配合組織滅火工作;
六、發現設備設施故障時,及時通知值班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和停用設備設施。主動配合相關人員進行設備設施檢修和維護并如實登記;
七、充分發揮監控系統優勢,密切關注商場內各種情況,注意發現可疑人或可疑物。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按照操作程序果斷采取應對措施,不得麻痹大意、延誤戰機;
八、無關人員禁止進入消防控制室內,因工作需要進入監控室的,需經保安部經理同意后方可進入,當班值班員應做好記錄;
九、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設備運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十、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3
一、凡在項目工程內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各種防火規章制度,增強防火責任心,杜絕人為火險、火災事故發生。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內燃放煙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區域內(施工需用必須執行有關規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三、重申“六不準”的規定,即不準宿舍內照明用60瓦以上的燈泡,嚴禁在燈泡周圍烤衣服;不準個人私燒電爐;不準吸倒床煙;不準用汽油、香膠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準在宿舍內和禁止用火范圍內用火;不準在大房間內私自搭設小房間。
四、施工現場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動用明火,確實需用明火時,必須由上級的動火批準手續。
五、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存放,禁止與油類物資以及性質向抵觸的物資混存。在存放地周圍10米內禁止吸煙動火,在高空焊接作業時,應將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點的場所焊接時有專人看守。
六、施工現場的木工房間,不準熬膠、生火、吸煙,生產中留下的一切廢料每天都要工完場清。
七、嚴禁在現場(宿舍)區內亂拉亂接電線,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均應安裝漏電開關。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嚴禁超負荷用電。如火險、火災發生,任何人都應迅速準確地報警(119),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嚴禁動用和損壞施工現場(宿舍)區內的滅火器材和設施,不得撕毀損壞防火宣傳標語、標記、警示牌、提示牌等。
九、項目防火負責人在接到施工任務時,應將消防布局、消防給水、消防通道等統一規劃,堅持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處理,在自身不能處理的情況下,應及時報有關部門,便于及時整改和處理。
十、施工現場(宿舍)區域內發生火災事故,一律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追查,并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4
一、消防工作標準
1、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2、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3、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干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4、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5、有健全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定期的年檢、維護、保養。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采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
9、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10、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二、組織制度
1、各部門消防安全區域、責任人明確。
2、各部門設立消防安全分工。
3、定期做好防火檢查及召開例會。
4、定期召開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5、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
6、各安全區域負責人及領導小組名單上交行政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7、簽訂《消防安全》,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內容篇5
一、消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學校消防工作。
二、學校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三、學校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主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主任為組員。消防領導小組的責任是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采取應急手段,確保學校消防安全。
四、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長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貫徹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分管副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是:
1、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擬定年度消防計劃,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確保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標志完好。
六、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與各處室、教研組、班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與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七、對消防重點部位如實驗室、微機室、圖書室、主控室、電教室、財務室、配電室等實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標志,定期檢查、檢驗、維修、更新滅火器藥品,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對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消防滅火技能的培訓,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
八、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間巡邏制度,落實到人,由總務處負責安排和檢查并建立記錄。
九、堅持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準在校內隨意亂燒舊書本、廢紙等。
十、與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主動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不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設施,杜絕火災隱患,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