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
規范制度,有助于減少行動的盲目性和不確定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目標實現的可能性。小編給大家分享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參考,方便大家參考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怎么寫。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工作制度
一。時間工作
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公司每兩周周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每年多工作的25天,實行年休假25天予以調換。國外代表處等駐外機構的工作時間可視具體情況安排,在當地法律允許并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下,盡量與公司一致。
科技園、深意、新時代:8:00~12:0014:00~18:00
西鄉、車公廟、坂田A班、青青世界:8:30~12:0013:30~18:00
坂田B班:9:00~12:3014:00~18:30
國內駐外辦事處、研究所等:8:00~12:0014:00~18:00
二、刷卡制度
1、公司執行上、下班刷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既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在工作時間如有外出公干或請假,離崗和到崗時也應刷卡。
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和下崗離崗時間:凌晨5:00之前為前一天的考勤記錄,凌晨5:00之為當天的考勤記錄。
4、忘刷卡:一個月內,忘刷卡在4次之內,屬個人責任的(不包括系統故障),填寫《異常刷卡反饋單》后,不扣工資;從第5次起,每次扣半天工資。
忘帶卡等:當出現忘帶卡、工卡丟失、刷卡無效或工卡在辦理中等情況時,上下班必須在安全崗登記上下班時間。新時代、科技大廈上班的員工在各部門秘書處登記。應以上情況而補刷卡記錄的每月不應超過8次,超過8次的仍按忘刷卡處理。工卡丟失應在4個工作日內到卡證科補辦新工卡。
6、代刷卡:不允許員工之間代刷卡。凡有代刷卡行為,一經發現,雙方按曠工1天處理。
三、彈性工作制
1.公司實行彈性工作制主要是考慮到研發性質的員工的工作習慣,確保應加班而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得到充分休息,保證隨后工作正常展開。彈性工作制員工可享受的彈性時間長短應視前一天的加班情況而定,具體由部門制定操作細則。
2.彈性工作制申請:應工作性質需要,部分員工無須嚴格按上下班時間打卡,由部門提出彈性工作制人員名單,經干部處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
3.刷卡和有效工時:實行彈性工作制的員工亦應刷卡兩次,一個月平均有效工作時間不少于44小時,平均每周刷卡累計時間不少于55小時(包括中午、晚上就餐及午休時間,彈性B班為52小時)。
4.欠工時:若平均每周累計時間少于55小時(彈性B班為52小時),則按每天應工作8小時對應刷卡兩次來折算忘刷卡次數,并按每次忘刷卡扣半天工資處理。
5.技術管理干部原則上必須按正常工作時間上班,特殊情況需事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備案考勤科,方可適時延時到崗。
6.一般開發人員要求在9:00~18:00必須在崗(彈性B班為10:00~18:30)。在正常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因工作需要而離開崗位的,應在部門考勤員處登記。
7.彈性制工作人員外出公干、請假時,須提前填寫相應的申請單據。
四、免刷卡工作制
1.免刷卡工作制申請:公司高層領導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可享受免刷卡。
2.免刷卡:實行免刷卡工作制的員工每天上下班無需刷卡。
3.如有請假等情況,免刷卡人員須自覺填報相應的單據送交人力資源管理部。
五、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于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刷卡(如辦事處人員),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一級部門主管批準后,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總裁(或指定授權人)審批備案。
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考勤員對其進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初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遞交手工考勤報表。
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人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請、銷假制度。
第二章、加班與值班管理制度
一.加班管理制度
1.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節假日指法定的節假日,假日指應休息的周末;公司規定的休息日,指全公司休息,少數人工作。)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目標責任制員工在完成工作的過程中,應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
2.相關概念說明
a.指令性加班:指公司因為臨時任務安排的加班,或各大部門因自身工作需要安排的集體以及因外部協作而發生的加班。(各大部門對研發,市場指三級部門,其他系統指二級部門,批準手續應快速簡化。)
b.非指令性加班:指除指令性加班以外的其他加班。
c.換休:指應停電等原因,公司統一安排某辦公地點或某部門的員工休息日與工作日對換。換休不納入加班管理范疇。
3.加班申報及賠償規定
a.目標責任制普通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處級以上干部的主要以其所承擔責任的完成情況為衡量標準,不在申報加班。
b.定額制員工參加指令性加班計發加班工資。按實際加班時數計發加班工資。
c.定額制員工為完成生產計劃而加班,按定額計發加班工資。對于任務量不滿的指令性加班,以當月平均工時值計加班工資。
d.原則上,加班申請應扣除中間用餐及休息時間。
e.參加公司或部門在正常工作班次之外組織的培訓,參觀,非業務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均不作為加班。培訓教師及培訓組織者應工作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工作可以作為加班。
4.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a.免刷卡人員或駐外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書面《加班申請登記表》,由各大部門考勤員每月匯總一次。
b.刷卡人員的加班,須提前填報《加班請假電子流》,經相關主管審批確認后,方為有效申請。
c.刷卡人員的加班,有效加班時數是:加班申請時間與實際出勤記錄的交集。
注:對于加班期間外出公干無法刷卡者,要求在提交加班申請電子流,有效加班時數為:加班申請時間與外出公干時間的交集。
d.員工加班時段亡刷卡,不在系統中作補卡處理,一律按實際刷卡記錄復核有效加班時數。
e.未參加出勤考核的高層領導,每年將名單報總裁辦處理。
5.加班工資的核算及發放
A.加班工資的依據:考勤系統中提供的員工當月有效加班時數。
B.一般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
加班工資=小時工資有效加班時數
d.當月加班工資在下月工資中一起發放。
二.值班管理制度
1.定義:指在正常班次之外,應特別工作的需要,為保證業務工作的正常進行和突發事件的及時處理,由部門安排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2.申報:各部門應在月底擬定下月的值班安排表,并通知到相關人員。
3.審核:每月初由各部門結合值班安排表安排對上月本部人員值班情況進行審核。
4.發放值班費:審核后的值班安排表作為值班費發放的依據上報人力資源管理部,經確認后,在下月工資中發放值班費。
5.值班費標準
a.公司總部相關業務人員值班,值班時間視具體情況安排。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b.駐外機構(如辦事處,用服等)人員值班,值班時間為休息日的8:00~22:00,工作日的12:00~14:00,18:00~22:00。值班費標準為:10元每小時。
c.市場部客戶工程部人員因客戶接待任務值班,工作日值班時間為18:00~8:00,展廳人員值班時間為12:00~14:00,18:30~21:00;休息日值班時間為0:00~24:00。值班費標準為15元每小時。
d.用服產品工程部人員因維護任務值班,值班時間一次不少于12小時。值班費標準為180元每次。
第三章各類假期規定
一.病假
1.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病休者,須請病假。病休1天以上(含1天)的應提供醫院有效證明或公司健康指導中心“疾病休假”。病假半天(含半天)的可不用提供“疾病休假證明書”,但每月這樣的病假只能有一次。
2.女員工每月最多可請1天不需提供醫院或健康指導中心有效證明的病假。
3.病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二.事假
1、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由相關領導批準后才能離崗。
2、上班時間因個人事務(如看病,體檢等)暫時離崗不超過半小時者,也須按事假處理,填報相應請假電子流。
3、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三.婚假
1.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婚假。一般為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為7天。婚假在結婚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使用。
2.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結婚,可休休1天婚檢假。
3.婚假、婚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婚假可與年休假合并使用。
四.喪假
1.員工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喪亡,可休喪假。一般為3天,另給適當路程假,但累計不超過6天。喪假在親屬喪亡1個月內使用。
2.喪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五.產假
1.在華為公司工作兩年以后懷孕、生育的女員工享受以下待遇:
1.產假
1.1.1產假為90天。根據醫院證明,難產或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臺生育的,每多一嬰兒增加產假15天。
1.1.2產假期間,伙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2產檢假
1.2.1懷孕期間每月給予1天孕期檢查假。
1.2.2產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懷孕流產假期
1.3.1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15天;懷孕三個月以上流產的,可休假42天。
1.3.2對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或沒有生育指標但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女員工,懷孕流產休假期間,伙補交補照發,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3.3對沒有生育指標的女員工,以前未接受節育手續的,休假期間發放20%的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哺乳時間: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臺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個工作日的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2.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如需要續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但事假最多不超過三個月。超過三個月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計生假
1.女員工接受計生手術者,經醫務部門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休假:
1.1放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可休假3天。
1.2經計生部門批準取宮餒節育器的,休假1天。
1.3輸卵管結扎的,可休假21天。
1.4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2.男員工接受輸精管結扎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可休假7天。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已接受計生手術的員工,接受計生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生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休假期間發放2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七、司機年審假
1.凡在華為工作滿一年的司機每年給予3天的年審假,用于辦理本人駕駛執照的年審,并可給予適當路程假。本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5天,外省司機年審假最多不超過7天。
2.年審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3.年審地點不在廣東,福建,湖南,江西,海南,廣西六省的司機,若執照年審7天內不能完成的(含來回路程),可提前使用本年度年休假。
八、年休假
1.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公司每兩周周六進行一次例行上班。對于每年因此而多工作的時間,實行年休假制度。
2.員工在公司每工作滿一年,可獲年休假最多25天(指工作日)。本年度的年休假配額自下一年度1月1日起申請休假。
3.對于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按具體工作時間折算年休假配額。
4.凡在華為公司工作的合同制員工及鐘點工,均可休年休假。
5.員工一年內病、事假天數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或曠工天數累計超過3天(含3天)的,取消當年年休假資格。
6.同一年度必須在自然年度內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和累積使用。
7.在年終統計有效工作時間時,員工病事假等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的假期可以用年休假及未休完的法定節日余額沖抵。
8.年休假余額工資的計算
對于員工當年未使用完的年休假余額,公司給予相應天數的年休假工資。為便于操作,發放的月工資標準為可休假年度本人元月份工資。發放時間為每年的第一季度。
補發年休假工資額=休假年度元月份工資/24天年休假余額天數(天)
9.國內機構員工的休假
a.年休假可在部門工作允許并安排有人員接替其工作的前提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由;員工在休假年度內自行安排時間。可分多次休假,每次休假時段的最小單位為1天。
b.為保證工作的延續性,法定節日(春節除外)休年休假的員工不應超過部門員工總數的15%,平時原則上各部門可批準的年休假最多不超過10%,且休假人員應提前兩周提出年休假申請,并與休假期間接替其工作人員交接好工作。
c.員工每年可報銷2次兩人探親的來回機票及住宿費,交通費,并在退休基金中抵扣。
10.派駐海外員工的休假
a.派駐海外工作的人員,除每年最多25天的年休假外,另外再給予5天休假配額(含歸國往返路途時間)。經主管批準后,可分多次休假,但每年只可報銷一次歸國休假的往返機票。
b.駐海外工作人員的休假申請,應結合工作地風俗及工作地年度長假期,也可結合回國培訓、述職的時間假期。具體時間安排提前一周報部門主管批準并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11.年休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12.離職員工離職結算時按其實際工作時間和休假時間計算當年年休假,計發年休假工資。
九、工傷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經人力資源管理部審批確認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發放100%標準工資,計入有效工作時間。
十、國家法定節假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員工可享受以下有薪節假日:
1.元旦:休假一天(元月1日)
2.春節:休假三天(陰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休假三天(5月1日、5月2日、5月3日)
4.國慶節:休假三天(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
上述節日原則上遵守國家統一安排進行休假。因工作需要上述節日未休完的時間,可累積計入年休假配額。休假期間不計入有效工作時間。為保證海外業務的正常開展,公司對駐海外機構及有特別工作需要的部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期間,實行輪班制度。輪值人員可以即時輪休或與年休假一并使用或領取加班工資及春節加班補助費。駐海外機構不按國內休假時間放假,依據當地節假日情況,參照派駐國家的當地法律規定安排假期。當中國法定節假日天數多于派駐國家當地法定節假日時,多出天數計入年休假配額。
第四章請、銷制度及缺勤規定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公干外出等,均應提前提交加班請假電子流。
2.員工請假,如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未來得及提前提交請假電子流的,應在從請假之時起1日內由本人或委托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3.對病假、產假、產檢假、計生假、婚假、婚檢假、喪假等需要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待銷假時補齊有效證明后再作相應處理。
4.如因緊急事務外出公干,應在外出之時算起3日內由本人或委托部門秘書提交申請單。
二、銷假制度
員工請假、外出公干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三、病事假期限
1.到崗后的試用期員工病事假累積不得超過一個月。
2.正式員工病事假一年內累積三個月的需經人力資源管理部批準。
四、請假審批權限
普通員工休假七天以內的(含七天),由公司二級部門主管審批;15天以內的由公司一級部門主管審批;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三個月以內由公司主管副總裁審批。一級部門主管人員請假,無論天數多少,都須經公司主管副總裁或總裁批準。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由主管書面授權人簽字,或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各大部門考勤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并備案。
五、缺勤規定
1.遲到、早退:遲到、早退在30分鐘之內,每次扣半天工資。30分鐘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資。因班車晚點,上班時應照常刷卡,經調度科證實后,按正常刷卡處理。
2.每曠工一天按日工資額的3倍扣款。連續曠工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六.其他
各類假期(除年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2
1、凡幼兒園安排的各項活動(集會、學習)遲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無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過30分鐘按曠課一節扣款20元,并扣發一個月10%的全勤工資。
3、曠課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資,并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曠工超過2天(含2天)以上者,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并扣除實際曠工天數兩倍的工資,按合同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資,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兩天、三天分別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個月全勤工資;病事假經過批準,時間在兩小時以內且不影響工作的不扣工資,但每人每周不超過一次,超過部分則按請假的時間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請假者,星期六算作請假,凡一周請假超過兩天(含兩天)者,且與星期六、星期日相連,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請假天數。
6、法定婚假,喪假原則上發給基本工資,超假必須辦理續假手續,并按事假處理,
下列情況視為曠工處理
(1)未辦請假手續而誤課、誤工者;
(2)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者;
(3)逾期未歸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未請假私自調課或請人頂上課者;
(5)各單位組織活動缺席者(含教師外出聽課,培訓學習,參加會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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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
1)行政辦公室: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澳門豆撈:上午(白班)10:00-13:30
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3)澳門豆撈后廚:上午(白班)9:00-13:30
下午16:00-20:30
(晚班)16:00-0:00
4)中餐廳:上午9:30-13:30
下午16:30-20:30
客房前臺:(早班)8:00-18:00
(晚班)18:00-8:00
房務中心:領班:(早班)7:30-16:00
(中班)15:00-23:30
服務員:8:00-16:30
文員:7:00-15:30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對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規定:
1.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2.酒店每一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經理,由值班經理報至人事部,人事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3.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需經主管經理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三、員工考勤刷卡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罰款20元。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扣除當天工資。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狀況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狀況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酒店貫徹執行,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缺勤,隱瞞員工缺勤狀況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10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四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五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8)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三天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作除名處理;
(9)本規定自20__年3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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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嚴肅勞動紀律,根據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局實際,作如下規定:
一、考勤對象
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在職并在本局上班的全體工作人員(外借的人員由借用單位考核)。
二、考勤方式
工作人員必須按考勤要求逐日如實填寫出勤登記表,嚴禁弄虛作假或委托他人代簽,如有發現一律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日一倍的分數。工作人員外出開會、出差或下鄉時應在公告欄中說明,并告知辦公室,允許事后在考勤登記表中補簽。經局長批準的加班時間可折抵事假時間,月度內調用有效。所有事假(含病假、休假、產假等),每缺勤半天扣2.5分(分值另行決定)。
三、考勤記錄
局辦公室負責考勤的收集匯總,按“日記、周清、月公布、季兌現”的要求做好工作,加減分欄目應載明情況,考勤記錄統一整理成冊后報考勤工作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
四、考核效用
按照本局《局機關效能考核辦法》的要求,工作人員的考勤是效能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年終考核評先進的一項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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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x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6
一、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二、考勤范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三、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四、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五、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6)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7)持卡的員工必須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發現損壞或丟失,應馬上向辦公室人員申請補領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費10元。若丟失后不及時補領,空缺的考勤記錄視同無打卡處理;
(8)辦公室應對考勤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監督與檢查、落實,及時協調與處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嚴重違反制度及時處理。
(9)上班時間不許串崗閑聊、就餐吃零食,廠區內除經理室與銷售部接待室可吸煙外,其他地方一律嚴禁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元,(休息時間食堂可吸煙)。
2、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3、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路費報銷要憑合法的票據,路程溫州至某市某縣。縣、市內交通費自負。報銷標準以火車硬座、普通客車、輪船三等艙為限,不包括市內交通費,超支部份自負;副總、總工可報機票。
(4)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4、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5、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7、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8、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9、本制度20__年2月9日修訂,20__年2月13日開始執行。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7
1.總則
1.1、為促進公司規范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是對公司全體職工進行出勤檢查與管理的基本依據。
1.3、實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保證,是提高全體職工素質的必要條件。
1.4、自覺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是公司全體職工的共同職責,各部門領導要加強檢查和督促,嚴格管理,保證本規定的實施。
2.考勤
2.1工作時間
(1)常白班,公司實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時間: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兩班運轉或三班運轉,由部門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3)特殊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時間,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機)公司及各管理處考勤記錄設備為指紋考勤機,員工應于上班前及下班后進行指紋考勤。
(2)如員工因公外出無法簽到、簽退,應于前日或次日內將部門領導簽字的《出
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附件)通過oa系統送交綜合管理部。
(3)如果員工因公出差,應當于出差前一個工作日將《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送交綜合管理部,如無法在出差前送交的應于出差回來后一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
(4)實際到崗但無故未簽到、簽退者,視為當日缺勤一天,漏簽一項的視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處理。
2.3遲到、早退
(1)于規定上班時間以后三十分鐘內到職為遲到,下班時間前三十分鐘內離去為早退;
(2)員工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準時到職,可呈請部門領導核準后,不列入缺勤記錄。
2.4事假
(1)職工人員因私人事務必須親自處理時,可以申請事假;
(2)事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帶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負傷必須休養時,可以申請病假,病假需出示醫院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2)病假以半日為最小計算單位,不滿半日以半日計;
(3)員工因患病或工傷不能工作,其醫療期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6曠工
(1)未經準假或未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到職者,以曠工論處;
(2)遲到、早退超過三十分鐘不到四小時者視為曠工半日;超過四小時者當日
記曠工;
(3)一年內連續曠工15日或累計曠工30日,公司將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視為加班,加班需經部長確認并提前上報《管理人員加班申請單》(附件),原則上每人每月內加班不超2個工作日。
3.假期
3.1國家法定節假日
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職工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職工申請休年假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年假優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員工晚婚休婚假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請婚假須附結婚證明,婚假需在結婚1年內使用,不可分次申請。
3.4產假
申請產假需復醫院證明或預產期證明;休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5工傷假。
工傷假依據醫院診斷書核給,期限按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6喪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請喪假1天;
(3)請喪假須附醫院死亡證明或訃告或戶籍注銷證明,需赴外地的員工可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與工作有關的集會、訓練、技能鑒定或其他活動;
(2)依法律規定應給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請假、銷假審批權限和程序
4.1職工請假應由本人在oa上填寫《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逐級審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3天以上七天以內(含7天)假期由部門主管審批后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請,并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出勤異常情況確認單》審批完畢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查。
4.2員工因特殊情況當天無法出勤且未事先請假的,須在上班后30分鐘內電話報備上級領導,并在上班第1天補辦請假手續。
4.1需提供證明的假期,如果事先無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員處提交證明,方可銷假。無法提供證明者,按曠工從嚴處理;
5.異常出勤期間工資的核發
5.1遲到、早退:按照《員工工作紀律處罰條例》執行。
5.2事假、曠工:扣發當日工資。
5.3病假:在醫療期內的其病假期間工資按照其本人工資的70%發放。超過醫療期的按照相關法律及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5.4加班:原則在加班月內安排調休,若因工作原因無法調休,按相關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6.附則
6.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關規定執行。
6.2本制度與國家相關法規相沖突的,按國家法令執行;與公司此前的相關規章相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20__年7月15日起實施。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能夠透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狀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貼合條件的狀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推薦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大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大經濟損失者。
第十一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狀況、突出業績、工作潛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狀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9
1、考勤點名
1.1公司于每天早上7點50分進行點名報到,進行出勤考核。
1.2公司員工在出勤考核時不允許有帶他人報到,不穿工裝報到,或以干活等其他理由不到者,一律按遲到曠工處理。不準涂改、故意損毀或偽造點名冊,違者將受到嚴重警告處分,嚴重者將被開除。
1.3公司售后服務部下列人員或情況可免予報到
1.31服務經理或服務經理核準免予報到者。
1.3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主管核準者。
1.3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1.34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經主管核準者。
1.4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上班未登記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5員工因公外出且當天不能返回公司時,必須在事后填寫《公務外出考勤單》。
1.6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工資,并記警告處分一次。
1.7員工下班提前走者,除有正當理由經主管核準、簽注外,其他按早退論處。
2、考勤
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擅離職守。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4遲到超過30分鐘,或未經批準而不到崗位者,即為曠工。不到半天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5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0元工資,當月3次以上者,記警告處分一次。
2.6早退或擅離職守:30分鐘以上按曠工論處。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7曠工:曠工一日扣底薪3日,并給予一次嚴重警告處分。屢教不改者給予除名處理。
2.8員工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崗位工資,并給予嚴重警告一次,無故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請假、休假
員工請假、休假必須按照各類“假別規定”(法定假除外)填寫申請單,并經批準。請假申請須交綜合部歸檔。假期應當按期銷假上班,未經批準超假作曠工論處。
4、請假程序
4.1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批準。
4.2請假二天以上,部門主管同意,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事假
5.1員工因私事請假,應事前填寫請假單。1天,由部門總監批準;2天以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5.2事假期間將被扣除相應天數的全部工資。
5.3連續事假超過15天者,須辦理停薪留職手續,未辦理者按曠工論處。
6、病假
6.1員工休病假應盡可能事先請假。如無法事先請假,必須盡快致電主管或經理,上班后持有效證明補辦請假手續。病假單必須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建議,交部門總監審批,綜合部備案。
6.2請病假一天以內者,不需出具醫院證明,但當月連續請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計逾一天者必須出具當日就醫的診斷證明(私人診所無效)。
6.3當月病假1天以內者不扣底薪;一天以上扣除病假期間相應天數底薪。
6.4員工因病情嚴重經保險公司認可的醫院診斷必須繼續療養者,經公司研究決定可酌情給予特別病假。期限最長為一個月。
6.5正式員工受聘后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為:在本企業工作五年以內的為3個月;六年至十年的為6個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為9個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為12個月。如特殊情況,且在公司經營中表現卓著的,可視為傷病情況延長半年至一年,但需公司研究決定后方可適當延長。
6.6醫療期間的員工保留崗位,不享受工資。
7、法定假
員工每年享受七天法定假
元旦1天春節3天端午節1天
五一節1天國慶節1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周末公休,則假期可能提前或拖后,具體安排以公司通知為準。
8、年假
凡在公司工作期滿二十四個月的員工,每年可享受三天帶薪年假,以后每工作滿一年增加一天,但年假最多不超過10天(工作日)。
員工當年各類缺勤累積超過5天者,不能享受當年年假。
凡當年受警告處分的,不得享受當年年假。
年假的具體時間安排須經公司同意,原則上,當年假期當年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的員工,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延期補休。
9、工傷假
凡因工受傷或死亡者,按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勞動保險的規定辦理
由于個人違反操作規程或公司制度規定所造成的意外傷亡,責任自負,員工不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
10、婚假
按國家規定,員工結婚可享受有以下有薪婚假:
男25周歲以下婚假3天(含周末)
男25周歲以上婚假5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下婚假3天(含周末)
女23周歲以上婚假5天(含周末)
11、喪假
根據國家規定,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享有三天喪假。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10
公司實行每周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周一到周五),每日上班時間為上午9:00時至下午18:00時,午飯時間1小時(12:00時至13:00時)。員工考勤由辦公室指定專人(前臺)負責,考勤時間以樓層公用計時器(鐘表)為準。
一、遲到與早退。
1、上午晚于9:00時及中午晚于13:00時視為遲到。
2、中午12:00時之前及下午18:00時之前離開公司視為早退。
3、鑒于市區內交通狀況,部門主管及以上職務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2次時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普通員工每月累計遲到不超過4次不作處罰(須9:30時之前到崗)。
4、超出以上規定次數每次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60(以遲到總次數計)。
二、病假、事假與曠工。
1、除國家明文規定公休日外,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均為病事假,事先或事中24小時內未向主管負責人書面或口頭請假的、或請假未批準確不來上班的為曠工。
2、遲到或早退時間超過3小時記為半天事假。
3、病事假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3,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2;曠工扣除額度加倍。
三、婚假與喪假。
1、婚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800元,喪假期公司發放固定工資600元。
2、婚喪假期按工作日停發工資,工作日內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42—1/46,每1天扣除全月全額工資的1/21—1/23。
四、孕產假。
女員工因懷孕、輔乳等不能到崗,允許請長假在家休息,公司發放基本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男員工在三天產假內發放基本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五、因公外出。
員工因公外出須填寫有部門經理簽字的《因公外出單》交前臺,否則按早退或事假處理。
六、最低收入保障。
因病事假或遲到早退扣除工資,最高限度為保證當月實發工資不低于北京市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工資。
本規定20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11
為了加強干部作風建設,使全體干部職工做到嚴于律己,促進局機關各項工作規范、有序地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制度
1、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八小時工作制,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因事不能到崗者,應按照請銷假制度要求提前請假,經同意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而私自離崗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機關會議或其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或召集會議科室負責簽到,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為遲到。
3、簽到記錄由辦公室、監察室每月匯總,作為年度考核和評優評先的依據之一。
二、請銷假制度
1、科室工作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所在科室簽署書面意見后報辦公室備案;2天以內科室簽署書面意見以后報辦公室并經分管負責人批準后備案,3天及以上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備案。
2、科室長請假1天以內報報辦公室并經分管負責人批準后備案,2天及以上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備案。
3、局領導班子成員因公因私外出,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并報區兩辦備案。
4、主要負責人因公因私外出按區委、區人民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5、病假(病休):在職干部職工享受病假(病休)待遇的應提供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本人病假(病休)申請經單位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并報辦公室備案。
6、干部職工所請探親、婚、喪、產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7、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8天,超過8天的,從第9天起,其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按日減發。
8、干部職工一年曠工超過3天,事假累計超過8天,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原則上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9、工作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三、值班制度
1、機關值班實行領導帶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員分組輪流值班的方式進行。值班由1名局領導班子成員帶班,4名一般干部值班。
2、值班時間
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及非常時期值班:按照正常上班時間安排值班。
3、值班任務:處理公務來電,答復公務電話的查詢;接待來訪群眾,處理一般來訪事件;處理突發事件和緊急公務;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區應急辦、區安監委及局主要領導報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況,承辦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做好機關的安全防護,做好值班記錄。
4、值班要求
(1)記錄處理各類公務來電。值班人員應在《值班記錄》中記錄如下內容:來電話人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電話內容,并將電話內容及時報告值班負責人,由值班負責人做出相應的處理。
(2)對突發事件的處理。值班組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除少數人留守電話外,其余人員應在值班領導的帶領下,迅速趕到事件現場進行相應的處理;若遇重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區委、區人民政府、區應急辦、區安監委及單位主要領導,然后通知相關人員。
(3)做好各類會議通知和相關電話通知。要記錄清楚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會議要求;如遇緊急會議通知,應在10分鐘內通知參會人員參加會議,一般通知則交由辦公室辦理。
(4)值班期間如遇上級檢查工作,值班組應認真負責接待;如遇群眾來訪,應認真聽取來訪者的意見,做好記錄,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諉不辦。
(5)值班期間如收到上級下發的緊急公文或緊急信函,值班人員要在10分鐘內將有關情況報告主要領導,并及時按領導意圖辦理。
5、值班紀律
(1)加強領導和管理。節假日值班,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并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節假日前三天應落實值班人員,做好節前排班,并通知本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臨時換班,必須經分管負責人同意批準,自行調整后報辦公室備案。局監察室及辦公室對值班情況實行抽查,凡發現因值班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誤的,按《機關考勤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2)嚴格遵守值班時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出現脫崗、漏崗現象。不準飲酒、打牌、上網;不準找親屬、子女代替值班;不準擅自離崗。值班人員玩忽職守,引起后果的,嚴肅追究責任。
(3)嚴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遲到、早退,交接班實行簽字確認制度,保證值班工作正常、連續運轉。當班的事務原則上要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給接班的同志交代清楚。遇重大情況立即向領導報告。
(4)嚴格登記制度。對本班情況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對接收電話要注明接收時間,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5)全體值班人員應服從辦公室的統一安排和調度。
四、附則
1、本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員工的正當權益,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員工。公司系統各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章考勤
第三條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正,下午1時正至5時正,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公司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員工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落實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須嚴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時、如實做好考勤登記。部門負責人負有考勤監督責任。
第六條月度考勤時間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考勤員于每月26日后的2個工作日內將考勤匯總表及原始單據報送公司干部人事部。
第三章請假
第七條員工休假必須事先請假并經批準。除因急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情況員工不能自行請假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請假之外,均應親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自行離職的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員工休假,部門經理助理及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及以上人員由主管領導批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準。
第四章休假
第一節法定公休假
第九條法定節假日為: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六)青年節(5月4日)14--35周歲青年放假半天
第十條公休假日為:每星期六、星期日。
第十一條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十二條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二節年休假
第十三條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新進公司的大中專畢業生連續工齡滿1年,從次年起按規定享受年休假。
第十四條年休假標準:
連續工齡
滿1年
不滿5年
滿5年
不滿15年
滿15年
不滿25年
滿25年以上
第十五條員工有年休假待遇在5天以上(不含5天)者,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須連續5天以上(含5天)。
第十六條員工享受年休假,原則上在當年使用,確因工作關系無法休假可順延至次年第一季度,逾期不休假作自動放棄。
第十七條公司各部門在不妨礙工作情況下,自行安排員工休假日期。
第十八條年休假僅限員工本人使用。
第十九條年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節事假
第二十條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
第二十一條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四節婚假
第二十二條員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方不早于22周歲,女方不早于20周歲,可享受婚假。
第二十三條婚假標準:
(一)員工符合法定年齡結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
(二)員工晚婚,即男方滿25周歲初次結婚,女方滿23周歲初次結婚,可再增加婚假7天。
第二十四條婚假應當在登記結婚當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動取消。
第二十五條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節喪假
第二十六條喪假標準:
(一)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喪假。
(二)員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2天喪假。
(三)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給予1天喪假。
第二十七條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六節探親假
第二十八條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與父母(包括自幼撫養員工長大的親屬)、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晝夜的,可享受探親假。
第二十九條員工享受探親假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須經領導按權責核準,報公司干部人事部審核備案后方能生效。
第三十條探親假標準:
(一)員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
(二)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
(三)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親假,假期為20天。
第三十一條員工已離婚或配偶已死亡,尚未再婚的,視作未婚員工。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邊無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待遇享受探親假。
第三十二條員工探親假中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員工探親給予路程假,但最多不超過2天。
第三十三條員工探親假期間患病,其病休天數仍作為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順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滿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第三十四條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三個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親假。
第三十五條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廢。
第三十六條探親假期間公司支付假期工資(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為基數計算)。路費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報銷。
第七節病假
第三十七條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療單位證明確定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給予病假。
第三十八條醫療期是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根據員工在公司(包括公司各系統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醫療期,標準為: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后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最多不超過24個月。
第三十九條員工連續病假6個月,公司支付病假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公司支付疾病救濟費。(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為基數計算)。標準為:
患病6個月以內
(病假工資)
患病6個月以上
(疾病救濟費)
連續工齡
不滿
2年
滿2年不滿
4年
滿4年不滿
6年
滿6年不滿
8年
滿8年及以上
不滿
1年
滿1年不滿
3年
滿3年及其以上
第四十條員工病假工資或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年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員工個人繳納的四金)的80。
第八節生育假期
第四十一條生育假期標準:
(一)產前假:妊娠7個月以上,給予每天休息一小時。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部門批準,可請產前假2個半月。
(二)產假:順產,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難產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妊娠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
(三)哺乳假:女員工生育后,在嬰兒一周歲內,給予每天1小時授乳時間。若有困難且工作上許可,由本人申請,部門批準,可請哺乳假6個半月。
第四十二條已婚女員工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為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員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條件,該員工可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第四十三條產假期間按《本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生產或流產員工已經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不足其應享受的工資,不足部分由公司發放。產前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不得低于原工資的80。
第九節節育手術假期
第四十四條女員工施行節育措施種類及假期: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天,3個月、6個月、12個月內各隨訪一次,以后每年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當年內,每月經期休息1天。取宮內節育器休息1天。
(二)單純輸卵管節扎休息30天。
(三)皮下埋植休息5天,術后半年內每月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取皮下埋植休息3天。
(四)輸卵管藥物粘堵休息30天。
(五)與____有關的診斷性刮宮休息5天。
(六)人工流產:第一次因放環、節扎、皮下埋植術后失敗的再次人工流產者,凡小于孕13周,行吸宮術及藥物流產者,休息14天;行鉗刮術者,休息21天;凡大于或等于孕13周者,均休息30天。
第四十五條男員工施行節育措施,輸精管節扎休息7天。
第四十六條節育手術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節工傷假
第四十七條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干部人事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干部人事部向公司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第四十八條醫療待遇:
(一)工傷醫療費用除按照市規定由醫療保險基金承擔的部分外,其余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
(二)工傷員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公司按照因工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本市規定的標準和輔助器具項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四十九條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工傷員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按其原待遇按月支付薪酬福利。工傷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二)工傷停工留薪期原則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者經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員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公司負責。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第十一節公假
第五十條員工按照國家法令,因短期服役、義務勞工及參加其他社會活動等,憑證明文件申請公假,經領導按權責核準后方能生效。
第五十一條公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制度中的工資是指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報酬。
第五十三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年休假自__年1月1日起執行)
第五十四條公司原先制定的相關制度、規定與本制度如有抵觸,以本制度為準。
第五十五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干部人事部。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13
一、目的
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以保證公司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監督執行
1公司綜合部負責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制定、執行、監督、統計、及實施處罰。
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日常執行和常態監督。
四、考勤制度
1考勤制度是公司的一項基本制度,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部門負責人要及時掌握本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并對本規定的貫徹執行負全面責任。
2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執行考勤制度,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3各部門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和特點,采取指紋、人臉識別簽到的辦法記錄員工到崗和離崗的時間。考勤記錄以考勤機簽到記錄為準。
4工作時間為早8:00到下午5:00,半日休息中午時間節點為11:30。
5上班前和下班后的考勤記錄視為有效考勤記錄,其它時間的記錄將被視為無效記錄或實施處罰的依據。
6因工作需要或偶發特殊情況造成的遲到或漏打卡情況適用請銷假管理制度,可填寫請假單按流程審批予以免責。7綜合部為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門。負責不定期檢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發現問題將及時與各部門負責人取得聯系、了解情況后上報至公司主管領導。
五、違規的界定
1遲到/早退:上班考勤記錄晚于規定時間30分鐘以內的將視為遲到。
下班考勤記錄早于規定時間30分鐘以內的將視為早退。
2脫崗:是指在上班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離開工作崗位30分鐘的將視為脫崗。
3漏打卡:正常出勤無考勤記錄并附有請假條說明。
4曠工:是指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獲批準的擅自缺勤者將視為曠工。
(1)假期屆滿逾期不到崗,并未再次辦理請假者。
(2)遲到/早退/脫崗時間在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視為曠工0.5天,當天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1天。
(3)值班期間無故不到崗或擅自脫崗的。
(4)因公外出期間辦理私事或未能及時歸崗的。
(5)不服從工作調動,未在調令要求期限內報到的。
六、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脫崗按照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2倍遞增。
2漏打卡一次20元/次處罰。
3曠工按照半天50元、一天200元/次處罰。
4員工一個月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天的給于辭退。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14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后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__年2月起施行。
員工考勤及日常管理制度篇15
一、工作日上下班實行簽到、簽退制度。機關工作人員上班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局辦公室由本人簽到、簽退,嚴禁由他人代簽。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簽字時,須經帶班領導批準,由值勤人員注明事由。
二、根據上級公布的作息時間,上午提前15分鐘到崗,在規定上班時間前將衛生責任區內衛生清掃完畢。在規定上班時間前5分鐘以后到崗的視為遲到,提前5分鐘離崗的視為早退。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每名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規定程序履行請銷假手續。局長、黨組書記請假須報、縣政府領導批準;機關干部請假由局長批準;所有工作人員請假一天(包括一天)以下報請科室長或分管領導同意,請假一天以上者,由主要領導同意。請假者必須填寫請假條,并按時返回銷假。凡不履行上述程序擅自離崗者,按曠工對待。病假、棚、產假、探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因病請假需提供醫院證明;經組織批準參加在職學習和各種專業考試的人員,請假參加面授及考試前的.脫產學習和參加考試,需經領導同意持學校和有關單位的通知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按請假程序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學習請假不扣發考勤獎,不影響年終考評。
四、實行出發報告制度。工作人員上班時間外出辦公事,局領導外出要通知辦公室,隊室長外出要向分管領導打招呼,其他人員外出要向隊室負責人打招呼。所有人員外出不履行報告制度按曠工對待。
五、嚴肅工作紀律。上班時間,嚴禁打撲克、下棋(類)、干私活、上網玩游戲、串崗等一切與工作無關事項。所有工作人員特別是中層以上干部的移動通訊工具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六、一律不準在各辦公區內吸煙;上班期間(中午)嚴禁酗酒誤事、鬧事,影響工作。
七、考核辦法。實行考勤獎懲制度,全勤獎每月20元。無故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每月無故遲到、早退累計五次以上者扣除當月考勤獎,無故曠工半天以上、事假累計三天以上、因病假缺勤六天以上扣除當月考勤獎,未超過上述時間的每天按2元扣除。考核采取日考勤,當月匯總、公布,兌現獎懲,年終進行總評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