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
在制定制度時,需要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了解他們的想法和需求,并盡可能將其融入到制度中。寫好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供大家參考。
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工程、運營等項目分包安全管理,以保證公司質量、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經公司選擇并簽定分包合同的勞務分包和工程分包管理。各部門、各廠站、項目應嚴格執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總經理
(一)批準外包項目計劃,并監督各部門正確執行。
(二)授權委托代理人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四條分管副職領導
(一)負責合格承包商名錄的審定。
(二)負責重大項目開工報告的審批。
第五條安全監察部
(一)檢查監督相關單位外包資質審查及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二)負責檢查監督外包項目安全手續執行情況。
第六條項目管理部門
(一)組織承包商資質審查,項目合規性調查管理。
(二)組織開展外包安健環監督檢查、反違章管理。
(三)組織總結和評價外包安健環管理工作。
(四)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
第七條財務部
(一)負責外包項目費用(含安全生產費)審批、預付、結算工作。
(二)負責對承包商安全保證金的收支和賬目管理工作。
(三)負責外包項目施工期間安全文明違章罰款的收存、安全獎勵的支出以及賬目管理工作。
第八條項目經理部(項目管理部門)
(一)組織或參加審查承包商和人員的安全資質、條件。負責工程施工前對外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二)組織或參與制定、審查施工合同中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與要求。負責外包項目承包商安全措施的審查。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及監護工作。
(三)協助和監督承包商辦理相關開工手續及過程管理等工作。組織與承包商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四)組織現場安全檢查、隱患排查治理、違規處罰、支付確認等項目管理工作
第九條承包商
(一)保證滿足安健環需要的相關資質,對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與發包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并嚴格遵守其規定。
(三)負責項目的施工現場管理,對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負責。
(四)負責工程施工所需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的制定、實施。
(五)負責施工人員的管理,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六)接受安全監察部門、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外包安健環資質審查
第十條招投標管理部門依據公司管理規定,組織外包項目的招標工作,投標要求中應將承包商安全資質、條件材料列入必備內容,作為重點審查項目。
第十一條承包商應提交《承包商安全審查表》(見附件1),提供本單位的安全資質、條件材料,且內容應完整,否則應補充完善,并經監理審查確認(如果有),無監理單位的項目由項目部審查,包含單不限于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納入國家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企業)。
(二)同類項目工作業績以及近3年安全生產業績證明,并注明是否發生人身傷亡等事故。
(三)安全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施工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
(五)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設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文件。
(六)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監察人員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
(七)法律法規或公司或承包項目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四章安全管理協議的簽訂
第十二條簽訂外包項目施工合同的同時,發包方與承包商應簽訂《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應由總經理或授權其他負責人代表公司與承包商具有資格的負責人簽訂,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安全管理協議中應當至少約定以下內容:
(一)工程概況,對項目作業內容、要求及危險因素進行描述。
(二)雙方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三)雙方安全生產違約責任與處理。
(四)安全考核與獎懲標準。
(五)相關事故報告、調查等規定,包括發生事故雙方責任。
(六)其他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必須納入的內容。
第十三條《外包安健環管理協議》應增加、補充的條款由項目管理部門擬定,安全監察部對協議內容、條款進行審查,明確承包商現場安全負責人和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監護人及發、承包雙方安全責任?!锻獍步…h管理協議》一式四份,公司及承包商各執二份,應作為工程資料妥善保存。
第十四條安全管理協議涵蓋施工項目全過程,超出施工范圍的仍需單獨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第十五條兩個以上承包商在同一施工區域內進行交叉作業,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承包商簽訂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樣本見附件3),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各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五章承包商入場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承包商按《安健環監督項目表》(見附件4)向項目管理部門報送安全管理檔案、材料,項目管理部門建立相應的管理臺賬、檔案。
第十七條承包商完成項目管理機構組建,落實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等手續后,可為承包商辦理《承包商入場審批表》(見附件5)。
第十八條入場安全教育。
(一)各單位應對承包商提供和解釋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定;對承包商的安全培訓事宜,按照公司《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各單位應督促承包商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承包商妥善保存教育記錄;必要時可對其安全教育情況進行抽查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準許入場作業。
第十九條入場人員備案
承包商進入公司作業現場的人員,如:負責人、專職安全監察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特殊作業人員等,應事先進行備案,填寫《施工人員登記表》(見附件2)。承包商入場人員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時應進行作業資格審查,并重新備案。
第六章施工過程安全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將承包商納入項目安全管理體系,加強對施工過程的安全管控。工程開工前,項目管理部門應對承包商負責人及主要相關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留存書面證據
第二十一條承包商應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經審批后執行(有監理的項目由監理審批,項目部門監督,無監理的項目由項目經理審查)。
第二十二條承包商不得對外包項目項目進行轉包,進行分包應符合國家規定并征得發包方同意。存在分包情況的`承包商將分包合同報發包單位備案。
第二十三條承包商應嚴格履行項目施工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監督和培訓體系,制定和落實安健環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滿足項目需要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人員,加強日常自主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項目部應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檔案,督促承包商提交相應資料和記錄。承包商安全管理檔案應包括:承包商安全資質審查、人員基本情況名冊、安全培訓記錄、安全協議、承包商施工機具臺賬、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臺賬、應急管理、事故管理以及項目需要建立的其他檔案等。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門應負起施工安全管理責任,,項目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召開工程協調會,協調工程進度、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總結安全施工情況。
第二十六條項目管理部門隨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執行、施工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安全保護用品使用等進行檢查和指導,對各種違章行為、未經許可隨意變動工作范圍的及時制止,并有權停止其工作,對施工存在的安全問題,通知承包商負責人,督促整改。
第二十七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施工現場物品存放安全,對易燃易爆藥品(雙氧水、苯、乙醇、油漆、稀料、粘合劑)和建筑材料等,保存時應遠離熱源,且與易燃品分開存放,設“禁止煙火”等警示性標志,并按規定配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承包商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措施及計劃要求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案。
第二十九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對承包商的安健環工作統一協調、管理,及時宣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或督促監理審查承包商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對承包商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定期檢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履行情況、規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
第三十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監督承包商的安全投入,確保承包商將安全費用按計劃足額用于采購更新作業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等,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條項目管理部門要檢查承包商安全施工的組織機構、安全監察人員、施工機械、車輛、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能否滿足安全施工要求。不合格的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第三十二條對承攬起重機械安裝、拆遷、消防設備安裝檢修、爆破等有特殊規定的工作的承包商,項目管理部門應組織檢查其具備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專項資質認可證件;對承攬電氣、壓力容器、承壓管道等施工具備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第三十三條安全監察部應不定期組織施工安全檢查,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議履行情況、規章制度及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違章行為,必要時下達《安全監察通知書》,限期整改。
第三十四條承包商的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發生變動時,應報項目管理部門,新進場人員應經三級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門項目負責人應隨時向承包商傳達上級安健環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和事故通報等,督促承包商加強安全管理,組織學習安全生產制度、文件、事故通報,分析發生的不安全事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六條承包商接受發包方的安全監督管理、指導以及經濟處罰,施工中出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險情時,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并立即停工,組織人員撤離;發生人身、設備、火災等事故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項目管理部門報告,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項目管理部門應加強項目應急管理。要求承包商根據工作范圍、作業環境以及項目的特點,對施工現場容易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危險源、危險部位、危險環節進行監控,并制定施工現場應急預案,配備應急物資和器材,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
第三十八條項目管理部門應督促承包商保障安全生產作業環境,落實塵、毒、噪聲、高低溫等有害因素的防治措施,做好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第三十九條承包商工作人員在現場工作期間,應穿著統一的工作服,以保證有效識別。
第四十條實行監理的項目工程,發包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監理單位進行監理。對危險性較大的關健作業,發包單位、監理單位、承包商安全監察人員應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督。
第七章承包商的事故管理
第四十一條承包商若發生安健環事故,應立即上報各單位。各單位應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事故管理。督促承包商的現場負責人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第四十二條按照《安健環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要求,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時,事故調查處理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應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八章承包商退場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項目完成后,承包商應辦理《承包商退場審批表》(見附件5)。
第四十五條各單位應根據項目特點編制退場移交目錄,完善退場審批制度。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篇2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營業執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及項目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項目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項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審核和認證,審核工作由企業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39;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并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項目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監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項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篇3
第一條人力資源部在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負責本公司內勞務分包的歸口管理工作。
第二條項目部是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管理的具體承擔者。負責對勞務分包方的評價與考核(主要考核內容包括:勞務分包方的資質、業務范圍、人員數量及技能狀況、環境及職業健康安全控制能力、參與本企業工程施工的業績和信用等),參加勞務分包方的選擇,負責對勞務分包的.日常管理等。
第三條項目部應當規范勞務用工行為,建立常態考核管理機制,形成分包方業績記錄,保持對勞務分包過程的有效控制;對惡意不履行分包協議的分包方,堅決及時清退,并報告公司禁止該分包方在本公司范圍內參與勞務分包。努力尋求與高素質專業勞務方的合作,不斷提高勞務分包施工隊伍的整體水平。
第四條項目部應對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召集人)進行相應指導,引導他們成立建筑勞務分包企業,進行工商注冊,申報勞務資質,必要時給予一定的優惠條件。
第五條公司對本單位內的勞務隊伍或富余人員,通過統一管理,逐步實行內部勞務分包公司管理模式,條件成熟時申報勞務企業法人資質。
第六條項目部對勞務分包方進行評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工程部等部門共同確認,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列入合格勞力分包方名冊。
第七條勞務分包方的選擇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在公司勞務分包管理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并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確認,簽訂規范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應與總包合同相關內容保持一致,同時要保證滿足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需要。
第八條按“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項目部應對分包方和相關勞務人員進行務工常識、安全知識、法律法規、操作規范等內容的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對應持證上崗的勞務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職業操作證書。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定期對項目工程勞務分包情況進行檢查,對項目部的勞務分包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條為保障勞務工人的合法權益,項目部可向勞務分包方按其所承包項目應付工程款的10%-15%提留工資支付保證金,作為專項基金,??顚S谩.敺职こ炭⒐せ蚰杲K結算時,如勞務分包方未拖欠勞務工人工資,項目部一次性將保證金返還分包單位。
第十一條因勞務分包方拖欠勞務工人工資及由此引發工人集訪,處理不當而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項目部負責人的相應責任。
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篇4
1.目的
選擇合格的工程分包方(簡稱分包方),控制分包方的施工質量、進度、工期等,從而確保工程項目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對分包方的選擇、評定和控制。
3.職責
3.1?計劃財務部負責分包方的`歸口管理。
3.2工程管理部、市場開發部參與分包方評定。
3.3工程管理部負責分包方的選擇和對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的監控。
4.控制要求
4.1分包方的評定
4.1.1計劃財務部對有意建立協作關系的分包方,收集其資信背景資料,并將各項目情況登入“工程分包方審查登記表”。
4.1.2計劃財務部組織工程管理部、市場開發部,對各分包方企業資產、營業執照、技術實力、工程業績及信用程度等進行評價。
4.1.3計劃財務部對評審合格的分包方登記入《工程合格分包方名錄》。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程項目選擇分包方的依據。
4.2分包方的選擇
工程管理部根據工程項目性質、難度、工程量等情況在《工程合格分包方名錄》內選擇合格分包方,并報公司分管領導審定、批準。
4.3分包方的管理
4.3.1分包工程項目由計劃財務部會同工程管理部與分包方簽訂合同。
4.3.2工程分包合同正本由公司計劃財務部存檔,副本或復印件分發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
4.3.3分包工程納入工程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分包方必須接受工程管理部的統一指揮、協調。
4.3.4工程管理部根據工程分包合同、工藝文件和相關施工規范對分包方進行施工監督,發現質量問題或進度不符,應及時與分包方溝通,重大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公司領導報告。
4.4分包方的考評
4.4.1工程完工后,工程管理部按項目驗收規范對分包工程進行驗收。發現不符,開具“工程整改通知單”,并對其整改情況重新復驗。
4.4.2計劃財務部會同工程管理部每年對分包方進行復評,復評內容包括:分包施工質量、交期履行、施工過程監督配合情況、服務及時性、信用程度等,并填寫“工程分包方考評表”,對復評不合格的取消工程分包資格。
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篇5
1.1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現場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隊,切實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專業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過程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過程?!?/p>
3)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4)特種作業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
5)進入施工現場佩戴安全帽,高出專業系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品。
6)施工現場的機電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施中特種電工操作,嚴禁非電氣工人亂接亂動。
7)一切機械設備和超重機械的安全防護劑保險裝置必須齊全,嚴禁非機械人員隨意開到機械設備。
8)現場道路要暢通,料具堆放要整齊、安全,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牌。不得隨意拆除安全牌。
9)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1.1組織管理
1)進場參與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的配備,其素質、數量必須與協議規定相符。
2)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質量員、安全員、專業負責人,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項目部要求。
3)從事現場管理工作的&39;人員、工長、質量員、安全員等必須現場組織監督施工。
4)分包單位的任何人員必須尊重總包單位、業主(甲方)、和監理單位人員。
5)分包單位不得拒收、拒簽我項目所發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則罰款200元/次。如有異議可用回函解決。
6)分包單位人員的增減、進出場、材料、機械設囬、備出場必須報工項目工程施工批準,方可出場。
7)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1.2現場管現
1)勞務分包隊伍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佩戴安全帽。
2)現場內的布置必須經過我項目部審批,所有標牌、標志的張貼懸掛,由項目部按規定制作。
3)分包隊伍對公司的函件必須統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統一的編號,并且有負責人簽字蓋章,否則我項目部拒收。
4)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違者嚴重處理。
分包公司規章制度模板范本篇6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成立現場質量保證體系。
2)勞務分單位施工前須根據本項目施工總進度計劃安排作業人數,嚴格按照項目部計劃的施工進度安排,不得無故延誤,并根據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作業人員及數量。
3)分包單位在施工前,報相應的資質證明一份,包括(單位質歷一套、安全許可證、特殊工種上崗證等)所有質歷。
4)進入施工現場后需要復試或見證試驗的材料和工序。
5)施工前,首先由項目技術有員對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進行技術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由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給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并指導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須明確交到每位作業人員簽字確認。
6)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單位首先進行自檢,合格后,由分包質檢員按照項目資料室報驗要求,質檢員驗收合格后,報監理驗收,合格并書面簽字認可后可進行下道工序。
7)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設計問題,由分包單位設計負責人及時向項目部技術主管反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與設計、甲方、監理聯系,并辦理設計變更、洽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