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為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這里給大家分享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方便大家寫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時參考。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1
一、質量管理制度
1、質量部負責提出公司的質量管理制度草案,經總經理批準后下發。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2、公司以“誠信、質優、安全”為宗旨,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循“質量第一、確保安全”的質量方針。
3、部門經理是質量管理第一責任人,對部門質量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公司全體員工要根據各崗位職責,確保公司質量方針的全面落實。
4、質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據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對公司質量方針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5、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各崗位必須在一周內查明原因,制定糾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索票索證和銷售制度
(一)索票索證管理制度
1、在經營過程中嚴格執行索票索證制度保證產品來源渠道合法和質量安全,購進產品時應當向生產商或供貨商索取以下票證:
1)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主體資格的證照,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等。
2)證明產品來源合法性的發票、收據或合同、協議、供貨單、調撥單、報關單等票據。
3)證明產品質量的合格證、檢疫證明、檢驗報告等。
4)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所提供產品標識合法性的質量認證標志證書、強制性認證證書、商標注冊證。
2、首次交易時,索取的有關證照和證明材料,查驗后復印保存。上述證照和證明材料如變更或改動,應當隨時索取,并復印保存,沒有變更或改動的,應當每年核對一次。
3、每次與生產商或供貨商交易時,都應當索取規定的有關票證和證明材料,并保存原始票據和證明材料復印件。
4、對進貨產品索取的票證等有關證明資料分類建檔保存備查,設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銷售管理制度
1、所有銷售人員必須經衛生知識和產品知識培訓后方能上崗。
2、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要求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夸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3、嚴禁以任何形式銷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質量不合格,過期失效、或變質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4、銷售過程中懷疑保健食品有質量問題的,應先停止銷售,立即報告質管部,由質管部調查處理。
5、衛生管理員負責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導營業員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6、在營業場所內外進行的保健食品營銷宣傳(包括燈箱廣告、各種形式的宣傳資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未取得廣告批準文號的,不得在營業場所內外發布廣告;廣告批文超過有效期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三、經營場所和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一)經營場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體員工均應保持經營場所的干凈、整潔。
2、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經營場所內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雜物等。
4、任何員工不得將易燃、易爆等物品帶入經營場所內。
5、個人辦公區間物品應擺放整齊,辦公臺上不得擺放與辦公無關的物品。
6、不得在經營場所內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統一規定的區域內。
7、注意個人衛生,不得穿背心,拖鞋進入辦公區域。
8、滅蚊燈、老鼠夾、殺蟲劑應保持有效狀態,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衛生管理員,衛生管理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二)倉庫衛生管理制度
1、倉庫劃分為待驗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各區應放置明顯標志。
2、所有入庫產品應分區、分類擺放在規定的`區間,出入庫帳目應與貨位卡相符。
3、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將保健食品分別離地整齊存放于常溫庫、陰涼庫或冷藏庫,并保證保健食品的質量。
4、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保健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倉庫內應保持干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凈完好,墻壁天花板無霉斑、無脫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霉、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6、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衛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衛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并作好記錄。
7、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8、倉庫內不得吸煙、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事經營活動的每一位員工每年體檢一次。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與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工作。
3、員工患上述疾病的,應立即調離原崗位。病愈要求上崗,必須在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崗。
4、公司發現有患傳染病的職工后,相關接觸人員必須立即進行體檢,確認未受傳染的,方可繼續留崗工作。
5、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向部門領導報告自己及家人身體情況,特別是本制度中不允許有的疾病發生時,必須立即報告,以確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崗員工應著裝整潔,佩戴工號牌,勤洗澡、勤理發,注意個人衛生。
7、應建立員工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1、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維修、保潔、倉儲、服務等人員,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各自的職責接受培訓教育。
2、質量管理部負責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下發實施。行政部門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質量教育、培訓工作,并負責建立職工教育培訓檔案。
3、培訓方式以企業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訓,并應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4、新錄入員工、轉崗員工上崗前須進行質量教育與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保健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崗位職責、各類質量臺帳、記錄的登記方法等。培訓結束后統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參加外部培訓及在職接受繼續學歷教育的人員,應將考核結果或相應的培訓教育證書原件交行政部門驗證后,留復印件存檔。
6、企業內部培訓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門與質量管理部共同組織,根據培訓內容的不同可選擇筆試、口試,現場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將考核結果存檔。
7、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考核結果,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的主要依據,并作為員工晉級、加薪或獎懲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五、保健食品進貨查驗、進貨記錄、檔案管理制度
1、采購保健食品時必須選擇合格的供貨方,須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有效的《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和《產品檢驗合格證》,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樣品實樣,并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進口保健食品必須有對應的《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明。
2、采購保健食品應簽訂采購合同,并有明確質量條款,采購合同如果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保證協議。
3、購進的保健食品必須有合法真實的票據,做到票、帳、貨各項內容相符,并按日期順序歸檔存放,票據至少保存二年。
4、對購進保健食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日期)、有效期、生產廠商、包裝、標簽、說明書等內容進行查驗,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必須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購進記錄至少保存壹年。
5、購入首營品種還應向供貨商索取加蓋企業紅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準文號證明文件、質量標準和該批號的保健食品檢驗報告書。
6、嚴禁采購以下保健食品:
(1)無《衛生許可證》生產單位生產的保健食品。
(2)無保健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變質、被污染或其他感觀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4)超過保質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驗收工作應在待驗區內進行,保健食品質量驗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觀質量的檢查和保健食品包裝、標簽、說明書和標識的檢查,以及購進保健食品及銷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對包裝、標識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質量有疑問的保健食品,應報質量管理人員進行處理、裁決。
9、保健食品必須驗收合格后才能入庫或上柜臺,如發現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時上報質量管理人員。
六、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核制度
(一)首營企業的審核
1、首營企業是指首次與本企業建立保健食品購入業務關系的保健食品生產或經營企業。
2、索取并審核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的復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簽章的企業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保健食品銷售人員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3、審核是否超出有效證照所規定的生產(經營)范圍和經營方式;
4、經營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營企業,還必須審核其經營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合法資格,索取加蓋有首營企業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5、質量保證能力的審核內容:GSP或GMP證書,榮獲國家級或省級優質產品的證書等。首營企業資料審核還不能確定其質量保證能力時,應組織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企業的生產或經營場地、技術人員狀況、儲存場地、質量管理體系、體驗設備及能力、質量管理制度等,并重點考察其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滿足保健食品質量的要求等。
6、首營企業的審核由保健食品購進部門或人員會同質量管理部門或人員共同進行;審核工作要有記錄,審核合格并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從首營企業購進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審核的有關資料應歸檔保存。
(二)首營品種的審核
1、首營品種是指本企業向某一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首次購進的保健食品(含新規格、新劑型、新包裝)。
2、業務部門應向生產企業索取該品種生產批件、法定質量標準、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報告書、保健食品說明書及保健食品銷售最小包裝樣品等資料。
3、資料齊全后,業務部門填寫“首次經營保健食品審批表”,報質量管理組審核合格后,企業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貨。
4、填寫“首次經營保健食品審批表”和要書寫規范,字跡清晰。
5、對首營品種的合法性和質量基本情況應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
1)審核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2)了解保健食品的適應癥或功能主治、儲存條件以及質量狀況;
3)審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貨單位《保健食品生產許可證》規定的生產范圍。
6、當生產企業原有經營品種發生規格、劑型或包裝改變時,應按首營品種審核程序重新審核。
7、審核結論應明確,相關審核記錄及資料應歸檔保存。
七、產品召回制度
1、當市場產品發現嚴重的質量事件,由質量部立即向質量負責人報告。
2、首先成立“緊急召回”處理小組,考慮到問題的嚴重性,小組應由下述人員組成:總經理;銷售經理;質量經理。
3、根據市場有關情況,該小組必須做出是否執行緊急召回的決定。
4、一經做出緊急召回的決定,應由銷售及質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機構停止銷售或使用有關產品:產品經營機構;醫療機構。
5、各區域銷售人員接到通知后,立即與接收該產品的直接客戶聯系,根據該客戶的銷售記錄追蹤下一級客戶,及時進行召回。如部分產品已被使用,應盡可能追訪使用者,寫出詳細報告。
6、各地區將召回的產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將各地的收回情況做出總結,填寫“緊急召回報告”。
7、召回工作結束后,由質量部將整個召回過程寫出總結。召回過程的書面材料由質量部負責整理、存檔。
八、崗位職責
(一)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對公司保健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保證公司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2、負責建立、健全公司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公司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
3、負責簽發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質量文件,負責處理重大質量事故,定期組織對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4、負責對保健食品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的審批,對公司購進的保健食品質量有裁決權。
5、負責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政策在公司內部的貫徹實施。
6、負責選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員,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二)食品衛生管理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和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對保健食品的衛生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
2、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有效。
3、每年負責安排公司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建立并管理員工健康檔案,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
4、負責監督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保證溫濕度在規定的范圍內,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5、保證保健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污染,發現可能影響保健食品質量的問題時應立即加以解決,或向總經理報告。
(三)購銷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遵守公司各項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特別是采購和銷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購人員應根據公司的計劃按需進貨、擇優采購,嚴禁從證照不全的公司或廠家進貨。
3、對購進的保健食品應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條款,認真檢查供貨單位的《衛生許可證》、《工商執照》和保健食品的《批準證書》、《檢驗合格證》,對保健食品逐件驗收,
4、銷售人員應確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質期內,并應定期檢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質管部報告。
5、銷售時應正確介紹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適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儲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內容,不得夸大宣傳保健作用,嚴禁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6、營業員應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營業場所的溫濕度檢測和記錄,如溫濕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確保保健食品的質量。
7、營業員應經常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當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8、營業員應熱心為顧客服務,隨時聽取顧客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并向上級領導反饋信息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2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涂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3
一、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及時清理銷毀。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范圍要求。
(一)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二)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三)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并保持衛生。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4
1、遵守考勤制度,上崗前檢查個人儀容儀表,以飽滿精神狀態投入工作。
2、了解例會內容,及當天工作安排,熟記當天菜品酒水供應情況,急推、沽清與特色菜品等。
3、餐前檢查各區域的設施、照明系統,餐桌、餐椅是否損壞,硬件設施是否運轉正常。
4、值早班人員按單中數量領用補充本區域低值易耗品,以備開餐使用。
5、餐前整理檢查本區域臺面、餐具等衛生,并按標準把餐具擺放整齊。
6、按照所定工作崗位,面帶微笑,標準站姿熱情迎客,無論何時何地只要見到客人必須點頭微笑親切致意。
7、客到時,必須請客人出示導購卡,在餐中應將導購卡插在餐位的臺卡上,不可隨意亂放;餐中不得將臺卡拿下餐臺,必須放在相應的餐臺上。
8、餐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服務臺,始終保持正確的站姿。
9、客到后根據情況,為客人套放椅套,并做相應示意與提醒。
10、有針對性的運用推銷語言介紹建議客人點茶點酒。
11、餐中要求值臺人員為客進行熱情周到、靈活的服務,具有良好的與客親情溝通意識以及員工之間相互協助的&39;團隊意識。
A、無論餐中服務還是為客結賬,只要值臺人員離開本區域,必須與鄰臺人打招呼,并進行相應的工作交接(客情或菜品情況)
B、作為鄰臺前來協助其值臺的人員,在其回來后,一定要進行必要的交接,以免延誤時機或客情等
12、上菜前,要求先整理臺面擺撤菜盤,上菜必須報菜名。
13、能夠根據不同的情況,為客人提供分菜服務。
14、席間服務中,應先征詢客人意見,再為客人撤換菜盤、骨碟等餐具。
15、餐中保持臺面整潔,桌面雜物(紙巾、殼、骨、刺等)應及時用夾子、托盤清理。
16、對客人勤問勤添酒水,有良好的酒水推銷意識。(抓住任何機會和永不放棄最后的推銷機會)
17、餐中值臺人員應勤巡臺,加強眼神服務意識,觀察客人需求,對客人的需求必須有應答聲。(隨時與客人進行必要的眼神溝通,通過客人細微的動作或表情以發現客人的需求,并立即上前主動詢問或進行及時的服務)。
18、值臺人員應保持良好的上菜劃單習慣,及時發現錯菜、漏菜以及所須催的菜品。
19、催菜應根據菜品情況和客人情況進行適時催菜,不可隨意下催菜單。
20、及時將放在服務臺上的菜品上桌,不可因上菜不及時,造成關于菜品溫度或上菜速度的投訴。(要員工分清工作與服務的主次關系)
21、對于客人換臺、換菜、退菜、餐中預定等需求,必須及時通知主管。
22、對突發事件和客人投訴能靈活應變,巧妙使用語言與溝通技巧,處理不了時,及時匯報上級。(應將投訴控制在最小范圍,壓至最低程度,盡量于第一時間、地點、接手人來處理解決,避免人員的轉換,時間的拖延,而使投訴的性質和發展惡劣化)
23、結賬時,核對菜單,并準確核加整單與導購卡上的菜品,唱收賬單,最后由負責結賬的值臺人員和傳單員在導購卡上雙方簽字,將導購卡交于銀臺。盡量由銀臺人員(傳單員)來結賬。
24、對于閉餐后和結完帳的客人的服務,值臺人員不可忽視怠慢,必須善始善終的保持優質的服務。
25、客人離開前主動提醒客人不要遺忘物品,如有發現客人遺忘、丟失物品應及時上報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發現給予開除。
26、餐中服務人員能適時、正確、充分的使用收碗車與樂百美進行快速翻臺;并在客人走后,按撤臺程序,將不同種類、規格的餐具和器皿標準碼放。
27、按擺臺標準補臺,并將餐椅集中整齊碼放于指定位置。
28、輕拿輕放小件餐具物品于指定地點,本區域人員自行清洗、擦拭、歸位。
29、值臺人員根據當餐使用情況,填寫低值易耗品領用單和餐具配備單。
30、區域指定人員于閉餐后換取布草,并準確填寫布草交接記錄。
31、值臺人員于規定時間內將PDA集中送于指定的地方,不得延誤電腦更新。
32、閉餐后整理清潔區域、臺面等衛生,擦拭收碗車、樂百美車并放于指定地點,由領班檢查。
33、檢查巡視區域有無隱患,關閉所有電源后,方可離崗。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5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在就餐場所設臵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6
一、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二、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三、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詳細記錄。
五、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六、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并熟記本崗位衛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七、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后必須洗凈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一、留樣工作由專人負責,專人操作,專人記錄。留樣食品應使用專用器具,留樣冷藏柜由專人管理。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7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后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3、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4、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5、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6、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7、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8、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12、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13、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8
一、從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認真執行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培訓。
三、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管理人員和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得少于20、50、15課時。
四、新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六、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9
1、員工須參加基礎衛生培訓、持有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健康證時效為一年。
2、員工(待聘人員)辦理健康證須統一組織在指定地點進行體檢。
3、員工(待聘人員)健康證辦理須本人進行,嚴禁代檢、代查;嚴格遵守體檢注意事項。
4、健康證到期再行體檢的員工,檢查未合格的應立即停職,禁入加工間、禁止與原材料接觸,并進行復查,復查仍不合格的將予以解聘,復查合格者則恢復原崗位工作;待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員工在崗期間,健康證原件交個人保管,其復印件交食堂、餐廳統一存檔管理,以備查閱。
6、健康證到期而未辦理的員工,應立即組織辦理,直至領取新的健康證后方能上崗工作。
7、學校食堂主管人員須經常對員工個人健康、衛生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從業人員應及時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
食品經營規章制度內容篇10
為規范學院食品從業人員培訓管理,提高食堂員工素質。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與操作規范》等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制定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食品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和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衛生知識培訓的方法:集中授課、觀摩學習、崗位操作培訓與自學相結合等。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結束后,要進行一定形式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考核不合格要進行補課補考,補考二次不合格者,取消上崗資格。
五、食品從業人員要按要求按時參加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
六、建立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