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制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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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1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保全機修部門、環安部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保衛科對提供和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銀行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消防安全工作應遵循“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制,確定安全責任人,并明確專人管理。
第三條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四條總行、各支行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過程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設立本單位消防安全員隊伍;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五條管理部應在上級組織領導下做好總行及各支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管理部負責人為本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總行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本行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四)組織實施對本行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五)組織管理本單位消防安全員隊伍;
(六)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七)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條員工防火安全職責:
(一)學習消防知識,遵守消防法規,愛好消防設備和器材,積極參加本行組織的消防活動和培訓;
(二)懂的本崗位的火災危害性,掌握本崗位的消防安全操作要領,會熟練使用消防設備和器材,能夠撲滅初起火災;
(三)牢記火警“119”電話,一旦遇有火警能迅速向消防部門報警并積極參與火災撲救等工作;
(四)勇于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違反本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第七條消防安全員職責:
(一)在本行安全保衛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主管部門指導下,圍繞以安全管理為中心,經常開展對周圍員工預防火災事故的宣傳教育,傳授消防知識,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覺性;
(二)經常對本部門、支行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加強危險物品管理,注意發現火災隱患,確保本部門、支行安全;
(三)熟悉掌握消防設備和器材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四)一旦發生火災,消防安全員要迅速組織人員安全撲救,及時報警和保護火災現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明確機房、營業廳、監控室、檔案室等區域為我行消防安全重點位置,消防安全重點位置應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范進行建設并嚴格執行進出登記制度,禁止吸煙,禁止明火。
第九條消防安全重點位置應確定消防工作專人管理,并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十條設由員工食堂的營業網點,應明確具體管理人,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員工食堂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直接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落實執行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檢查本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情況;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消除火災隱患,并向綜合管理部報告。食堂的消防安全責任人還應負責疏導就餐期間食堂出入口的就餐人流。
(二)員工食堂為禁煙區域,禁止吸煙。
(三)食堂內不得拉臨時電氣線路,如確需增加照明設施和大功率的廚房設施等,應事先向綜合管理部申報,經有關人員核準后,方可按規定安裝使用。
(四)食堂在擺放餐桌時,應留出足夠的消防通道;通道和餐廳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堵塞。
(五)食堂內的明火部位,要明確分工負責,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滅。
(六)廚房你燃氣管道中的接頭、儀表、閥門必須定期檢查,以防泄露。如發現泄露時,首先應關閉閥門,及時開窗通風,并嚴禁明火或啟動電源開關。
(七)要加強對煤氣灶、消毒柜、開水爐、蒸飯鍋等食堂設備的管理和檢查,保證氣表和減壓閥等靈敏可用,發現問題應及時維修,防止發生燃燒、爆炸事故。
(八)使用炊事器具或用具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廚房電氣設備不得超負荷運行,并應采取良好的防塵、防潮措施。
(九)每天廚房工作結束后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后方能離開操作間。
(十)食堂配置的消防器材設施應妥善保管,已防止受潮銹蝕影響使用。工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器材設施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第十一條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或項目,應嚴格落實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文明施工,合規操作。已竣工的工程或項目須經過有關消防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十三條愛護消防設施,辦公區域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隨意挪動和挪用。
第十四條公共區域嚴禁吸煙,吸煙應到指定位置,吸煙后應確保煙頭熄滅后在扔掉,不得用紙或其它可燃物品代替煙灰缸;嚴禁將煙頭直接丟進垃圾筒內;嚴禁向地毯上彈煙灰。清掃衛生時,煙灰缸內應注水后再倒掉清理。
第十五條辦公區的電源插座、接線板四周應當保持清潔,不得在上面堆放物品、雜物或紙屑,不準私拉電線或私自接線,增設電器設備需報經安全管理部門批準后由專業人員負責安裝。
第十六條辦公區不準使用電熱杯、電爐子、煤油爐、酒精爐等用電量及容易引起火災的器具。對不聽勸阻的,違章使用器具予以沒收。第十七條計算機、打印機、復印件等辦公設備使用完成下班后應及時切斷電源,不能關機的設備應在明細位置注明,手機充電器等設備用后應及時拔掉電源插頭。
第十八條嚴禁將易燃、易爆、易腐蝕和有毒物品帶入辦公區域內。第十九條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滅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二十條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組織撲救。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第二十一條每季度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當進行至少一次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依據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消防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九)防火巡查情況;
(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二條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記錄檔案資料,記錄配置類型、數量、放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二十三條發現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須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二)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三)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四)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五)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六)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第二十四條對布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檢查人員或消防巡查人員應當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已經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二十五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和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對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消防機構。
第六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七條對在職員工應當至少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五)組織、引導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二十八條相關工作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第七章消防應急預案和演練
第二十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現場處理和緊急疏散;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當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補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安全救護的程序和措施;第三十條安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第八章消防檔案
第三十一條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三十二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消防安全人員及其變動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崗位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三十三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完整記錄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完整記錄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完整記錄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九章獎懲
第三十四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經行批準,可予以圖表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五條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如與當地消防法規或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布一致的,應以當地消防管理部門要求為準,并嚴格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有銀行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3
第一條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條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條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采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
第四條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并存檔。
第五條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開放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部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第二條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應佩戴統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條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第四條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第五條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開放結束或下班后應檢查是否關閉電源,消除煙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7、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第六條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和功能情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4
(1)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是生產經營單位為保障安全生產而對各工種的操作技術和具體程序所作的規定,是具體指導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的重要技術準則。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按照單位生產經營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對消防安全管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所作的規定,是指導員工開展各項活動的準則和規范。
(3)消防崗位責任制。消防崗位責任制是單位生產和工作崗位上所承擔的消防安全工作范圍、內容、任務和責任。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要包括三級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教育;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消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內容。
(5)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消防安全檢查制度,主要包括日常性的、季節性、專業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及其火險隱患處理措施等方面的內容,并應明確檢查人員、檢查內容、范圍、部位及頻次。
(6)用火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包括用火管理范圍、用火級別、用火批準及管理權限、用火管理基本原則、特殊設備容器動火前應采取的處理措施等內容。
(7)用電管理制度。用電管理制度,包括用電設備場所建筑防火要求、對用電設備規格的要求、安裝、修理、禁止超負荷運行、用電器具使用管理、避雷、防靜電裝置安全措施等內容。
(8)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器材配備標準、部位、地點、檢修、保管、使用制度等內容。
(9)倉庫管理制度。倉庫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人員、車輛、貨物出入庫防火要求,物品存放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裝卸、儲存防火要求等內容。
除以上主要內容外,還有火災事故處理報告制度,消防工作獎懲制度,建筑設計、審批施工防火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制度等等。在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中,會明確各級防火責任人所管轄范圍的消防安全具體職責;有針對性地具體規定出各種崗位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制定重點部位消防安全制度,如油庫、變配電室、鍋爐房等等。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5
一、總經理安全責任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實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3.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
5.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公司安全措施經費,配齊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支持安全部門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
6.主持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并納入公司總體規劃中.
二、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劃;審查批準安全生產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2.組織公司安全大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3.組織對公司屬各單位的安全培訓與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決權.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直接組織領導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制訂、審核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和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
3.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范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衛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
4.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鑒定.
5.負責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專職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有監察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意見.定期、不定期研究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趨勢及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議.
3.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年檢年審、辦證工作.
4.經常了解現場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解決不安全不衛生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經費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關部門制訂和貫徹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參與審查施工設計及施工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開工驗收,發現不貼合安全、衛生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技術革新,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隱患.
7.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8.指導所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搞好各自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勞逸結合、女工保護和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并提來源理意見.
10.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的指導,按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經費,??顚S茫瑔为毩ぃ砂踩块T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
2.負責發放有毒有害等作業保健費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等工作.
3.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購置費用標準.
七、人力資源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必須理解專業部門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組織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發證.
3.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調換工作、安排治療.
4.負責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年度考核資料.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行政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39;安全負責.
2.負責生活及辦公用電、用水、食堂飲食衛生等安全工作.
3.負責及時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負責車輛運輸的合理調度,監督、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遵章守紀的情景.車況不好的不準出車.
5.與安全部門配合,負責駕駛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對車輛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及時上報.
九、經營合同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經常教育經營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項目時,經營人員負責協助調查各種現場施工條件,共同做好安全生產.
十、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
1.負責對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生產方針.
2.熟悉各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強迫工人冒險作業,對各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3.經常對生產工人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經技術培訓的員工進入技術崗位或未取得操作證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
4.負責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性的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堅持執行“五同時”,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討論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正意見,并組織實施.
6.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進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項目經理安全責任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景,制定本項工程各項安全生產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實施.
3.在組織項目工程專業承包、聘用專業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并明確各專業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持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勞務隊伍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二、項目付經理安全責任
1.項目付經理協助項目經理搞好項目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模范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3.認真執行“三項制度”的規定,并切實組織落實,監督實施.
4.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各工種的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驗收工作.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三、項目技術負責安全責任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項目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發現設備、設施的不正常情景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貼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參加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十四、安全員安全責任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熟悉施工圖、規程、規范,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按章作業.
3.參加安全技術方案的討論,并協助領導付諸實施,在實施中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每一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安全日記.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現象及時制止糾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門及人員的安全檢查監督,及時解決提出的安全問題,并上報有關領導.
6.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上報有關部門領導,參加事故調查.
十五、項目施工員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景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設備設施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設備設施技術狀況是否貼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理解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十六、項目班組長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本事.
3.開好班前會,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4.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七、炊事員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食品衛生制度,搞好個人清潔衛生工作.
2.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購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飯、菜必須加蓋(罩),出售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嚴禁直接用手抓.
3.燒菜、煮蒸飯時揭蓋要細心,抬菜飯及湯時需走穩,以防燙傷.使用絞肉機、拌面機時,嚴禁機器轉動時將手伸入食物.
4.經常打掃食堂清潔衛生.下班時,必須檢查煤氣灶龍頭是否關好,并收藏好食物,關掉好門窗.
十八、電工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公司“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2.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并及時報批.嚴格執行經審批的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負責現場用電巡視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現象立即制止.
4.負責各級配電箱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5.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十九、電焊工安全責任
1.持證上崗.
2.負責電焊作業區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3.配合安全員在施工作業前對電焊機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4.負責電焊機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十、機修工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保證檢修質量,下班后清理好現場,堅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
二十一、材料員安全責任
1.在采購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負責.
2.材料進場時,必須按指定位置根據規格、品種分類有條不紊地堆放,同時要提醒裝運的駕駛人員在工場內做到安全行車.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電纜、電線及其它用電設備.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6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到達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續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務必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7
為進一步更好貫徹落實__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觀念,防患于未然,將可能發生的消防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我校在自檢自查過程中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首先,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由副校長為副組長,由各位班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以對廣大師生負責的精神,把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其次,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按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第三,逐級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工作指標,形成縱到底,橫到邊的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目標責任網絡,做到各項制度到位,責任到人。
二、加強宣傳,警鐘長鳴
從整體上學校利用廣播對學生進行冬季消防安全學習講座,從局部上利用班級黑板報進行冬季消防安全普及,從個體上樹立“安全第一”思想觀念,把“安全第一”深深刻在每個人的腦海之中,讓不安全事故不發生,出現不安全事故能及時應對。
第一,學校組織師生認真學習安全手冊里的內容,讓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安全常識走進課堂,從根本上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高度重視國家安全教育和“三防”教育,做好未來可能發生的災難性或突發性事件的安全教育。
第二,學校已在__月末組織了一次安全疏散大演練,培養學生上下樓時有秩序,避免因擁擠造成的安全事故。后勤指派專項負責人時常對各項器械進行檢查,發現損壞要及時維修或更換,徹底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三,學校建立正常的安全工作信息報告制度,凡發生重大事件,必須立即向校長報告。
三、完善設施,改造環境
學校教學用房、生活用房通道暢通,未發現在通道內堆放雜物,教學用房周邊未發現堆放可燃雜物情況。其中對重點區域及各科室進行了檢查和清理。同時為消除隱患,老化的線路重新進行了更換,消防器材及時進行了增補,在原有28個滅火器的基礎上新增加15個滅火器,并且在學校的一些關鍵部位還新增加了一些滅火器專用箱,檢查了樓內應急燈、樓梯口“安全出口”指示牌。
四、重點部位,重點檢查
各科室尤其是用電量較大的地方,各科室負責人都進行了認真排查,后勤人員也不定時進行檢查,保障無漏電現象,不超負荷運轉。
以上是我校在自檢與自查過程中所做的具體工作,在以后工作中我們會一如既往,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完善檢查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排查、進行安全疏散演練,對于發現的漏洞及時彌補,讓不安全隱患沒有立足之地。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8
一、值機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按規定準時接崗、巡視,認真執行崗位職責,除樓層巡視和處警以外,值班機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值機員不得不得無故缺勤和私自換班,因特殊情況急需換班時,值機員必須提前三天向消防領班申請并填寫“換班申請表”,上報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調班。換班過程中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當班者要負主要責任;
三、積極配合保安員做好日常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若值機員無法處理或超出職權范圍時應及時按程序上報公司領導,值機員不得擅自做主;
四、建立完善的工作記錄制度,值機員應將本人姓名、日期、班次、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值班情況及需跟進事項詳細記錄在案,并認真做好交接;
五、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領導批準的,中控人員應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六、值班員應主動承擔中控室的衛生保潔工作,將工具用品擺放整齊,每日對地板、地面、室內設備設施、器材、桌椅和門窗玻璃進行清潔,室內設備不可有積塵土和污漬;
七、在崗工作期間不得撥打私人電話、玩游戲、看書報雜志、吸煙、喝酒、睡覺。嚴禁在中控室吃東西;
八、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按規定著裝和攜帶執勤用品。
九、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設備運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9
一、消防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學校消防工作。
二、學校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三、學校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擔任組長,主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主任為組員。消防領導小組的責任是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采取應急手段,確保學校消防安全。
四、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校長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貫徹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分管副校長為學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是:
1、為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擬定年度消防計劃,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確保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標志完好。
六、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與各處室、教研組、班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各處室主任、教研組長與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七、對消防重點部位如實驗室、微機室、圖書室、主控室、電教室、財務室、配電室等實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標志,定期檢查、檢驗、維修、更新滅火器藥品,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對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消防滅火技能的培訓,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
八、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間巡邏制度,落實到人,由總務處負責安排和檢查并建立記錄。
九、堅持對全校師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準在校內隨意亂燒舊書本、廢紙等。
十、與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主動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不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設施,杜絕火災隱患,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10
1、學校安全干部應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各處室、部門執行各項安全制度情況進行檢查考評,每月根據檢查情況核發安全工作津貼;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并主動聯系實際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題活動、節假日前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消防設備和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
3、安全干部和領導小組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體負責隱患的監督整改,對無故拒絕整改或延誤整改的根據規定予以出發,因此發生責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4、檢查過程中應對照規章制度,著重檢查制度和各級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并做到有記錄、有相關人員簽收,對照檢查不斷完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5、檢查工作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11
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1、加強明火管理,生產區內禁止吸煙;
2、危險作業如動火、登高、進入密閉場地等須事先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不準使用天那水等揮發性較強的易燃液體擦試機器設備、工件、衣服;
4、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或者防護用品穿戴不規范,不準進行相關作業,不配戴適當的.防護用品,不準接觸有毒有腐蝕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不齊備及安全裝置失效的設備,不準使用;
6、停機修理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使用;
7、維修、檢查設施時,必須執行鎖機/掛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9、檢修設備時,沒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不準將水倒在電氣設備和線路上,以免破壞絕緣,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12、不準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機件、產品及器材;
13、不準在電機的開關、消防器具放置場所及進出口等放置貨物;
14、不準在機器設備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準在車間堆放油布、廢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蝕之物品;
15、不準在焊接作業場所逗留;
16、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使用萬能插座;
17、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18、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不準不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在工作過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業,一定要借助工具來進行,不準強力而為,野蠻作業;在使用搬動工具時,應小心操作,不準運行過快,遇轉彎及進出口時,應鳴號示警。
消防安全制度內容篇12
總則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