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企業最新會計制度
通過建立和完善制度,人們可以明確各項業務活動和流程執行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風險點或注意事項。怎么寫出優秀的2024企業最新會計制度?這里給大家分享2024企業最新會計制度,方便大家學習。
2024企業最新會計制度篇1
(一)“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余”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余額
新制度設置了“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余”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余額進行逐項分析,按照減去已經支付財政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等)的金額后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按照原賬的“財政撥款結余”科目余額,登記新賬的“財政撥款結余”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
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余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按照新賬的“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余”科目貸方余額合計數,減去新賬的“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借方余額后的差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的借方。
(二)“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余額
新制度設置了“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其他資金結轉結余——項目結轉”科目余額進行逐項分析,按照減去已經支付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尚未計入預算支出(如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等)的金額后的差額,登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及其明細科目貸方;同時,按照相同的金額登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借方。
(三)“非財政撥款結余”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余額
1、登記“非財政撥款結余”科目余額
新制度設置了“非財政撥款結余”科目及對應的“資金結存”科目。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應當按照原賬的“其他資金結轉結余——非項目結余”科目余額,借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余”科目。
2、對新賬“非財政撥款結余”科目及“資金結存”科目余額進行調整
單位按照新制度規定將原賬其他應收款中的預付款項計入預算支出的,應當對原賬的“其他應收款”科目余額進行分析,區分其中預付款項的金額(將來很可能列支)和非預付款項的金額,并對預付款項的金額劃分為財政撥款資金預付的金額、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和非財政撥款非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按照非財政撥款非專項資金預付的金額,借記新賬的“非財政撥款結余”科目,貸記新賬的“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四)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
由于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年初無余額,在新舊制度轉換時,單位無需對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會計科目進行新賬年初余額登記。
單位應當自20__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制度設置預算收入類、預算支出類科目并進行賬務處理。
單位存在20__年12月31日前需要按照新制度預算會計核算基礎調整預算會計科目期初余額的其他事項的,應當比照本規定調整新賬的相應預算會計科目期初余額。
單位對預算會計科目的期初余額登記和調整,應當編制記賬憑證,并將期初余額登記和調整的依據作為原始憑證。
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新舊銜接
(一)編制20__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
單位應當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的財務會計科目余額,按照新制度編制20__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僅要求填列各項目“年初余額”)。
(二)20__年度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
單位應當按照新制度規定編制20__年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在編制20__年度收入費用表、凈資產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和預算收入支出表、預算結轉結余變動表時,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較數。
單位應當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財務會計科目余額,填列20__年凈資產變動表各項目的“上年年末余額”;根據20__年1月1日新賬預算會計科目余額,填列20__年預算結轉結余變動表的“年初預算結轉結余”項目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余”項目。
其他事項
(一)截至20__年12月31日尚未進行基建“并賬”的單位,應當首先參照《新舊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銜接問題的處理規定》(財庫〔20__〕219號),將基建賬套相關數據并入20__年12月31日原賬中的相關科目余額,再按照本規定將20__年12月31日原賬相關會計科目余額轉入新賬相應科目。
2024企業最新會計制度篇2
會計制度設計就是根據一定的理論、原則并結合實際,運用文字、圖表等形式對全部會計事務、會計處理手續、會計機構以及會計人員的職責進行系統規劃的工作,它是會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司會計制度設計論文。根據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原則和科學的程序,對各項會計制度的具體規劃,就是會計制度設計的具體內容。本文探討了會計制度設計的性質、對象、任務與原則等問題。
會計制度設計就是根據一定的理論、原則并結合實際,運用文字、圖表等形式對全部會計事務、會計處理手續、會計機構以及會計人員的職責進行系統規劃的工作,它是會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原則和科學的程序,對各項會計制度的具體規劃,就是會計制度設計的具體內容。
會計制度設計是進行會計工作的前提。制度設計的優劣直接影響著今后的會計實務工作。過去由于實行高度的計劃經濟體制,使得我國不少會計人員經常把會計制度設計工作看成是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事,認為在基層單位里,無需進行會計制度設計工作;在會計教學中,則往往滿足對財政部門所頒布的會計制度進行解釋,而對于建立這些制度的依據和會計制度設計的基本原則和方法則很少作理論上的探討,以致教材成了“制度加說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健全,迫切需要加強基層單位會計制度自行設計工作。
一、會計制度設計的性質。
會計制度設計是會計范疇里一項實務性、方法性較強的工作,但設計過程必須考慮生產力發展水平、社會生產關系對會計制度的要求,設計的結果即會計制度本身則屬于上層建筑,因而這一工作又必然體現生產資料占有者的意志和要求。可見,會計制度設計作為一種管理活動,和一切經濟管理工作一樣,具有雙重性。
1、會計制度設計和生產力。
生產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前提,生產力是生產得以進行的決定性因素。一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歸根到底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的。會計制度設計的產生和發展,歸根到底也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水平所決定的。生產力的運動過程,是會計制度設計的物質內容;生產力運動的規律,決定著會計制度設計工作的主要方面。生產力反映的是人和自然界的關系。會計制度設計涉及生產力方面的內容,如簿記技術,無論是和自然生產力還是社會生產力的關系,它不受社會制度的影響,都具有自然屬性,管理制度《公司會計制度設計論文》。因而會計制度設計具有歷史發展的繼承性和不同社會制度下可以借鑒的技術性。
2、會計制度設計和生產關系。
一切社會的生產,都是在一定的生產關系中進行的。因此,任何社會的會計制度設計工作,都必定同生產關系相聯系,從而使會計制度設計具有社會屬性。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所實行的經濟體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所以,會計制度設計必須要體現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和經濟關系的要求,以維護國有財產的安全和完整性,并通過設計工作,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協調好社會再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爭取最大的經濟效益。
3、會計制度設計和上層建筑。
在會計制度設計工作中,從上層建筑方面來理解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會計制度的設計工作,必須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項會計規章制度,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制度、計劃和《會計準則》,以便維護社會主義的生產關系,鞏固社會主義制度。二是會計制度設計的結果是會計制度,本身則屬于上層建筑范疇。因此,會計制度設計從上層建筑方面來分析,必然具有社會的屬性。
二、會計制度設計的&39;對象和任務。
1、會計制度設計的對象。
會計制度設計是為進行會計工作制訂出準則和規范。為此,就必須針對現實的或將發生的會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原則或辦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作為日常會計工作的依據。所以,會計制度設計作為一種實踐活動,其具體對象是會計工作過程。會計工作過程就是特定主體通過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運用會計方法對資金運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正因為如此,會計制度設計可以理解為特定會計主體以國家統一會計規范,依據為研究會計事務處理辦法、會計核算體系和會計監督工作程序的一項行為設計活動。設計會計制度時,要根據特定主體的性質、業務的范圍、分支機構和人員的多少,以及管理的需要等多種因素,研究適用的項目,使設計的會計制度能成為最簡明有效的管理辦法。一般來說,會計制度設計的內容應包括特定主體基本管理原則、業務處理和組織、財務會計制度設計(財務報表和財務評價指標設計、會計科目設計、會計憑證設計、會計帳簿設計、帳務處理程序設計和財務會計事務程序設計)、成本管理會計制度設計(采購成本會計制度設計、制造和作業成本會計制度設計、銷售成本會計制度設計、標準和目標成本會計制度設計、物流成本管理會計制度設計、責任會計制度設計和質量會計制度設計)和會計工作設計(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設置、會計制度的實施)等。
2、會計制度設計的任務。
會計的主要職能是對社會再生產過程的資金運動進行核算與監督,這也就是會計工作的任務。
2024企業最新會計制度篇3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真實、完整地提供會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除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以及金融保險企業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含公司,下同),執行本制度。
第三條企業應當根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辦法。
第四條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會計核算應以企業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
第七條會計核算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稱為會計中期。
本制度所稱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條企業的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企業、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九條企業的會計記賬采用借貸記賬法。
第十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第十一條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二)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
(三)企業提供的&39;會計信息應當能夠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前后各期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有必要變更,應當將變更的內容和理由、變更的累積影響數,以及累積影響數不能合理確定的理由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予以說明。
(五)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當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實現的收入和已經發生或應當負擔的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九)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與其成本、費用應當相互配比,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十)企業的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各項財產如果發生減值,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者外,企業一律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十一)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僅及于本年度(或一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年度(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
(十二)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或收益、少計負債或費用,但不得計提秘密準備。
(十三)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的要求,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對交易或事項應當區別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對資產、負債、損益等有較大影響,并進而影響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據以作出合理判斷的重要會計事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會計方法和程序進行處理,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予以充分、準確地披露;對于次要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和不至于誤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正確判斷的前提下,可適當簡化處理。
2024企業最新會計制度篇4
一、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一)新《企業會計制度》明確規定了企業必須計提各種資產減值準備(即:壞賬準備、短期投資跌價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委托貸款減值準備,又稱“八項準備”)。這些準備的提取,首先最直接的影響就是企業的利潤將大幅下降;其次是由于目前除上市公司外,大部分企業僅計提了壞賬準備和商品削價準備,其它各項準備均未提取,企業存在大量的減值資產,八項準備的計提將使企業資產減少,對企業的財務狀況產生很大影響,在實施新制度初期,表現特別明顯。
(二)待處理財產損失不許跨年掛賬,開辦費、遞延資產等費用性資產項目的取消,也將直接沖減企業利潤,影響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三)或有事項在同時滿足: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可能導致企業現金流出、能夠可靠計量時,企業應根據預計可能計提負債,并直接增加企業當期費用。
(四)借款費用資本化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幾種情況以及資本化金額的具體計算公式。此外,還明確規定:在確定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時,與專門借款有關的利息收入不得沖減所購建的固定資產成本,所發生利息收入直接通過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五)《企業會計制度》增加了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即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它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典型的如對收入的確認,新制度則拋開收入取得的形式,從實質上取得收入這一主要原則出發,規定了收入確認的幾個條件,要求企業以這幾個條件為收入確認的判斷標準。如售后回購,本質上不是一種銷售,而是一項融資協議,整個交易不應確認為收入;再比如,融資租賃,從法律形式上看,承租人并不具有所有權,但與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實質上已轉移給了承租人,承租人應作為資產入賬。
(六)嚴格按照資產定義確認和計量各項資產,指出資產是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而不是由未來交易事項形成的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如果企業某項財產不能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則該財產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各項待處理財產損溢,應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廠長)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七)《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償債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不再記入當期損益,而是記入資本公積。這一規定使許多企業原來可以通過債務重組進行操縱利潤的情況,得以嚴格控制。
(八)對非貨幣性交易:一是不再區分同類資產交換和非同類資產交換,一律將非貨幣性交易視為同類資產的交換進行處理;二是與對債務重組賬務處理規范相似,放棄了使用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確定標準的做法,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相關的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只有在發生補價的情況下,收到補價的企業才根據補價占換出資產公允價值的比例為基礎,確認收益。
(九)在資產負債表中,部分項目以其賬面價值填列,而不是以其賬面余額填列。如“短期投資”、“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存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項目,都是以其賬面余額扣除計提的準備后的金額填列。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固定資產”項目,應分別“固定資產原價”,“累計折舊”,“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固定資產凈額”等項目填列;對于超過1年到期的委托貸款,其本金和利息減去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后的凈額,也并入“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對于“長期應付款”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代銷商品款不單獨作為負債項目列示,而是作為存貨項目的一個減項(抵減項處理)等等。
(十)在資產負債表中,還增加了“預計負債”和“已歸還投資”及“實收資本(或股本)凈額”項目,分別反映企業預計負債的期末余額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及歸還投資者投資后的實收資本(或股本)凈額。在利潤表中,適當歸并了“折扣與折讓”,“存貨跌價損失”兩個項目,它們的相關內容分別歸并到“主營業務收入”、“管理費用”等科目中反映;在補充資料中適當增加了“會計政策變更增加(減少)利潤總額”、“會計估計變更增加(減少)利潤總額”、“債務重組損失”等項目。
(十一)增加了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確定方法。即在租賃開始日,按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入賬價值。
(十二)按新制度的規定,企業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作為利息來核算,不再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而是按其差額記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出租無形資產的租金收入和出租成本,仍通過“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
二、進一步擴大了會計與稅收的分離,加大了企業稅收核算工作的難度
在過去,企業的會計核算與稅收核算基本一致,隨著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稅務制度的不斷調整,會計與稅收逐步從統一走向分離。特別是近幾年來,國家稅收制度在不斷補充和完善,稅收制度在某些方面已完全脫離了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而新會計制度的實施,將更加擴大會計與稅收的分離,使企業會計難以服從稅收。如提取各項減值準備,3年以上應收賬款全額提取壞賬準備,預提或有支出以及因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而調整的會計記錄等都將影響企業納稅調整。新會計制度要求企業采用“應付稅款法”或“納稅影響會計法”進行核算,因此,既要符合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又要準確計算繳納所得稅,對于會計人員來說,又是一項新的挑戰,盡快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三、對企業會計信息的披露進一步規范,有利于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新企業會計制度對各項具體會計事項的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等作出明確的信息披露要求,會計信息披露作為企業會計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將越來越受到企業管理者的重視,企業應把會計信息披露作為一項制度化、日常化工作來管理和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的加強促使企業重視會計信息,努力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以滿足企業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從而不斷擴大企業會計信息的影響力。
四、對企業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努力提高企業會計人員素質成為當務之急
會計職業判斷主要表現在會計政策選擇和會計估計兩個方面。新會計制度擴大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范圍,對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年限、殘值等也只規定了一般性原則,由企業根據其實際情況加以確定,而不像行業會計制度中對這些方面規定得過死。收入的確認、或有支出的估計等,所有這些都擴大了企業會計政策的選擇和會計估計的范圍,使企業會計核算的難度增加,從而對企業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提出更高的要求。企業的會計人員不僅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良好的職業素質,而且還要有較強的綜合能力,高度敏感性和較強的洞察力。而目前國有企業人才流失嚴重,企業現有會計人員的素質與上市公司在整體上看,還有一定的差距,努力提高國有企業會計人員的素質已成為當務之急。
2024企業最新會計制度篇5
第一章總說明
一、為了規范保險企業的會計核算,便于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期報送當地財稅機關、主管部門。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報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實施。
第二章基本業務會計核算規定
一、保險業務核算分類
綜合性的保險企業,必須將非人身險業務與人身險業務分別進行會計核算,即分別建帳、分別核算損益。企業經營的社會保險業務,亦應單獨進行核算。
非人身險業務可分為:財產保險、貨物運輸保險、農村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險業務分為:人壽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等。企業經營的再保險業務,可分別分入業務與分出業務進行核算,也可將分出業務并入直接業務核算。
二、非人身險業務核算
1.信用險業務可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核算辦法,即每一會計年度新發生的保險業務,其前兩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支余額,以提存長期責任準備金并于次年轉回的方式滾存到第三個會計年度終了時結算利潤。
2.返還性兩全保險業務,以保戶儲金的運用獲得的收益作為保費收入。保戶儲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每期按保戶儲金及預定利率計算出返還性兩全保險的保費收入后,從利息收入和投資收益帳戶中轉入保費收入帳戶。
三、人身險業務核算
1.人身險保費收入按實際收到的保費入帳。人身險保單在實際收到保費后確認生效。躉交保費在交費時一次性記入保費收入帳戶。
2.年終決算,應計算三差益損,并進行分析說明。
四、準備金的核算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為會計核算期末,按規定從本期尚未到期責任的保費收入中提取的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轉回上年同期的辦法。通常提存期為十二個月。提取及轉回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
2.未決賠款準備金,為結算損益年度的年終決算時,根據已報來未決賠款提取的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一般采用按已報來未決賠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計入當期支出,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3.長期責任準備金,為實行三年結算損益的保險業務,在未到結算年度之前,按業務年度營業收支余額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4.人身險責任準備金,為年終會計決算按人身險保單全部責任精算數提取的準備金。提取的人身險責任準備金計入當期損益,次年轉回作收入處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準備金,為再保險業務按合約規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費以應付未了責任的準備金。存出、存入分保準備金通常根據帳單按期扣存和返還,扣存期限一般為十二個月,至次年同期歸還。
五、備抵性準備的核算
1.備抵性準備包括:壞帳準備、貸款呆帳準備、投資風險準備。
壞帳準備,指按應收保費、應收利息和應收分保帳款帳戶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
貸款呆帳準備,指按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帳準備。
投資風險準備,指按長期投資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風險準備。
2.各種備抵性準備應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種備抵性準備計入當期損益。發生壞帳、貸款呆帳、投資損失,應分別沖銷壞帳準備、呆帳準備、風險準備。已沖銷的各種備抵性準備,以后又收回的,應沖回相應的備抵性準備。
3.各種備抵性準備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單獨反映。
壞帳準備在“應收保費”、“應收利息”、“應收分保帳款”項目下作備抵項目反映。
貸款呆帳準備在“貸款”項目下作備抵項目反映。
投資風險準備在“長期投資”項目下作備抵項目反映。
六、外匯業務核算
有外匯業務的企業,可采用外匯分賬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匯統帳制的核算方法。
采用外匯分賬制的企業,應設置“外幣兌換”科目。各種貨幣之間的兌換及帳務間的聯系均通過“外幣兌換”科目。“外幣兌換”科目的帳簿格式應采用多欄式帳簿,同時記錄外幣金額、匯率和折合為人民幣金額。
采用外匯統帳制核算的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并登記外幣金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帳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帳。會計期末,企業應將外幣帳戶的外幣余額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帳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帳戶的人民幣金額與原帳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外幣金額折合人民幣時,可采用變動匯率,即按業務發生時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可采用固定匯率,即按業務發生當月月初的國家牌價作為折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