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
對于各行各業,每一個工作崗位都有著需要遵守的管理規章制度。那么,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篇1)
一、施工現場各宿舍應將本制度張貼在宿舍內,并嚴格遵守。
二、建立宿舍人員名單和床頭卡,床頭卡必須與人相對應。有宿舍負責人排出每周衛生輪流值日表,負責宿舍內公共衛生的打掃,確保室內整潔。
三、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影響他人休息。不大聲喧嘩和戲鬧,異常是夜間加班回室時,不影響他人休息。
四、團體宿舍不得臥床吸煙、男女混住;嚴禁聚眾、酗酒鬧事以及其它違法行為。
五、不得私自留宿外來人員,確有困難需留宿的必須先到管理部門進行外來人員登記,經批準后方可留宿。
六、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電爐子以及其他大功率電器,禁止個人私自接電線、插座,違反者按項目部規定進行處罰。
七、宿舍內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和宿舍公共衛生,個人物品應擺放整齊,被褥疊放整齊,堅持宿舍內空氣流通、清新。
八、宿舍內要做到人走關窗、熄燈、鎖門,宿舍內不得存放很多現金及貴重物品,以防被盜。
九、不隨意亂倒剩菜剩飯、亂潑廢水及隨地大小便,自覺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定。
十、不損壞公物,損壞照價賠償。有意破壞者,按項目部有關規定處罰。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篇2)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2、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各項管理制度,遵章守紀,確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按規定標準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著裝整齊。
4、講文明、懂禮貌,施工現場不得亂涂、亂畫,不得隨地便溺,不得亂倒垃圾、亂潑臟水,下班前將所管轄分擔區清理干凈。
5、現場推行標準化、規范化作業,采用標準的電源箱、柜、集裝箱式的電焊機,設置標準的安全圍欄。
6、施工現場必須設置文明施工責任劃分定置圖、工程設置總平面布置圖及工程概況說明、項目負責人。
7、施工現場要設置大塊醒目標語,各種標志、警示齊全。
8、材料堆放牢固整齊,按不同物資、型號分類堆放,且要有標識。
9、場區平整,道路暢通,作業場地安全設施完備。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篇3)
1.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定。甲方將定期按《x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及檢查評定標準》及招標單位安全文明現場管理程序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應給予違約經濟處罰。
2.乙方應在本項目執行iso9002質量管理體系,甲方將不定期進行抽查,發現不合格項目,除通報認證單位外,乙方還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3.乙方辦公室應配置齊全、完好的辦公設備,包括復印機、電腦(可上網)、打印機、傳真機等等
4.乙方在危險環境下施工之前,應制訂完善的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批準后實施。
5.考慮到工地可能出現停水停電,乙方應準備備用發電機、水池等設施。
6.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聲、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場外污染等管理規定并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造成的罰款等全部責任由乙方負責。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預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對周邊居民和企事業單位產生的各種影響,尤其避免對周邊房屋和構筑物產生不良影響。
8.本工程外腳手架全部采用滿堂腳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從二層(按銷售樣板工程條款執行)開始懸挑,具體按規范執行。
9.施工期間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員傷亡而導致停工,乙方應按停工時間支付10000元/天的違約金。
10.施工期間由于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范,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如通報批評、警告和罰款等,乙方應支付5000元/次的違約金。
11.甲方或監理有權對乙方的違章現象提出整改,乙方接書面整改通知后24小時內未采取相應整改措施,每次支付違約金1000元。累計3次后,每次支付違約金5000元。
12.施工期間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處罰,待乙方人、機、物退場后甲方將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0元。
13.必須由乙方組織,每月進行一次施工安全檢查及安全教育,3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匯報。
14.針對不同的分部分項工程,乙方在開工前必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監理人員參加),并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匯報,經認同后方可開工。對安全有特別要求的分部分項工程,乙方必須按甲方、監理的要求及時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開展后續工作。
15.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甲方將暫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畢。
16.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甲方將根據結果給予獎罰。
17.工地內在甲方指定位置設專門吸煙室。除在該室內,在工地其它地方發現吸煙者一次一次支付違約金100元人民幣,從當月工程進度款中扣除。當同一人被連續發現三次者趕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支付違約金1000元。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篇4)
一.安全、文明、現場管理
A、施工現場平面布置
1.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布置,須嚴格按照批準的現場總平面圖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為單位,每處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圖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廢舊材料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材料必須堆碼整齊,鋼筋必須上架掛牌,砂石必須打圍。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須分開堆碼,違反的、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B、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現場內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現場地表面,廁所衛生間、沉淀池等,不及時清理排放,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并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要求的,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每天施工完后應作到“人走場清”,未做到“人走場清”或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筑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層、每處或每10平方米為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準后,方可施工?,F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或掛墻須按規范敷設,接入設備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否則按照電纜數或不規整處,罰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處,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5、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1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6、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7、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將處以每次200~500元的罰款。8、工地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的,將對打架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對負主要責任的(先動手的)追加罰款1000元。
9、對現場保潔及綠化未達到文明施工現場標準的,對相關單位每處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10、澆筑混凝土時混凝土泵需架設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須經過批準?;炷翝仓旰髴皶r將道路沖洗干凈,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未經批準嚴禁占用公共道路,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1、“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志、無通道指示標志、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3、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置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注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4、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高度超過2m)不系安全帶,不按安全規范違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5、腳手架未按批準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6、主體階段外架及安全網必須超越作業層(施工位置)1.5m搭設,并且外架必須按規定設置水平防護,違反的罰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7、現場施工機械設備無防護罩,以每一臺為單位,罰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臺罰整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C、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的分包單位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違反規定的將直接對主包施工單位罰款。甲方分包的單位,該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單位負管理、協調責任。
二.質量管理
A、材料進場
1.所有材料設備進場前須向監理提交計劃,并報相關質保資料證明,材料進場提前一天通知監理,進場不及時通知監理檢驗、不及時送檢(進場三天內)或由此影響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外罰款1000-3000元。2.材料設備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及時退場(要求時間內)、退場時未通知監理見證的以每拖延一次罰款1000元。對于材料進場不予嚴格把關的、材料來源不明的、資料與實物不符的假冒偽劣產品的,對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材料物品設備還在使用的除每次罰款3000-5000元外,并按相應條款處理;送檢的試驗報告,最遲在檢測部門發出的第二天17:00點前報監理,每拖延一天罰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三證不全、未經送檢或報審驗收就擅自上樓使用的,每次罰款元,并無條件拆卸下樓,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B、隱蔽工程驗收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按要求加強自檢,施工質量達不到規范要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情節嚴重的,每次罰款500-元。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于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5000元。
3、存在較大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4、蓄意影響阻饒業主、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每次罰款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元,并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罰款500元,并須在限期內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三、進度、報表
A、計劃、進度
1、各施工單位進場向監理提交工程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以及分項和各控制點的控制計劃,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罰款500元。
2、月計劃、總進度計劃、分部分項、各控制點進度未按計劃完成而滯后的、又無正當理由的(書面),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按照每一項拖延一天,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3、不能按期完成業主工期要求,影響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根據具體情況罰款-5000元,并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對施工單位不能按進度計劃完成又無搶工措施的,罰款500-1000元。同時甲方監理將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搶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施工單位承擔。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時報送月報、預、結算資料或監理要求須提供的計量依據,罰款300-1000元。同時甲方對未按要求時間報送的,當月工程量(款)將不予上表。
2、蓄意影響監理和業主開展正常工作,或弄虛作假,高估冒算,妨礙計量工作正常進行,罰款500-元。
四、會議制度、文檔資料管理、施工配合
1、監理例會、專題例會等,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元人民幣。每缺席一次罰款300元人民幣,如拖延不交者,罰款將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請假必須征得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現場代表的同意,并必須有正當理由。)
2、會議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會議紀要于兩日內分發各施工單位。
3、監理工程師負責對其負責的標段的資料進行收集,并交專人登記存檔。所有文件必須形成收發文簽收制度,任何單位不得拒簽。否則將受到200元罰款。
4、對施工單位送監理簽字的資料必須在48小時內簽認。無正當理由而拖延簽字的,每拖延一天對相關監理工程師罰款200元。
5、各施工單位須按監理單位要求報相關文件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專題方案等,除業主要求的有關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資料必須先送達監理。由監理審核轉發。(其中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工程計劃、設計及工程聯系單簽證單在報監理的同時報業主同時審核)對于拒絕不執行者罰款500-1000元。
6、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或相關要求收集、整理、編寫檔案資料,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時提交的罰款100-500元。
7、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不能有效組織現場施工,不能與業主或監理很好配合,開展現場的管理工作,或對于工人的無理取鬧行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罰款200-1000元,并業主與監理有權要求更換該管理人員。
8、監理通知有關限期整改的項目(或每條),或監理例會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的(書面),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罰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9、監理部下發暫停施工指令期間,強行野蠻施工的,每次罰款元,并上報業主。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篇5)
施工(現場)協調會制度為加強企業管理和項目管理,及時掌握施工進度,解決生產施工中的問題,協調各方面的矛盾、關系,推進工程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議時間:一般情況下,施工現場協調會至少每三天舉行一次。
第二條會議地點:根據施工需要,可在公司或施工現場召開。
第三條會議的主持由分管副總或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
第四條參加人員:公司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工地主管人員。必要時,邀請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等有關人員參加。
第五條會議內容:
1、匯報和交流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
2、提出需要協調的問題,拿出解決方案供會議研究討論確定;
3、布置下一工作時間段的重點工作任務,提出應注意的問題和必須解決的問題。
第六條施工協調會,必須如實做好會議紀要,并注意整理收集與會議有關的資料。
第七條在協調會上提出的問題必須同時提供解決方法(案)和措施。并由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精神的傳達,確保凡與會議內容有關系的單位和人員均收到會議紀要或會議內容。
第八條協調會上確定落實的問題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予以解決,如由于未及時安排解決,造成經濟損失,必須查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罰。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篇6)
一、建立了健全安全防火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責任到人。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火災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科學、合理地規劃了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減少火災隱患。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分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可燃材料堆放區、危險物品倉庫等,并設置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
三、安全教育。
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四、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配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施工電源線的拆裝必須統一由專業電工操作,杜絕亂扯亂掛的現象;員工食堂、宿舍等場所嚴禁用電爐子做飯、取暖,不得用“熱得快”燒水,照明燈具、電熱毯等必須定時開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
五、加強了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
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擋隔離板,防止焊珠四處迸濺而造成火災隱患;施工現場外設立了吸煙區,不得在施工現場,庫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場所吸煙。
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同心同德,齊抓共管。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匯編(篇7)
為加強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國家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等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現場應建立保衛消防領導機構,設義務消防組織,并將責任落實到人。
二、施工現場應健全各級人員防火安全責任制,完善保衛消防制度,措施。
三、施工現場應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和預案,依照本制度和現場消防保衛方案實施日常消防保衛管理。
四、施工現場消防工作管理
1、施工現場要建立警衛和巡邏護場制度,現場警衛要忠于職守,工作期間佩戴值勤標志,做好警衛值班記錄。
2、施工工地要加強工人管理(特別是對外包隊伍管理),建立人員登記花名冊,掌握底數,并對工人加強遵紀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員不得留宿,特殊情況須經保衛部門批準。
3、工地財務室、食堂、材料倉庫、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要責成專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
4、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5、做好成品保護工作,貴重金屬物品和材料必須及時入庫保管,設專門警衛力量看管。
五、施工現場貫徹“以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
1、工地要確定重點防火部位,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工具,經常對消防滅火器材的質量和使用效能實施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2、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應設明火宣傳標志。
3、施工現場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在場區內修建車輛回轉場地。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工地應在適當地點設吸煙室。
5、施工工地應加強對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災。
6、倉庫內易燃物品必須與其它材料分開存放,油漆、稀料設專庫保管。
7、現場要加強對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裝、盛裝容器,必須送回倉庫妥善保管。
8、施工現場嚴禁非工程動火,工程動火,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開的,要設專人看火,落實防火措施。
9、加強對電器線路、設備、設施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破損的電源線路,防止發生電氣火災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經保衛組織及負責人批準,并由現場專業電工實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使用電熱器具。
11、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取暖、燒水、做飯,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內不準任何人居住或做為倉庫儲存易煙易爆材料,特殊情況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時,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并經上級機關批準,但應落實安全和防火責任。
13、施工現場必須認真整改公安機關和公司保衛部門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發生火災事故,現場如何人都有責任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公司保衛部門。
15、施工現場發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迅速報告上級和通知保衛部門。遇有受傷人員要在報案的同時,采取緊急護理,并保護好發案現場。
16、本制度在上級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和現場消防組織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