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對企業員工的管理,各部門都制定了嚴格的規章制度進行管理。那么,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范本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1)
一、行政人事管理工作
1、負責公司內部的人事管理工作,辦理公司員工的招聘、錄用、調動、辭退、離職等手續。
2、負責公司的考勤管理,監管公司勞動紀律,每月5日前按時公布、上報上月全員考勤,統計公布違章記分表。
3、負責公司內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歸檔及公司文件的上報,歸檔工作。
4、負責技術資料及技術書籍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檔、借閱、歸還等。
5、處理日常行政對外事務,包括辦理暫住證、戶口、租賃收費、交費等。
6、負責安排、監管公司前臺服務工作,樹立良好公司形象。
7、協助生產部經理做好文明生產管理,檢查落實生產衛生、安全、消防等。
8、打印、復印公司各類文件、資料,收發文件資料。
9、負責公司員工宿舍、食堂等后勤工作的管理,包括衛生、保安、消防等。
10、行政人事部經理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檔案,計劃等),對相關泄密事件負責。
二、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1、各部門每月需用辦公用品,須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購計劃,行政人事部將各部門申購計劃參考庫存量和月平均用量后匯總,填寫申購單,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統一購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2、公司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安排專責人員負責管理,每月辦公用品購買后,由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負責驗收保管。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保管人員要分開。
3、各部門領用辦公用品,按工作需要辦理領用手續,經本部門經理審核,常務副總經理批準后領用。對工作沒有直接需要的崗位和個人,未經公司領導批準不得領用。
4、對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剪刀、訂書機、裁紙刀、直尺、文件夾、筆筒等,由部門經理領取,本部門員工共同使用,部門內不可重復領用。
5、對消耗性物品辦公用品,如簽字筆、圓珠筆、鉛筆、軟面抄、膠水等,一個月最多申領一次,再次領用時需以舊換新。信紙等用品領用一次不得少于兩個月。
6、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不慎遺失,由本人負責賠償,行政人事部不予再領用。
7、嚴禁把公司領用的辦公用品拿回家私用。
8、領用人員離職時,對非消耗性辦公用品一并交還行政人事部,再由該部門人員到行政區人事部領取。
9、行政人事部每月對辦公用品進行一次盤點,并將盤點結果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三、關于公司電話和inter網管理的有關規定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在各部門有關崗位安排程控交換電話和計算機網線,對內線、外線和局域網等實行不限量使用,對長途電話實行限量限額管理,對inter網實行定時管理。
2、一般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不能使用inter網,如工作需要可以經申請后,經公司辦公室領導批準后,就可使用定。
3、行政人事部每月統計上報長途電話使用情況,必要時輸出長途話單,檢查長途電話使用情況。
4、所有員工上班工作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確有急事需要打私人電話可以在下班以后使用。因私使用長途電話時,可在行政人事部登記,由行政人事部核查使用金額后,報財務部在工資中代扣。
5、未經申請登記私自使用長途電話電話者,經查證后罰款30元,并在工資中扣除所打的長途電話費用。
6、所有已經授權的計算機可以在指定的時間內上inter網瀏覽信息,查閱資料,發送電子郵件。對一些不良網站禁止瀏覽。
7、如果發現不按公司規定上“英特爾”網的處罰30元。
8、所有公司員工不得利用inter網泄露公司技術、商務情報,損害公司利益。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必將嚴肅處理。
四、辦公室制度
1、辦公室員工上班應穿戴整潔,有廠服應時常穿廠服,在上班時間不準穿拖鞋和穿一些艷詐、露骨的衣服,打扮要淡抹;上班時間要帶廠牌,并且廠牌要掛在胸前或放在上衣口袋里。
2、在上下班時間要時常保持辦公桌面整潔,要分清要用的資料和不用的資料、急要處理的文件和待處理的文件;在下班時要整理好文件,把文件盡量放入辦公抽屜,使辦公室桌干凈整齊。
3、在公司中任何時間任何人不得坐在辦公桌上,也不能隨便脫鞋或把腳放在辦公桌上影響公司的形象。
4、辦公室人員不得擅自用公司給外來人員提供一次性杯子,如果發現給予10元的處罰。
5、辦公室人員在下班時應自覺關掉自己所用的辦公設備,辦公室每天值班人員應負責電器和燈的關閉情況;如果公司發現下班沒有關燈和辦公電器的罰值班人10元,辦公室人員值班進行輪流值班。
6、辦公室人員需要丟掉的東西應丟進辦公垃圾籃里,要時常保持辦公室清潔干凈。
7、辦公室內的廁所應時常保持清潔,上完廁所后應進行沖廁,時常保持良好的素養。
8、辦公室人員應愛護一切辦公設備,時常保持辦公設備的清潔,不能有意損壞辦公設備,如發現有意損壞辦公設備的應給予賠償和處罰。
9、辦公室提倡無煙辦公環境,如果需要吸煙可以去辦公室外面吸煙,以便給他人造成影響。
10、辦公室人員在接電話時應先問聲好再報公司名,然后談正題。
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2)
為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學公正、準確透明,經研究決定,在全院范圍內實行人臉識別考勤管理,具體管理規定如下:
一、適用范圍
我校全體在崗教職員工。
二、考勤時間
(一)教師每周三午時進行上下班簽到(退),重大活動日、節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具體簽到(退)時間為:
午時簽到:12:30-13:30。13:31-14:00為遲到,14:01-16:30為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二)教輔崗位、管理崗位、工勤崗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教學系部實行坐班制的教職工,周一至周五實行上下班簽到(退)制度,重大活動日、節假日的上班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具體簽到(退)時間如下:
上午簽到:8:40之前。8:41-9:10為遲到,9:11-11:40為曠工半天。
上午簽退:11:40-12:10。
午時簽到:13:15-13:30。13:31-14:00為遲到,14:01-16:30為曠工半天。
午時簽退:16:30-17:30。
輪休上班的教職工,上班期間按照相應崗位的考勤時間簽到簽退。夜間上班的教職工增加一次夜班簽到考勤,考勤時間為21:30-22:00。
三、考勤地點
1.圖書館一樓大廳
2.坤元樓二樓大廳
3.尚德樓東側門廳
4.南平房辦公區西側
全體教職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時選定的考勤地點進行定點考勤。
四、考勤管理規定
(一)考勤機是對教職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人臉識別考勤,必須本人親自簽到(退)。所有考勤記錄將記入考勤檔案,并作為年度考核指標之一。
(二)實行每一天四次簽到(退)制度,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職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未在規定時間內簽退視同曠工。
(三)嚴格執行病、事、婚、產、喪假、進修、公務出行等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制度,并按程序將請假條交組織人事處報備,請假條本部門需留存一份,作為核對考勤的憑證。教職工凡請假5天以內,經所在部門領導審批。凡請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天還需請假者,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院領導審批。
(四)輪休人員調班需提前出具調班說明,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未出具調班說明或私自調班的,將以考勤記錄為依據,缺勤視同曠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導致班車延誤,或因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導致上班延誤,或因外來源理公務未能按時簽到(退)的,須于當日將情景說明報組織人事處,否則以考勤機記錄結果為準。
(六)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上班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為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上班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能夠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工作時間。由教職工本人自行選定哺乳時間,需提前向組織人事處報備。
(七)各部門考勤員負責做好本部門教職工的考勤和各類請假材料的匯總工作,及時提交本部門教職工的請假、出行證明材料,每月填寫《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教職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將考勤表報組織人事處。組織人事處于每月月初將全體教職工考勤信息進行公示。各部門未能按時上報請假材料的,以考勤機的記錄結果為準。
(八)因特殊原因,導致考勤機未能記錄教職工當日考勤信息時,以當日監控錄像為準。
(九)考勤機及其附屬設備由資產管理處負責防護,防止被盜或故意損壞。凡故意破壞考勤機者,按破壞公物處理。
五、缺勤管理規定
(一)當月遲到一次不計算,遲到兩次(含兩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當月累計遲到次數達四次及以上的,扣發半月崗位津貼。
(二)當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內的,每曠工半天扣罰一日日均工資,曠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發全部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曠工五天以上的,學校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東財經大學東方學院工資福利及補貼分配實施辦法(20__年修訂版)》執行。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3)
第一章公文、文件審批管理
第一條公司的各類公文、文件、傳真、報告和資料,由公司行政部負責管理。
第二條收文、發文的簽批管理
(一)收文:各級政府下發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發來的公文、文件及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企事業單位的信函等,應由公司文員進行收文登記,并填寫《收文處理單》,由行政部部長簽署批轉意見后,呈送公司主管領導閱示,文員按主管領導的批示,轉送有關部門或相關人員傳閱辦理。
(二)發文:公司對外發出的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正式公文,應由與擬發文件內容相關的部門負責起草文稿,經主管領導審閱簽批后,傳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備檔和發送。
(三)凡公司對外發出的正式公文、文件、報告、請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發的各種公文、文件,須由總經理、董事長簽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傳真件的接收和發出,均應由文員負責并做好記錄,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傳真件,將底稿存檔;接收的傳真件,要及時進行登記,收件人簽字并存檔。
第三條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員負責。
(二)公司各部門需打印以公司名義發送的正式公文,須按程序填寫《發文審批單》;文員依據《發文審批單》中總經理的簽批,進行打印和發放。
(三)凡經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須預留一份與原稿一起,統一存檔。
第四條文件借閱和復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或復制公司存檔的各類文件時,按檔案管理中“檔案的借閱與復制”的規定執行。
第二章檔案管理
第五條歸檔范圍
(一)上級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通知及相關許可證批件,企業上呈的報告、請示,企業發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遠期規劃、工作計劃、各類統計報表、規章制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公司各類會議記錄、紀要、決議等文件。
(四)業務往來信函、合同、協議、項目工程內業資料等。
(五)人事勞資檔案、企業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資質證書等。
第六條歸檔要求
(一)凡屬應歸檔范圍的收文,均應及時辦理歸檔手續。
(二)相關業務部門獲得的批件手續,要及時登記歸檔,如要使用,可辦理正常借用手續;項目工程施工內業資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結束后,由相關責任部門進行裝訂整理,并將其完整歸檔,同時辦理交接手續。
(三)公司的檔案由檔案員負責整理歸檔,并按照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檔案的密級及類別劃分,針對不同密級的劃分,進行相應的檔案管理。
第七條檔案的借閱與復制
(一)公司董事會成員、經理班子成員需借閱檔案、文件時,在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表》后,可通過檔案員辦理借閱手續,提檔或復制,閱后返還。
(二)公司其它人員因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借閱公司檔案時,在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表》、經行政部部長批準后,公司檔案員方可辦理檔案的借閱、提檔或復制手續。
(三)公司檔案、文件的借閱人,應當愛護并保持借閱檔案的整潔和完整,嚴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錄,杜絕遺失現象的發生。如確屬工作或業務活動需要,對檔案文件進行摘錄和復制的,必須經行政部長批準后,方可由公司檔案員進行摘錄或復制。
第八條檔案的標識
對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關規定、制度、管理及辦法等,公司檔案員要標識明確并做明顯的標記,以防止誤用。
第九條檔案的銷毀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經總經理授權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保存檔案資料。(二)對于超過規定保存期限無保存價值的檔案資料,應當按規定的時限予以銷毀。銷毀檔案資料時,應當由公司檔案員,提交檔案銷毀報告并附銷毀檔案資料明細表,經行政部長審核簽字,呈報副總經理批準,方可組織銷毀。銷毀的全過程至少應由兩人參加。
第三章介紹信和印鑒管理
第十條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財務專用章及公司的介紹信、證明信、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
第十一條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辦公室統一保管。
第十二條除公文外,需加蓋公司公章的文件、資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請,填寫印信申請單,經副總經理授權或批準,方可用印。申請單應注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準人。
第十三條公司的重大經濟合同須加蓋公章,應由主辦部門提出申請,報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
第十四條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鑒的介紹信、合同文本、協議文本,及以公司名義對外發出的所有公文,必須經行政部審核,并進行統一編號登記、存檔備查。
第十五條行政部應建立印信臺帳,每一個印信都應預留樣式,并存檔。
第十六條公司印鑒的使用,應當按公司發文的審批程序規定進行審核批準,公司文員方可蓋章。對于不屬于公司正式發文審批程序的,對公司利益會產生重要影響的文件的簽章,要通過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進行;如果違反此項規定而造成的后果,由違反規定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印信管理人員不得在審核手續不完備的文本上加蓋印章。
第十七條介紹信的填寫,必須注明辦事人、去往單位、辦理事由、時間等,不允許攜帶空白介紹信。嚴禁在空白介紹信和空白紙上加蓋印章。
第十八條公司印章除特殊規定外,一律用紅色印泥。
第十九條印信管理人員應在每年的三月前將上一年的介紹信存根歸檔,一本介紹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條經公司加蓋印鑒的公文,如出現意外情況或不利后果時,應當由公文批準人和直接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一條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財務負責人名章時,須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條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報董事長批準,并認真填寫公司印章借據,印章借據應注明資料名稱、份數、經手人、批準人及借出時間和歸還時間,印章歸還后,該借據不得消毀,存檔備查。
第二十三條經董事長批準方可銷毀印章,銷毀時必須有兩人監督,并做好登記。
第四章會議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召集的會議,由行政部負責通知并組織人員準時到會。
第二十五條公司級的會議只設有公司例會、專題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
第二十六條行政部負責上述會議的會務工作,必要時負責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七條公司例會和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定,由行政部負責督辦和檢查落實情況;專題例會所做出的決定,由主管領導負責落實。
第二十八條公司例會是公司行政、業務及其他事務管理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授權主持,全體員工參加,主要是報告和處理公司臨時性重要問題,一周召開一次。
第二十九條專題例會是根據部門業務上的關系而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由主管領導主持,對生產經營過程進行階段性分析和總結,并做出決定,報告董事長。
第三十條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會議主要討論、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年度及月工作計劃及其他有關公司重大問題的會議。
第三十一條公司任何級別的會議,均要經過周密的準備工作,準備好議題、提案,不開無準備的會議。
第五章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管理
第三十二條為加強對公司固定資產及設施設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由行政部指定專人負責,統一進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資產及設備設施,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臺帳》及《設備設施(辦公設備)登記表》。
(三)固定資產除不動產之外,均應建立實物負責人制度,由責任人對所負責的設備設施定期提出保養和維護維修計劃,經行政部長審核,副總經理批準后,按計劃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維修和修養,確保設備設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業務的需要,需更換或新增辦公設備設施的,應由各部門按規定填寫《設施配置申請單》,報經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安排采購;日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總經理批準后按需購買;
(五)各部門責任人要認真管理和維護好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設備,部門間不得隨意調換辦公設備,不得隨意把辦公所用的桌椅、沙發等搬出辦公樓外。
(六)作好辦公樓外(如施工現場、售樓處等)的設備設施、辦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階段性工作結束而對設備設施及辦公家具停止使用時,應負責與行政部進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備再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
總則為增強公司全員的保密意識,加強公司的__,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條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一)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正在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內部掌握的客戶、意向客戶資料,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計劃開發的的、尚不宜對外公開的項目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議、通知、行政管理資料等內容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二)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力和利益遭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力和利益遭受損害。
(三)公司密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和正在洽談的尚未公開的新項目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級。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條保密措施
(一)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主管經理委托專人執行。
(二)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未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保存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內。
(三)屬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五)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六)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接到報告,應立即做出處理。
第三十五條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秘密內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七章公務車輛管理
(一)公務車輛由行政部負責管理,統一調度。
(二)公務車輛負責公司組織的大型活動、對外接待、招待、財務部存取款(現金)及各部門公務用車。
(三)各部門用車必須填寫《用車記錄》,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行政部派車。
(四)公務車輛的所需費用,如: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車輛檢驗費、小修、正常保養、道橋和停車費,以及因工作需要駕車到外省市往返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建立車輛臺帳,實行單車百公里耗油考核,單車核算,節約用油。
(六)外單位需借用公司車輛的,必須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強對車輛的定期保養和維護,保證車輛的正常運轉和完好,正常保養按車輛行駛公里數的標準進行,需修理的填寫《車輛維修單》,按審批程序得到批準后,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維修,并填寫《車輛保養記錄》。
(八)司機必須遵紀守法,按章行駛,確保安全。如因其違章駕駛、亂停亂放、酒后駕車、私自出車被取締、罰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機自己承擔。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扣發獎金、取消駕駛公司車輛資格、直至辭退等處理。
(九)公司車輛配備專職司機,其他人不準駕駛公司車輛,否則發生事故均由駕車人承擔,并視情節輕重追究司機責任。
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4)
一、認真執行各項財經法規,發揚勤儉節約,艱苦奮斗的傳統,發揮經費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嚴格財務審批制度,實行局長、辦公室、經辦人審批簽字。局內一切費用支出、貨款劃撥必須經局長批準、辦公室和經辦人簽字后,方可支付。未經簽批而私自辦理報銷、劃撥手續的,財務人員停職追回。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
三、實行當周報賬制。每周的單據于周一由局長簽字報銷,確實不能簽字時,另行通知。
四、日常辦公用品統一由辦公室購置,購置時,先寫申請,報局長批準后方可購買。對于大宗固定資產的購置,須經局長或局長辦公會議審批。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參加,一人負責,私自購置的不予報銷。
五、財產由辦公室負責登記,造冊存檔。實行領用簽字的管理辦法,做到購進有入庫單,領出有支出憑證。各科室領取辦公用品,科長領取并簽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愛護公物,誰損害誰賠償,誰丟失誰賠償。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會議,需要打印、復印的各種材料、文件、報表,原則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況特殊確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審批,由辦公室出據打印憑證并登記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辦理,私自隨意打印者,費用自理。
七、各種會議,食宿等費用支出,必須經局長,分管局長簽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經批準擅自安排的費用自理。
八、必要的業務招待,要本著“節約、適度、從儉”的原則,由辦公室統一出據派餐單,經局長、分管局長批準并按規定標準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種報表、例會及各鄉鎮計生辦工作人員來局請示、匯報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則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內)。未經批準擅自安排的不予報銷。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費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內,住宿費控制在60元以內(特殊情況除外)。
十、各級舉辦的業務學習、培訓班,經局長同意后,方可參加。學習期間的培訓費、食宿費,按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和財務部門有關規定報銷,車船費報銷往返一次。
十一、對外使用的收支憑證一律由財務科負責,其它任何科室無權收支現金。嚴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臨時借款的,必須填寫借款憑證、注明結帳還款日期,經局長審批簽字后,財會人員方可借付。對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給予財會人員紀律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有關財會人員和當事人共同承擔。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財會人員堅持日清月結,每月報表必須于下月5日前向局長提供。
十三、群眾監督。財務人員應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日清月結,現金收付準確無誤,并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干部職工對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項可以通過正當渠道提出,經領導批準,由財務科解釋,保證經費的正確使用。
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對總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訓、調配等實行有效統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總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的所有職工。
第二條總公司人事管理根據總公司人事本部(簡稱人事本部,下同)統一管理與總公司各部門(簡稱各部門,下同)相對獨立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本公司職工也可推薦。推薦人員執行親屬回避制,回避人員以國家公務員規定的回避人員為準。
第四條總公司招聘錄用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自己。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備中級以上職稱。至少掌握一門外語(應達到非英語專業大學英語四級以上水平),會使用計算機。
(三)具有勝任本職崗位的業務能力和業務素質。
(四)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年齡為25至40歲。
第五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的專業要適合其業務崗位,在一個部門內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要占有適當的比例。
第六條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員申請,申請的內容如下:
(一)擬安排工作崗位;
(二)要求所學專業;
(三)在性別、年齡和職稱方面的具體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條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總體情況和各部門需求情況,向用人部門推薦應聘人員,并附有關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以及個人手寫詳細簡歷),由用人部門進行面試和業務考核。
第八條用人部門將業務考核的試卷和考核成績、考核鑒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招聘條件對初選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及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技能的測試。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擬來人員登記表)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擬來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第九條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后,人事本部簽署審核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即可通知擬來人員到崗上班試用。
第十條人事本部可根據總公司的發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員到各部門,各部門有義務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試用和轉正
第十一條新職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職責協議書并對其進行崗前教育,發給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職工持人事本部發給的職工到崗通知書到所在部門安排工作。
第十二條新到崗職工均有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職工如有意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應在試用期滿前十五天寫出本人試用期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提交所在部門申請轉正,所在部門總經理應在該職工試用期滿前十天向總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對該職工試用期的書面考核鑒定、轉正意見并附上該職工試用期總結和轉正申請。
第十三條人事本部審核職工所在部門上報的轉正材料后填寫《職工試用期鑒定表》,由職工所在部門評議鑒定后經人事本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試用職工的轉正日期以所在部門的鑒定時間為準。鑒定時間超過六個月的,以試用期滿當天為準。
有突出貢獻者可提前轉正,但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全面鑒定并附有突出貢獻材料,人事本部審核符合要求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辦理轉正手續。提前轉正的職工轉正時間以總公司總經理批準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職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所在部門應將考核鑒定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審核并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十五條試用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一)患有比較嚴重的疾病,可能影響工作或危及同事身體健康;
(二)不遵守總公司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
(三)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沒有完成工作任務;
(四)泄露總公司商業秘密,損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總公司的條件為他人從事經營服務;
(六)道德水準低下,思想意識不良;
(六)有其它嚴重破壞總公司形象、損害總公司聲譽的行為。
第十六條人事本部負責擬制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并具體安排上述人員的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第四章各級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條總公司根據統一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對總公司全體職工進行考核,并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聘任,對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總公司各級崗位考核的權限如下:
總公司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由總公司總經理直接考核。
各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級經理由人事本部負責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總公司總經理匯報。
各部門一般職工由各部門總經理負責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對各部門的一般職工進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條總公司以各級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分別在當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對總公司的各級崗位的職工進行考核。屆時職工個人應寫出在本崗位期間的業務工作總結或述職報告按考核權限呈報有關領導和部門,由人事本部具體安排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才、勤、績四個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風。
(二)才:業務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態度,開拓精神。
(四)績:工作績效,經濟效益。
第二十一條考核的具體辦法: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統一考核與分級考核相結合;平時考察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工作表現與崗位職責、任期計劃目標相結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記載材料。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與崗位聘任、解聘、工資級別升降、獎罰掛鉤。
第二十三條部門總經理、部門副總經理聘期為一年,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提名并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任職。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處級經理聘期為一年,經部門總經理提名并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任職。
第二十五條聘任的基本條件如下:
(一)有開拓精神,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精神,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三)密切聯系群眾,善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公司的信譽。
(四)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業務知識,熟悉本部門的業務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有工作實績。
第二十六條擬聘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經人事本部考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需在擬聘崗位上準職半年,暫為負責人。根據各級領導崗位準職人員在本崗位準職期間的實績、工作情況決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條擬聘處級經理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一般人員最高檔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副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處級經理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正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部門副職的工資待遇。
第五章調入、調出、除名
第二十八條職工轉正后均應辦理正式調人手續,由本人寫出調人申請,包括到總公司工作的時間、轉正時間及從何處調入。職工所在部門簽署同意意見后,由人事本部辦理正式調入手續。
第二十九條無論何種原因,職工與總公司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辦理調出手續。暫時沒有接收單位的,總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檔案三個月。三個月滿尚未辦理調離手續的,總公司將按規定把其行政關系及人事檔案轉至有關社會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符合除名條件的,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辦理。職工所在部門應向人事本部提交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的事實及處理意見,經人事本部審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除名手續,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并將被除名職工的人事檔案移交職工戶口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執行以崗定薪的工資制度。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均可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職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與福利待遇,工資采用下發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終當天以貨幣形式發給。新到崗試用職工首月按照實際到崗工作日數發給工資及各種補貼。轉正的職工自轉正當月享受正式職工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新到崗正式調入職工、接收的復轉軍人,以工資轉移通知單的時間為準發給工資,其它福利按實際工作日發放。
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100%發給首月工資;十六日以后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50%發給首月工資。
正式聘任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崗位的工資待遇。
每年根據國家物價調整比例,并結合實際情況,職工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實行醫藥補貼制度,并根據以下比例和數目按月發給職工醫藥費。
(一)部門正職以上按工資標準的13%發給。
(二)部門副職、處級經理按工資標準的11%發給。
(三)一般職工按工資標準的8%發給。
(四)試用職工按每月70元發給。
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費用按比例報銷:
治療費、藥費、手術費、輸血費、輸氧費、理療費、敷料費、檢查檢驗費、訂床費、取暖費。救護車費、擔架費。
第三十五條職工大病住院予以報銷的費用比例標準如下:
(一)部門正職(含部門正職)以上報銷100%。
(二)其他職工報銷90%。
第三十六條職工住院期間,按住院時間停發當月醫藥費。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各種考勤與職工的總收入掛鉤。職工缺勤,區別缺勤事由扣發相應的工資及補貼。
職工請事假,按缺勤日扣發日總收入(不含醫藥費,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計算);其他的各種缺勤(病假、產假、婚假、喪假、公假、探親假、按規定給予的路程假并有證明者)按缺勤日扣發除基本工資(含國家規定的各項補貼)外的其它日總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設立兼職考勤員,按照總公司工作時間規定,對本部門職工逐日考勤記錄,25日前匯總,經部門總經理審核簽字,25日報人事本部,經核對無誤后,作為發工資的依據。
第三十九條全體職工均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條考勤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情況,要追究部門總經理或負責人的責任,發現一次扣罰部門總經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條職工因私事確需本人辦理的,可以請事假。職工請事假三天以內的(含三天),由部門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的由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總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正職(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人員請事假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部門副職請事假由部門正職批準。
第四十二條職工因病需要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看病后憑診斷證明休假,看病時間不足半天(以就診病歷或醫療手冊為準)的按出勤計算。職工因病休假的,以醫院開出的休假條的時間及日期為依據,無病休證明的視情況按事假或曠工處理。職工大病住院或有醫院證明必須離崗休養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醫療期待遇。
第四十三條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給探親假三十天。未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給探親假二十天,已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給探親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期指團聚時間,遇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的探親假順延。探親假不包括路程時間,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歸僑、僑眷、港澳僑胞出境探親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四條職工結婚憑結婚證可給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初婚登記)獎勵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職工申請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結婚的,經批準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條女職工生育時憑醫院開具的產假證明休假九十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產假期滿后,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對待。
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可以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天至三十大的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后,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視為出勤,可月內合并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女職工產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個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每天的哺乳時間在月內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以下獎勵假與產假同等對待。
(一)實行晚育的`女職工生育后給予獎勵假三十天,男職工給予獎勵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齡女職工(年滿49周歲以下)上節育環者,給予獎勵假三天;
(三)育齡男、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不言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給予獎勵假十天。
第四十六條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經批準可給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屬死亡,需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時,經批準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條職工參加家長會、追悼會、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設備修繕等,持有關方面通知或證明并經部門總經理批準可按公假論。
第四十八條經批準每周占用不超過八小時(含八小時)工作時間參加業余學習培訓的視為出勤。
第四十九條總公司對所有職工給予年度休假。具體辦法如下:
(一)職工在完成任務后,可以休假,視為出勤。
(二)部門正、副職每年給假20天,需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報人事本部備案。
(三)處級以下職工每年給假15天,需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報人事本部審核、批準、備案。
(四)假期年內有效,過期作廢,不允許作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
(一)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準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準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
職工曠工,半日以內者扣罰250元,一日以內者扣罰500元,兩日以內者扣罰800元,連續三日者扣罰當月全部總收入,連續十五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時間超過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條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執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經發現,視情況對代刷卡人處以20一100元的罰款。職工不得遲到、早退。每月第一次遲到或早退,處罰20元;第二次處罰50元;第三次處罰100元;每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四次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五十二條職工考勤卡應由個人妥善保存,如有遺失罰款20元,并寫出書面檢查,由本人提出申請,并經所在部門總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審核補辦。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三條人事本部配合總公司黨組織、工會開展對全體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組織新職工教育、月專題討論、企業文化活動等思想教育活動。
第五十四條新到崗職工上班,人事本部負責對新職工進行崗前教育。每三個月,人事本部負責組織一次對試用期人員的脫產教育。
第五十五條試用人員轉正,由人事本部負責進行轉正教育并組織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舉行。
第五十六條總公司對全體職工有計劃、有目標地進行業務和文化素質的培訓。人事本部負責各項培訓工作。
第五十七條總公司職工培訓包括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部分。
第五十八條總公司內部培訓主要包括崗上培訓、通用課程培訓、專題培訓、崗位交流等。全體職工均有義務參加總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
總公司每年對通用課程的培訓結果進行1至2次考核,并將考核結果與崗位安排相結合。
參加總公司專題培訓的人員均嚴格考勤,一般不得請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請假應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個人支付培訓費50元,公假和病假有證明者一次支付20元。專題學習結束后未參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訓費用由個人支付。
第五十九條為培養具有全面管理和經營能力的人才,總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門人員到11系統企業單位進行崗位交流,在本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崗位年度計劃的人員可申請進行交流。11系統企業單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訓人員的義務。
第六十條總公司外部培訓包括半脫產學習、短期全脫產學習和長期全脫產學習。凡總公司正式職工均可申請參加外部培訓,職工申請外部培訓的內容應是業務工作需要并與本人工作崗位密切結合。
申請外部培訓的職工應寫出書面申請,部門總經理批準后報人事本部審核并與總公司簽署《培訓協議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參加。
第六十一條經批準參加半脫產學習的職工,總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學費或代培費。
第六十二條長期脫產學習包括國內長期脫產學習和國外長期脫產學習。總公司安排重點培養的骨干參加長期脫產學習,其學費由總公司支付,學習期間扣發崗位工資及培訓費。
第六十三條對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職工,由總公司獎勵安排參加長期脫產學習,其學費由總公司支付,學習期間享受全額收入。具體人員由總公司領導確定,人事本部負責擬定獎勵性的長期脫產學習計劃。
第六十四條職工本人也可書面申請參加長期脫產學習,須經本部門總經理批準,并由人事本部審核,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納入人事本部的統一培訓計劃。根據本條規定參加長期脫產學習的人員,學費由本人自負,學習期間辦理待崗手續。
第六十五條職工根據工作需要經部門總經理批準可參加有關專題的短期脫產學習,短期培訓的培訓時間不應超過三個月。參加短期脫產學習各部門原則上一次不應超過兩人。
第六十六條參加總公司外部培訓的人員,在培訓結束后應將本人培訓期間的考勤記錄、學習成績、畢業或結業證書交人事本部審核,考核成績不合格、未畢業或未結業者應將總公司支付的學費或代培費退還總公司。
第六十七條業余學習。不占用工作時間參加的各類學習(駕校學習除外)、業務培訓均為業余學習。凡是參加業余學習的職工,均可在人事本部辦理有關手續,享受一定的學貧補助。根據職工學習期限將學費按月平均,月平均學費在100元以下的可實報實銷。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職工應向人事本部提供參加業余學習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章獎罰
第六十八條總公司本著“開拓者獎,空談者罰”的原則,根據職工工作表現給予適當的獎罰,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經營管理。
第六十九條獎勵范圍。
(一)有以下表現之一的職工給予一次性獎金:
1、為總公司推薦優秀人才(被推薦的人才對總公司做出重大貢獻);
2,為總公司挽回十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誤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不屬于此獎勵范圍);
3、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及總公司贏得榮譽和利益:
4、愛護總公司財產、節約公司資金有突出成績;
5、出色完成領導交辦的特殊任務;
6、管理部門職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遲到早退現象者加發兩個月工資。
以上獎勵由各部門隨時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財務本部審核后,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發給一次性獎金。
(二)有以下表現之一的職工給予工資晉級及獎金
1、有創新、開拓精神,引進的先進管理機制被采納并對總公司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為總公司開拓重要業務渠道,為總公司作出重大貢獻:
3、超額完成計劃目標,成績突出:
4、為總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貢獻。
以上獎勵均由各部門在年末(十二月份)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晉級及獎金。
人事本部將各項獎勵作為職工考評和職務晉升的一項重要依據。
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的管轄權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體獎勵建議。
第七十條處罰范圍
(一)職工有以下表現之一者,給予罰款:
1、違反總公司規章制度;
2、給總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3、泄露總公司內部信息、機密;
4、破壞總公司的形象、名譽。
以上處罰由部門隨時將書面材料報人事本部審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據檢查結果直接提出處理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職工有上述表現者視情況給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也可給予工資降級。
各管理部門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圍內制訂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的罰款事項并將執行通知轉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財務本部在工資中扣除。
各管理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管轄權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體處罰建議。
(二)職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工資降級。
1、消極怠工、工作沒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務質量差:
3、沒有達到本崗位職責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的行為;
5、沒有按時完成任務和計劃目標;
6、總公司各部門領導決策重大失誤;
7、虛報功績,不實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規定的處罰均由各部門于每季度未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急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第三款規定的處罰由各部門于每年十二月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審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
(三)職工犯有以下錯誤之一,確屬部門執行規章制度不夠,管理不嚴不力造成的,所在單位負責人應負有領導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多次曠工或消極怠工;
2、有貪污、盜竊、流氓、打架斗毆行為;
3、違反保密制度、泄露總公司商業秘密;
4、違反外事紀律,嚴重損害總公司聲譽和利益;
5、嚴重違反總公司人事管理和辦公秩序制度及有關行為規范的規定。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視情況予以以下處罰:
1、在全體職工大會做檢查;
2、罰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職、降級。
人事本部應隨時對職工進行考核,發現符合工資降級的情況時,隨時提出書面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給予工資降級,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對職工進行考核時,將以處罰情況作為主要依據之一,提出不稱職的各級領導崗位人員和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人員的名單,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給予降職、降級。
第十章待崗
第七十一條為加強企業勞動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總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崗:
(一)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由于不勝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崗者;
(二)無部門接收者;
(三)本崗位30天以上沒有工作任務者。
(四)參加長期脫產培訓期間。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擅離崗位處理。
第七十二條職工待崗,應先由所在部門寫出書面意見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協調后仍無法安排崗位時(征得工會同意),填寫《待崗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待崗職工接到(待崗通知書》后,應立即辦理好交接手續,脫離工作崗位。待崗期從人事本部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三條待崗職工由人事本部統一管理,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待崗職工連續三個月不參加活動按自動離職處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四條人事本部應組織待崗職工進行轉崗培訓,培訓合格者由適當的部門聘用上崗,不合格者仍繼續待崗。
第七十五條待崗期間,工資按待崗工資計發,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大病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醫療期規定辦理。
第七十六條待崗職工可申請調離本公司。待崗職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復崗通知書》,即為解除待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人事本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六十八條本規定由沒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和駐外機構遵照執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屬公司參照執行。
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6)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歸檔范圍: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第六條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三)印鑒管理
第七條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條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第二十三條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七)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后,一周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準,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部管理規章制度(精選篇7)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服務中心項目管理,根據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區縣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建設的意見》(x辦發[20__]127號)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大x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x委發[20__]22號)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服務項目的管理。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服務項目,是指依法進行的各項行政審批、審批上報、核發(證)照、備案等行政行為。
第四條、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及協調與管理。
第五條、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則確定:
(一)納入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項目,應符合本辦法第三條的要求;
(二)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應包括項目辦理過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據,窗口單位不得隨意增設辦理服務項目的前置條件;
(三)辦事程序的設定應包括項目辦理的全部過程;
(四)承諾時限應在法定的期限內根據高效原則和項目辦理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縮減;
(五)收費項目須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費文件和許可證,實行亮證收費。
第六條、服務項目實行動態管理:
(一)窗口單位依法設立、取消或部門間調整、變更服務項目,應及時向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申報確認;
(二)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可根據服務項目運作的實際情況,提出調整意見。
第七條、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變更,相關窗口單位應及時制定相應的內部運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據情況授予服務窗口及人員相應的辦理權限。
第八條、服務項目實行“服務內容、辦事依據、辦事程序、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六公開。
第九條、服務項目的辦理:
(一)服務項目的受理、初審、繳費、轉報、核發證(照)等環節,應在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
(二)已進入縣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審批許可證項目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原單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調整項目收費及變動相關手續,應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備案;服務項目公布為免費的,一律不得收費。
第十條、凡違反本制度,經查實后,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