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篇1)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物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董事會監察委員會和公司監察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積極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符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八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董事會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會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核,董事會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三節處罰
第九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法規,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的,干擾工作的;
5.工作不負責,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9.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分的;
10.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3.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總經理應予以處罰的。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一條各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二條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應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
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交有關部門執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三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十四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
第十五條對員工進行處分,應書面通知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十六條處分決定不服的,允許按監察制度規定提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允許向上級主管機關申訴。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受處分的員工,能改正錯誤,積極工作,在1年內彌補經濟損失或完成利潤指標的,經所在單位提議或本人要求,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或董事會批準,可酌情減輕或免除處分。
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篇2)
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并充分調動業務人員的積極性,挖掘其潛力,保證其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1.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銷,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2.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采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4.市場部人員每月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月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每月8日之前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5.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系,匯報業務進程。
6.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匯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產品工期、技術及安裝條件的可行性。合同簽訂后將原件交公司存檔,并及時將現場情況及屏幕要求等反饋給公司及有關施工人員。
7.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臺等無聊電話。
8.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并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9.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進行現場安裝、調試及驗收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篇3)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了保證公司辦公設備正常的運轉,提高辦公設備的工作效率和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所指辦公設備主要包括臺式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話、傳真機、筆記本電腦等。
三、相關職責。
1、人力政專員,主要負責辦公設備的采購申請提交、采購、保管、配發、設備調換等事宜。
2、在總經理批準的情況下,一些常用設備及耗材也可自行購買。如打印紙、硒鼓、網線水晶頭等。
3、部門設專人負責辦公設備的使用、保管、維修保養等事宜。
第二章辦公設備日常管理
一、辦公設備的申請和購買。
1、部門工作人員根據需要提出辦公設備的購買申請,制定采購計劃并填寫《辦公設備需求單》,報人力行政專員及部主管領導審批;購買設備金額大于200元的還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2、經公司領導審批后由人力行政專員專人購買。
二、辦公設備的領用。
1、設備需求人員根據審批的《辦公設備需求單》到人力行政專員處領取。
2、對領取的設備進行編號,以便盤點。
三、辦公設備的使用和保養。
1、使用設備前應詳細閱讀操作手冊,嚴格按照操作規范操作使用,由部門主管及人力行政專員負責監督檢查。
2、公司各類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員工應參照規范,正確使用,注重平時保養。
3、人力行政專員對部門內辦公設備運行、保養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設備的維修,更換零件要進行登記備案。
四、辦公設備維修管理
1、設備發生故障無法使用時,設備使用人應報人力行政專員并協同技術人員處理;技術人員無法處理的,可報部門主管領導聯系供應商統一報修。
2、在保修期內的設備,人力行政專員應聯系供應商進行維修;保修期外的設備,按照最經濟可行的報修方案進行維修,由人力行政專員或指派專人負責送修并按照維修的真實情況,填寫設備維修單。
五、建立維修檔案
1、所有設備的維修都必須建立完整的維修檔案,由人力行政專員統一管理,主要包括設備名稱、維修日期、故障現象、故障原因、維修內容、維修費用、維修單位等。
2、人力行政專員應定期統計、匯總維修情況,針對各類故障產生的原因提出預防與克服的措施,通報并加以防范。
六、辦公設備使用監督
1、人力行政專員負責對辦公設備的使用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2、人力行政專員對違規使用辦公設備人員有提請處罰的權力。
七、辦公設備的盤點及賠償
1、人力行政專員負責對部門所有辦公設備進行分類,并建立辦公設備管理臺帳,每半年盤點清查一次,作到賬物相符。
2、在規定的使用年限期間,因個人原因造成辦公設備毀損、丟失、被盜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八、辦公設備的報廢處理
1、報廢審核。對于各部門提交的報廢物品清單,要認真審核,確認不能再次利用后,經人力行政專員、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作報廢處理。
2、對決定報廢的辦公設備,人力行政專員應做好登記,在報廢處理冊上寫清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
3、報廢品由人力行政專員集中存放、集中處理,不得隨意丟棄。
第三章辦公設備分類管理
一、電腦的使用管理
參見《關于辦公電腦的使用管理規定》
二、電話的使用管理
1、電話由人力行政專員統一負責管理。
2、每次通話應簡潔扼要,以免耗時占線、浪費資金。
3、禁止撥打私人電話。
4、電話出現故障的及時報電話公司維修。
三、打印機、復印機的管
1、為確保復印機的安全運轉,每天開機的時間不宜過長。
2、打印或者復印完成后,必須及時取走文件,防止失密。
3、禁止打印或復印私人資料。
四、傳真機使用管理
1、不得使用傳真傳送個人資料;
2、使用傳真傳送機密文件需經領導批準。
3、每天下班后,傳真設置由自動接收改成手動接收,防止廣告傳真造成的辦公資源浪費。
五、其他辦公設備的使用管理
1、專管專用,公司所有辦公設備都要指定專人管理,其他人員使用必須經設備負責人同意。
2、辦公設備要定期進行養護,以免老化影響使用。
3、辦公設備的使用人員要保證設備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員的過失造成丟失,要追究責任。
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篇4)
第一章 總 則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的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專業技術和文化知識,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技術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募
公司內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職時,可能由內部晉升或調職,出現下列情形進行對外招募。
1、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
2、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時。
3、需特殊技術或專業知識須對外招募人才時。
二、甄選
員工任用之主要原則是應聘者對該申請職位是否合適而定,并以該職位所需的實際知識及應聘者所具備的素質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及潛質和工作經驗等為準則,經所屬部門考核合格后任用。
三、錄用手續
1、員工任用由辦公室發出錄取通知書,憑通知到辦公室報到辦理手續,并繳驗下列證件資料:
(1)、錄取通知書。
(2)、居民身份證。
(3)、資歷、資格證書、上崗證。
(4)、一寸相片三張。
2、填寫《人事資料單》,它將記錄你在“韻達快遞公司”的成長過程。
3、招聘人會告知你有關公司的規章制度、福利待遇及相關工作和所屬部門的主管上司。
四、試用
為辦妥以上入職手續后,你將接受至少三個月的試用期,在這期間你會得到主管上司的悉心指導及接受崗位培訓,試用期內決定你是否適合這份工作。在此期間,你的上司會對你作出評估,必要時可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延長或縮短試用期或者辭退。
五、正式任用
1、員工經試用合格,公司將以書面形式與員工確認雇傭關系。
2、員工入職提供之證明文件必須真實,如發現有虛假隱瞞將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甚至開除。
3、員工如有以下變更事項應在一個月內呈報辦公室。
(1)、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及婚姻狀況。
(2)、遇緊急事故聯系人。
(3)、現時參加的學習課程(學歷證明)、現時參加的專業性團體。
第三章 工作規則
一、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每天的工作時間如下: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工作需要之連續性,員工擔任輪班或特別勤務之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以實際所需訂之。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二、超時工作
1、員工經批準加班者,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班。
2、員工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另支給工資,專案核準者例之。
3、加班工資按下列情況計算:
(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300%
(4)、小時工資率=月基本工資÷21.5÷8
三、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認真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
2、公司實行打卡制度,除總經理核準免予打卡者外,其他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打卡,辦公室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考勤的依據。
3、員工應保持卡面清潔,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屬實者,該日以曠工處理,并予以懲處。
4、員工上班時間內,因公務需外出者,應及時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部門經理許可后方可外出,未經規定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5、公司允許員工按實際需要申請病假、事假、婚假、產假等,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應提前向總經理或相關負責人打電話報告,上班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6、員工發生漏打、錯打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打卡,在當天貨次日應由部門主管或辦公室簽名更正。
7、遲到、早退
(1)、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后三十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于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內提早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計算。
(2)、員工每月上班遲到十分鐘內,次數不超過兩次者或連續三個月累計次數不超過三次者(含)不予計算遲到扣薪,但列入年終績效考核,超過者按前款遲到或早退處理。
8、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不到崗位者,均以曠工處理。
(2)、曠工以四小時為扣薪計算單位,并按日薪三倍扣罰。
(3)、年度內曠工累計三天(含)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者,根據當事人認錯態度的深刻程度,作罰款或辭退處理。
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篇5)
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二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有關規定,為增強企業職工的國家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企業職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
第三條 企業實行獎懲制度,必須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紀律的職工,要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本條例適用于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全體職工。對企業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工作人員給予獎勵或懲罰,其批準權限和審批程序按照《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辦理。
第二章 獎 勵
第五條 對于有下列表現之一的職工,應當給予獎勵:
(一)在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節約國家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生產、科學研究、工藝設計、產品設計、改善勞動條件等方面,有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或者顯著成績的;
(三)在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國家貢獻較大的;
(四)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五)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持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維持社會治安,有顯著功績的;
(六)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七)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已為人,事跡突出的;
(八)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六條 對職工的獎勵分為:記功、記大功,晉級,通令嘉獎,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第七條 記功、記大功、發給獎金、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的榮譽稱號,由工會提出建議,企業或者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決定。發放獎金一般一年進行一次,在企業勞動競賽獎的獎金總額內列支。
通令嘉獎,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企業主管部門決定。
授予勞動模范稱號的辦法,另行制定。
第八條 對職工給予獎勵,需經所在單位群眾討論或評選,并按照第七條規定的權限辦理。職工獲得獎勵,由企業記入本人檔案。
第九條 對職工中有發明、技術改進或合理化建議,符合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按照《發明獎勵條例》、《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勵條例》給予獎勵,不再重復發給獎金。
第十條 經常性的生產獎、節約獎的發放原則、獎金來源、提獎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章 處 分
第十一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濫發獎金,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使國家和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二條 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十三條 對職工給予開除處分,須經廠長(經理)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的勞動或者人事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對職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限為一至二年。留用察看期間停發工資,發給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應低于本人原工資,由企業根據情況確定。留用察看期滿以后,表現好的,恢復為正式職工,重新評定工資;表現不好的,予以開除。
第十五條 對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必要的時候,可以同時降低其工資級別。
給予職工降級的處分,降級的幅度一般為一級,最多不要超過兩級。
第十六條 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 對于有第十一條第(三)項和第(四)項行為的職工,應責令其賠償經濟損失。賠償經濟損失的金額,由企業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從職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額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夠迅速改正錯誤,表現良好的,賠償金額可以酌情減少。
第十八條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 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第二十條 審批職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五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三個月。
職工受到行政處分、經濟處罰或者被除名,企業應當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本人檔案。
第二十一條 在批準職工的處分以后,如果受處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處分以后十日內,向上級領導機關提出書面申訴。但在上級領導機關未作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然按照原處分決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職工被開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業所在地落戶。
如果本人要求遷回原籍,應當按照從大城市遷到中小城市、從沿海地區遷到內地或者邊疆、從城鎮遷到農村的原則辦理。
符合本條規定的,企業主管部門應當事先同遷入地的公安部門聯系。遷入地公安部門應當憑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辦理落戶手續。遷回農村的,生產隊應當準予落戶。
第二十三條 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的職工在受處分滿半年以后,受到撤職處分的職工在滿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職工在被批準恢復為正式職工以后,在評獎、提級等方面,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與其他職工同樣對待。
第二十四條 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職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二十五條 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職工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可以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制訂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各級勞動部門有權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篇6)
一、各施工隊在施工場地尤其是在交通路口要配齊各種醒目安全標志,如有損壞,及時報告綜合辦公室。如安全標志不齊,對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二、上班前,嚴禁喝酒。違者責令退出工地,處以20元的罰款并扣發當天工資、獎金。
三、上班時,必須帶安全帽,佩帶上崗證及統一服飾,高空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全帶。違者處以20元罰款,并責令其按要求佩帶整齊后再上班。
四、各隊、處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有違反者,罰款20元,如因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人身傷亡,責任自負,并對負責人處以100—500元罰款。對直接現任責任者扣發全年獎金,并給予行政處罰,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五、汽油及氧氣、乙炔的倉庫必須配好滅火器(且必須保證正常使用),嚴禁在操作現場吸煙,如因吸煙或電器焊操作不當引起火災,對當事人和隊、處負責人處以火災損失的20%罰款,并給予行政處分。
六、嚴格按《用電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非專業電工不得私自接電;電纜必須埋在地面70cm以下或高出地面3m以上,配電盤要安全可靠,如有違者,扣發該隊、處20元/次;統一配置的配電盤必須愛惜使用,不用時隨手關閉,如不關閉扣發使用者20元/次。
七、機械操作人員根據《機械管理規定》定期對機械進行保養、檢修和維護。如因操作不當,保養不到位而造成的損失,對操作人員處以損失的50%的罰款。
八、本規定自布之日起執行。
準則是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篇7)
第一章總則
為規范快遞服務行為,確保快遞服務質量,提高客戶的滿意程度,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從而創立企業服務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客戶滿意度是公司生存與發展的支柱,向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既是公司自身發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須承擔的責任,更是社會和行業發展的必然,持續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是公司經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條公司奉行“以客戶滿意度為衡量標準,用優質并具特色的服務滿足客戶期望,樹立快遞第一服務品牌”的服務宗旨,把“客戶滿意”作為公司管理活動的終極目標。
第三條在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行業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將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設,為客戶提供安全、便捷、高效、滿意的快遞服務。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營運及營運管理崗位的全體員工。
第二章服務質量規范
第一條公司在充分認識快遞行業特點并兼顧其他行業要求的基礎上,制定了服務質量標準。服務質量標準包括了管理人員服務標準、快遞從業人員服務標準和運輸機動車輛規范,為規范化服務提供共同執行的藍本。
第二條經營管理人員服務質量標準應做到:公正廉潔、誠信務實讓快遞人員放心;熱情禮貌、語言規范讓快遞人員舒心;及時高效、傾力而為讓快遞人員稱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讓快遞人員安心;人本關懷、溫馨入微讓快遞人員順心。
第三條快遞從業人員基本要求:
一、儀態端莊,舉止大方,衣著整潔,發型樸實。
二、按規定著工裝,女性束發。
三、語氣和藹可親,語言文明禮貌。
四、快遞人員應使用規范的文明用語:
“您好!我是快遞公司的,您的快件已到,請問今天有時間接收嗎?”、“請問什么時候上門方便?”、“請仔細查收你的快件!”、“對快件有疑問請撥打”、“再見!”。
第四條快遞人員在服務過程中不發生以下所列行為:
一、與顧客約定好時間,卻不按時達到,也沒有及時與顧客聯系的。
二、在送(收)上門過程中私自收取顧客加急費。
三、在送(收)過程中私吞顧客贈品。
四、在送件過程中,沒有等顧客檢查完快件就離開的。
五、在送(收)過程中對顧客言語不禮貌的,以及與顧客發生爭執的。
第五條熱情服務,細致周到。
一、主動解決顧客在送(收)快件后的疑慮。
二、按照顧客要求的時間準時達到,并安全送(收)快件。
三、快遞人員上門時自帶鞋套和水杯,做到不給顧客增添任何麻煩。
四、因故不能按時到達顧客指定地方的,要提前給顧客打電話或另約時間,以免顧客等待。
第六條誠信服務,童叟無欺。
一、主動了解顧客對服務的需求和期望并盡量予以滿足,因客觀原因不能滿足時,應與顧客溝通,說明原因,提出合理建議,引導“服務提供”與“顧客期望”達成一致。
二、主動告知行業關于由顧客支付服務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費用的規定。
三、選擇最有利于顧客送(收)件的收費方式,告知顧客并征得顧客的同意。
四、按規定或約定收取送(收)費,自覺主動出具發票。
五、在送件過程中,要主動要求顧客清點所收的.快件(貨物),對于代收款的客戶,要當面給顧客驗貨,若有贈品要明白的告知顧客,在顧客無疑問的情況下,方可收款離開。
六、在送代收款顧客的時候,若有顧客在驗貨后因為質量問題拒不付款的情況,不可與顧客發生爭執。
第七條文明服務,禮貌待客。
一、當非主觀原因使服務提供不能滿足顧客訴求時,須如實告知,求得諒解,并友好協商變更服務方案。
二、冷靜對待矛盾或糾紛,耐心
第八條特色服務、創立品牌
一、執行預約服務時應嚴守時間并在規定時間內耐心等候。
二、了解快遞行業的相關知識,在顧客有需求時向其講解。
三、掌握向不同顧客提供差異化服務的技能。
第九條快遞車輛服務質量標準:
一、車身(包括前后保險杠)顏色鮮亮、無明顯擦痕,漆面無脫落或單點脫落但面積不超過1cm2,線條和車門字跡清晰、無缺損。
二、機蓋中央黏貼專用圖案標志平整、無卷邊、無破損。
三、儀表板、內飾板、頂棚、后隔物板完好無傷損且潔凈無積塵。
四、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安全設施有效。
第三章服務質量控制
第一條服務質量控制的目的是確保貫徹公司“安全快捷滿意,誠信規范溫馨,確保顧客滿意,追求持續改進”的質量方針。
第二條公司建立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安營部經理執行、辦公室主任監督、后勤保障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協助的服務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對服務策劃、服務評審、服務提供、服務監督的全過程進行管理和控制。
第三條服務質量監督管理體系各職能單元履行如下職責:
1、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動態地組織調查顧客期望、評審顧客要求、制定服務標準、分析反饋信息,監督糾正措施的執行,保證體系協調運轉。
2、安營部負責貫徹服務規范、監控服務提供過程、執行督察制度和糾正措施、評定快遞員服務質量等級。
3、客戶服務部負責調查顧客期望、擬定服務質量信息調查方案、收集分析服務質量反饋信息、受理處置顧客投訴、實施服務需求和服務質量評審、提出改進建議、評價并改進辦公環境和秩序。客戶服務服務部
4、后勤保障部負責提供快遞運輸車輛技術狀況保持、車輛故障或事故救援、車容車貌整改等服務支持。
5、人力資源部負責了解培訓需求、擬定并執行培訓計劃、驗證培訓效果。
第四條公司各崗位尤其是監控崗位管理人員應忠于職守、嚴守崗位、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范要求做好快遞員的服務工作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時高效地處置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第五條公司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組成聯合稽查組定期就快遞員的執行規范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結果如實記錄、分類整理作為快遞員考評和評價管控手段適宜性的基礎數據。
第六條公司對快遞員的服務質量狀況實行等級管理,安營部依據相關記錄對快遞員的服務狀況進行評價,確定快遞員的服務質量等級,等級由高到低分為A、B、C三級。服務質量等級為動態管理,與之相對應的獎懲從《快遞員管理制度》相關條款之規定。
第四章持續改進
第一條公司辦公室應關注服務過程,抓點帶面,通過公司網站、短信、內部刊物、行業刊物、宣傳欄等載體及時表揚先進、暴露不足,營造并保持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氛圍,激勵員工創優爭先。
第二條辦公室及人力資源部、客戶服務部、信息服務部等相關部門要根據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積極策劃、認真組織相應的活動,以保持公司的活力和推進服務質量的持續提高。
第三條客戶服務部要擬定切實可行的服務質量信息調查方案并會同信息服務部予以實施。信息調查的時間間隔應能滿足公司及時獲取階段性服務質量反饋信息的需要。
第四條公司設專人值守公司公眾網站的公開論壇,進行開放式交流溝通并篩選歸納出有效信息以供制定改進措施的參考。
第五條建立隊務會和公司工作例會制度,在不同層面上提供內部交流溝通、互教互學的平臺。各級管理者要開動腦筋充分利用這個平臺,達到提升整體服務質量水平的目的。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要發揮主觀能動性,深入營運一線去發現培訓需求,在分析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針對性培訓滿足這種需求,并驗證培訓效果。
第五章其他
第一條在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或通過正規評審確認存在缺陷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可作修訂。
第二條本制度內容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和行業規定相沖突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