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管理規章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部門管理規章制度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部門管理規章制度【篇1】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第四條經辦考績之人員應嚴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觀之立場評議,不得泄漏或循私,違者分別懲處。
第五條本公司編制內各級職員遇有出缺或公司擴編增加員額時,凡考績優異人員,概應予優先遞補。
第六條本公司考核工作為組長考核一般職員,主任考核組長及副組長,經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經理級人員由總副經理考核。
第七條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并記錄于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八條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于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九條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并列入考績記錄。
一、對本公司業務上或技術上有特殊貢獻,并經采行而獲顯著績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變,冒險搶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對有危害本公司產業或設備之意圖,能預先覺察,并妥為防護消滅,因而避免損害者。
第十條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并列入考績記錄。
一、行為不檢,屢誡不聽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致本公司或公眾蒙受重大損害者。
三、對可預見之災害疏于覺察或臨時措置失當,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損害者。
四、對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顧或隱匿不報,因而怠誤事機致本公司遭受損害者。
第十一條人事部門應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十二條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年度考績:
一、到職未滿半年者。
二、留職停薪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職察看之處分者。
五、中途離職者。
第十三條不得參加年度考績之人員,仍應填具勤情及獎懲資料備查,但應注不參加考核字樣及原因。
第十四條第十二條所稱之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人員,除第四、五項留職察看及中途離職者,不發年終獎金外,其第一、二、三項得酌予獎勵。
第十五條年度考績依成績分下列五等。
一、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績滿90分以上者,列為一等升職一級,或加薪十級。
二、二等:80~89分,年度考績在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二等加薪五級。
三、三等:70~79分,年度考績在7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三等加薪三級。
四、四等:60~69分年度考績在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列為四等加薪一級。
五、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績未滿60分者,列為五等薪資不作調整。
第十六條凡當年度內曾受獎勵或懲戒者,其年度考績應增減之分數依下列規定。
一、記大功一次加十分,記功一次加五分,嘉獎一次加二分。
二、記大過一次減十分,記過一次減五分,申誡一次減二分。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種懲戒。
二、遲到或早退共達十次以上者。
三、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四、曠職達一日以上者。
第十八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當年度內曾受記過處分者。
二、遲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
三、曠職二日以上者。
第十九條請假、遲到、早退及曠職除前兩條之規定外,并依下列規定扣減年終獎金。
一、事假:每超過一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三十分之一。
二、病假:除經特準者外,每超過一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六十分之一。
三、曠職一天,于年終獎金內扣減600元。
四、遲到四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300元。
第二十條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部門管理規章制度【篇2】
一、目的
推行工作日志制度,便于了解公司各部門的工作狀況、工作效率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從而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給予正確、有效的指引和妥善的解決,以確保在分工協作以及明確崗位工作職責基礎上,強化執行,提高效率,進一步規范管理。
同時,工作日志制度也利于員工對自己工作內容和工作過程等方面進行全面的.了解,并且通過自我監督和總結,提出合理化建議,明確工作目標,突出工作重點,合理規劃工作日程和流程,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提高個人工作技能和能力。
此外,工作日志制度是公司管理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績效管理的原始依據之一。
二、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部門經理及以下各層次管理人員、正式和實習期員工。
2.本管理制度規定了上述人員每天必須填寫工作日志。
三、原則
1.真實性:真實、客觀填寫《工作日志》相關內容;
2.完整性:保證《工作日志》及相關內容填寫的完整性;
3.簡明性:《工作日志》的填寫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并可按重要性從大到小有序排列;
4.及時性:《工作日志》當日及時填寫;
5.權威性:《工作日志》將作為公司員工月度、季度和年度績效考核及以后人事決策的原始依據之一存檔。
四、職責
1.總經理負責:不定期對公司各層次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工作日志》進行查閱,確認并提出指導意見;
2.副總經理負責:定期對部門經理及員工的《工作日志》進行檢查、確認、審閱并提出指導意見;
3.部門經理負責:每天對本部門員工以及基層主管的《工作日志》進行檢查、確認、審閱并提出指導意見;部門經理在公司每周例會上,主要依據工作日志向總經理、副總經理匯報總結本周工作,并計劃下周工作要點;
4.人事行政負責:負責本規定的貫徹執行,定期對各層次管理人員及員工《工作日志》的記錄情況進行檢查、審閱,定期向總經理匯報工作日志記錄及本規定的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報總經理并追究相關人員有關責任。
五、應用
1.《工作日志》以電子文檔形式完成并上交。
2.各部門員工每天將填寫的《工作日志》于每天21:00前交至人事行政部,最遲須在次日上午9:00前交人事行政部,(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上交,應向負責人解釋原因,并在當天工作日志表中加以說明。);
3.人事行政部每天將收集的《工作日志》交副總經理檢查、確認、審閱以及指導;
4.副總經理自行安排對各部門員工工作日志的檢查、確認、審閱以及指導工作。
六、管理措施
1.人事行政部對員工的《工作日志》依部門分類、分級、分時間保管,以便于檢索和查閱;
2.本管理制度在實施過程中逐步完善。
3.處罰:對于不按時上交《工作日志》且不遵守《工作日志管理制度》者,每次每項處以20元罰款。
部門管理規章制度【篇3】
一、目的:
為推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提高員工素質,樹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統一的整體形象;規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具體內容:
第一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發放、領用及折舊標準,著裝要求;員工著裝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勞動防護用品等。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工作服的歸檔管理,包括發放及折舊標準、工作服的購買及驗收、領用核簽、檢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條工作服的發放標準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裝和夏裝。
2、公司人員發放工作服冬、夏裝各兩套。
3、新員工進入公司十天后發工作服,期間發放舊的工作服。
第四條工作服的定制及領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兩年,兩年內實行冬裝公司統一回收,兩年后的回收屬自愿行為。
2、后勤倉庫要定期盤點工作服,并根據員工進出情況和庫存情況,及時進行匯報及申購,備足數量以便使用;并根據使用年限、季節變化及時組織更換。
3、工作服訂購要本著貨比三家的原則選擇好定制廠家,在定制前應簽訂合同(或協議),明確數量、材質、尺寸規格、交期、價格、發票稅點、驗收標準、商標使用規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廠時由行政人事部及倉庫庫管組織進行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入庫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門員工事先自行申報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門統一到倉庫領取,倉管員協助行政專員按具體的要求如數發放。
四、工作服穿著規定:
1、全體員工,上班時間(無論是正常上班還是加班)必須著工作服,公務外出或其它時間可著便裝。
2、公司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時,所有人員必須按統一要求著裝。
第五條工作服的折舊標準
1、員工的夏裝工作服實行免費使用,冬裝工作服收取折舊費用。
2、員工自動離職的應全額收取工作服費用;正常辭職流程辦理的員工按在公司工作時間長短收取相應的折舊費。
3、員工在辭職辦手續時其工作服應事先洗干凈疊好再退還給倉管員,倉管員視工作服新舊情況進行分類保管,以便下次優先發放使用。
4、員工服裝在規定使用期限內因丟失、損壞等原因造成無法穿著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請購買,經審批后方可到后勤倉庫領取工作服,其費用從工資中扣除。若屬故意損壞的除加價賠償外,還將視情節嚴重情況進行處理。
5、員工因崗位或作業特殊性需增發冬、夏裝的,可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經公司審批后由倉庫發放,并要做好相關登記工作。
6、折舊標準:
工作服折舊分類工作3個月內(含)折舊費為50%;工作3-6個月(含)折舊費為40%;工作6-12個月(含)折舊費為20%;一年以下少件、丟失按原價賠償一年以上按半價賠償
五、遵守事項
1、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公司配發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補的責任;
3、員工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的式樣;
4、員工不得擅自轉借工作服;員工人為損壞、丟失工作牌(洗滌、保存方法不當),按原價賠償。
5、工作服應保持整潔,如有損壞,員工應自費進行修補;
6、生產及輔助性員工凡在上班期間必須穿公司工作服進行作業,每天晨會公司指定人員進行檢查,員工未按要求穿著工作服,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進行處罰10元/次。人事部負責對以上行為進行不定期抽查,對不按規定著裝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規定給予處罰,并計入當月績效考核;
7、主管級以上員工有指導與監督員工規范穿戴工作服的責任。
8、員工穿著工作服和儀容儀表的情況,將作為個人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部門管理規章制度【篇4】
一、目的
1.1 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1.3 凡在公司區域內的部門以及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職業健康管理制度適用于某有限公司。
三、術語及定義
3.1 職業健康:是預防因工作導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惡化。主要表現為工作中因環境及接觸有害因素引起人體生理機能的變化。
3.2 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3 職業病:是指勞動者在勞動中,因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屬于國家公布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
四、職責和管理要求
4.1 職業病防治委員會
公司成立職業病防治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公司常務副總為副主任,各部門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安全環保辦公室為職業健康的日常管理機構。
4.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健康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并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4.1.2審定職業健康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并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系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4.2 安全環保辦公室職責
4.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監督實施。
4.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衛生部門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并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4.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部門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4.2.4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4.2.5負責公司員工職業健康檔案的建立及歸檔工作。
4.2.6會同行政人事部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2.7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以及在崗期間定期的職業健康檢查,并負責對其職業健康檢查的結果告知本人。
4.2.8開展職業病防治衛生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提高勞動者自我防護能力。并按規定發給勞動者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督促、指導其正確使用。
4.2.9負責對在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治措施和待遇告知員工,員工崗位變動時,及時向員工依照前款規定,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
4.2.10對有害作業場所應采取隔離等防護措施,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必要的衛生防護設施。
4.2.11發生職業性中毒事故時,作業部門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職業病防治監測。
4.2.12被診斷為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積極與行政人事部協調,按規定安排治療或調換工作崗位。職業病患者的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3 各職能部室職責
4.3.1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衛生標準,并認真執行。
4.3.2監督有害作業并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部門目標管理。
4.3.3參與本公司重大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4.3.4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按規定進行監測。
4.3.5組織員工對職業病防治情況實施監督。
4.3.6教育督促員工遵守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4.3.7對有害作業場所進行監督,并向公司提出職業病防治建議。
部門管理規章制度【篇5】
一、工作時間
(一)公司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每天中午12:00-13:0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
(二)凡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午休時間辦公室須安排人員值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并將名單交辦公室備案。
(二)考勤員負責逐日如實記錄本部門員工的出、缺勤、月底將考勤表(各種假條附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后于每月2日前報辦公室,員工工資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
(三)考勤統計是公司對員工考核及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辦公室有權對各部門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四)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五)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隨意串崗、聊天等。如有違反,即作違紀處理。
三、請銷假制度
(一)員工請事假、病假及其它各類假,均應事先請假,事后銷假。具體要求按《關于員工各種假期的管理規定》執行。
(二)員工因業務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部門經理外出工作,應及時通告主管領導。
四、著裝、禮儀、禮節規定
(一)員工在工作時不得著運動裝、牛仔裝、緊身褲等休閑服裝(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裝整潔、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二)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助,要用自身言行樹立公司形象。
(三)員工在接待來電、來訪時要用禮貌用語,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吵鬧或使用粗魯語言。
五、環境衛生、安全保衛制度
(一)各部門應負責各自辦公室的清潔衛生。所有的文件、資料、報紙要擺放整齊,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潔,每日工作結束時應將個人桌面拾干凈。
(二)各部門均設專人負責辦公地點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存在的隱患。同時,每一位員工對公司的安全、保衛、消防中存在的問題均要及時匯報、協助處理的義務。
六、各種辦公設備的使用制度
(一)電腦、復印機、傳真機、長途電話、車輛均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維護。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電腦、傳真機、復印機、長途電話的,必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由辦公室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并安排專人管理。
(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經理因公外出,原則上派車,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車。員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車,要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由辦公室安排,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而辦事地點超過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內沒有公交車輛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可以批準員工乘坐出租汽車,并憑"用車申請單"報銷。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種辦公設備,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者,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寫使用單,費用自理。
七、嚴守公司業務機密制度
各級員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經營策略、財務收支、經營成果、領個資料、員工經濟收入及其他有關商業秘密和內部情況。各部門經理要經常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講的不講。如有違者,公司有權追究責任。
部門管理規章制度【篇6】
一、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公司的接待管理水平,促進接待工作的.規范化,更好地反映我公司精神面貌,增進各級領導和兄弟單位的支持和合作,達到增進友誼、交流信息、有效改善企業外部環境,樹立良好企業形象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接待工作的主要任務
第二條安排上級部門、兄弟單位、友鄰部門和基層單位領導來公司人員的吃、住、行。
第三條安排重要來賓的檢查、考察、調研等活動。
第四條協助辦理公司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
第五條協助開展公共關系工作,協調好公司的外部環境。
三、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則
第六條堅持為提高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服務的原則,強化公關意識,增強接待工作深度,宣傳企業形象,提高公司聲譽,并廣泛獲取信息。
第七條接待工作要堅持規范化、標準化,符合禮儀要求,按制度和程序辦事,克服隨意性;既要嚴格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又要增加兄弟單位之間的感情,同時也要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八條接待安排應根據來賓的身份和任務,安排不同領導的接待,確定相應人員的陪同;既要熱情周到、也要講節約,量力而出,反對鋪張浪費。
第九條堅持辦公室歸口管理與對口部門接待相結合的原則。辦公室負責接待工作的統一管理,辦理重要接待事務;對涉及較強業務性的接待事務,應由有關項目部牽頭對口接待,辦公室配合。
第十條接待工作中應自尊自重,本著尊敬來賓的原則,搞好服務,不允許發生有損我所形象的事件。
四、接待工作的的程序與規定:
第十一條日常接待工作的規范:
1、接打電話時,要使用文明語言如"您好"、"請問貴姓"、"您找哪位"、"請稍候"、"謝謝"等等之類的禮貌用語。
2、在打電話前要準備好記錄用紙、筆或其它所需要的文件、資料,不能等電話接通后,去找所需要的東西而對方拿著聽筒等候。
3、當客人來訪時,應熱情迎接,主動引客人到辦公室或接待室交談。忌讓客人長久等候無人過問。如本人有事離開辦公室時,應將辦公桌上的文件、資料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丟失。
4、宴請客人時,應根據宴請的性質和規模不同,分為工作餐、聚餐、宴會;根據來賓的身份,確定不同的人坐陪。
第十二條一般性接待工作的程序:
1、接待前的準備工作
1)、對來賓的基本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2)、制定和落實接待計劃。
3)、做好接待前的細節工作。
2、接待中的服務工作
1)、安排專人迎接來賓。
2)、妥善安排來賓的生活。
3)、商訂活動日程。
4)、安排公司領導看望來賓。
5)、精心組織好活動。
6)、安排宴請和瀏覽。
7)、為客人訂購返程車船或飛機票。
3、接待后的工作
1)誠懇地向來賓征求接待工作的意見,并詢問有什么需要接待人員辦理的事情。
2)把已經訂好的返程車(船、飛機)票送到客人手中,并商量離開招待所或賓館的具體時間。
3)安排送客車輛,如有必要還應安排公司領導為客人送行。
五、接待工作的有關要求
每十三條根據領導意圖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規律,做到目標明確,思路清晰,計劃周密,主次分明,機動靈活,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發揚嚴細作風,扎實做好工作。
每十四條嚴格執行規定和標準,堅持請示報告制度,在授權范圍以外個人不得擅自作任何決定和承諾。未經同意私自安排的宴請等接待費用,一律不予簽字報銷。
每十五條著裝整潔大方,舉止談吐文明禮貌,服務熱情、周到、耐心,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從各方面體現恩湃公司的良好形象。
每十六條辦公室接待管理人員要不斷加強學習和培訓,熟悉接待服務管理知識,掌握公共禮儀規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本省的政治、經濟、人文、地理、風俗民情和風景名勝的一般知識,并具備必需的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六、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辦法經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部門管理規章制度【篇7】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提高企業科學化管理程度,有效規范干部職工工作行為,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公司和各股室制定制度必須堅持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結合工作特點,把握總體方向,制定便操作,易管理的內部管理制度。各股室的制度應與公司制度相結合,不能與公司制定相沖突。
二、具體辦法
1、公司制度由辦公室整理完成,具體人員:曾志敏組織,3月20日前完成。
2、公司制度制定的有關要求。
①公司制度保留效能與形象建設、用工管理、工具、器具管理、水表安裝管理、管道安裝補充規定、股室現場管理、獎罰制度、治安管理、內退離崗、津補貼發放辦法等制度,增設股室規章制度檢查辦法、形象與效能制度增設電話回訪制度,其他增設的內容根據務虛會的要求增加。
②公司制度制定一個原則性的制度,并對各股室制定制度起到一個指導性作用,原則上不設立處罰項目和標準。
2、各股室內部管理辦法由各股室自行制定。具體人員:各部門負責人,時間要求:3月25日前完成。
①各股室制度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便操作的股室內部管理的制度。
②各股室制度應包括考勤、勞動紀律、形象與效能建設管理的有關做法、內務管理、有關股室的用工管理、施工工作要求、物料管理、安全生產等制度,同時制定相關的獎罰標準。
③各股室的制度不能生搬硬套公司管理制度,應提出一些具有開創性的管理辦法。
④各股室負責人在制定制度前,應收集其他人員的意見和建議,根據務虛會的提議,擬定內部管理辦法,并組織本股室人員討論后,交辦公室曾志敏處。
三、有關要求
1、各股室負責人在思想上應高度重視,認真對待該項工作,不能應付了事。
2、各股室負責人制定內部制度過程中,應廣泛聽取他人意見,確保內部管理制度是一項對事不對人、公平公正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