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規章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招聘規章制度范本5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招聘規章制度篇1
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聘用員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用人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由綜合部審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制。
1·1在編制范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理批準。
1·2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文秘資源網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制定招聘人數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新聞媒介(網絡、報刊、電視)發布招聘信息。
1·2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及時反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參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根據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盡量避免考查有爭議的問題。
5·3·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復試意見反饋表》,待面試結束后,交綜合部備案。
6、對于未能通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復。
7、應聘人員如通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匯總情況報總經理審核通過后,通知錄用人員并確定到崗時間。
招聘規章制度篇2
第一條總則
1.本公司為招聘人才,為公司的發展服務,特制定應聘面試管理制度;
2.有關應聘員工面試事項,均依本制度處理。
第二條面試考官應具備的條件
1.本公司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為面試考官,面試人員本身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因此面試人員在態度上、表情上必須表現得十分開朗,讓應征者愿意將自己想說的話充分表達出來;
2.面談人員自己本身必須培養極為客觀的個性,理智地去判斷一些事務,絕不能因某些非評價因素而影響了對應聘者的客觀評價。
3.不論應聘者的出身、背景之高低,面試人員都得設法去尊重應聘者所表現出來的人格、才能和品質。
4.面試人員必須對整個公司組織情況、各部門功能、部門與部門間的協調情形、人事政策、薪資制度、員工福利政策,有深入的了解,才能應對應聘者隨時提出問題。
5.面試人員必須徹底了解該應聘職位的工作職責和必須具備的學歷、經歷、人格條件與才能。
第三條從面試中應獲得的資料
1.觀察應聘者的穩定性:應聘者是否無端常換工作,尤其注意應聘者換工作的理由,假如應聘者則從學校畢業,則要了解應聘者在學校中參加哪些社團,穩定性與出勤率如何。另外從應聘者的興趣愛好中也可以看出應聘者的穩定性;
2.研究應聘者以往的成就:研究應聘者過去有哪些特殊工作經驗與特別成就;
3.應付困難的能力:應聘者過去面對困驗或障礙是否經常逃避,還是能夠當機立斷挺身而出解決問題;
4.應聘者自主能力:應聘者的依賴心是否極強?如應聘者從學校畢業,則可觀察他在讀書時是否一直喜歡依賴父母;
5.對事業的忠心:從應聘者談過去主管、過去部門、運去同事以及從事的事業,就可判斷出應聘者對事業的忠業度;
6.與同事相處的能力:應聘者是否一直在抱怨過去的同事、朋友、公司以及其他各種社團的情形;
7.應聘者的領導能力:當公司需要招聘管理者時,特別要注意應聘者的領導能力;
第四條面試的種類
根據本公司狀況,面試可分為下列兩種:
1.初試:初試通常在人事部門實施,初試的作用無非是過濾那些學歷、經歷和資格條件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通常初試的時間約15至30分鐘;
2.評定式面試:經過初試,如果發現有多人適合這項工作,這時就要由部門主管或高級主管做最后一次評定式面試,這種面試通常為自由發揮式的面談,沒有一定的題目,由一個問題一直延伸到另一個問題,讓應聘者有充分發揮的機會,這類面試通常約30至60分鐘。
第五條面試的.地點及記錄
1.面試的地點最好在單獨的房間,房間只有面試人與應聘者,最好不要裝電話,以免面試受到電話的干擾;
2.從事面試的時候,必須準備面試表格。通常初試表格最好是對勾方式的。在評定式面試中,最好用開放式的表格,把該應聘者所說出來的一切當時就記下來。(參閱表一、表二)
第六條面試的技巧
1.發問的技巧。好的面試人員必須擅于發問;問的問題必須恰當;
2.學會聽。面試人員要想辦法從應聘者的談話里,找出所需要的資料,因此面試人員一定要學會聽的藝術;
3.學會沉默。應聘人員當問完一個問題時,應學會沉默,看應聘者的反應,最好不要在應聘者沒有開口答時,或者感覺不了解你的問題時,就解釋你的問題。這時你若保持沉默,你就可以觀察到他對這個問題的對應能力,因為應聘者通常會補充幾句,而那幾句話通常是最重要的也是最想說的幾句。
第七條面試的內容
(面試內容的重點事項)
1.個人的特性。應聘者的資格包括應聘者的體格外、舉止健康情形、穿著、語調、坐和走路的姿勢。應聘者是否積極主動、是否為人隨和、是否有行動以及個性內向或外向,這些要依靠面試人員對應聘者的觀察;
2.家庭背景。家庭背景資料包括應聘者小時候的家庭教育情形、父母的職業、兄弟姊妹、兄弟姊妹的興趣愛好、父母對他的期望以及家庭的重大事件等等。
3.學校教育。應聘者就讀的學校、科系、成績、參加的活動,與老師的關系,在校獲得的獎勵,參加的運動等;
4.工作經驗。除了應聘者的工作經驗外,更應該從問題中觀察應聘者的責任心、薪酬增加的狀況、職位的升遷的狀況和變化情形,以及變換工作的原因。從應聘者的工作經驗里,我們可以判斷出應聘者的責任心、自動自發的精神、思考力、理智狀況等;
5.與人相處的特性。從應聘者的結交來了解與人相處的情形,包括了應聘者的興趣愛好,喜歡的社團以及所結交的朋友;
6.個人的抱負。包含應聘者的抱負、人生的目標及發展的潛力、可塑性等。
招聘規章制度篇3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招聘原則
招聘必須嚴格堅持“按需招聘、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三條招聘計劃編制
人力資源部定期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狀況及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年度/季度招聘計劃審批表》(見附表2),報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其他各部門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試用。
第四條招聘申請
各部門需新增員工時,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包括:崗位、人數及任職要求等內容)(附表3),經分管副總經理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確定形成招聘或調配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五條招聘方式
一、公司內部調配;
二、面向各類大專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會招聘。
第六條挑選應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組,招聘小組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用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應聘人員的篩選和面試;招聘要害崗位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理親自參與篩選和面試。
二、招聘小組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挑選初步合格者,發出面試通知。
第七條面試
一、招聘小組根據招聘的崗位要求確定面試考題和實際操作的考核內容(詳見《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
二、招聘小組對面試人員進行面談、筆試和實際操作的考察,填寫《面試評分表》(附表4),標明對面試人員的評語及結論。
第八條確定擬錄用人選
一、招聘小組對所有面試人員作出評價,提出錄用或不錄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二、人力資源部對確定擬錄用人員,應及時發出《錄用通知書》(附表5);同時對于面試落選人員,人力資源部做好解釋善后工作。
三、人力資源部安排擬錄人員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附表6),并通知公司醫務人員安排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擬錄用人員患有慢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擬錄用人員經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增人員審批表》(附表7)及《新增人員工資審批表》(附表8),經分管領導及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計統部存檔。
第九條入職崗前培訓
一、擬錄用人員經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在指定的時間內,攜《錄用通知書》和下列有關資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關系轉移證明原件;
3、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個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張,藍底彩色1寸1張);
6、本市戶口人員還須提供《求職登記卡》或《失業證》;
二、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發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三、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對新員工進行為其1周的入職崗前培訓,具體操作按照《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制度執行。
第十條報到
一、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人力資源部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下列相關的報到手續:
1、簽訂《保密協議書》(附表9)和《保密保證書》(附表10);
2、發放工卡;
3、通知辦公室安排新員工的食、宿問題。
4、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5、簽訂試用合同。普通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技術、管理類等比較特殊的崗位,試用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
6、人力資源部填寫《招聘人員工作安排通知書》(附表11),安排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
招聘規章制度篇4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快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來規范員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選用機制。
第二條原則
公司以“人才是企業之本”為指導思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則,使公司用人機制更趨科學、合理。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及普通員工(含臨時員工)的招聘管理。
二、招聘組織
第四條招聘組織管理
一、公司所有崗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在辦公室分管領導指導下開展工作,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對公司部門經理以下職位的招聘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擬訂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副總工程師、副總會計師、副總經濟師、部門經理的招聘工作由總經理直接領導,辦公室承辦。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第五條招聘形式
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形式。招聘形式的選擇,原則上采取“先內后外”的順序,同時根據人才要求和招聘成本等因素來綜合考慮。
(一)、內部招聘
1、鑒于內部員工比較了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2、內部招聘形式
在征得應聘員工及其目前所在部門意見的前提下,進行內部招聘,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1)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公司內部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了解職務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2)中層管理以上職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用人部門申請,辦公室審核后,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3、內部招聘流程
(1)內部招聘公告
辦公室根據招聘崗位的職務說明書,擬訂內部招聘公告。
(2)內部報名
所有員工征得直接上級同意后,都有資格向辦公室報名申請。
(3)篩選
辦公室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對申請人進行內部評審,公司普通職位、一般管理職位的評審結果經各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報公司辦公會通過后生效,中層以上崗位可參照公司有關競聘方案。
(4)錄用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周內做好工作移交,并到辦公室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新部門報到。
(二)、外部招聘
1、在內部招聘難以滿足公司人才需求時,采取外部招聘方式。
2、外部招聘組織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辦公室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3、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據職系和崗位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組織。具體招聘渠道如下:
(1)內部員工推薦
公司鼓勵內部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辦公室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2)媒體、招聘會招聘
通過大眾媒體、專業刊物廣告、相關網站發布招聘信息,或通過人才招聘會招聘。
4、招聘流程
(1)面試
辦公室向初選合格的求職者發面試通知,并要求其面試時提供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面試由面試小組進行。面試小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員組成: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二、辦公室分管領導;三、資深專業人士。專業技術人才的招聘必須有資深專業人士參加。面試結束后,小組成員討論對各應聘者的意見并分別將評價結果填寫在《應聘人員約談記錄單》(附件一)上,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聘任。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一致結論時,提交總經理進行討論決定。
(2)錄用
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提供三甲醫院近3個月以內的體檢結果,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的體檢結果,對體檢合格者發《錄取通知書》(附件二)。
(3)報到被錄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錄用通知書》上所列資料到公司報到,并填寫《員工登記表》。如在發出錄用通知15天內不能正常報到者,可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可延期報到。
應聘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發現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5、試用
(1)試用的目的在于補救甄選中的偏差。
(2)試用員工上崗,須參加崗前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3)公司新進員工試用期一般為2個月。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可免于或縮短試用期。
(4)試用期滿后,其直接主管部門應在《聘用員工評定表》(附件三)上詳細列出考核意見,并明確以下事項后報辦公室審核:
①勝任現職,同意聘用。
②不能勝任,予以辭退。
③無法判斷,望延長試用期(最多延長3個月)。
(5)試用期間,新員工若有嚴重違紀行為或能力明顯不足者,試用部門書面陳述理由報辦公室,經審核后辦公室辦理辭退手續。
(6)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者,可提前聘用。提前聘用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間的個人工作
小結,試用部門負責人與部門分管副總在《聘用員工評定表》上詳述考核意見并附上工作業績材料,經辦公室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提前聘用必需具備如下條件:
①試用期滿1月以上;
②試用期間無遲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1天以上記錄;
③工作積極主動,工作量飽滿,工作實績顯著。
6、最終聘用
(1)對試用合格者由總經理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從正式聘用之日起辦公室依據《薪酬管理制度》,對試用合格者定級定崗。
第六條 特殊人才招聘
(1)對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級技術人才、高級管理人才和高級市場專家),由總經理等直接進行進面試,綜合評定。
(2)辦公室需不斷跟蹤專業人才市場情況,建立高級人才信息庫,保持與一些特殊人才的聯系,在公司需要時,可以通過臨時聘請來滿足公司的業務需要。
(3)對于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參考職位說明書,與應聘者商定具體數額,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特殊人才無需經試用期考核,直接由總經理與其簽定聘用合同。
第七條 臨時用工招聘
一、臨時用工是指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用工的。
二、臨時用工由用人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報計劃至辦公室,經辦公室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辦公室負責臨時工的招聘。
三、臨時工應聘時需提供應聘工作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明、三甲醫院近3個月以內的體檢結果、工作介紹人的擔保證明,并填寫《員工登記表》。
四、臨時工的薪酬依據工作崗位性質訂立。
五、工作不滿3個月的臨時工因違反勞動紀律或、盜竊、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追究臨時工個人責任外,擔保人應按公司受損金額的10%予以賠償。
四、附則
第八條本制度的擬訂和修改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報公司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
第九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聘規章制度篇5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1.及時補充企業人力資源,彌補崗位空缺,滿足企業用人需求,促進企業經營發展戰略的實現。
2.規范企業員工招聘活動,使招聘工作有效、順利進行,為企業招募到合適的人才。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的員工招聘工作。
第3條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發布廣告、招聘洽談會、校園招聘及網絡招聘等方法。
2.內部選拔
包括員工個人申請及企業各部門推薦人選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過與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獵頭公司等中介機構簽訂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招募所需要的關鍵崗位人才及高級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計劃制訂
第4條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總裁審批通過的各部門人員編制標準及人力資源需求計劃,結合企業經營發展狀況,制訂招聘計劃。
第5條定期招聘計劃。
1.人力資源部于每年末制訂企業下一年度的整體招聘計劃及費用預算。
2.企業各用人部門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資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計劃。
3.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應屆畢業生的招聘計劃。
第6條不定期招聘。
1.企業各部門因業務發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員時,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要求制訂臨時招聘計劃。
2.各部門需要在計劃外招聘人員的,應提前__天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以便人力資源部做好招聘計劃及準備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實施
第7條內部選拔與外部招聘。
1.企業各部門出現崗位空缺時,原則上首先考慮在企業內部全體工作人員中公開招募,在企業內部尋找合適人選來彌補崗位空缺。
2.內部員工無法滿足招聘需求時,考慮外部招聘。
(1)應屆畢業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第四季度進行。
(2)社會人員的招聘及臨時招聘,根據招聘計劃和各部門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時間組織實施。
第8條面試與錄用。
1.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的簡歷篩選和初試工作。
2.企業各用人部門負責應聘人員的復試工作,企業高層領導參與中高層管理職位的復試工作。
3.人力資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做出錄用決策。
第9條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業高層管理崗位及核心崗位出現空缺,可委托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如獵頭公司等,招募企業需要的高級優秀人才。
2.企業與外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簽訂招聘委托合同,約定招聘相關事宜,由外部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備選的候選人,企業人力資源部組織候選人參加復試。
3.企業高層及人力資源總監負責對候選人的面試,并做出錄用決策。
第4章人員錄用程序
第10條新員工入職。
1.新員工入職前需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
2.新員工到崗時間由企業各部門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及時通知。
3.人力資源部負責為新員工辦理各項入職手續。
(1)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書》。
(2)調轉人事檔案及各類保險手續。
(3)企業規定的其他需要辦理的手續。
第11條試用期規定。
1.企業新員工試用期為1~6個月不等,根據勞動合同法及企業的相關規定和各崗位的實際需要確定。
2.試用期間,用人部門應做好新員工的業務指導工作,并負責記錄員工在試用期間的績效及工作表現。
3.員工試用期滿,由用人部門填寫《試用期考核表》,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及總裁審批后正式錄用。
第5章附則
第12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經總裁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13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企業人力資源部,自頒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