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施工項目管理部負責控制和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因此,我們必須同時承擔安全管理和安全生產的責任。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歡迎大家來閱讀。
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選篇1
1.嚴格落實現場機械管理制度,落實機械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施工機械需要有使用、檢測記錄,要有定期檢查方案。
2.施工機械必須按各階段的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確定的位置進行安裝,安裝完畢要組織檢測驗收,并經過試運轉,檢查各部件是否達到說明中的要求,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塔吊的基礎設計要嚴格審批手續,塔基施工完成后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安塔。結構施工時,對塔吊及吊裝機械的操作手,作業前要相互協調,統一操作區域,明確吊裝范圍的劃分,對塔吊應先收小車再旋轉大臂,防止發生塔吊與周圍樹木、建筑干擾的現象。塔吊要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證各部位運轉正常,安全可靠。遇大風、大雨后,均要進行檢查,保證安全。
4.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并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應提前制定、審批拆裝方案,并嚴格按方案實施。
5.混凝土輸送泵要經常維護、清潔,潤滑部位良好,每次混凝土澆筑前,均要進行試運行,保證施工順利進行,澆筑完畢后及時清理、保養。
6.鋼筋加工區要整潔,防護設備齊全。鋼筋調直機、切斷機、彎曲機要定人定機負責管理、維護,隨機要有安全操作規程,加工完活下腳料要清理干凈,機械部位要潤滑良好、緊定、接地可靠。
7.攪拌機要經常保持清潔,潤滑部位必須保持良好,各部件連接無松動,防護罩及其它設備必須齊全,離合器、制動器有效。現場攪拌機要搭設防護棚,制定攪拌機操作規程,操作人員要帶證上崗,機械接地良好,停用時掛好各種保險裝置,并做好保養工作。
8.電焊機、切割機、電鋸等機電設備,開關靈敏,接地可靠,電源線必須絕緣良好無漏電。
9.裝修期間,使用的設備機械種類多,分布的作業面也較廣,隊伍多,機械的使用由項目部負責對用電、安全管理作統一協調。
10.所有機械必須由專職操作手操作和維修,操作手必須持證上崗,按操作規程操作,嚴禁非操作人員隨意動用機械。
11.機械管理人員必須對操作手做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各工種必須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各工種的進場機械,項目部進行總體把關,防止不合格的機械進場。
12.所有機械做好使用及維修保養記錄,必須每天檢查,確保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操作人員應做好交接班記錄。
13.使用現場機械應按照相應機械技術規程執行,本工程使用以下我公司制定的相關規程:
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選篇2
一、施工現場管理
1、施工開始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2個。(未配備罰200元)
2、每日施工結束后清理地面,保持地面衛生,杜絕臟、亂、差現象。(現場不清潔處罰200元)
3、施工現場禁止明火,嚴禁抽煙。(地面發現煙頭罰50/個)
4、施工現場嚴禁喝酒、做飯(根據實際情況定)。(發現一例罰200/次)
5、現場做好物品(入戶門,甲供材料,半成品,暖氣,空調等)保護,加保護膜;公司提供材料保護;半成品保護。物品擺放條理分明。(以上每項欠缺罰100/次)
6、現場標識及管理性單據必須到位,不達標準及損壞。(欠缺罰100元)
7、施工現場必須配備簡易潔具,杜絕衛生間異味(出現異味或未配備潔具處罰100元)
二、施工工人管理
1、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穿著公司統一服裝,嚴禁赤膊施工。(現場工人沒穿著工服罰50/個)嚴禁閑雜人員無辜在施工工地逗留,如有發現罰100/次。
2、施工人員嚴禁盲目施工,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施工工藝施工,工長必須將施工工藝及工序安排到個人,如因以上出現問題,無條件返工,二次進料,損失自負。
3、嚴禁施工相關人員與客戶發生沖突,如有發生視情節嚴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并立即辭退。
4、現場施工人員嚴禁抽煙,如發現罰100元/次。
5、現場施工人員嚴禁喝酒,如發現罰100元/次。
6、施工中嚴禁施工人員與客戶私自商訂工程價格及做私單。如有發現處以1000――3000元罰款。
7、公司工服應定期清洗。保持著裝整潔。
8、施工工人對客戶的疑問應耐心解答。對參觀人員應熱情禮貌,講話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語及行為造成的客源丟失,處以200元罰款。
三、施工工長管理
1、施工工長直接對公司負責,對客戶負責,聽從公司安排及傳達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協調公司、施工人員和客戶的關系,做到盡力盡責。
2、公司安排工程給工長,嚴禁推脫,如無特殊原因推脫處以1000――元處罰。
3、施工材料有公司統一配送管理,施工材料每次進場應及時通知客戶進行材料驗收,嚴禁私自進料;嚴禁施工中偷工減料,使用假材料,或使用公司規定外材料(未經公司批準)如發現視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
4、對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及公司施工工藝應熟記。對施工工序及工程工期安排合理。
5、在工人使用安排上應慎重,杜絕盲目及野蠻施工,如因材料使用不當;偽劣工程所造成的停工、無條件返工,后果自負。因施工質量不達標更換工人兩次以上罰500元。
6、對公司標識、現場管理單、半成品保護及時到位。
7、對公司制定的各項單據應及時填寫,需要公司人員配合的及時通知公司。對公司交給施工隊的每項單據、圖紙及報價保存完好,工程完工后一并交還公司備案。如有缺少處以200――1000元處罰。
8、確保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施工工期嚴禁無故延期。如因工長安排工序不當,客戶投訴工地無工人及進度緩慢,造成工程延期罰1000元。
注:以上條例如有違犯,損壞公司名譽(視情節嚴重),造成客戶信任度降低,向公司及其他方投訴的,處以―5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對其重罰并辭退處理。此條例自下發之日開始生效并實施。
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選篇3
為了貫徹執行河北省交通廳“安全生產攻堅年”活動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我合同段安全生產的領導,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組織、責任、措施的全面落實,有效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我項目部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制度。
一、 完善體制、明確責任,切實強化安全安全監管
項目經理部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及時召開工地安全會議,對項目部成員職責進行明確分工,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要求各成員切實擔負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管理、督查、檢查責任,為工地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組織保障;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狀。在以前的基礎上對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考核內容和考核實施細則進行了充實和完善,項目部分別與各科室負責人與所屬人員分別簽訂了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把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層層分解,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網絡格局。
二、抓落實、查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結合公路工程的施工特點,針對度易出現問題的隱患重點環節、重點部位,分析并制定了《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狠抓隱患整改,進一步排查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進行了以汛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具體工作中,主要是開展“三排查”、做到“三結合”。
三、 嚴格監督管理,預防事故發生
工程開工后,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設備進場驗收登記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加大安全生產培訓力度,深入開展施工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務工人員以及各類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同時,組織開展好項目部內部的全員安全培訓工作,切實提高一線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技能,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參與項目建設的所有人員都已經過培訓,新招工人上崗前經過“三級教育”。 所有特種作業人員都持證上崗 ,嚴禁不具備資格的人員上崗作業。
四、增加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安全生產
我項目部為搞好安全生產,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加大了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制訂了《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投入20萬元用于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設施支出,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及安全技能培訓和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并為職工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且完善了《安全生產保障制度》、《安全防護用品發放和管理制度》和《意外傷害保險制度》,保證有足夠的人力物力支撐安全生產工作。
五、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本著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防止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在發生突發事故時候,能加快和縮短事故處理和人員搶救時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確保本合同段工程預期竣工,我項目部制定防火、防汛、防電等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了演練,通過組織演練,完善預案,提高全面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避免次生事故發生,最大可能的減少事故損失。
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選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和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暫行辦法》(建質〔20__〕111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包括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建筑施工項目是指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以下統稱工程項目)。建筑施工企業是指在我省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
第三條全省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以下簡稱考評主體)實施。
省級考評主體負責全省特級、一級(含專業承包一級)、中央在陜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市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二級(含專業承包二級)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縣級考評主體負責本轄區三級(含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下建筑施工企業和所監管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四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應當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鼓勵應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六條各級建筑業協會要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宣傳、教育及相關培訓工作。
第二章工程項目考評
第七條考評主體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
第八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第九條工程項目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負總責,由總包、專業承包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等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自評機構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項目首次開展自評的時間為辦理監督手續當月起。
第十條工程項目自評機構每月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開展安全標準化自評工作,項目自評材料須留檔備查;在對施工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檢查評分時,屬于專業承包單位施工的,應注明該單位名稱。建設、監理單位對項目自評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發現自評工作不認真或安全隱患未消除的,責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評。
第十一條工程項目因特殊情況中止施工時,總承包單位應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經駐工地監理機構及建設單位簽署的中止考評報告,報告中應說明中止原因;復工前,總承包單位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出具復工報告以及對施工現場進行自查的相關資料。
第十二條工程項目考評在自評的基礎上進行。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應當在實施日常安全監督時同步開展工程項目考評工作,并抽查項目階段性自評情況,指導監督工程項目自評工作。
第十三條工程項目完工后辦理竣工驗收前,由建筑施工企業向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申請表》(附件1)及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名錄及變更文件資料;
(二)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表;
(三)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月自評匯總表;
(四)企業對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季度評價匯總表;
(五)工程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六)工程項目施工期間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七)工程項目考評主體要求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考評資料后,以工程項目自評為基礎,結合監督檢查情況,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進行評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向建筑施工企業下發《建筑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項目考評結果告知書中應包括項目建設、監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等單位及其項目主要負責人信息。項目自評資料不符合要求,或與實際狀況不符的,項目考評主體書面說明理由并退回資料。
第十五條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的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綜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為“不合格”。
第十六條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工程項目,優先評定為優良。
(一)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省級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觀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受到省級以上有關部門表彰獎勵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十七條工程項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為不合格:
(一)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二)因存在安全隱患在一年內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項目考評主體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的;
(三)月自評資料不健全、不連續或企業未對項目標準化工作進行季度檢查評分的;
(四)辦理竣工驗收前建筑施工企業未提交工程項目自評及申請材料或項目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
第三章企業考評
第十八條考評主體應當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第十九條建筑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陜企業)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依據《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__)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第二十條建筑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應提前90日向考評主體提交《陜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申請表》(附表2)及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表;
(二)近三年內企業承建項目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匯總表;
(三)因安全生產受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獎懲情況(包括通報表揚、表彰、獎勵、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
(四)承建項目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情況;
(五)考評主體規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級考評主體考評的企業,應提前90天向省建筑業協會安全分會提交有關資料,省建筑業協會安全分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資料完整性進行審查,將符合要求的資料移交省級考評主體進行考評。
第二十一條企業考評在企業自評的基礎上進行。考評主體收到建筑施工企業提交的材料后,經查驗符合要求的,以企業自評為基礎,結合企業自評報告、企業承建項目考評結果,評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在2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發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告知書》。
第二十二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或復核結果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匯總得分在80分(含)以上為“優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為“不合格”。
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在考評周期內(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評為優良:
1、竣工項目考評優良率達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實行關鍵崗位實名制管理的;
3、省級文明工地數量達到已考評項目總數量10%以上;或者獲得全國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個及以上、或者獲得省級文明工地觀摩工地1個及以上的;
4、獲得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表彰獎勵的;
5、在施工安全技術和標準化研發方面獲得專利或省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
第二十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不合格:
(一)未按規定開展企業自評工作或自評結果低于70分的;
(二)企業近三年所承建的項目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再統計行政處罰次數);
(三)企業近三年已竣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率超過5%的。
第四章獎勵和懲戒
第二十五條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情況記入安全生產信用檔案。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在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時,重新復核其安全生產條件,對整改后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為“整改后合格”,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七條對于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責令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在30日內重新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對重新考核合格的,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對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經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合格或優良的建筑施工企業及項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評主體撤銷原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結果,直接評定為不合格,并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罰。
(一)提交的材料弄虛作假的;
(二)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考評過程中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第五章考評管理
第二十九條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和外省進陜建筑施工企業承建的工程項目考評結果,由省級考評主體匯總,省廳每年12月轉送至企業注冊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三十條考評主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制度、流程,加強考評管理。各級考評主體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轄區考評工作,并將其單位、姓名、電話報省考評主體備案。
第三十一條各級考評主體在對轄區企業進行考評時,可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的該企業在外市(區)及外省項目考評情況、結合該企業在轄區的實際,做出考評結果;
各市(區)將轄區項目考評結果統計后,于次月前5個工作日向省考評主體報送。對企業考評結果原則上每季度報送1次。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每月中旬在陜西建設網公布各市(區)上報和外省轉送的項目考評結果以及企業考評結果。
第三十二條對于工程項目或施工企業因受到行政處罰、通報批評、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不良行為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或因獲得通報表揚、表彰、獎勵等業績被評定為優良的,均以各級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門的文件為準。
第三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年周期自評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評主體提交該年度周期自評表,但應提供本細則第二十條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個年周期計起。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20__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__年5月21日自行廢止,有效期五年。
陜西省印發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
根據《細則》,全省各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將負責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具體考評工作由各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實施。《細則》明確,工程項目考評是對本轄區已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并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建筑施工項目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以工程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標準化自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
企業考評主體應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建筑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
建筑施工企業(含外省進陜企業)應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機構,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形成自評報告,并向考評主體報備,自評工作每年進行一次。
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選篇5
一、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項目的安全,順利的施實,保證公司員工的生命安全和最大程度的減少公司的財產。
二、范圍
施工安全主要包括與施工現場密切相關的電、安裝、腳手架、高處作業、施工機具等內容。
三、安全管理組織措施
1、建立安全責任制,落實責任人。安全措施是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進行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或監控的一系列活動,它可以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結構安全、財產安全并創造適宜的施工環境。在施工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項目負責人是該項目的責任人,控制的重點是施工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責任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檢查,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
2、項目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工程的安全,統籌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并監督各項措施的實施。
3、加強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使安全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4、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有關規定執行。
5、嚴格按照規范和程序施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施工期間謹慎小心,杜絕一切僥幸心理的存在,要深刻認識到“安全生產”是爭取效益的主要因素。
四、安全管理措施
1、凡進入工地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禁喝酒上班,或帶其它非工地工作人員進入工地。
2、使用梯子不能缺擋,不可墊高使用,梯腳要有防滑措施,超過二米以上梯子要有監護人,嚴禁二人以上同在梯子上作業,人字梯中間要有繩子扣牢。
3、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金屬外殼必須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高空作業時要扎安全帶、戴安全帽、腳手架外 掛安全網封閉施工。
4、現場臨時用電,電箱要保持完好無損,損傷的電氣元器件必須及時更換。
5、照明動力要分開,并有二級保護,用電設備一機一閘,嚴禁亂接亂拖,一閘多機。
6、拆除的材料不得亂扔,作業下方派人監護。
7、現場臨時電源線應采用橡皮電纜線,禁止使用塑料花線,禁止使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設備的防護裝置要完好,尤其是砂輪切割機,設備外殼要有完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9、施工設備要加強現場的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率,禁止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
10、施工現場材料設備堆放整齊,不得存放在主要通道上。
11、施工現場動用電火焊,在作業區周圍清除易燃物品,作業后要檢查,杜絕火種,以免留下后患。
12、服從工地的安全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
高處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檔板或安全網,要符合安全規程的要求。作業人員要系安全帶,所用材料要平穩堆放,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禁止拋擲物件。
13、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
五、現場文明管理措施
1、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具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
2、保持現場周邊環境的衛生,進出材料后現場清理干凈。
3、做好現場監護工作,在施工作業區謝絕與本工程無關人員入內。
4、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活完場地清,每天工作結束后作業面內亦要清理整理好。
5、做好現場成品、半成品的保護工作,自身的產品要保護好,其它工種的產品亦要保護好,只有互相保護好才能確保整個工程的完好質量。
6、服從和執行現場綜合管理措施。
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選篇6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隊必須有工程部、現場監理認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開工。
2.現場施工人員要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項目經理部、施工作業隊、班組的安全教育。
3.電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查。
4.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5.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6.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必須齊全,符合國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條例,施工設備經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檢查
1、日常性檢查:主部門對施工隊(班組)每周、每班次都應進行檢查。工程部、監理定期檢查、抽查。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進入現場必須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人員工作服要穿著整齊,工作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嬉鬧、不準醺酒。
2、專業性檢查:針對特殊工種、特殊設備、特殊場所,如大風要著重檢查防火、防爆,高溫及下雨天氣要防雷電、防暑、防洪、防觸電,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凍。
3、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和遵章守紀的檢查。
4、安全檢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領導和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安全管理是否執行、安全技術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標識、操作規程、違規行為和安全記錄。
5、查隱患、查整改,主要檢查現場要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對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
6、定期對安全生產進行評價和考核,落實獎罰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全員教育,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程》。
2、現場危險部位要有《安全標識》,夜間行人經過的坑、洞口旁邊應設置圍護欄及紅燈示警。
3、料庫、油庫嚴禁吸煙,變壓器旁懸掛“高壓危險,請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業前,要對施工現場安全隱患(腳手架、預留洞口等)進行排查清理,保證施工安全。
項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精選篇7
第一條、為及時了解和掌握我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加強信息通報和工作協調,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對策、措施,指導、促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鄉(鎮)村建站、縣屬各施工、監理、房地產企業以及在我設立分公司的施工、監理、房地產企業確定一名主管建筑施工安全的負責人擔任聯絡員,在我縣承攬業務的縣外施工、監理、房地產等企業的項目專職安全員,填寫聯絡員登記表(附件),報建寧縣城建局備案后予以公布;聯絡員工作如有變化,應及時調整。
第三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的職責和工作內容
1、認真分析本企業(項目)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收集、整理、傳遞本地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重要信息;
2、及時報告本企業(項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處罰等情況;
3、提出改進本企業(項目)或者建寧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建議;
4、按時參加聯絡員會議,通報本企業(項目)安全生產形勢和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5、向所在單位領導匯報聯絡員會議精神,提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建議。
第四條、建寧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組織全縣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聯絡員會議分為季度會議、臨時會議兩種形式。
季度聯絡員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階段性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見和建議,研究加強與改進聯絡員工作的重大事項。
重大事故發生時,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時,可召開臨時會議。臨時會議的議題主要是:通報重大事故情況,研究控制事故的對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臨時會議可由部分聯絡員或者全部聯絡員參加。
聯絡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事先請假,并委派代表參加。
第五條、x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應按上述方式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聯絡員制度,并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聯絡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