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部門的管理制度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部門的管理制度范本,歡迎大家分享。
會計部門的管理制度(精選篇1)
為了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健全會計檔案工作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頒發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史料的證據。
因此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切實把會計檔案管好。
二、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由財會部門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及裝訂成冊。
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會部門保管一年,第二年上半年應由財會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檔案室保管。
三、歸檔范圍:
1、會計報表;
2、會計帳簿;
3、會計憑證。
實行會計電算化,年末必須將本年帳套數據軟盤備份,每份數據均要備份二份,異地保管在指定的保管柜內。
四、整理方法:
1、分類:一般按年度形成分類,即首先按會計年度分開,然后按“類別名稱”將會計檔案分為報表、帳簿、憑證三大類。
帳?。阂话闶且槐緸橐痪恚▋裕?,即一個保管單位。活頁帳應抽出空白頁,再按會計科目順序裝訂成冊,并加具帳簿封面。
憑證:按會計憑證的材料形成時間為順序,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按日、旬、月的先后整理裝訂成冊,年內連續編號共幾冊,并填寫封面和備注。每冊厚度要適中,裝訂線處要封角并由立卷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履行簽封手續,以示負責。
報表:按年報、季報、月報、旬報等分別組成保管單位,可按文書立卷要求進行,卷內目錄一般填到月或季表類型。
2、組卷:
會計憑證中工資清單簽名的一頁,應按月、按年歸入到當年度的文書檔案中去,屬長期保管。
3、卷內排列:一般應按會計材料形成時間順序排列,報表卷內文字材料(如決算說明等)在前,表格在后。
4、編頁號:只編有效頁號,一頁一號,活頁空帳頁要抽出。
5、裝訂:應拆除所有金屬物,對已損壞的會計材料要進行裱糊,缺少裝訂線的要加邊。
6、擬寫案卷題名(標題):一般應由責任者(即作者)、時間(針對年月)、內容和名稱四部分組成。
7、案卷排列與編卷號:應先分報表、帳簿、憑證三大類,再按每類的不同保管期限順序由長到短排列,一年度一個流水案卷號。
8、編制案卷目錄:歷年案卷目錄分報表、帳簿、憑證裝訂成三本。
9、歸檔時間: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財會部門保管一年,以方便利用。期滿后,原則上應按期將會計檔案移交給檔案室保管。移交時,財會部門應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案卷目錄)一式兩份,交接雙方應簽字,一份由會計部門留存,一份隨會計檔案移交。若檔案庫房限制不能全部接收時,可暫留財會部門保留,但會計部門需編制會計檔案案卷目錄送檔案室存檔。
五、保管期限:
1、會計報表:
年報為永久;月報表和季報表為五年。
2、會計帳簿:總帳十五年;現金日記帳二十五年;銀行日記帳二十五年;明細帳和輔助帳均為十五年。
3、會計憑證:十五年。
六、會計檔案的保管和利用:
1、會計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
2、對會計檔案必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3、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也可以為上級單位提供利用。調閱時,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要經會計主管人員同意;外單位人員借閱,要有調閱單位的正式介紹信,并注明調閱會計檔案的內容,經單位領導人和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后,辦理調閱手續。在調閱過程中,只能調閱與調閱內容有關的資料,不能調閱與調閱內容無關的資料。原則上檔案原件不得借出,也不得拆散原卷(宗)冊。外單位調閱會計檔案,要抄錄和復制的由會計主管人員簽署意見,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為會計檔案的利用提供依據。
七、會計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除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涉及房地產權的轉讓契約外),由檔案室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會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銷毀清冊,按不同情況分別報請主管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銷毀,銷毀時應派人監銷。銷毀后,經銷人、監銷人、批準人均應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
會計部門的管理制度(精選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本公司會計電算化發展,規范會計電算工作,按照財政局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本公司。
第三條 會計電算化管理內容包括崗位設置、發展規劃、建立信息系統、制定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和推廣等。公司負責管理工作,各單位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第二章 崗位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 各單位應根據工作及人員情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會計電算化工作,定崗定員,保持相對穩定。
第五條 電算專管員必須精通財會業務,并且負責以下工作:
一、制定本單位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
二、監督會計電算化有關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對財會軟件進行日常維護;
四、保證計算機軟件和硬件的財產安全;
五、控制會計軟件的運行;
六、對操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七、負責財會軟件的學習、應用和推廣;
八、負責組織系統內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對操作人員的上機、密碼和使用權限進行嚴格管理,建立相應的操作管理制度。與會計業務無關人員,沒有經過上機培訓人員不得作為操作人員。
第七條 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范使用計算機和財會軟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不得自行修改。
第八條 操作人員的密碼應當嚴格保密;更換操作人員或密碼泄密后,必須及時更改密碼。第九條操作人員如果離開工作現場,必須在離開前退出財會程序,防止其他人員越權操作。
第三章 電算記賬的規則
第十條 嚴格按照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軟件程序,以及總公司的有關統一規定,進行業務處理。
第十一條 總公司對財會軟件的使用實行統一管理,未經總公司同意,各單位不得隨意使用其他財會軟件。
第十二條 總公司負責設置一、二級會計科目。二、三級科目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增設。
第十三條 為確保電算記賬準確、高效,記賬過程中實行三審制,即事前審核、事中審核、事后審核。
第十四條 記賬憑證原則上由手工填制,如果據以填制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已輸入計算機或可從機內現有賬簿中計算生成記賬憑證所需數據,記賬憑證方可由計算機打印輸出,代替手工記賬憑證;這時須由操作員、復核員、主管員共同簽章,并按規定裝訂成冊,做為會計檔案保存。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程序設計人員不得兼任憑證錄入工作。
第十六條 已輸入總賬、明細賬的數據,如有差錯,均須另編補充憑證或負數沖正憑證,重新輸入;如原始憑證是正確的,操作員輸入錯誤應在輸入的更正憑證中注明實際輸入數據的更正內容,包括原始的日期、編號及錯誤原因。
第十七條 存在計算機軟盤或硬盤內的各種賬冊,在未打印成文本輸出之前,應視同會計檔案妥善保存,并應留有副本。
會計部門的管理制度(精選篇3)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會計部門的管理制度(精選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學?;窘ㄔO項目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和投資效果的考核工作,依據國家制遠的《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和財政部財會7[1998]17號文件《關于印發<國有建設單位會計制度補充規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基本建設會計核算是指核算和反映建設單位資金及其運用的專門會計。它是用來分析、考核基本建設概算和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加強經濟核算,考核投資效益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制度主要規范本學?;窘ㄔO項目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和基本建設項目投資效果的考核工作。
第四條 學校基建財務在學校財務處和學校校委會的領導下,完成以下會計核算任務::
1、對基本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各種消耗進行會計核算:
2、對基本建設投資效果進行考核:
3、對基本建設的全過程實施會計監督;:
第五條 基建財務人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有建設單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稅的會計信息。
第六條 基建會計核算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賬務處理,保證會計指標口徑一致、前后各期一致。
第七條 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名稱,或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能只填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九條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有外幣業務時,將外幣折合成人民幣進行核算。
第十條 對外報送的年度基建會計決算報表格式,按財政部規定的報表格式編報。學校為滿足內部基本建設管理的需要編報的報表,按公司自行規定的基本建設項目年度決算會計報表格式編報。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二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章 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內容及會計科目設置
第十三條 基本建設會計核算內容是建設單位的全部資金和資金運用?;窘ㄔO資金,就是建設單位的各種財產和物資的貨幣表現。
基本建設資金來源:
第十四條 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是指國家和其他單位撥入的無償的基本建設投資撥款。包括:預算撥款、基建基金撥款、自籌資金撥款和其他撥款。
第十五條 項目資本是指國家或其他部門、單位采用參股投資方式,撥給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分為國家資本、法入資本和個人資本等。
第十六條 項目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實際繳付的出資額超過其注冊資本的差額、接受捐贈的財產等。
第十七條 基本建設投資借款?;窘ㄔO投資借款是指建設單位為完成基本建設任務,按規定程序向銀行或有關單位借入的基本建設投資借款。包括:"撥改貸"投資借款、國家專業投資公司委托借款、部門基建基金借款、部門統貸基建基金借款、建設銀行投資借款、;煤代油投資借款、國外借款和其他投資借款等。
第十八條 銀行短期借款是指按規定向銀行借入的各種臨時周轉性借款。包括:國內儲備借款和周轉借款等。
第十九條 結算過程中形成的應付款項是指建設單位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因與有關部門、企業、單位以及個人之間發生往來結算業務時,而獲得的臨時性資金來源。包括:應付器材款、應付工程款、應付有償調入器材及工程款、應付福利費、應付票據和其他應付款等。
第二十條 上級撥入資金是指上級主管部門撥給學校為組織和管理基本建設活動使用的資金。
第二十一條 內部形成的資金是學校在基本建設過程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各種留成收入。
第二十二條 基本建設資金在整個基本建設過程中,一般表現為以下具體占用形態:
(1)貨幣資金。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
(2)儲備資金。包括:庫存材料、庫存設備等。
(3)結算資金。包括: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應收有償調出器材及工程款、應收票據和其他應收款等。
(4)在建資金。包括: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和"其他投資"。
(5)建成資金。指已經完成了建設單位的基本建設過程,正式移交生產使用單位的各項交付使用資產所占用的資金,即交付使用資產。
(6)待核銷基建支出所占用的資金。待核銷基建支出所占用的資金是指非經營性項目發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以及項目報廢等不能形成資產部分所占用的資金。
(7)轉出投資所占用的資金。轉出投資所占用的資金是指非經營項
目為項目配套而建成的產權不屬于本單位的專用設施所占用的資金。
(8)其他資產。如固定資產等。
建設單位會計科目設置:
1.反映各種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的科目有:基建撥款、基建投資借款、企業債券資金、項國資本、項目資本公積等。實行上級主管部門統借統還基建投資借款的建設單位,還應設置"上級撥入投資借款"科目。
2.反映各種基本建設投資支出的科目有: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待核銷基建支出、轉出投資和交付使用資產等科目。有基建投資借款時,還應設置"待沖基建支出"科目。實行由上級主管部門統借統還基建投資借款時,還應設置"撥付所屬投資借款"科目。
3.反映基本建設結算業務的科目有: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應付工程款、應付有償調入器材及工程款、應收有償調出器材及工程款、應交基建收入和應交基建包干節余等科目。
4.反映投資借款建設單位與使用單位關于投資借款結轉和償還業務的科目有:應收其他單位投資借款。
5.反映基本建設各種資金來源貨幣形態的科目有:銀行存款、現金。
會計部門的管理制度(精選篇5)
一、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醫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及各部門同各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凡達到支票起點的,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屬下列范圍的可支付現金。
1、職工工資、津貼。
2、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及其它專門工作報酬。
3、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5、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結算起點為1000元)。
三、財務部門現金的存放必須使用保險柜,并做到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時鎖好。當保管鑰匙的人員有特殊情況請假時,需事先向領導請示,請假獲準后,鑰匙要由部門領導責成專人代管。
四、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現金日記帳,每發生一筆現金收(支)都有要及時在“收”、“付”憑證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時記帳,逐筆記載現金收支。結出每日余額,月末做出月結和累計收支發生額。
五、購買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現金時,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現金)”經院長審批后由出納員付款,所借現金必須當日歸還,遇特殊情況當日不能歸還的,財務部門憑“借款單”及時轉帳,不得以白條抵庫。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購人員,要將本部門科主任審批意見及簽章的借款憑證交醫院領導審批,然后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去外埠采購人員要先編制采購計劃,否則出納人員不予付款。外埠出差歸來的人員,必須在返回后的三日內報帳。
七、出納員在每日業務終了必須核對庫存現金和業務周轉金,做到每日現金、帳相符。對超過現金限額的部分及時送存銀行。
八、送交款,提取現金必須保證安全。每次到銀行交大額現金款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以確保安全。
九、有關現金管理的其他幾項規定:
1、不準超出規定限額范圍使用現金。
2、不準以不符合財會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和業務周轉。
3、不準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將單位的現金收入按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4、不準私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
5、不準編造用途套取現金和用轉帳支票套取現金。
6、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和私設“小金庫”。
7、財務部門存放現金過夜,不準超過一萬元(待定)。因特殊情況超限,應有主管領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