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供應商的規章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供應商的規章制度,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供應商的規章制度(篇1)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資格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遵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記錄;
(四)具備完善的生產、供貨或提供服務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和經營狀況;
(六)履行繳納社會保障、稅收義務;
(七)生產企業或經營商品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八)法人代表在申請資格前沒有職業和刑事犯罪記錄;
(九)原則上供應商經營時間在一年以上,特殊行業要在三年以上;
(十)政府采購管理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供應商的規章制度(篇2)
為了進一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理順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供求保障關系充分了解供應商的各項實力,搞好公司內外部的銜接管理,確保滿足安全生產,穩定連續生產的條件,進一步搞好公司生產原格物料保質保量的采購供應工作,特制定供應商管理制度篇:
一、對公司所需的各種原料的生產廠家要廣泛的進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對有實力,有信譽的原料生產廠家列入供應商儲備登記表,并逐步收集各類相關資料予以備案。以備供應商選擇時參考。
二、各類供應商選擇,要進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別是關系到安全生產的大宗原料、重要備件的A類供應商,要全部充分進行市場調查、及實地考察,索取各種證件資料,如稅務登記、工商登記等資質證明,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危險化學品還要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對所供原料進行現場取樣分析;B類原料供應商在完備以上資料后,可送樣品來公司進行分析驗證,部分供應商進行現場考察;其它供應商要求資料齊全。資質、資料不齊全供應商選擇的否定條件。
三、經選擇合格的供應商,簽訂供應商合作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并建立供應商檔案,各種資質資料裝入供應商檔案中;供應商檔案內的資料要不斷的更新,隨時記錄供應商的最新信息資料。
四、根據供應商的評價辦法,每年對全部的供應商進行一次全面的評價(遇特殊情況可縮短評價時間),達不到要求的給予淘汰;合格的給予續簽合同。
五、供應商評價條件:
1、產品質量;
2、技術服務;
3、交貨速度;
4、對用戶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應;
5、供應商的信譽;
6、產品價格;
7、延期付款能力;
8、銷售人員的素質(才能、品德);
9、相關資料的優劣。每項分優秀、良好、較好、差、極差五個等級,從四分到零分依次遞減;36分為滿分,低于22分淘汰,詳見“供應商評價準則”。
公司供應商的規章制度(篇3)
1目的
為規范供應商管理,建立安全、穩定的供應商隊伍,確保本企業能得到及時、長期、穩定的高質量的物料和服務,防止外購原材料、零件、設備的原因影響產品的質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長期向本企業提供原輔材料、零部件、設備以及配套服務的所有供應商。
3職責
3.1采購部門負責對外原材料的采購、供應商資質鑒定、信用等級評價。
3.2質量部負責采購產品的抽樣檢驗工作,對供應商品質體系進行評估與定期稽核。
3.3總經理負責批準《合格供應商名單》。
4內容
4.1實施程序
4.1.1采購部門負責對供應商的管理,生產、質量、技術等部門予以協助。
4.1.2采購部門進行初步調查,填寫《供應商基本資料表》。調查內容包括供應商的供貨水平、產品質量狀況、價格水平、生產技術水平、財務狀況、信用狀況和管理水平等。
4.2樣品需求與樣品確認
4.2.1如企業有樣品需求,由采購部門通知供應商送交樣品,采購人員需對樣品提出詳細的技術質量要求,如品名、規格、包裝方式等。
4.2.2樣品應為供應商正常生產情況下的代表性產品,數量應多于兩件。
4.2.3樣品在送達企業后,由企業的設計部門、質量部門完成對樣品的外觀、性能指標等質量方面的檢驗,并填寫《樣品確認表》。
4.2.3經確認合格的樣品,需在樣品上貼上樣品標簽,注明合格,標識檢驗狀態。
4.2.4合格的樣品至少為兩件,一件返還供應商,作為供應商生產的依據,一件留在質量部,作為檢驗的依據。
4.3管理評審
4.3.1質量部對《供應商基本資料表》進行初步評價,挑選出值得進一步評審的供應商,召集本部門、采購部門及技術部門,對供應商進行相關評審。
1)企業根據所采購材料對產品質量的影響程度,將采購采購材料分為關鍵、重要、一般材料三個級別,不同級別實行不同的控制等級。
2)對于提供關鍵與重要材料的供應商,質量部要組織采購部、技術部對供應商進行現場評審,并由質量部填寫《供應商綜合評價表》,采購部、技術部簽署評審意見。
3)對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應商,無需進行現場評審。
4.4合格供應商名單
4.4.1采購部門將相關供應商資料經過篩選后,報送企業最高管理者批準,并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
4.4.2原則上一種材料,需準備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合格供應商,以供采購時選擇。
4.4.3對于唯一或獨占市場的供應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如客戶提供供應商名單,采購部必須按客戶提供的供應商名單進行采購,客戶提供的供應商名單直接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
4.4.4《合格供應商名單》要在每次的供應商考核結果得出后進行修訂。刪除不合格的供應商,重新訂立的《合格供應商名單》經企業最高領導者批準生效。
4.5對合格供應商的質量監督
4.5.1質量部和生產部保存供應商的供貨記錄,對于供貨不合格的采購物資,應及時通知供應商,連續三次物資不合格則暫停采購,對不合格的供應商取消其供貨資格并修訂《合格供應商名單》。
4.5.2合格供應商應每年重新評價一次,由質量部填寫《供應商綜合評價表》,評價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兩類,并將評價結果列出清單,合格供應商報企業領導批準后成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應商。
4.6合格產品供應商檔案建立
4.6.1采購部負責編制和維護合格供應商檔案以及供應商評價的相關資料等。
5記錄
《樣品確認表》
《供應商基本資料表》
《合格供應商名單》
《供應商綜合評價表》
公司供應商的規章制度(篇4)
一、目的
對供應商合理評定和選擇,確保供應商具備提供本公司規定要求的產品的能力。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提供本公司產品生產用原、輔物料及測試、設計、生產工具、設備儀器的合格供應商名單增加、刪除、更改、提供其它與品質無直接關系的供應商不受本辦法的控制。
三、職責
四、程序細則
(一)供應商來源的控制
1.《合格供應商名單》原則上是針對生產廠商而非銷售商,如果工程部經理認為需要時,可以同時列明廠商的原料編號,如果只列明生產廠商,則任何能供應該生產廠商產品的銷售商,均視為合格供應商。
2.如某銷售商為生產廠商指定代理商,則該銷售商代表生產廠商。
3.每種物料可以有一個以上合格供應商,工程部產品開始人員認為需要時,可以在產品bom表上列明某項物料的特定合格供應商,該供應商必須是《合格供應商名單》中的。采購、檢驗或生產部門作業時都應考慮供應商是否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應商。
4.《合格供應商名單》記載于電腦系統中,由工程部經理負責名單的增加、刪除、更改。
(二)供應商的評估/選擇標準
1.新供應商由采購發出《供應商信函調查表》,供應商填妥回傳,正本采購部保存,副本分發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經理在可能的情況下,派員到供應商生產現場考察其品質運作,對其品質體系進行評價并記錄于《供應商品質體系調查表》中。
3.如該供應商以前曾供應過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現評估。
4.對未列入《合格供應商名單》的新供應商,除非產品開發人員有充分的理由證明該供應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質要求,否則工程部經理應要求采購人員進行小量采購作試產之用。對此物料的采購申請,申請人應在單上注明。
5.當物料試產后《無件試驗報告》反映結果合格,由工程部經理決定是否增加該供應商為合格供應商,增加程序見本程序(四)之4點。
(三)供應商表現的評估
1.由品管iqc填寫《供應商品質表現評估表》,依“進料檢驗程序”對供應商來料進行品質評估。
2.進料檢驗時,若iqc發現并非來自合格供應商的來料,或合格之銷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產廠商的物料,亦判定來料不合格。
3.由采購部及計劃部每月填寫《供應商價格、交貨表現評估表》,提交經理審核,并決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經理更改供應商。
(四)供應商的更改
1.工程部經理決定更改合格供應商時,由產品開發人員發出《物料更改通知單》,經工程部經理批準后更改電腦系統內之相關資料。
2.《合格供應商名單》以電腦中存儲本為準,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單》進行控制,任何電腦打印表單只限打印當天參考。
3.如屬刪除某供應商,則心須于《物料更改通知單》上列明刪除該供應商后本公司物料處理方法。
4.如增加產品用料中的合格供應商,而該供應商不屬《合格供應商名單》內,則填寫《物料更改通知單》時,同時更改產品bom表中相關物料及將該供應商列于《合格供應商名單》內。
5.如為一供應商代替另一供應商,則視為增加一供應商,另一被刪除,程序同上述之3、4點。
6.由品保部經理復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處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單》正本上。
7.工程部經理每三個月派員核查電腦系統中存儲之《合格供應商名單》,確保正確無誤,核查結果工程部保存至少兩年。
六、附件
(一)《合格供應商名單》
(二)《供應商信函調查表》
(三)《供應商品質體系調查表》
(四)《供應商品質表現評估表》
(五)《供應商價格、交貨表現評估表》
(六)《供應商總體表現評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單》
公司供應商的規章制度(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公司采購產品質量的最優,以及給后期產品的維護、供應商的篩選和進一步合作提供可靠的信息,特制度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向公司長期提供大批量的原、輔材料及工具器材等價格較高的物品的廠商,零售商除外。
第二章具體的管理制度
第一條供應商的資質
采購人員在選擇供應商時,必須要求供應商提供以下證件的掃描件或是復印件,且必須在相關網站上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核實。
1、供應商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開戶行賬號;
2、ISO9001/版證書;
3、產品認證資料,如3C認證證書、SGS檢驗報告、ROHS證書等。
4、我方需要其他的資料。
第二條供應商的基本信息
1、企業的全稱及相應的簡介,詳細的辦公地址
2、公司的固定聯系方式:固話和傳真等
3、公司的網址
第三條采購部門在認真的核實了供應商的信息后,需填寫《產品采購單》的基本資料部分,并提交相關部門存檔。
第四條采購合同及品質保證協議
1、采購合同:采購部門在與供應商進行洽談且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的有“供需關系”的法律性文件。采購合同需含有以下內容:一是,雙方的全名、法人代表、聯系方式(電話、傳真)等信息;二是,所采購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交貨期限等;三是,質量協議,違約責任等。
2、品質保證協議:采購部門在確定供應商之后,需與其簽署品質保證協議,以保證所采購物品和后期服務的質量。品質保證協議需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承諾產品符合本行業的質量標準,不以次充好;二是,若不能履行采購合同的條款,則需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章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