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在交易、合作等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相關的風險和責任。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怎么寫,這里給大家分享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供大家參考。
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篇1
用人單位:
勞動者:
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全稱:____________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簡稱“乙方”
姓名:___性別:_民族: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作安排和勞動合同期限
一)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結合用工單位施工現場等實際情況,經乙方同意,現安排同志,擔任工作,工種工,工作時間折算系數。
二)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暫定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當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需勞力則應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如乙方擔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項工程提前完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鑒于甲方系建筑施工企業,施工地點具有不確定性、臨時性的特點,確定工作地點存在一定困難,乙方對此表示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調動、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筑行業,因施工特點、工藝要求、現場組織、氣候、外界等影響,造成工作時間的難以確定性特點,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以滿足施工現場作業的要求和安排為準,并按計價工資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條勞動報酬
1、工資按照計件工資核算,甲方委托用工單位采取現金發放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應發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計件薪酬總額,除以工班人員總工作時間計算出該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
技術工人工作時間系數1.2,普通工人工作時間系數1.0。
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乘以各自的工作時間,即為該人員的當月應發工資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長,全權負責本班組甲方與乙方、乙方與用工單位、甲方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關系,乙方承諾完全同意、認可該工班長的一切經濟活動行為。
4、乙方對應發工資額、實發工資額、代扣代繳額、扣減額(如違紀罰款、賠償損失)等有異議的,應在領取工資后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的,視為乙方對發放的工資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
乙方委托甲方代辦各種社會保障業務,標準為乙方應發計價工資的5%,由甲方包干負責,統一繳納。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依法按規定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必須的勞動工具或辦公設施。
二)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據情向乙方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結合崗位與職業病關
聯性,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職業病健康狀況檢查。
三)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勞動安全衛生等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四)甲方根據崗位和工作性質,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職業安全、勞動保
護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應自覺地加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按章進行勞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七條勞動紀律
甲乙各方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職業道德,愛護企業財產,維護企業利益。
二)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采取檢查、調查核實、督促改正、獎勵懲罰等管理手段。
三)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技術規范、操作規程,使甲方商譽、經濟、財產受到損害、損失、損壞、損毀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還可依據國家規定、單位制度,給予乙方處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須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標準,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協調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違反、違規、違章作業造成的工作質量缺陷、返工和各種傷害,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費用。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及解除
一)甲乙雙方應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本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并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規定的其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5、合同簽訂后乙方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后不上班連續或累計超過15天的。
6、乙方違規違約擅自離職的。
7、乙方在同城或異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寫明的聯系地址,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無回復,繼而通過媒體公告送達告知期滿的。
四)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項:
1、乙方突然離職,導致生產、工作中斷、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離職,甲方另招人員產生的費用。
五)甲方單方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將解除的理由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
六)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當《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情形出現時。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自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十條勞動合同續訂
本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另行簽約。
第十一條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屬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調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
第三條其他
一)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滿、甲方支付完畢勞務報酬后自行終止。
二)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共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本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篇2
編號: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從年月年日止。
2.試用期為。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崗位):
2、工作地點:
3、崗位職責(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有權做出相應調整)
A.依照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制定本年度銷售預測及指標分解、銷售計劃,制定渠道。對營銷思想進行定位,確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
B.銷售隊伍的建設與培養,定期組織員工舉行例會,分享會,學習相關專業知識。
C.按規定處理客戶訂單(報價單,合同,任務單,出運單等),支持業務員確保重點客戶訂單操作順暢及所有訂單處理無差錯。
D.依照公司財務政策,合同條款和出口信保相關規定,負責監督并支持業務員及時催收貨款,確保貨款安全及時回收。
E.依據市場信息,參與及協助國內外市場的潛在及現有重點客戶談判,開發及后續訂單操作,確保重點客戶成功率和簽約客戶滿意率。F.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務。
G.注意業務員工作狀態,落實公司制度,對業務員要起到監督作用,防止業務員泄露公司機密及飛單行為。(如因監管不力,制度落實
不完善導致飛單或資源泄露,要負重要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薪酬結構:基本薪資+績效提成+特別獎勵+福利補助
1、基本工資:試用期元/月,轉正后/月。
2、績效工資:(詳見附頁)
3、甲方每月發給乙方交通補助元,通訊費補助元,餐補費元;轉正后與薪水同日發放。
(三)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1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_______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39;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
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篇3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
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工資標準、形式及調資辦法按企業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2、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企業工資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業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3、甲方在合同期內,有權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及經營指標變化、經濟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發給乙方停工工資或生活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為本企業固定工或臨時工改(招)為合同制職工的,原符合本市規定的連續工齡,視為本企業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職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經確定的供養直系親屬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由甲方按國家及本市規定分別發放。
(六)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保險基金的情況。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保醫療等待遇不變。
(八)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__》,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5、經優化勞動組合組合不上,按政府有關規定可以辭退的;
6、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所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等所有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甲方可以據此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并且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二、甲方《員工守則》、《銷售任務承諾書》等管理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附件,乙方確認已全部閱讀并理解其含義,并將予以嚴格遵守。
三、甲方有權按照上述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工作業績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決定乙方的留用、轉正、職務調整、薪資調整及解除合同。
四、乙方承諾,現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及競業限制。
五、乙方承諾,現沒有任何形式的兼職,在職期間,不直接、間接或變相從事或經營與公司相同或相近的業務。如有任何形式的兼職現象,甲方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法律責任。
六、在聘用期間,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試用期內未能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
2、正式銷售人員連續兩個季度未完成銷售任務的50%;
3、違背職業道德,給甲方造成較壞的影響和嚴重經濟損失者;
七、以上內容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區域經理
乙方的工作地點:
責任:直接跟進區域的營銷工作。負責指導、協助區域內客戶開展市場的營銷工作,安全了解轄區各地區市場的特點,并對各地市場的競爭局勢有清晰的認識,并能夠指導代理商具體的基于競爭對手優劣勢,以及我公司情況與市場情況,制訂有效的區域推廣策略。服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對公司品牌的發展以及在當地市場的銷售業績負責。從自身做起,擁有先公后私的良好職業作風,對團隊的成長與良性運作負責。服從公司的營銷策略與行政制度,不搞特殊化。與客戶保持密切的聯系,協調客戶之間出現的各種的問題,充當客戶與公司之間的聯絡溝通橋梁,為要做到言傳身教,以身作則;市場推廣工作。公司及時解決客戶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消除客戶對公司的誤解,提高客戶對經營我公司產品的忠誠度;指導、協助區域內的客戶發掘可開發的網點,擴大我司產品對市場的覆蓋率;整理、規范終端形象,扶持區域內的重點客戶做強做大,網點做精做細。在區域內開發有實力的大客戶,不斷擴大客戶網絡資源。與區域內的重點客戶保持密切的聯系,及時解決客戶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每月合理安排時間巡視直接跟進區域,檢查、指導該區域的工作,引導客戶開展日常業務管理和培訓。提升網點質量,將本區域建成樣板標桿示范區。
工作要求:對間接跟進的區域要把握重點,及時了解情況,部署工作,每月至少與區域內直接客戶面談1次,并提出問題,分析并解決問題。要隨時了解、跟進銷售進度情況,重點客戶的入貨額及產品結構。認真作好區域經理的工作表,并及時于次日9:30前傳給。全力以赴的指導代理商向良性市場運作發展,不斷的在市場發起有效的良性促銷活動。
積極推廣公司的產品,并保護轄區的價格秩序,不得在不經過公司批準的前提下進行私下調貨。以寬闊的胸懷對待同事,維護公司良好的內部工作氛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基本4000+銷售提成。
銷售提成辦法:
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桌面多媒體音響一個提成1。5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蘋果多媒體音響每銷售一臺提成15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液晶電視多媒體音響一臺提成20元;所負責區域每銷售2。0家庭音響一套提成10元。
(三)甲方每月15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
銷售人員什么勞動合同篇7
馬某曾在C公司擔任銷售工作,__年雙方簽訂《銷售人員業務合同》,約定:銷售人員離廠時需結清所有的業務往來款,因離廠所發生的業務往來款無法收回,銷售人員必須承擔責任,22年雙方未另行簽訂合同,按業務合同和C公司制定的《22年銷售工作意見》執行。其中《22年銷售工作意見》對銷售員的責任作出如下規定:對貨款不能按時收回的,要承擔相應利息,對造成貨款無法收回的,要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23年初,馬某離開C公司,雙方自動解除了勞動合同關系。23年5月19日,雙方形成結算清單1份,該結算清單載明,馬某在C公司銷售產品發貨及付款明細中尚有往來款未結清,扣除C公司應給付馬某的業務費及馬某在C公司的`借支,實際尚欠2萬余元,馬某以欠款人名義署名。嗣后,C公司以馬某未履行還款義務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以糾紛為勞動爭議案件為由裁定駁回起訴。C公司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委不予受理后,C公司再次訴至法院。
本案的主要爭點在于:銷售員是否應當對未收回的貨款承擔賠償責任?馬某以欠款人名義署名的結算清單是否構成債權的轉移?
一審法院認為,馬某在C公司任銷售員期間,在執行職務中與C公司發生債權債務糾紛,應屬勞動爭議糾紛。馬某在雙方結算清單中以欠款人名義署名,可視為其自愿對其所經辦業務的應收款及其個人借款承擔償還義務;同時此約定形成了債權的轉移,即C公司對相關業務單位及個人的應收款債權已轉承至馬某享有,
故C公司訴請要求馬某償還該欠款的主張合法有據,予以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雙方所訂立的協議中關于銷售人員的具體責任界定不清,且過于苛刻。應認定銷售人員對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貨款無法收回的,應承擔協助催繳義務,而并非由其本人承擔全部還款責任。結算清單屬于銷售人員離廠后就其經手業務與單位核算的最終清理記錄,不能僅憑其個人落款為欠款人而簡單視為單位和個人之間形成債權轉移關系。據此,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進行了改判。
研討會上,代表們主要討論了銷售人員勞動合同的特殊性。銷售人員與企業之間的關系往往是一種混合法律關系既非純粹的勞動關系,也非純粹的民事關系,因此法院應當根據雙方的協議判斷其合同性質。如果銷售人員與企業之間訂有勞動合同,或者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同時又簽訂了專門的銷售人員業務合同,雙方之間的關系主要屬于勞動關系,同時也帶有一定的承包關系。如果雙方之間完全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只有銷售業務合同,那么雙方之間屬于民事法律關系,具體而言可能是承攬關系、代理關系、居間關系甚至行紀關系。
在此基礎上,代表們提出,企業解除與銷售人員之間的勞動合同時,銷售提成一般不應作為工資的一部分來計算經濟補償金。從社會公平的角度出發,同時考慮到勞動法的立法宗旨主要在于保障普通勞動者的生存權,而不是保護高收入者的利益,代表們建議,應該根據當地社會平均收入的一定倍數(如3至5倍)作為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