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試用期勞動合同書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員工試用期勞動合同書,希望大家喜歡!
員工試用期勞動合同書(精選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于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3、乙方試用期工資每月為___________元,試用期為_______月。
4、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準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員工試用期勞動合同書(精選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經濟性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聯系電話傳真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家庭地址聯系方式(固話)(移動電話)緊急聯系人聯系電話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在第(一)種和第(二)種形式下,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工資為元/月(RMB)。
如在合同期滿時,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適合遣返地港口時,本協議可延長到下一適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第二條錄用條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關部門認可的,有效的船員適任證書,專業訓練合格證書,船員服務簿,海員證,船民證,健康證明,當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沒有未了結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證明。
(二)船員任職條件按公司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要求執行。
第三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及所屬公司的船舶擔任崗位工作。乙方保證與原單位的勞動關系已經終止或理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 職。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經協商可以調整乙方的(職務或調換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勞動報酬作相應調整。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度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不定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甲方對乙方實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規等規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同意從上船工作之日起至離船之日的實際工作日計算支付工資,工資于每月日前發放。
(二)乙方合同期內的標準工資為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間伙食費標準:每天為元。
(四)乙方工資實行一包裝工資制,乙方月工資為元(稅前工資)。其中包括標準工資、崗位工資、加班費、年休假、社保補貼及通信費等。
(五)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乙方待命期間、公休期間和工傷休養期間均按標準工資計發。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甲方根據有關法律,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如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四)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須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勞動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由于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一定責任,并應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第七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若乙方不愿參加社會保險,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書面聲明,甲方將單位承擔部分以貨幣形式發放給乙方,以后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參加社會保險后,乙方不得拒絕甲方代為扣繳應由其個人繳納的費用。若乙方拒絕代為扣繳,甲方則有權終止其繼續投保,由此所發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雙方的約定執行。特別約定: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四)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等均按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的規定執行。特別約定: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五)甲方為乙方在合同期內辦理船員人身意外險,保險金額為人民幣元,由甲方支付,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一旦出險,甲方從保險人得到的賠付款項應足額支付給乙方,按規定若有不足的部分再由甲方補足。
(六)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不得對外泄露甲方經營計劃、業務數據和有關機要信息。
(四)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工作崗位不適崗、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1、必須提前月(天)上報甲方,由甲方統一安排后通知船長,由船長通知公休船員;2、乙方離船公休后必須在三天內攜帶本人所有證書來甲方報到,證書由甲方統一管理;3、乙方每次公休時間原則上定為二個月,公休期間每一個月向甲方報到一次(電話或本人)4、公休期滿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安排上船。乙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規定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作為曠工處理。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四)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或雙方約定的經濟補償金經協商以標準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第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一)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會員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載委會員申請仲載。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為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試用期勞動合同書(精選篇3)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派遣員工登記表)
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人才派遣員工,乙方已經了解并同意甲方與本合同首次的用工單位合作協議的合作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依照勞動合同法中關于人才派遣的有關的規定,本合同期限自簽署日起兩年有效,首次用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工作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
2、如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有義務另行將乙方派遣到類似崗位就職,如乙方未被甲方派往其他用工單位就職,須按時在甲指定地點進行政治學習、上崗培訓等業務學習,同時,甲方應按乙方工作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資數發給乙方,直至乙方被派遣工作或本合同終止為止。
3、如乙方拒絕上崗培訓、學習或執行其他派遣義務,甲方可依據員工代表大會和工會的有關規定,確定乙方拒絕派遣或學習的行為,脫離了甲方管理,屬于單方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系,甲方應同意乙方的協商解除行為,本合同可以依法解除,甲乙雙方均無任何經濟承擔責任。
第二條工作崗位內容、地點、工作職責:
1、乙方具體工作崗位的崗位標準、內容和地點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在崗位合同中確定,該合同與本合同同等有效,對于合同期內是否符合錄用要求,用工單位崗位協議的制度和標準,具有參照依據。
2、甲方或用工單位可根據經營需要,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和工作表現,依據有關員工的規章制度,有權調整乙方工作的崗位、內容、地點,乙方有義務接受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用工單位實行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用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加點時間和報酬的支付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加班費、績效獎金和其他相關福利由用工單位承擔。
3、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并享有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期。
第四條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規定的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和工作條件。
2、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防護用品。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經雙方約定,乙方作為派遣員工,每月基本工資為工作地的政府公布的最低數確定;乙方其他薪酬、福利和社保、公積金等基數,可參照實際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和績效考核計劃實行,甲方可根據需要代理。
2、甲方每月通過開戶銀行匯入乙方銀行卡的基本工資和為用工單位代發的相關加班費和津貼一并發放,該銀行憑據可替代乙方簽收憑證。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綜合保險金)。基數參照第五條第一款。
2、乙方因患病或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乙方醫療期。
第七條勞動紀律及獎懲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乙方,甲方、用工單位可按法律規定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當乙方用工單位發生任何付款違約等情況時,甲方有召回乙方的權利,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勞動管理。
第八條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一)在用工單位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依法建立的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采取欺騙手法而獲得本合同的簽訂,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法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支付乙方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如原派遣合同終止,或中途解除,或用工單位項目結束等原因,而發生變化,致使乙方崗位缺失,導致本合同已無法履行。
3、乙方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和用工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須承擔因此給用工單位造成的損失賠償。
4、如甲方或用工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無須提前而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甲方或用工單位采取欺騙手法,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或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用工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或用工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或用工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工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乙方拒絕甲方的派遣行為,或和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經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三方協商一致的,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須對乙方進行法律規定的經濟補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用工單位不得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不得辭退乙方,但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規定的除外;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規定的。
第九條協商約定條款
1、關于保守用人公司商業秘密的約定
(一)乙方從事的工作中所涉及的單位及個人資料都屬商業秘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
(二)本合同解除或終止離開甲方后,乙方不得利用用工單位商業信息為任何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
2、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用工單位出資培訓的,如合同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已工作日期,賠償用工單位所有或部分培訓費用
3、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勞動合同中所填寫的家庭住址為郵寄送達地址。
4、在乙方被錄用前所提交的員工登記材料均為乙方真實情況,乙方承擔材料真偽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損害賠償責任
1.甲、乙和用工單位三方任何一方在法定追訴期間,有證據證明給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如從事用工單位高級管理或從事商業秘密工作的,在約定服務期內違反第九條第1款之規定解除本合同,須承擔違約責任。用工單位未提供保密補償金除外。
第十一條勞動爭議的處理
1、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三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使用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2、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為:
(一)三方須經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有爭議的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不服仲裁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對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解釋須經三方協商一致認可。
第十三條當合同條款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乙方成功赴用工單位工作,并乙方用工單位向甲方足額付款到帳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
代表簽字:年月日
員工試用期勞動合同書(精選篇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
名稱
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聯系方式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居民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條款執行:
A、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四)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于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六)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七、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本合同不得涂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員工試用期勞動合同書(精選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
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設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長工時、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