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勞動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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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蕪市勞動局合同【篇1】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年 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1、 簽約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書,以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并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 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準確。合同中凡需雙方切商的,經協商一致后明確填寫在空格內;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規定程序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雙方可以選擇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對勞動合同的效力有爭議,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4、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查驗乙方提供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后,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與原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5、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6、 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7、 按照國家就業準入制度的規定,甲方招用技術復雜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 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8、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出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9、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分立,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勞動者簽訂違背其意愿的勞動合同。除約定服務期和 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應由勞動者持有的合同文本,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11、甲乙雙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的內容和范圍、權利義務保密期限、違 約責任以及競業限制另行簽訂專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年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度(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一項)。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周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當地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并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I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不繼續在甲方工作,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占用單位的.財物和信息資料。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萊蕪市勞動局合同【篇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系電話:
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保險
B.小城鎮社會保險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萊蕪市勞動局合同【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于: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于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項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項(2)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7.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