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員工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那么我么應該如何擬定一份正規的勞動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正規員工勞動合同范本,歡迎大家查閱!
正規員工勞動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以下工作:
1、產品宣傳推廣
2、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第三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后,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為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周期不得超過15日。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并為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用工合同,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地方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規員工勞動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
經 辦 人:鑒(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規員工勞動合同【篇3】
甲方名稱: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質:性別:
地址:年齡:
法定代表人:民族:
單位負責人:文化程度:
籍貫:市縣(區) 鄉(鎮)村(街) 現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南京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乙方在被聘用期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即在保證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完成甲方規定的勞動內容,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義開展任何與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無關的業務、活動或者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否則一切后果乙方自己負責,同時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經濟責任的權利。 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于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具體辦法雙方約定。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二)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三)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四)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五)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
(八)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九)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6.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保密義務
協議期內,乙方須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使用甲方商業信息;協議期內以及協議終止后,乙方必須為甲方之一切商業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給予或轉讓。如果乙方違反上述義務,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乙方自愿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元。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正規員工勞動合同【篇4】
勞 動 合 同 書 編號: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聯系電話: 乙 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別: 性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本合同為一年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在服務崗位從事 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對崗位的考核要求。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局機關統一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勞動報酬 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實行月工資制。乙方工資為 元/月,電話費 元/月,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工資為 元,試用期不享受電話費。
第七條 合同期內,甲方安排乙方待工而未解除合同的,支付乙方的生活費為元/月。
第八條 保險福利待遇 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其中,乙方個人應承擔的部分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制定工作規范、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等制度。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教育。乙方應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等;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并告知乙方。乙方予以遵守,若違反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三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按《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應加付賠償金。支付經濟補償的計發標準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 第十六條 雙方協商簽定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寶興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績效考核制度
2、相關股室考核評分標準 第十七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1、
2、
3、
第十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乙方可首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及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內容與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已熟知本合同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正規員工勞動合同【篇5】
甲方 ( 用人單位 )
名 稱: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負責人 ): ;
乙方 ( 勞動者 )
姓 名: 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郵箱:緊急情況聯系人:緊急情況聯系電話:
勞 動 合 同 簽 訂 須 知
1、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由甲方負責編制。
2、凡甲方員工均須簽訂本合同,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仔細閱讀,正確理解合同條款。
3、本合同必須由乙方本人簽訂,不得代理簽訂。姓名應與本人身份證相同。簽約須用黑色水筆,字跡工整,不得涂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其中條款。
甲乙雙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告知對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已了解相關情況并且無其他想要了解的情況。
第一條 勞動合同簽署及合同期限
甲方應如實說明工作內容、地點、報酬以及其他乙方需了解的情況,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學歷、履歷、資質、家庭情況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乙方應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乙方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本合同期限:__ _ _年__ _ _月__ _ _日至__ _ _年__ _ _月__ _ _日。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工作內容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甲方根據經營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從事 崗位工作,可以服從公司安排進行調整。
2、乙方的工作地點: ,可以服從公司安排進行調整。
3、出現下述情形時,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并據此調整工資,調整后的工資執行甲方工資分配制度所確定的標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的需要,包括進行產業結構和組織機構設置的調整等需要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4)由于乙方過錯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
5)乙方出現違紀、違法行為。
4、由于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同)下列情形:
1)績效考核不合格的;
2)從業資格喪失的;
3)不能按時完成工作崗位所規定的工作任務的。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
1、甲方依據國家政策和企業工資分配制度的有關規定,按計時計件核算工資。
2、甲方于每月 20 日前支付乙方的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后付薪。
3、薪資發放公司_。
4、乙方如對工資發放金額存在異議,可向甲方相關責任部門提出,甲方相關責任部門應對此予以說明。若乙方在收到工資之日起1個月內未提出異議,視為甲方已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各類工資,甲方不再承擔支付義務。
5、甲乙雙方同意,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對乙方工資做出相應增減:
1)假期:
病假:乙方申請病假,按照國家及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事假/曠工:乙方申請事假或曠工期間不計發工資;
2)獎懲: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過失的,甲方將按照甲方相關獎懲制度規定對乙方工資作相應扣減;
3)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或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6、乙方自愿要求自行投保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不要求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保險補貼費用。
7、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情況,為乙方投保意外傷害險等保險,如發生意外傷害,乙方所獲保險賠償金,視為甲方對乙方所作之賠償。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及商業秘密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安排勞動安全衛生等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工作時必須佩帶防護眼鏡,穿帶有鋼頭的勞保鞋等防護用品,如違反此規定發生的傷害與甲方無關。
3、乙方工作時有使用轉速的工具及工件禁止帶手套及穿著寬松的衣服、不扣衣扣的、破損嚴重的衣服工作,如違反此規定發生的傷害與甲方無關。
4、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5、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必須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進行工作。
6、本合同為臨時用工,如員工在工作現場、上班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傷害與甲方無關。
7、甲方必須為乙方購買意外保險。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
正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基本工資:
1)乙方因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可以提前書面通知并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離職前應協助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和退工等事宜,擅自缺勤的,甲方將做曠工處理。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本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期滿前,甲方發出續簽通知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日的前15日書面答復是否續簽,如愿意續簽的應在此期間內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逾期不書面答復視為乙方不同意續簽,甲方將按照法律規定為乙方辦理終止手續。
第七條 商業秘密、競業限制及培訓服務期協商約定條款
1、乙方應嚴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簽訂的《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違反約定的保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賠償,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2、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乙方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
系的同類公司中從事或兼職其它崗位,否則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接受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另行簽定《培訓/教育協議》確定服務期、違約賠償等相關條款,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條 離職
1、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
1)向甲方指定的人員交接工作,按甲方規定的離職程序辦理有關的離職手續,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聯系方式;
2)完好歸還正在使用的甲方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
3)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和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包括向甲方返還未履行服務期的培訓費;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
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就職,也不得自辦企業從事與甲方商業或技術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或銷售。
5)乙方要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通知甲方,如不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離職的或礦工3天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 及時為乙方辦理退工和檔案轉移手續,開具解除或終止證明書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但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但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不辭而別、下落不明、未履行離職義務,或者未履行其他相關特別約定,致使甲方無法辦理或延遲辦理乙方離職相關手續的,乙方在此不可撤消地承認其負有過錯,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離職,應按照甲方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實際損失包括但并不限于下述損失:
1)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中未履行完成的部分;
2)甲方臨時安排在職替代人員的加班費和額外管理費;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其它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雙方任一方有不服仲裁結果的,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需雙方簽字或蓋章,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到甲方報到。
3、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經充分了解甲方的員工手冊、規章制度的內容,確認甲方的規章制度對雙方都有約束作用,并承諾自覺遵守。
4、乙方確認本合同所列其聯系方式、地址、郵箱真實、有效,如有變化乙方應于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頁乙方所列的聯系地址、郵箱寄送相關文件視為送達乙方有效。
5、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補充,構成雙方就本文所述事宜所達成的最終和完整的協議,并取代先前所有的口頭或書面的聲明和協議 (如有的話)。本合同之修訂、變更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附件構成了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6、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7、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甲方 ( 蓋章) :乙方 ( 簽字 ):
法定代表人:
簽 訂 日 期 : 年 月 日 簽 訂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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