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年度總結
三,從嚴把關加強對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監測
在單位開立結算賬戶時,嚴格把關,認真審查五證(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企業代碼證、國(地)稅稅務許可證、開戶許可證)及經辦人身份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詳細詢問了解客戶有關情況,根據其經營范圍開立相對應的科目賬戶;在為單位客戶辦理存款、結算等業務,均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和資料,進行核對并登記。對于開立個人代碼信息,嚴格按實名制的有關規定審查有關資料,要求客戶出示本人(或連同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核對,并登記其身份證件的姓名和號碼進行業務操作,對于未能依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個人賬戶一概不予辦理。 對現有的賬戶進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幣大額和可凝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資料庫,對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賬戶(如營業執照過期或被注銷的),已通知客戶盡快提供新的營業執照或辦理銷戶手續。在提取現金方面,嚴格執行逐級審批的制度,對明顯套現的賬戶不給予現金支付。我行堅持每天對每筆超過5萬元(含)的現金收付業務進行查詢和實時監控,并要求單位提前一天預約提現金額;單位結算賬戶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交易、單位結算賬戶發生與個人結算賬戶之間單筆20萬元以上的大額轉賬交易都換人復核支付手續的完備性;所有資金支付均由客戶經理審核資金支付項目的真實性并簽字確認。 嚴格監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現象。我行對有意要套現或公款私存的帳戶實施嚴格監控,狠抓狠管杜絕類似這樣的帳戶發生,以確保結算帳戶帳戶都能合規性地使用,沒有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的事件發生。對于反洗錢信息系統提示的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的賬戶,經核實均為企業正常業務范圍;沒有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范圍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的賬戶;沒有出現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的現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四,下一年工作計劃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充分認識反洗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人民銀行的正確領導下,按照上級行工作部署,進一步統一全體職工思想,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反洗錢的各項規定。
(二)繼續完善反洗錢內控機制,建立相應健全的機構和制度。在現有的基礎上繼續完善各項內控制度,逐步建立一個更加完整的架構,為更好地完成反洗錢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加強反洗錢一線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反洗錢技能,強化反洗錢意識,使他們能更好的完成反洗錢工作任務。 今后我們將繼續把反洗錢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嚴格執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加大反洗錢培訓的力度增強反洗錢工作的緊迫感、主動性;嚴格履行反洗錢義務,切實打擊洗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