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簽訂合同可以促進企業誠信經營,遵守合同規定,提高企業信譽度和競爭力。寫好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不是那么簡單,下面給大家分享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
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探索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新路子,合理開發土地和山林資源,大力發展畜牧產業,參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訂此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______縣______鎮______村__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開發畜牧業試驗試范基地。
第二條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承包期限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包費用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如有特殊情況,允許順延六個月內付清。
第三條土地的轉包、建設、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時,必須清除地內所有物,確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后,對原土地需進行統一規劃改造,不保留各地塊界線。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據需要自行制作地形地界數據圖表留存。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涉及道路、溝渠、防洪、排澇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塊之外的土地,甲方負責協調幫助解決,保證乙方建設使用。
第四條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乙方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保證乙方交通、用水、用電。水電費按當地群眾使用的`價格計收。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提出租金變更要求。否則,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承包合同到期時,若乙方需要順延承包合同時,甲方無條件滿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當時的物價指數調整。
第七條乙方辦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點建設,甲方必須無條件支持并協辦有關手續。
第八條有關部門支持本項目需要現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后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違約責任:甲方違約,用土地租金進行賠償抵壓;乙方違約,用種經濟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賠償。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雙方另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篇2
發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東馬曲村東林場地一塊有償承包給乙方,為以后雙方共同執行本合同,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1、本塊土地南北長116米,東西寬290米,折合面積50.46畝。
2、本承包期為30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3、本塊土地承包價為每年每畝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元,每年元月1日繳清承包費。
4、在承包過程中,如遇國家租賃或征用,土地賠償款屬于甲方,地面附屬物賠償給予乙方。
5、甲方保證乙方、水、電、路暢通。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篇3
甲方:___________村_____組
乙方:___________村_____組
村民___________
__________合作社于__年搬遷到_____組,該址對換給_____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_____米,南北長_____米,面積為_____畝,現有破瓦房_____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_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__________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期_____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村_____組
乙方:__________村_____組
村民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篇4
甲方(流出土地方):鎮村組農戶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流入土地方):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以方式(包括轉包、出租、入股、互換、轉讓)流轉土地,就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采取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股或折合金額元。
二、流轉期限
土地流轉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流轉土地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年月日之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年月日。
四、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互換方式無此項)
1、流轉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以實物方式支付的,每畝每年支付公斤(雙方議定的實物名稱),共公斤。
(2)以現金方式支付的,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大寫:)元。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2、流轉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分期支付:第一年支付流轉價款公斤(元),以后遞增方式及比例(約定不遞增的填寫“無”),流轉價款于每年月日前支付。
(2)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3)其他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收取流轉費用。
2、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4、甲方在土地流轉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其他權利和義務的約定:。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依法享有流轉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2、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時,乙方有權獲得自種的青苗補償費及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流轉價款。
4、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其他權利和義務的約定:。
七、轉讓的特別約定
1、采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代表簽字并蓋發包方公章)后才可簽訂轉讓合同。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變更、注銷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轉讓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與發包方就轉讓土地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并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4、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補償費的分配雙方約定如下:。
5、其他約定:。
八、互換的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2、互換土地后,甲乙雙方均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3、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4、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補償費的分配雙方約定如下:。
5、其他約定:。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流轉價款的,按以下雙方約定方式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流轉土地的,按以下雙方約定方式支付違約金:。
3、采取互換方式的,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4、因變更或解除本流轉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5、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依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享受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由雙方約定如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經協商,決定(是或否)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申請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年月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采取轉讓方式的:
發包方(章):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篇5
甲方:村民委員會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村民委員會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現西邊;
南至: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篇6
近期隨著國家農業政策的調整,很多省、直轄市、自治區相繼出臺減免農業稅的政策,特別是黑龍江省、吉林省兩大糧食主產區進行農業稅減免試點,由此引發大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訟到人民法院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急劇增多,訴訟爭議的焦點大多為農業稅減免能否引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的審判,直接關系到國家農業政策的貫徹執行,直接關系到農村經濟的發展,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
在審判實踐中,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減免屬國家政策調整,是合同成立時當事人無法預見的,是在合同成立后,與合同當事人無關的客觀原因發生的,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明顯失去公平,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另一種觀點認為,我國的現行法律并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對雙方當事人風險和機遇共存,當事人既要承擔風險責任,同時也享有機遇所帶來的利益,變更合同反而顯失公平,因此農業稅減免不能引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筆者同意后者的意見,其理由如下:
一、我國現行法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不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情勢變更制度或原則,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后提出來的,已為一些國家和法律所確定。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為合同關系基礎的情勢因不可歸責于合同當事人的原因,發生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克服的異常變化,致使履行合同將對一方當事人沒有意義或造成重大損失,該當事人可以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過程中,圍繞要不要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見,主張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認為,根據公平原則,應當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反對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認為,什么是情勢變更,各國的理解不盡一致,界限不好確定,規定會產生情勢變更原則的濫用,會影響合同的履行,不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流轉,約定由流轉后享有土地經營權的人向國家繳納農業稅,由于國家農業稅的減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轉讓金提高幅度較大,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獲得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因土地流轉沒有享受到國家農業稅減免帶來的實惠,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轉讓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不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發大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諸法院或申請仲裁機構。
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受理后可以主持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視為協議變更或解除合同;調解達不成協議的,由于我國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沒有依據,應被人民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駁回請求。
二、從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勢變更制度的沿革來看,沒有最終確立情勢變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規定了因國家稅收、價格等政策的調整,致使收益狀況發生較大變化的,應當允許合同變更。
由于我國當時處于商品經濟階段,國民經濟不發達,減免農業稅會造成國庫空虛,國家對農業稅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進行微調,不可能大幅度減收或免收;價格也受國家政策的調整,從而引發價格的波動,對合同當事人的收益狀況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了平衡合同當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變更合同的司法解釋,是與當時我國的經濟體制、國民經濟狀況及農民的收入狀況相適應的。國家稅收的調整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也是不以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符合情勢變更的特征。這一情勢變更制度的規定,對于當時農村承包政策的貫徹和執行起到較大作用,也是我國關于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一次償試。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司法解釋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下文簡稱《規定》)規定了“對承包合同中約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保護,對當事人單方要求變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這一規定明確了在農業承包合同的'履行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變更承包金,對單方變更承包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該《規定》并沒有規定情勢變更制度,并規定“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試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審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同時廢止。”可見隨著《意見》的廢止,情勢變更的規定也同時失效。20__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適應,也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
20__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轉價款或者向對方支付費用的約定產生糾紛,當事人協商變更無法達成一致,且繼續履行又顯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發生變更的客觀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處理。”該規定僅限制兩種情況,一種是承包方將土地無償流轉,另一種是承包方不僅不收流轉價款,反而向對方支付費用。這兩種情況之所以可以變更,是因為合同在訂立時就顯失公平,是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
排除了承包方將土地無償流轉的情況,承包方將土地有償流轉,依法不應變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從適用的原則來看,確定了適用公平原則。從我國情勢變更制度的沿革來看,并沒有最終確立情勢變更制度,最高院雖然曾做過有益的償試,但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一致性,也已被廢止,所以在審判實踐中,不應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
三、從情勢變更的適用程序來看,情勢變更僅適用當事人協商變更。
在發生情勢變更的情況時,并非自動地發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當事人須經一定的程序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來,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當事人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運用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因為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實際上是訂立一個新合同來變更或終止原訂的合同。一方當事人發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約,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對要約予以承諾,變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當事人不予承諾,原合同繼續有效。
二是當事人一方行使變更或解除權而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變更或解除權是當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權利,屬于形成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僅憑自己單方的行為便可以使某種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
變更權和解除權是形成權的重要表現形式,變更權或解除權的產生,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規定。合同約定附變更條件的,系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可見發生情勢變更的情況時,一方當事人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具有法律直接規定的事項,這種法定事由不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而我國現行法并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因此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享有因“情勢”而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以情勢變更為由向另一方當事人傳達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見,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因對方當事人不享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而拒絕承諾,由此產生糾紛,即使訴諸法律,由于不享有變更或解除權,其請求也不應得到支持。
我國農業稅減免政策的出臺,是國家對農業的資金投入,是為了鼓勵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已經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農民獲得利益。而轉讓土地經營權者早已離開農村,他們在城鎮大多有較穩定的收入,已經融入城鎮建設之中。如果允許合同變更,真正獲得實惠的不是因受讓而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農民,而是轉讓土地經營權的農民,從而改變了我國對農業資金投入的方向,使資金流失,與我國農業稅減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作用,也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
簡單個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篇7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改善西子湖____區生態旅游環境,提升觀賞效果,為旅游開發拓展空間,經故縣鎮人民政府協調,故縣愿將部分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以發展藥用及觀賞牡丹,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現協議如下:
一、承包土地的區位及面積
承包土地位于故縣(故縣水庫),具體四至:東至蓮花寨西至窯瓦村頭南至坡根北至故縣面積155.07畝。
二、承包轉讓期限
承包轉讓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付款方法
土地承包費(地租)為每年400元(其中,乙方負擔250元畝,故縣鎮人民政府負擔150元畝),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土地權屬糾紛,保證乙方正常經營。
2、甲方確保通往承包區內主干道乙方無償自由通行。
3、乙方應符合甲方規劃要求進行種植,不準變更土地性質及用途,不準建造永久性建筑。
4、在承包期內,如甲方因旅游開發利用需征占甲乙方所承包土地,由甲乙雙方協商給予乙方補償。
5、甲方優先給乙方項目支持,項目款及經營收益全歸乙方所有。
6、乙方保證按合同期內按時交納土地承包費。
7、乙方經營活動中,遵守甲方有關法規政策,有序經營。
五、其它約定
1、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2、本合同款未盡事宜,有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